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2条狗,那叫报复,可这不是2条狗,不是20条狗,这是250多条狗,简直是杀疯了好吧。
就像老美那边自己孩子被校园暴力搞死了,家长拿着枪把杀害孩子的那群未成年杀人犯全杀了,然后拿着枪把其他无辜的孩子全部突突了,这能叫报复吗?这都心理变态了好吧!
杀狗就算了,人家宗教保护着,你没辙,但还打算杀人?这猴子真当自己是天皇老子,想杀谁杀谁?
猴子将人类失去法律与道德约束的样子,呈现得淋漓至尽,这就是我最厌恶猴子的原因。
在印度,猴子和牛一样是印度教的圣物,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
一旦有人伤害了猴子,那接下来你将遭受的可能不是猴子的报复,而是被印度教徒破门而入。
这可不是说笑的,印度几乎每年都发生猴子抢婴儿,杀人的事件,可警察也只敢尽力抢回被夺走的婴儿,面对乖戾的猴子却是敢怒不敢言,毕竟他们不敢得罪整个印度教。
然而,要是这事儿发生在中国,猴子打算杀死你的狗子、猫猫,那罗翔老师这张图就要出现了:
紧急避险嘛,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把猴子打死,那不就合理合法?你可是在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要是被刑事拘留了,还可以请罗翔老师给你出出招,毕竟是他教我们的。
当然,记得要一次性打死,猴子跑了就不能追了,不然就超过必要限度,只能选择报警,给猴子留下案底。最好能拍个视频,证明猴子侵害你的人身、财产安全。
若是猴子报复你,有案底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合理合法地杀了。
《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猴子战斗力说明:普通人打不过猴子,你要说不,那证明你不是普通人。
一开始我也不信的,图片中的狗是中型犬,体重在12-22KG,恒河猴(猕猴)体重是5.4-7.7KG,体重相差颇大。
这群猴子抱得起那么大条狗吗?不大可能。但是,见到视频里面那群惊慌失措的印度人,又会想好像有一些可信。
于是我找了每日邮报,又找到原始来源NEWS18,原来这250多条狗不是大狗,是狗崽,那一切就说明得通了,而印度媒体也确实拍到了猴子行凶的画面。
所以说,猴子屠尽全村250多条狗,其实是猴子屠尽全村250多条狗崽。
原始网站有视频,自行查看,下面有翻译。
翻译内容,自己看。
知乎动物板块的回答质量真是低到一定程度了。几十个回答里,我没看到有人提到,新闻和视频中的“猴子”涵盖了非常不同的动物。
有一部分新闻图片和视频是猕猴,属于猴科(赤猴科)猕猴亚科狒狒族,猕猴属Macaca,具体种类众多,并且存在同域分布,但是从分布和数量上来看,大部分图片中的应该是普通猕猴Macaca mulatta,也叫恒河猴,英文rhesus macaque,是著名的实验动物,广泛分布于华南和南亚,国内景点中屡屡与游客亲密互动的也是这种猴子。
还有相当多图片和视频中的动物属于灰叶猴(长尾叶猴),属名Semnopithecus,英文Gray langur,图片中,长尾,灰白毛,黑脸的就属于这种,神猴哈努曼在很多地方就是这种猴,所以它有时候也叫哈努曼猴(Hanuman monkey/langur),属于疣猴(叶猴)亚科Colobinae。灰叶猴在印度很常见,在我国有边缘分布,记录来自西藏的春丕河谷。
叶猴对树栖的适应高于猕猴,叶食属性高(故名),而猕猴的果食性更高。
二者都具有社会性,但是毫无疑问语言不同。灰叶猴在发现捕食者后会用特殊叫声进行警戒,告诉同伴(以及顺便告诉丛林中的其它动物)“捕食者来了,有危险,该上树的上树,该跑的跑”.
