1、被灭门,一家三口全部灭门,刀刀致命,无人生还。
2、被灭门后,凶手、凶手妻子、凶手女儿联合向警方供述被害人一家去“抢孩子”,以表示自己很无辜,才“激情杀人”。
3、被灭门后,被泼脏水,散布谣言:被害人邹朔离家出走,不管孩子,不管家,家暴,玩麻将,是个渣男……
4、被灭门后,二审偷偷改判凶手死缓,不通知被害人家属,凶手女儿出具谅解书谅解父亲。
5、被灭门后,上网查不到二审判决书,普通刑事案件判决书被列为:涉及国家秘密的……
6、被灭门后,被害人邹朔生前财产被凶手女儿控制,邹朔父母财产也堪忧。
7、被灭门后,因凶手女儿不签字,无法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被灭门三年,至今无法安葬。
具体案情:
1、凶手于案发前19天购买剔骨刀藏于家中衣柜。
2、凶手行凶过程,凶手妻子没有任何阻止和阻拦。
3、凶手女儿换掉家中门锁,把邹朔衣服被子毕业证都扔出去,被害人邹朔有家不能回,被迫在外租房。
4、凶手女儿偷偷卖车,自行取出夫妻共同存款14万,并借款10万,没有花销票据。
5、凶手女儿提出离婚,要求邹朔净身出户。
6、凶手儿子张占武向邹朔父母借钱5万元,案发前一直未还。
被害人杨会芬、邹成海生前是中学教师,死亡时,身上没有任何抵抗伤,现场没有任何凌乱打斗痕迹,死亡时就像安然睡觉的样子。
凶手和其妻子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这种被灭门、被泼脏水、被吃绝户,被无法安葬,被冤屈的案子。
凶手不该死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