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food bank也是如此,食品绝大多数都是快要过期的(但还没有过期)。
显然啊!
商家有些罐头、面包、饮料之类的,临期了也没人买,捐了可以按原价做慈善抵扣,慈善部分不用交税。
比如,你企业税率按10%算,你卖10元的罐头,进价可能5元,然后你捐了,算10元捐赠,你的营业额里就可以少交1元的税,相当于你亏4元。
有时候foodbank还会便宜卖,不是完全捐,比如那个罐头你卖2元,又有0.8元的抵扣,相当于亏5-2-0.8=2.2元。
大超市一般都有foodbank。否则东西扔也是可惜。
老外超市认死理:临期也不打折!考虑可能是打折了会影响正常的销售量。
咱们这边,正常快要过期过快要坏的食品主要以降价处理为主。
我散步经常路过一个水果店,一批桃子来了经常开始4块,过几天3块,再过几天2块。香蕉尤其明显。
foodbank不如开到乡村去。乡村食品的开支占消费的比例更高一些。
城市里应该还是主要选品相好的,快过期的都不愿买,不在乎多几块钱。乡村就不一样了,水果和各种副食总体还是缺的。买过来马上吃掉,其实也不影响健康。
犹记小时候我家板车上几个剩西瓜换对方小半板车苹果的经历。
所以,前段时间平台说要做社区果蔬销售,其实我并不是很反对。我觉得多数人在吃水果方面还是省着吃的,同时很多地区水果卖不出去。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村镇的水果消费还是很不足,品质也很低。
我回老家了都不愿吃当地的水果,又难看又贵。明明大城市里大堆的水果烂掉卖不出去,也没人愿意搞到乡村去卖。同时,我们那产桔子,好多人家里冬天一直吃桔子,吃好几个月。
总之,食品销售方面还是很不均衡。
把吃不完,不想吃,不好吃的东西,顺手给乞丐,是很自然的事情
可以处理掉自己不想要的垃圾,还能够获取道德上的快感;乞丐能吃饱,甚至吃好
双赢啊
但是,乞丐不可以多,多了我眼睛进刺,良心会疼
所以,就有人帮我定期清理我家周边的乞丐
于是,垃圾供过于求
外国就不同,他们清理乞丐比较难
所以上层吃剩的,可以很方便迅速的到达下层手中
就好像饥饿站台那个电影,上一层吃完了,几分钟之内饭桌就到了下层,下层立马可以处理掉剩余的食品
这实际上是一种制度优势
没什么不合适的,因为「临期食品」和「过期食品」完全是两回事。
「临期食品」本质上还是在食品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只不过剩余的保质期短,商家有库存过期损失掉的风险,所以着急折价脱手;而过期食品就是不能再出售和食用的废品了,商家只能报废处理,消费者也只能丢掉了(虽然很多长保质期的食物理论上过期几天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说起临期食品,我对它的感情可太深刻了,当年刚毕业有一段时间,医院工资发得奇少,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经常苦哈哈干一个月工资只能勉强交房租。我上班第一个月月底的时候,工资到手一共是4500元,而当时的房租(三人合租)是4100元……
我不知道有没有勇士敢挑战一下400块钱在北京生活一个月,不过我是体验过的。这样入不敷出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靠医院食堂的免费餐和临期食品撑过去的。当时医院门口有一家超市,在大门口放了一个货架,上面放的就是一些临期的食品,以各种长保质期的方便面、酸辣粉为主,价格只有正常价格的3折左右,小几十块钱就能买一大箱。
所以我有时下班的时候,经常会路过拿一箱。而且每次都会拿了就跑,怕的就是被同事或熟人遇见,自己当时的自尊心还是挺强的。毕竟好歹一个名校的博士,毕业上班了混到只能吃便宜的临期食品这样稀拉惨的地步,还是挺难为情的。不过记得当时有点「幸福」的一点是自己研究掌握了方便面的「一面多吃」——煎炒煮炸各种花样都学会了,结果有一个星期靠着吃方便面愣是一周一毛钱都没花还胖了两斤……
好在这么惨时间持续得并不长,随着后来收入的提升也就慢慢缓过来了。不过现在后遗症还是存在的,一个是看见超市里的临期便宜零食还是忍不住想买,另一个是看见方便面就范围,没办法,那会儿吃得真是太多了。
再说回题目里的「食物银行」,其实类似的组织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都早已有存在。之前在去香港地区学习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些教会和慈善组织开设的食物银行,所提供的也大多以各种商超便利店捐赠的临期食品为主。毕竟这些卖场处理临期食品也是需要库存、货架和人力的成本的,有时候捐给食物银行拿来做慈善也算是一个一举两得的事情。
不只是其他国家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现在国内也有类似的临期食品处理机制的存在,不仅是食物银行这样有一定慈善性质的,甚至也有一些专门的营利性机构看到了临期食品中存在的商机——毕竟便宜又没过期、能安全食用的食品,是一定有需求的。比如之前在上海火出圈的“好特卖”超市,就是专卖临期食品;再比如现在盒马生鲜、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也往往会专门设立「临期食品货架」。
对于经销商而言,大量的临期货堆积在手里时,多数的厂商最后是不太会去考虑出货成本的。
其中牵扯到仓管费,人力运营费用,滞销过期货损,仓库面积消耗,以及高额的垃圾处理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出货端的价格可以压的非常低。
所以,这种卖临期产品的模式是双赢的。对于客户来说也是好事,线下消费可以看到实物,购买过程中唯一需要考虑的只有效期问题。也避免了集中销毁浪费资源。只要没被弄虚作假的临期食品,物有所用也总比销毁浪费了好。
至于拿临期食品来做公益,只要提供的是正规合格的食品、并且清楚地告知消费者剩余有效期的长短,在我看来就是没有问题的——既然临期食品可以销售,为什么不能做公益呢?