叶猴和猕猴是同域分布的,会有意外的互动,但不存在广泛的互动。
这个照片来源于论文An instance of inter species interaction between Hanuman Langur (Semnopithecus entellus) and Rhesus Macaque (Macaca mulatta)
作者Ashish Nerlekar
ZOO’s PRINT, Volume XXVII, Number 8, August 2012
但是这种行为既然值得单独发个简报,那必然是极为罕见的,不是一种普遍的行为。
这足可以说明绝大多数的新闻图片和视频都是拼接的,是猴狗冲突的小视频剪辑汇总而已。
回过头来,作为社会性动物,没人怀疑这些猴子具有协作能力,会对同伴的死有反应。
但是应该注意到
1、猴群的动员力有限,一个猴群的动员力范围内家犬的存在数量是有限的。而单个猴群动员周围猴群是缺乏基础的。猕猴和叶猴之间的动员更是童话故事情节。
2、猴类攀爬需要动用四肢,因此小猴子才需要抱在母亲的腰背处,因此猕猴才用颊囊(cheek pouch)储存食物(叶猴不具有颊囊),因此将狗抱上树摔死对猴子来说是很困难的,即使是小狗,只要是活得,能挣扎反抗,要抱上树也是很困难的。
最实用的方法还是一群猴子对单个的狗进行轮番骚扰霸凌,但是这种程度要致死也不轻松。
归根结底,这些猴子的身体结构并不适合攻击和伤害,在不借助或者少借助工具的情况下效率极低的,要杀死多只狗更将是一个极为漫长的煎熬。
所以,新闻内容真实性极低,这个问题下我之前的回答质量也与新闻质量接近,令人失望。
以上的回答写于21年12月19日凌晨3点。
————————————————
评论区中有人提到猴子和狼(家犬本质上是人类驯化的灰狼)的战力,本身我很讨厌斗兽话题,以前在贴吧见过很多斗兽魔怔人。但是在这里也把问题稍微展开一下吧:
猴子所涵盖的种类太多了,大多数猴子的体型都比狼小得多,策略也很简单,比我小的我不怕,比我大的在树上没我灵活。所以在一些地区猴子的天敌反而是从上方来的猛禽。在中南美洲演化出了角雕这样以灵长类作为主食的猛禽。(菲律宾的食猿雕也曾经被传为猕猴杀手,但是这种大型猛禽曾经到过灭绝的边缘,在种群恢复以后,人们发现猕猴并不是它的主食,鼯猴才是,而皮翼目的鼯猴并不是真正的灵长类,更不是猴子)
Figure 1. Harpy Eagle eating a Howler monkey in Suriname (Photo credit:...
猕猴的近亲狒狒算得上比较有战力的。狒狒属于大型地栖猴类,四足活动,并且集大群,雄性有着发达的犬齿,从这点上来看是有一定的攻击能力。但是狒狒所在的分布地缺乏狭义的“狼”,集群的狒狒是可以和非洲野犬群体对峙的,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也能叫板一些单个的大型食肉动物,但不会也没有能力和大群的狮子或者斑鬣狗叫板。
Mob of Angry Baboons Attacks a Leopard:
最大的狒狒类,同时也是最大的猴子、除大猿(和人类)以外最大的灵长类——山魈,极限体重超过50千克,从体格上来说已经可以和很多中大型食肉类靠拢,但是它的栖息地——西非雨林没有任何集群的掠食性食肉动物。非要说的话,还有黑猩猩吧,人类的最近亲——黑猩猩会围猎小型猴子补充蛋白质。
山魈会形成数百只乃至上千只(维基中称最多可达1300只)的集群,这种群体显然是生殖群体,由雌性及其后代组成,成年的雄性长得很威猛,但却是离群独居的。
从解剖学上来说,狒狒等猴子虽然有粗大的犬齿,但是并不适合打斗,因为灵长类的脖子太短了,很难咬到要害部位,风险大,难度高。人的咬力也不低,但是因为头和嘴不够灵活,实用性就大大减弱了。
相比之下犬科的脖子长而强壮,嘴也长,虽然不像猫科那样可以用前肢辅助让嘴咬到要害部位,但是嘴的攻击范围是很广的。
从运动能力上来说,犬科身体的技能点全点在奔跑上了,在地面上,犬科的耐力和速度都是一流的,而除了灰狐和貉,其它的犬科已经完全丧失攀爬能力,四肢结构在奔跑中很稳定,但是缺乏旋转的灵活性。
灵长类的四肢适应攀爬,所以各个关节的旋转幅度很大,很灵活,但是用作奔跑,那就太不稳定了,要不就扭着手腕了,要不就崴了脚踝了——灵活了,在单向高冲击力的运动中就容易错位。
