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问题麻烦有点基本的劳动法常识,以及真的上过班有实际的工作经验,你再来讨论。
第一,加班是不合法,但这有个前提叫做违背员工意愿的加班不合法。换句话说,只有加班员工自己去举报才有用。因为从法律上我举报公司让你加班,并不能证明是违背你意愿的。除非被加班员工自己说违背自己意愿了。劳动监察部门并不傻,如果员工自愿加班,那你爱加不加人家才不管。你要人家管就要证明违背员工意愿。所以你所谓的匿名举报,然后拿奖金,根本不现实。
你以为现在加班的人不想去举报吗?因为你举报了就势必暴露了是谁,举报你以后在这个公司也就混不下去,即便你拿了奖金,然后马上也就失业了。关键下家知道你是因为举报上家公司而失业的,你找下份工作可能会很困难。每个人都会权衡一下奖金和找下家工作之间的难易程度相比如何。当然不排除有些人即便找了工作,可能也赚不到10万块,那他可能就举报了。
第二,8个人10小时和10个人8小时并不能完全等同。比如说你是个送快递的,送到半路8小时到了你会不去送完而原地把包裹放下,等下一个人来半道捡吗?程序员一写写几千行代码我能写到一半,突然停下手让另一个人接上继续写吗?医生给你做手术,能把你的肚子划开放在那儿,然后换个人来继续做吗?
事实上绝大多数工作都不可能做到。你说的简单,通过增加人手就能节省时间。工作有自己的整体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