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急着入职下一份工作,但原单位不放人、各种飙情怀讲道理挽留,领导 / HR 跟你打太极、兜圈子,那么直接发邮件表明自己希望解除劳动合同,能确保 30 天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获得自由身,不耽误入职下一份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之内,只需要三天)。想要辞职,不需要长篇大论,只需要明确无误地表示自己希望中止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除了上述极端情形之外,还是建议先找领导谈。毕竟,如果矛盾过于激化,可能会影响背景调查、离职证明的开具和社保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然而,现实中也有公司故意给离职员工添堵、限制择业自由,知乎上就有过相关现象的讨论。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起诉公司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因为公司克扣离职证明的行为耽误下一份工作,也可以获得经济赔偿。
例如,在(2020)京01民终5612号判决书中,法院明确了一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这毕竟还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进行维权,而且错过新的工作机会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在举证方面也会存在难度。
简言之,除非已经没有任何沟通余地、只求及时抽身,那么还是先礼后兵、先谈再提比较好。再说了,在沟通中,让对方认识到自己已经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想拦也拦不住,只是出于道义和人情展现了希望积极沟通的意愿,这样也是一种更为有力有礼有节的姿态。
职场上哪有什么标准答案,分情况。
以下分享的主要是针对大公司的职场人。辞职的流程一般有几个关键节点:
如果你不希望和老东家撕破脸皮,正常的路径是1234。
先找领导聊,是显示对领导的尊重;同时也是给了领导回旋余地。
我记得我在Mercer有一个下属提辞职的时候,我明确告诉她,我会向领导争取额外的加薪。如果我能争取来差不多的薪资,我希望她留下。
我自己在职业生涯中,也在离职的时候,遇到过领导的挽留,拿到过30%+的加薪。
有人说,离职了就不能再接受公司的涨薪。这一点并不见得对。
大公司用熟不用生,是惯例。
详细的我写在这个回答里了:
但身为领导,比较痛苦的场景是:
我啥都不知道,你直接把辞职信发给HR了,这我就很被动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往往会认为对方铁心要走,那我何必做恶人?我会放弃沟通,最多请他吃个欢送饭。
很多行业圈子其实不大,如果不是恨不得吃了你自己的上司,优先打个招呼,还是合理的做法。
一方面,让领导感觉掌握了主动权(其实并没有,有offer的才真的掌握主动权)
另一方面,也增加自己不跳槽照样能涨薪的可能性。
如果你的下家要求30天后必须到岗,而你很清楚你的上司不会30天放你走。
而你的想法是必须走,马上走。
就要考虑换种方式了。
对于职场人来说,提前30天通知公司要跑,不是从你和领导沟通的时候计算的,是从你书面提交辞职信,或者在公司人力系统上提辞职流程,才开始的。
我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我一个朋友,外企跳互联网,新东家明确告诉他,30天不到岗,他们就内部先转其他人到岗干活,他的岗位会被安排去另一个他并不是特别喜欢的岗位。
而他现在外企的领导根本离不开他。要求他一直留到公司招到备胎。还把他的辞职信给退了回来。
他当时就慌了。
我告诉他:
你和领导谈是尊重领导,领导项目缺人想要留你可以理解,但不能牺牲你的利益。
你直接把辞职信邮件整理出来,再发送给老板,抄送给HR。然后问HR怎么走流程。
HR是懂法律的,你提了离职;他们就会走离职流程,否则就是违法。你的领导也只能放弃。
这个时候,我建议先写辞职信,在找领导聊完,无论领导怎么挽留,等他回到座位,看到你已经在走辞职流程了,也就无法挽留了。
我遇到过不少大公司的职场新人抱怨上司不让辞职的。
在我看来,这就是职场老人欺负新人。
法律要求提前30天「通知」而已,你非让新人提出申请,然后你再驳回申请。这其实就是拖着不放人,这其实对公司对个人都没有好处。
上司以为拖着下属能继续干活,但实际上你根本不能指望一个去意已定的人还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而下属的前程也被耽搁了。
对于这种上司,还是双管齐下,别给他太多主导权。你软弱,他就蹬鼻子上脸。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