(以人为例,我们人旋转手掌的幅度是胜过猫的,而狗,——作揖就是它们旋转前足的极限了;而双足行走的人类在后足上大大增强了稳定性,丧失了旋转的灵活性)
所以在地面上猴子是追不上也跑不掉。而在有树的地方,那只能是:猴子说“你上来啊”,狼说“你下来啊”
从分布区域来看,也很明显,灵长类在热带和亚热带的多样性极高,但是在温带,哪怕是落叶林地区,光秃秃的树冠、缺乏果子的冬天对于猴子们来说也太难挨了。华北——日本本州就是灵长类分布的北限了,纯针叶泰加林、温带草原是完全没有灵长类的(即使是人类,在北方的农业也发展的更晚更缓慢,更为依赖畜牧和渔猎,直接利用动物而非植物资源)。
相比之下,这些北方森林草原正是灰狼尽情奔跑的乐土。
这个事情反直觉,我国有耍猴的说法,还有杀鸡骇猴的成语。猴子怎么能反天呢?一看发生在印度就很好理解了。
杀鸡骇猴是出现很晚的一句成语。
“俗语说的好,叫做‘杀鸡骇猴’,拿鸡子宰了,那猴儿自然害怕。”(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三回)
清朝末年,有位姓文的制台非常害怕洋人的洋枪洋炮。文制台有一个脾气,就是在他吃饭的时候,不准任何人来打扰,总要等他吃过饭、擦过脸再说。否则,对禀报的下人,轻则责骂,重则拳脚相加。
这一天,文制台正在吃饭,一个外国领事要见制台。一听洋人来了,制台吓得六神无主,不但打破惯例,说“请进”,而且穿好衣帽,亲自来到滴水檐前迎接。
这个领事为什么事情来见制台呢?原来,制台新近处死了一名亲兵,准知杀的地方不对,既不在校场,也不在辕门外,偏偏在这位领事的公馆旁边,所以领事前来问罪。
见了面,领事愤愤地把上述情形讲了一遍,责问制台,为什么在他公馆旁边杀人?制台临时编出一套理由,说:“这个亲兵原是拳匪,正因为拳匪专同洋人为难,这就对贵领事也有所不利,所以我特地想出一条计来,把这人杀在贵衙署旁边,好叫他的同党惧怕。俗话说杀鸡骇猴,把鸡杀了,那猴子看到自然就怕。我这回虽说只杀一个亲兵,然而所有拳匪见了这个榜样,以后就不敢再和贵领事为难了。”
那领事听了制台的回答,称赞他办得好,告辞而去。
上面是杀鸡骇猴的典故来源。
哈奴曼(Hanuman),别名哈鲁曼,印度教神话人物,印度史诗《罗摩衍那》的神猴,拥有四张脸和八只手,解救阿逾陀国王子罗摩之妻悉多,与罗刹恶魔罗波那大战。罗摩之妻悉多非常美丽,被楞伽城十头魔王罗波那用计劫走。罗摩在寻妻途中助猴王须羯哩婆夺得王位。猴王派手下大将哈努曼,随罗摩去寻妻。哈奴曼勇敢机敏,能腾云驾雾,火烧楞伽宫,盗仙草,终于帮助罗摩征服了强敌,救出悉多。神猴哈奴曼的故事是印度神话中的精品,哈奴曼不仅在印度家喻户晓,而且在东南亚各国人民的心中亦敬他为英雄。
神猴在印度地位很高。有一部电影就是跟神猴有关的。
上面的电影叫《小萝莉的猴神大叔》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
西游记里最有名的是孙猴子。
有许多人论证过孙悟空就有借鉴印度神猴的故事,这里就不再展开。
我国目前比较类似的事情是野猪。
现在就有杀野猪的事情。
亲身经历:
我不讨厌狗子,但是讨厌只顾自己养狗快活不顾他人安全健康的狗主人,我也不讨厌猴子,但是讨厌对人类进行野蛮行为的猴子。而在印度发生的这件事,我个人理解为:丛林法则。就像非洲草原,狮子和鬣狗永无休止的PK。
再大胆地猜测一下:这只被狗杀死的猴幼崽,它的父母在猴群中的地位应该不低,弄不好,就是猴王的孩子,如果是两只普通猴的幼崽,应该不会导致这么激烈的屠杀。
最后,奉上温馨提示:强烈不建议身材瘦削的人效仿我带着棒球棒上猴山的行为,我是身高和体重均185,还戴着墨镜,对上来抢东西的猴子,是一边打一边骂,到最后,再头铁的猴子,也会胆怯。
还有就是,姑娘们如果上猴山旅行,建议戴好护目镜,因为我在和猴子对打的过程中,差点被它们的爪子抓到眼睛。
从流传出来的视频材料基本判断是假新闻,只靠一段风马牛不相及的视频编一个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地方的爆炸性消息,反正也不会有人去实地考究,这就是网络媒体的流量密码。