不过,通过线下的方式提供临期食品终究存在一个问题,商家或「食物银行」存在较高的店租及人力成本,而消费者也存在着交通的成本和更关键的「难为情」问题——正如当年那段艰难时光中的我一样。
这种情况下,线上的「食物银行」的诞生就可能是一个福音了。毕竟有需要的或者有消费临期食品习惯的朋友,可以很方便便捷地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购入需要的食品,而且能够保障良好的私密性,不必担心引起别人的误解或者异样的眼光。
而对于「食物银行」来说,线上的销售也能快速扩展覆盖面,让存在手里的临期食品更快捷地送到需要它们的人手中。毕竟临期食品是一种对时间比较敏感的资源——如果变成了过期食品,那就真的无法食用了,如果通过一个高效的方式能够精准地流转到有需要的人手上,才能真正的物尽其用。
我查了一下,现在在国内比较有名的一家「食物银行」——绿洲食物银行——已经通过和电商平台的合作,在淘宝上开设了线上食物银行,题目中所说的「国内首家线上食物银行」说得也正是它。我逛了逛这家名为「绿洲盛食社」的线上食物银行,发现提供的类目还是挺丰富的——不仅有方便面、酸辣粉、八宝粥、自热火锅……这样的耐储藏方便食品,也有诸如小米、薏仁、绿豆、土豆等原材料。剩余保质期基本上都在1~3个月左右,价格都是象征性的1分钱。
当然了,为了防止「羊毛党」或者一些「倒爷」来「进货」,这家线上食物银行也都对每种食物进行了限购,这样也能够保障这些食物能够更多地走向真正需要它们的人手里。
最后,关于临期食品还有一个大家应该注意的事情——不同类型食物的「临期」概念是存在差异的。这方面,有关部门是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的,甚至进行了分级——罐头、饼干等保质期12个月以上的耐储藏食品,「临界期」为45天,而牛奶、主食、熟食等易过期食品的「临界期」则大多在短短几天之内。
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说的话,这家国内首家线上食物银行提供的临界食品很多其实都并没有达到真正有关部门标准中的「临界期」概念。我想这也是一件好事——可能一方面既往的临期食品处理渠道有限,使得有很多商家愿意为线上食品银行提供临期食品;另一方面也说明这家线上食物银行对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有更高的标准,能够更加让人放心地实现公益目的。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偷书怎么能叫偷书,文化人的事,叫拿
侵略他国领土怎么能叫侵略他国领土,黄俄爹的事,叫公投加入
毕竟孝子不会明白国土是一个国家的底线,它只会觉得俄大人抢东西是赏赐,乌克兰怎么心里没有感恩?
每天至少遛狗三次,每次至少半小时
每周或每两周去宠物店给狗洗澡,修脚毛和趾甲
每天梳毛,每周去死毛、伏毛。夏季每月祛底绒
尺梳、针梳、开结梳、祛毛梳至少各一副
牵引绳,包括但不限于背带式、肩带式、脖圈式,直绳伸缩绳
狗主粮、狗零食、磨牙棒、各类小肉干、营养补充剂
专用沐浴液、牙膏牙刷、护理液、体内外驱虫药、每年疫苗、每年办理狗证
小玩具、互动玩具、雨衣、雨鞋、拾便器、拾便袋、口笼
每年体检,在狗生病时及时就医,而不是上网问怎么办
足月的小狗按摩促进排便,三月的小狗带去打针,户外训练定时定点排便
做好分离焦虑训练
每天至少训练半小时的口令训练,包括但不限于坐下、趴下、站立、握手、等待、跟随、巡回、听口令进食、禁止命令等
在户外做到清理排泄物
在户外做到保证狗能够完全处于你的控制之下,在狗有攻击意图时或之前,带狗远离
只要离开你家房门,必须佩戴牵引绳,并将狗完全处于你的控制之下
及时制止狗吠
及时制止狗的“不文明”行为
在狗拆家之后,不去责备
不离不弃,生病看病,绝不抛弃
闭户饲养,拒绝散养
以上几点可以说是最基本的了,自己看看有几条做不到。
如果都能做到,那么请保证继续下去。
因为以上的几个基本操作,需要有时间精力、经济实力、责任心。
而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太多的养狗人因为没有个人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公德心,所以让全体养狗人为这帮玩意儿背黑锅。
我们家狗跟全小区的大型公狗都不对付,打过架,受过伤,但是我从来没有过有谁说我的不是。
狗打架不管能不能避免,尽量去避免。因为在都拴着的情况下,只有两个人傻逼才会让两只狗打起来,在只有一只狗拴着的情况下,没拴着的打死都不冤。都没拴着,一起打死准没错儿。
不管你们家狗多聪明,他的智力上限就在那呢。牵引绳是你能控制你家狗的唯一途径,不要用“我家狗听话”为借口来掩饰你自己的不想负责。
你要是不想遛狗,不想动不想走,那你就在家呆着,找愿意动的人牵着狗去遛弯。你把狗撒开让他自己跑…
以前宣传是的,我上学的时候教科书还这么宣传呢。
还包括封建制度,说中国封建王朝。
可教科书又说封建制度是领导的领导不是我的领导,臣子的臣子不是我的臣子。
这又跟我认知中的中国古代帝国不同。
别说秦朝,周朝就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莫非王臣了。
夏商应该也差不多,毕竟世界政治有个几千年不变的现象,那就是承袭前朝制度框架,自己再做修改。
大致框架是差不多的。
西方封建国家,自古以来也都是那样,大致框架基本没变过。
更别提非洲拉美,那更是一直都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