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阿里巴巴女员工被侵害」一事,阿里巴巴官方回应称: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
阿里巴巴的回应称,无论是猥亵还是性侵,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阿里巴巴决不容忍。济南警方已对该案进行调查,阿里已对涉嫌员工停职,并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密切关注警方调查进展和结果。
同时,阿里巴巴内部已由蒋芳牵头成立独立调查组,对此事和事发后在公司内举报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全体员工公布调查结果。
事情真实情况就目前公开信息来看,并不明朗,先观察一下。如果犯罪属实,希望法律严惩。
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哪家公司和单位没有?而且说实话,如果真涉及到强奸,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强奸实锤就去坐牢。
当然公司也要为女员工此次遭遇的不幸,做出相关处理和补偿,毕竟是因为工作原因被伤害。
大概是这么一个故事:本来这位领导是想让女员工被客户猥亵占便宜以此谈合同,促成交易,毕竟赚钱要紧。没成想,自己xx上脑,心里琢磨着:凭什么客户占得便宜自己占不得?借着酒精和脑子里的蝌蚪,就勇敢的扑上去了。
简单说说职场女孩子如何应对酒桌“文化”吧。在我看来,一个女孩子不能喝酒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从公司聚餐的第一顿饭开始,就拒绝端杯,那几乎后面不会有人跟你碰杯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你酒精过敏。
至少以我的经验来看,我从不端酒杯,就真的从来没有人劝过我喝酒。
因为警方已经涉入,没有出最终结果。
这个瓜舆论保持关注,我就等着官方来盖棺定论
这里我说一些题外话。
在很多受害者的经历中,都存在“自愿”情节。
比如自愿去饭店、自愿喝酒。
这些自愿都会成为事后受害者被攻击的点,多少事件中都有这种影子。
但其实很多自愿,要么是认识不足,要么是形势所迫。
这种自愿并不值得提倡。
这一点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做到,可能是家庭的重担,有可能是心中的欲念,也可能是强权的威压。
我们都要面临不得不自愿的场景,真的希望能勇敢地说不。
工作没了可以再找
升不上去可以躺平
健康与安全更重要
它们没了就真没了
经济也尽量不要走钢丝,维持健康的资金流
不然不少时候确实基本丧失了说不的权利。
如果是真的,对于这种人渣,请一定要严惩。
坐等真凭实据。
毕竟现在我们能看到的信息都来自受害者单方面说辞,且掌握了优先话语权。
在警方通告发布之前,还是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目前来说,我个人还是倾向于相信受害者。
对于阿里高管,我真的想吐槽。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恶习?
陪酒?陪客户?陪睡?
阿里可是国际性的大公司。
搞得跟一个皮包公司一样。
进出酒店的监控不知道会不会曝光出来。
来几个实锤证据,增加点说服力。
现在比较难确定的是,是不是发生过性行为。
毕竟受害者说在酒店房间发现有避孕套袋子,没发现避孕套。
犯罪嫌疑人可以狡辩说用避孕套吹了个球,并没有实施强奸。
希望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有酒局,尽量和家人多联系,多保持联系。
出差的话,能不喝酒就不喝酒。
哪怕在酒桌上当场吃两粒消炎药都行。
我们假设施暴者是一群理性的人,他们在做出这些行为之前(而且从案件的经过看,应该是刻意安排的),应该考虑了这几点:
1、受害者会不会闹?
可能会小闹一下,不会这种事对于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光彩的时候,所以应该没关系;
2、万一她上诉了,公司会不会惩罚?
不会,更高的领导和hr都是自己人,说不定领导和hr的黑料也在自己手里,所以可以搞定;
如果从他个人所在的小环境来看,他长期处于这个环境,这番打算是合情合理的,后续事情的进展也验证了他的判断,整个事件中,有能力让受害者失声,基层员工的嗓门不够大;
只不过,遇到网络环境这个最大的变量,面向全国的高音喇叭,响起来了。
……这个事情感觉看出,这个很多公司外表光鲜亮丽,说这互联网的有活动公平高薪酬,但内部已经腐朽上来了——
等级森严,根本没把底层员工当成人,满口平等有活力,但其实整个人早就烂了。
愿这个社会少一些“自愿”。
我想,对于很多人来说,喝酒是很难受的,但是为何她却喝酒直到醉?“劝酒”为何总是能成?