猴子这种动物,我的确不太喜欢。
我最讨厌猴子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1猴子虽然聪明,但是其智力从不用在做好事上 基本都用来做坏事的,互相欺压,欺负别的猴子。如果有养过猴子的 应该知道猴子有多讨厌,开冰箱,开煤气,开水龙头,各种闹事。
2猴子十分难以安静下来,老虎 狮子 都会趴在那,猴子一个个都跟有多动症一样,一天蹦来蹦去跑来跑去
3猴子的性格,我很难形容这种动物,可以说猴子是人类黑暗面的延伸。把人类的贪婪,凶残展现的更加淋漓尽致,毫无保留。
总的来说,猴子又泼又野又狡猾还贼淫荡。
我为什么说猴子是人类的黑暗面,因为这东西会集体虐待欺负一只猴子。
说说那时候,我们单位有个猴山,绝大多数猴子都是猕猴,就是最常见的那种猴子。
那时候有一只母猴生了猴宝宝,猴宝宝天天骑在母猴背上 或者吊在母猴脖子上。
有一天母猴大意了,进内舍吃东西去了,把小猴子落在外面了。(一般来说 猴群只有猴王能交配,但是我们那个猴群,有点特殊,以后我会讲。)
说说这母猴背景,这母猴不是动物园长大的,是一个训猴老头带着卖艺的。
从小被老头拴着项圈,天天大皮鞭往死了打,最后这老头去世了。他儿子一看这玩意也没用啊,就给我们动物园了。
母猴到的时候3岁,但是由于常年跟人在一起,很难融入猴群,猴子们都欺负她。平时拉拉尾巴,打两巴掌,抢点吃 的这都是常事。
接着说上面的事,小猴子落在外面了,这时候有一只大公候,一看母猴不在。一把抓住小猴子的腿,疯狂的咬小猴子(猴子獠牙很长的)。
把小猴子咬的痛苦的惨叫,然后用手掐小猴子,使劲拽小猴子的耳朵。这就算了,又开始用嘴巴咬小猴的下体。
这时候母猴看见了 母猴很怕那只强壮的公猴,但还是鼓起勇气 冲过来抱起小猴子想跑。
母猴抱起小猴子,小猴子抱着母猴的肚子,两只猴就想跑。但是大公猴子追了上去。
那大公猴子一把按倒母猴,一把就给掀翻了使劲的咬母猴子的腿 下体,母猴痛的嗷嗷大叫。
这时候又围上来其他几只猴子,这时候许多猴子,有的按住母猴子,有的一起撕咬母猴。
有的猴子还往母猴身上尿尿,拿脚踩母猴。这时候很多猴子围了过来,一起观看母猴被一群猴子围攻。
母猴子绝望凄惨的叫声我这辈子也忘不掉,旁边的小猴子虽然被围攻,但是死死的抓住母猴的身体就是不松手
这时候我一直在猴山上面喊叫 驱逐猴子。
一看母猴都被一群猴子围住咬了 ,伴随着凄惨的叫声 母猴痛苦绝望的看着我。
当时我感觉,我浑身的血液,都在上涌,直冲面门 我差点直接从猴山外围跳进去 但是太高了。
于是我冲到后门 一把打开后门,拎起一根镐把就冲进去了。
当时我穿的军大衣,冲进后,一脚就给领头的猴子踢走了,随后我就满猴山追。
这时候小猴子被一只公猴抓走了,我狠狠的用镐把驱逐公猴,公猴子放下小猴。
我就给小猴抓走了,放在猴山的一个小仓库里,把门一关 出门后。
就准备狠狠揍它们一顿,但是各位可能没养过猴,猴子特别灵敏 跑的非常快。
根本抓不住,最后我打开猴子内舍的门,一顿驱逐 把猴子全部赶了回去。随后我就进去了。
一手拎着镐把,有敢上来的一棍子就打飞,当时有2只猴子想上来咬我,让我一棍就给打走了。
一共有5只猴子围攻母猴 每一只我都不会记错。
我先是挨个揍,一手镐把一手皮带,用皮带抽,狠狠地抽,往死了抽。
打的猴子抱着头,呜呜叫,敢还手就拿镐把打。
最后到了领头那只雄性公猴子,让我用皮带抽了最少2分钟,下下用出吃奶的力气。
把这公猴子打的嗷嗷大叫,惨叫无比 跟杀猪一样。我当时我还骂,CNM的 你不咬别人吗,打你这两下就受不了了?(记得特别清楚)我抽一皮带,骂它一句。最后让我抽的,一开始抱着头挨打 最后四肢朝天,都不怎么叫了。
我又狠狠抽了两下,停了,我以为给打死了 但是觉得应该不会,我用的是皮带软头抽的。
最后那强壮的公猴子站了起来,我大喊一声 喊得啥忘了,这猴子又抱着头,准备挨打。
最后看我没打它 一瘸一拐的走了,我一看,地上又是屎又是尿,被我打失禁了。事后这只强壮的公猴,我不是夸张,我大喊一声,就能给它吓尿了。
真能吓尿了,以前饲养员是个女的,根本都治不住这群泼猴 进去都得带个水枪 还总被抓 总是被咬。
最后我去查看了一下母猴跟小猴,母猴子伤的重一些,身上流了一些血,但是没什么大伤。
