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答案下搞诉讼的前辈已经说了,”在法庭上并不跟对方争论“,
没错,对方肯定不会被你说服的,要不然对方的客户还不把这个白眼狼一顿胖揍?
在法庭上,律师所要做的只不过是说服中立的第三方,比如法官,或者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员。
那么在法庭之外呢?
我今年继续在County Attorney's Office( 相当于国内的检察院)兼职工作,觉得自己还是经常和对方辩护律师在庭外讨论案件的,
这里不用“争论”,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并非当面对喷争胜,并尽可能了解对方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引导对方做出最为”合理“的决定,从而争取不战而屈人之兵。
合理,就是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投入和产出的最优解规划。
律师的的“资源“,最重要的就是“时间”,而最优化的配置,就是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回报最大的案子,对于回报不大,而准备工作非常繁琐的案件(比如刑事中一场违反缓刑条件的听证,民事中的汽车小刮小蹭之类),则可能会选择战略性作出让步。
对于检方而言,这两边都可以做文章:
一方面,针对对方的时间投入下手,如果对方不按自己期待的套路来,那就让他们多出出汗费费脑子,
比如,一个人在喝酒喝大了和老婆吵架,一气之下,发动了停在院子里的皮卡,一脚油门,duang,把自己家房子撞塌了(别笑,这是基于真实案件的),
检方乐了:这下子,被告可真是全身都是辫子啊,有太多罪名可供起诉了,酒驾,袭击(assault)家暴,破坏财产...
”这样吧,被告律师劝劝你的客户,签个认罪协议吧,我就只按照家暴和破坏财产来起诉,其他两项就既往不咎了(dismiss charge)。“
”要不然,我就按四项罪名起诉了啊!“
你看,遇上个公派辩护律师(public defender)的话,他们的收入是固定的,加班也没什么额外补偿,预期平白无故多准备两项罪名的辩护,不如直接把工作量打个对折,
双方就握握手,告诉被告:认罪协议,签了吧。
另一方面,可以设法削减对方的收益:
比如说,这还是一个我经手过的案子,有这么一位哥们在服缓刑,缓刑要求包括一条:不能喝酒,
缓刑期间,这哥们手上带了个智能手环,不是刷微信运动的的,而是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的,
有一天,手环上警报滴滴响了,缓刑官(probation officer,监督缓刑的人员)也接到提醒,这哥们喝酒了。
智能手环,新技术,看着挺玄乎,我看了半天也没弄明白原理,
对方辩护律师坚持说这个东西有问题,新技术靠不住,这是个假警报,一口否认违反了缓刑条件。
怎么办呢?否认违反的话,就要搞听证,就要交叉质询,
交叉质询这种东西,美剧里看着爽啊,但实际玩过一次就觉得太烧脑子了,我懒。
更别说电子设备工作原理和可信性这种问题,非得请专家或者生产商来做证人不可,我们检方人少钱缺案子多,哪有那个闲工夫!
于是找来了缓刑官一起想办法,想啊,想啊,
最后我问:来,看看缓刑要求都有哪些,咱再换一个试试,
还有一条:不能吸毒,
拉被告过来一测试,嗯,血液成分证明一个月内吸过可卡因(现在的技术手段,一般来说三个月前吸食过毒品也能查出来),
于是告诉辩护律师:算了吧,你吧喝酒这一条赢了,抽烟(吸毒)这一条也过不去,一样是违反。
对方就不提要搞听证了。
律师啊,战略上要明辨是非,战术上,还得和对方多讨论讨论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