背后其实是一种权力在作祟,就是没有拿起酒杯灌你,却用言语逼着你不得不“自愿”喝酒,也就是我们说的“劝酒”。
不愿意喝酒,升职加薪就不提了,说不定还要被穿小鞋。
其实,不只是劝酒,包括自愿加班,不加班,准时下班就是错了。
甚至还有那种自愿放弃奖金的协议。
以及那种完不成目标就要下跪/掌耳瓜之类接受侮辱的事情。
这些表面打着“自愿”的旗号,其实却是权力的恶,逼着你不得不去做出这些事情。
很多弱者,面临太多的迫不得已了,有贷款要还,有家人要养,以至于不得不低头,但是,这是不正常的。
金钱腐蚀人性,我想大家都听说过,那么这个论点有依据吗,如果有依据,那这个论点的强度如何呢,我们先解决这个问题。从现有的文献中来看,“金钱腐蚀人性”这个结论具有广泛的一致性,也就是说首先它具有跨文化稳定性,其次它在众多研究中被广泛地复现。具体地:
社会地位越高,财富越多的人,对他人的痛苦和窘迫的同情心越弱。更少注意到他人处于困境之中以及发出的求救信号[1]:
从生理上看,当我们关注他人的感受和动机,感受到同情的时候,我们的心跳会降低[2]. 而社会地位高的人身上,在应该感受到同情时,其心跳频次基数更高,且降低幅度更小[1]:
那么,这个问题是如何出现的呢,是什么导致高社会地位者更难以感受到他人的悲苦呢。直觉性地,我们可以从情绪阅读能力这个角度出发。心理学上,Empathic accuracy(设身处地能力)被广泛地接受为描述人的这种能力的度量[3]. 而高社会地位者在该参数上表现更差:
如此,我们就有完整的因果链了,即社会地位对他人的痛苦感知能力是负贡献,而痛苦感知能力是产生同理心和同情心的基础,所以社会地位的提升对同情心/同理心的能力是负贡献[1][4]:
这种效应是如此的显著,以至于即便我们把一个人放置于假设的更高权利地位的环境之中,其阅读他人痛苦的能力和同情心能力也会显著地降低[5].
而且,更有大量的研究显示,高社会地位者更可能破坏规则、抄近路以及占他人的便宜[6][7]. 如果不受到频繁的处罚的话,这种倾向让他们在结果导向的竞争之中占据优势地位[8][9]. 也就是说,如果不加高强度监管,以结果导向和金钱奖励为基础的选择机制选出来的更可能是那些道德水平低下的人,并且会加剧破坏规则的情况的出现[10],让这种用人选人机制成为事实上的逆向淘汰机制[6][11].
至于这些结论在该事件中的体现,我想大家都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
不是不支持,有时候反转的剧情过多,很害怕跟着去站队后反而成为“帮凶”。
专业的事情应该给警察去做;法律的裁决权并不在网络上,不应该是大V们的高赞而是法官们的事情。
正常的操作流程应该是看到案件的结果,在引发讨论,可是很多事件都是先有网络的审判,然后再判——觉得很多事情并不太正常,并不是这一个事情。
所以有问题找警察变成了有问题炒热度?所以只有在网络的曝光下,很多事情才能解决?如果社会真这样,那还挺恐怖!
等警方公告——这是我这两年上网学到的最大教训。
这事在逻辑上,有个矛盾的点:
①女方早上醒来立即报警 + ②监控醉酒状态被扶进去 + ③男方承认发生性关系(这点很重要)但声称女方主动 = 强奸罪刑事拘留 → 公司开除。
为什么男方会24小时被放出来,然后女方反而去公司要求开除?
如果司法不公,放跑了强奸犯,女方不是应该控诉司法吗?为什么女方从头到尾没有说警方24小时放人黑幕枉法之类,反而在9页控诉里,用6页控诉公司不开除男方?
只要男方强奸罪实锤,那公司必然开除,如果警方枉法,那女孩应该在各种举报,上访上花时间精力,为什么反而大部分时间精力是在要求公司开除男方,这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
把男方赶出公司,比把男方关进监狱更重要吗?
还是不存在强奸罪,没法把男方关进监狱,所以只能在公司上报复男方了?[笑而不语]
男方承认发生性关系这点展开说一下,光进房间监控不能证明发生性关系,如果男方拒不承认发生性关系,那警方需要时间提取证据(例如女方私处取样男方皮肤DNA之类,性骚扰摸一下都有DNA,发生性关系更有),但警方也不应该放走男方。
在女方声称的 ①+②+③ 都真实无撒谎,无夸张的情况下,警方24小时放人,最大的可能性是,男方有强力证据证明女方主动,但女方又说 “那天夜里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也没有发过信息”,把这个可能性也堵死了,所以,逻辑上死路了,等警方蓝底白字了 [摊手]
这次又到了男女方应该(我没说必须,有罪不坐牢已经发生很多次了)有一个要进监狱的局面,你觉得哪个会进去?[笑而不语]
这速度比当年开除俩抢月饼的员工慢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