小猴子由于被围攻的时候,母猴一直用身体挡住小猴,小猴基本没什么伤。我特意检查了下,小猴子的睾丸没被咬掉,我捏了捏,小猴也没什么反应,没伤到。
最起码没什么外伤。母猴子下体有点咬痕,但是问题不大,母猴下体没公猴那么脆弱。
事后我有点害怕,为啥害怕,怕给猴子打死了,吃瓜落 那不摊事了吗,我就观察。
猴子都没啥问题 我就放下心了。
还有一次,我们单位那时候冬天基本没什么游客,就会组织外出学习。我外出到一个动物园,这个动物园有个猴山。
那时候冬天,经费不足,给猴子投喂的食物不够,导致猴群天天打架。
有一只母猴子,带着一只4个月的小猴子,公猴子们饿急眼了。集体把小猴子杀了,给吃了,我去参观的时候,母猴正在抱着小猴子的残骸,尾巴连着皮。
我问饲养员,饲养员说抱了两天了,谁都不让靠近,母猴吃饭都不吃,就是抱着小猴子的残骸。
不让任何人靠近,当时母猴子在内舍的角落里,紧紧地抱着小猴子的残骸,时不时的还在给小猴的残骸抓虱子。
可是那残骸,哪还有虱子了,母猴可能认为小猴子没有死吧,一直把小猴子的残骸抱在胸前 发出了阵阵哀嚎,刺耳扎心的哀嚎。
我看他可怜,拿了一个哈密瓜,向母猴子走去,母猴子警惕的看着我,双手紧紧地抱住小猴子的残骸。
我把哈密瓜砸裂,放在了地上,对她说,吃吧,他已经死了,抱着也没用了。母猴子突然放松了警惕,去拿哈密瓜,把小猴子放在了水池旁边。
这时候我一把拿走了小猴子的遗骸,母猴子看到了我拿起小猴子,并没有什么太惊讶的反应。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母猴真的听懂了我的话。但是母猴冲我伸手,示意我 把小猴子的残骸还给她,我最后还是心软了,把小猴的尸体递给了她。
这时母猴拿起一块哈密瓜,自己咬了两口,把残骸抱在胸前。
突然母猴拿着哈密瓜,放在胸前的残骸面前,她是想给小猴子吃哈密瓜。
可是那只是一具残骸了 不会给她任何的回应。母猴端了一会哈密瓜,又开始给小猴子的残骸梳理沾满黑色凝结污血的皮毛。
这时候一旁的饲养员忍不住了,开始抱头痛哭。
随后,我把残骸取了出来 母猴没有太大的反应。
我出去把残骸交给了饲养员,给了饲养员200元,告诉他,给母猴买点吃的。饲养员答应的很痛快。
两个月后,东北2月份的寒冬,我得到了一个消息。母猴死了,死在了猴山里的假山上,安静的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好像睡着了一样。看不出是什么病,甚至都没有消瘦太多。
我以为她能撑过去,只可惜,还是离开了。
如今想起那只母猴,依然阵阵寒意, 头皮发麻 不知道她临死前经历了怎样的绝望。
也好,死了也好,死了以后没有痛苦,没有寒冷,无忧的安眠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不喜欢猴子,看到这种动物就有一种不喜欢的感觉。
至于猴子也并不是都很泼 金丝猴会温和许多 虽然打起来也挺猛的。但平时没有普通猴子那么泼。
而回归到主题,这个新闻,猴群杀死200多只狗,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不高。
除非这群狗都是小型狗,猴子的战斗力的确不弱,不过猴子想杀死同体重的狗,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况且印度那边治安很乱,村子里有点刀枪棍棒很正常,被猴子屠村是不可能的。
最后推荐个专栏,本人写的,类似这种猴子的故事还有很多。
都是动物园里豺狼虎豹的爱恨情仇!包括什么大象,水豚,狮子,老虎之类的动物,纯纯故事会了。
家里有祖辈,率部打过朝鲜战争,隶属第9兵团(27军80师)。
稍微了解历史的人,听到第9兵团,必然会紧接着想到长津湖战役,或者用美国人的说法,“朝鲜水库之战”。那次战斗中,志愿军战略战术都大体正确,但凡双方的海空保证和后勤装备在“一个数量级” - 差距能在十倍之内 - 最终也不会以第9兵团实质失去战斗能力的代价,才换得惨胜一场。
最终统计,双方减员大体上是5万:1万8。其中,因低温和后勤保障等原因,志愿军一方非战斗减员近3万人,很多都是生生冻死的。
连同第一、第三次战役,朝鲜战争前三次战役整体,是我国近代以来(等同于有史以来),面对西方工业国家(包括日本),第一次取得战役级别的全面胜利。
