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摊上这样的消费者也是倒 霉了,店主硬气不私了,不然会助长其气焰的,同时警察明察秋毫,最终水落石出还原真相了。
一般往食物里投放异物的行为,可能存在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发泄不满,一种就是存在敲诈勒索要求补偿。
而这个案子中的违法男子就是两种结合,心存不满,肆意发泄,影响店家声誉并且要求赔偿。
这个男子属于惯犯而且对于火锅店的监控摆放很了解,他所坐的位置刚好是监控盲区,这个为他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了条件。
另外这个给男子之前在面馆吃面吃到了虫子索赔2000最终到手500元。这次在火锅店他曾扬言少了几万不谈并且要求曝光威胁,但是他后来否认了这个说法认为是酒话,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给他行拘而不是刑拘的原因了。
所以,对于这些想通过违法行为进行诋毁他人或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千万不要低估警方的侦办能力和大众的智商,自己的智商不在线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强答一个。
老爸当过兵,上过老山前线。当年部队从山东上火车出发往云南走,在山东上火车的时候,站台上放着《十五的月亮》,部队的亲属们都在火车站送行,虽然有些悲壮,但是几乎没人哭。火车到了云南境内,靠站歇停,这下可倒好,不知从哪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云南当地的老百姓,老太太老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小朋友,根本没人组织,也没人安排,就是挤到铁道边拉着车上素不相识的解放军的手往他们手里塞酒碗,塞鸡蛋,塞吃的,操着一口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说着什么。一车的小伙子哭的泪人一样。
老家流传了一个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有个人是当地练武最厉害的,就想去考武状元。当然,武状元得进京考。那时候赶路就是带大饼作为干粮,这人一顿要吃十块大饼(直径至少超过20厘米)。一路走到山东,在一处店家吃饭,只见隔壁桌的大汉掏出30块大饼。这人吃完饭以后就往回家的路走了,京城不去了。
为什么呢?连吃都吃不过人家,是打不过的。别人的饭量是你的三倍,力气就一定比你大很多。
有人说力气大就了不起嘛,拳击、柔道、摔跤为什么按重量分级,在技术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重量大的就是有优势。可是,武状元是不分重量级的哦。
顺便说,一个人的饭量是跟运动量有相当大关系的。我家的小学生锻炼完可以吃多少呢,小点的鸡一只。这只是荤菜,还是要吃饭和蔬菜的,尽管少一点。如果今天做一天作业吃多少呢,两三块带鱼足矣。
鸡就是这样的一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