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不冤。
很正常,相应的广告法规规定,对于酒类宣传广告,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比如类似雪碧那种就不行,更别说有怂恿和诱导之类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动作。
百威并非被处罚的第一家酒品公司,之前保乐力加(卖威士忌等烈酒的代理商)亦然因此被罚过。
就是微信广告或者自媒体视频宣传“饮酒”动作都不行。
这背后典型的就是家喻户晓的“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宣传广告在广告法约束下的改变,细心者发现现在劲酒是没什么饮酒动作的。
鲜为人知的是,酒类宣传广告也不允许出现比如饮酒者驾驶汽车、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由此倘若研究一些电子期刊或者自媒体宣传的酒类广告,或有违法之嫌疑,更别说那类酒类直播的野蛮打法了。
社会效果来说,以上都算从广告细微处就去未雨绸缪地消除醉驾的危险。
另外,其实广告设置对酒类广告的约束限制,实则是多饮有害健康:这表现在不得宣传酒类可以缓解疲劳、恢复精力等效果,然而其实某些微信广告或者H5广告还是颇为常见的。
宕开一笔,比较有趣的是,今年百威已经快因广告宣传问题被累计处罚百万了,原因出了饮酒动作不一而足:
或因极限词被罚,或因所谓“天然酵母”等天然材料(实则人工研发或什么浸膏多焉)虚假宣传被罚……
可见酒品巨头,有时候在广告细节方面不免触雷,其实这背后隐藏着急需提升法务和外部律师话语权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