相信对于经历过、了解过这些历史,并把这些历史当作自己国家民族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人,以下的那些歌词、旋律,确实就如龙应台在这次活动中所说,“所谓的经典,它一定是超越所有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而能够触及到你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的,一定会成为经典”:
-----------------------------------------------------------------------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 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
“越过高山,越过平原,跨过奔腾的黄河长江; 宽广美丽的大地,是我们亲爱的家乡。 英雄的人民站起来了!我们团结友爱坚强如钢。”
“好山好水好地方,条条大路都宽畅。
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 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
后来来了美国,一个可能在不少“龙应台们”的眼中,灯塔一般的存在。这么多年下来,借用龙应台的那句话,“你或许在乎大国崛起,我只在乎小民尊严”,那么美国的真实状况恐怕就是,“我们既在乎大国统御,也在乎大民福祉,且互为保障,且互为天然因果”。
我不愿做一个在美国生活个几年就开始高谈阔论“美国怎么怎么样”的“公知”笨蛋,但姑且允许我用类似的文体表达:
在来美国之前,我并不知晓,
几乎每个大学里,都有“战争纪念碑”;
几乎每个城镇的小广场,都有“战死烈士纪念碑”;
重大体育比赛国歌仪式末尾,常会安排军机通场飞过;
每当有阵亡士兵归乡时,车队规模和迎接民众都类似国家元首一般;
......
绝大多数美国人,对其国旗和国歌的热爱,相比普遍的中国人,有过之而不及。
我想,这些“表征”背后的“情感”,必然也是基于对特定历史的经历、了解和认同,并把这些历史当成自己国家民族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铭记于心。而正是因为这种“情感”,特定的艺术作品,才能“超越所有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而能够触及到你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成为经典:
-----------------------------------------------------------------------
“哦,你可看见,透过一线曙光,
我们对着什么,发出欢呼的声浪?
谁的阔条明星,冒着一夜炮火,
依然迎风招展,在我军碉堡上?
火箭闪闪发光,炸弹轰轰作响,
它们都是见证,国旗安然无恙。
你看那星条旗,不还在高高飘扬,
在这自由的大地,勇士的家乡?”
-----------------------------------------------------------------------
之后机缘巧合,在聚会中见过朋友家的祖辈,二战末期入伍的马润,打过太平洋战争和朝鲜战争。老爷子坚持认为朝鲜战争是平手,同时表示,没想到中国人比日本人还能打(可能是因为二战他打酱油为主吧,但他也确实对当时的日本人用了“animal”一词来形容)。同时他表示,美国现在如果选择和中国对着干,将是最大的愚蠢。不知这是来自于他对历史和现状观察后的系统思考,还是只是基于个人经历的,对“伟大的敌人”的惺惺相惜。不禁想到之前听家中祖辈谈起,对曾经的敌人,曾经在名义上战胜过的敌人,字里行间,总是多少充满敬意。
好,说回龙应台。我个人非常认同她在末尾做的一个比喻:“歌,它就像一棵树,树需要有根,根在土里头,非常地要看它是附着在什么样的土壤里头...”
她说的没错,所以我全文也就是在描写这种“土壤”,中国的土壤,美国的土壤。
这是一种非常底层的土壤,不会因为其他平行因素而被动摇甚至否定的土壤。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另两位祖上,父亲是23年的党员,儿子(我的外祖父)是大学教授,在文革中,父子二人莫名经历了那么多苦难,甚至这种扭曲的经历到今天都有影子一般的影响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意识形态害死人”的“树”的土壤。相信也有一少部分中国人知道,第9兵团的宋时轮上将,生涯晚期曾经反对过某件事 -- 虽然对此我个人表示不置可否,但对一些人,也是一种土壤,能长出特定的“树”来。
美国人也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其他历史,如当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直接调动101空降师来护卫最早的5个黑人孩子,安全地进入白人学校上学的历史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人与人生来平等”的“树”的土壤。
俄国人也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其他历史,如当初的红色帝国,造得出上万颗核导弹,造不出不同款式的丝袜来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计划经济行不通”的“树”的土壤。
但这些土壤,并不矛盾,正如“大国”和“大民”也绝无矛盾,更有可能是互为因果,互为保证一般。在追求最底层土壤的同时,我们也从未放弃过争取其他内容:自由、平等、文明、互助...吃得起茶叶蛋,买得起猪肉。
但我依然能理解龙应台的那种“恐慌”,甚至是“恐惧”,一种稍有洞察力的人,就能透过屏幕闻到的,无处不在的不自信和恐惧。这种“恐惧”其实也是“树”,而这颗“树”,也有“根”,也有“土壤”。这片“土壤”,对应的是这样的一个历史,这样的一个事实:
如果“你们”不选择和“我们”一起当“咱们”,那么“你们”就没有“国”,没有“民族”,没有“历史光荣”,没有“文明荣光”,是前朝的战败的弃民,是内战失利的败将,是大国博弈的砝码,是即将上不了台面的弃子。
说到底,如果“你们”不是“咱们”,而只是“你们”,那么“你们”连根都没有,谈何“土壤”?
美国和中国就像那云杉,而英国日本等“小国”,也必然算的上苍柏。而台湾呢?最恰当的比喻,恐怕就是松萝 -- 也有根,但是是气根。
于是,我终究也不会怪罪龙应台。毕竟,什么样的土壤,就会长出什么样的树,培育出什么样的人。台湾没有“土壤”,于是只能培养出松萝一般的龙应台来,临时依附在一颗大树上,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然后因为附着的大树有根有土壤,就产生了自己也有根有土壤的幻觉。却不知,松萝这种植物,人称“空气质量的检测仪” -- 都不需要环境怎么腥风血雨,而只要空气质量稍稍下降,就会死掉。
而龙女士追求的,貌似不仅仅是作为松萝,一切静好地活下去,而是,不但要作为松萝优雅地凌空飞舞,而且要否定大树的根,大树的土壤,希望大树的根烂掉,大树尽快倒下去...甚至直接否定这棵树,一颗彻底摒弃了“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彻底由万亿人民“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凝练成的大树,将其描绘成“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下的非本心产物...
那么,这可能依然无关是非,但必然有关立场。相信龙女士如果身体健康的话,有生之年必会看到,架空了国之尊严,你追求的小民之确幸,是多么地虚无缥缈,多么容易灰飞烟灭。
好在,虽然龙女士恐怕没得改变了,但她还是反复提到了一个词,“希望”,而年轻人永远有希望。这个希望,在此设定下,其实也异常简单:你要做没有根的“你们”,还是要做根深叶茂的“咱们”?怎么选,自己想,皮球在“你们”那里,“我们”真的无所谓。
-----------------------------------------------------------------------
“愿这石头比人更坚强”,俄罗斯,圣彼得堡(列宁格勒),卫国战争纪念碑
无名英雄之墓,美国,弗吉尼亚,阿灵顿国家公墓
此图不解释
有些“土壤”,以及土壤上面长出的“树”,在伟大的国家间,本质上是共通的,现在一些台湾人不理解而已。这是他们的不幸,可悲,可怜。
-----------------------------------------------------------------------
偶然看到本问题下一些匿名或非匿名的答文,我自己道行不够,还是忍不住多说两句:
我对龙的评价,对“龙应台”们的评价,可以翻我的答文历史,是一贯的,是基于对这个人的作品、历史、言论的较充分了解,而下的个人结论。依然,这只是个人结论,而不是客观真理,于是人人都可以表示不同意。但这结论确实与我是否知晓此次事件,看到的是3分钟?5分钟?21分钟?24分钟?还是一个半小时的视频,没有任何关系 - 我看的视频是21分钟版本,我觉得足够充分了。
同时我相信,但凡看过20+分钟“完整版”的人,如果对龙的立场和目的,依然表示无知无觉 -- 若你是真心的,我只能说你情商不足,辜负了龙的“一片苦心”,她要气背过气去了;若你是假意的,那么你对我来说,就只是“你们”,而不是“咱们” -- 如前所述,你愿意做“你们”,还是愿意做“咱们”,是你的事情,我无所谓。
这就引出了下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而以下的内容也是主要说给对我这篇答文多少表示认同的朋友讲的:我整篇答文,既没有对当时在场的大陆学生表示任何赞许,也没有对“香港学生”/“香港年轻人”的观感发表任何评价。这种评价的缺失,确实是我有意不为之。而我真实的评价就是:不知道、无所谓、不相关。我们也看到,本问题下面也有一些朋友提到了,在场的大陆学生“并不这么觉得”,在场的香港年轻学生“很少”,以及,“香港的年轻学生根本不这么觉得”。
于是,如果你们真的对港台真实民意有兴趣,还是建议不要因为这么一个单一的事件,而脑补出一些可能与真实状况相去甚远的想象,然后产生不必要的额外感动,最后口口声声说什么“龙应台被香港人打脸”之类的话,结果却让个别香港人跳出来说什么 “我们大多数人其实根本不这么想” 来刷存在感。非要总结一个“真实民意”的个体感知,现在的香港年轻人,对中国政权无好感的,过半大概无疑问 -- 这也无所谓;而真正重要的是,这群人之中,对“中国人”的身份有真诚的认同感的,是否过半?我还真没这个信心。
最终,正确的“姿势”只有一个,原答文也已经说过了:“你们”到底是愿意当“你们”,还是跟“我们”一起当“咱们”,皮球在“你们”那里,“我们”根本无所谓。如果“你们”选择跟“我们”一起当“咱们”,那也是“你们”自己的主观选择,“我们”可以表示“多一个不嫌多”而表示欢迎,但终究只是不置可否;但如果“你们”只想要当“你们”,乐于跟“我们”划分清楚,那“我们”一定表示“少一个不嫌少”,您自求多福;而如果“你们”不但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当“咱们”,而且还轻则贬低“我们”的历史认同和现实追求,重则始终盘算着对“我们”的利益进行实质的损害,那么,“你们”也就不仅仅是不相关的“你们”了,而是“我们”的“敌人”。
所以最后真想说的是,为何一群没有血脉联系的人,愿意聚在一起当“咱们”,就是因为那些共同的历史烙印、文化脉络、意识形态设定,把我们天然地,不带任何强制和压迫地,绑定在了一起,才有了民族,才有了国家,才有了“同胞”一说。绝不是一个人,他身为“华人”,那就天然成了“同胞”,否则骆家辉也该是“同胞”了。对于那些无意与我们共享历史烙印、文化脉络、意识形态设定的“华人”,不但不该有让他们当“同胞”的强迫,甚至都不需要有对他们希望当“同胞”的期许。
21世纪,个体自由为大,一个人认同或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一个人爱或不爱特定的社会符号,都是个体无所谓是非的个体核心自由。“龙应台们”愿意当无根之草,就让他们当去;一些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香港人、台湾人,愿意在中国的土地上暂住,那就合法地暂住下去;住不下去了,愿移民就移民,也没人需要拦着。
挺搞笑的提问啊……
斯诺登都过去这么久了,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拉登塔利班什么的一开始都是美国资助的吧?
恐怖组织?
美国不管它们,它们发展的起来吗?
大部分恐怖组织不就是美国为了搞俄罗斯或者其他人搞出来的代理人吗?
====================
嗯,对了,不懂的可以去看这个,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正版药厂公开到岸价了吗?没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