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
很多胖友说,网信那边给了意见,指滴滴严重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所以才审查。
其实这个“严重违规”,就是指出行轨迹和车内录音。
这个信息能不能不收集不使用?不可能,否则再出司机和乘客互杀的恶性事件,滴滴依然没法向监管部门交代,因为这涉及到平台责任;
但收集和使用的话,现在国家在立法层面基本半空白,因此滴滴只要弹个窗通知一声,就算“获得用户同意”了。
但这里又有另一个漏洞:网络安全法规定了要征得用户对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的同意。现在滴滴和其他互联网平台一样,都只是告知了用户会收集那些信息,但没有说明信息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所以可以随时援引法条终止。
另外,网络安全法规定,境内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但多“细”的信息才会触发这一条款(告知境外我在上海有多少用户,也能算),没有说明。
所以也能援引这条随时终止。
其实真正麻烦还是在立法的滞后。这事太新了,而涉及的数据体量太大,所以先摁下来。
而且我有个猜测:
以这件事为契机,滴滴估计能深入参与到该领域的立法层面。
因为滴滴是实际上该领域的唯一被监管者,而滴滴又不能不要,所以滴滴的意见反而会变得额外重要。
这就是数据垄断所形成的排他知识。
谢邀。
其实主要还是数据的脱敏。
下午和一个胖友聊产线智能化改造,刚好就扯到类似问题:
为了实时掌握每个生产工位的工作状态,你肯定得装各种传感器;
但为了控制成本,你不可能啥都装,只能装几种,抓有限的核心数据;
那是不是采集的数据少了,分析工位状态的能力就低了呢?
不是。如果你有熟悉工艺工序环境的老师傅,就能够帮你形成高效的算法,从有限的数据里推导出相对完整的工位状态。
好比想知道你在不在家,与其花大力气往你家里装一个小一万的红外热成像,不如直接交叉比对房间里的用水用电和WiFi数据(有基站数据更佳),成本低得多,准确度也不差。
滴滴其实也是这个问题。
滴滴手上有什么数据,监管部门其实是很好了解的,滴滴也完全没必要藏着掖着。
这块瞒一点,一出事就全是滴滴的锅。作为企业,滴滴肯定是恨不得把所有手上的数据都摆在监管部门面前,这样万一出事也是监管部门的第一道责任。
企业只是在框架内赚钱,你不可能把没有规定的监管责任甩给企业。
所以压力其实都在监管这边。
因为看上去数据都有,来源都清晰。但是这些数据“能够被拿去干什么”,才是真正头疼的问题。
这事估计滴滴都想不出来,监管也够呛。
我之前接触过一种摄像头、车牌、基站信号的比对项目。在地方给授权的前提下,只要摄像头拍到车牌号,就能实时确认车里坐着的是谁。
其实技术上不难,真正难的是优化算力和自有的地理信息库,因为要实时显示在地图上,方便地方决策者来使用。
我们过去习惯性把敏感数据想象成保险箱里的宝物,要突破层层保护才能获得;但现实是,敏感数据更像河床上的小金粒,真正的困难在于海量的噪音(无效数据)。
因此谁能够获得更庞大的可信数据、有更高效的算法和强悍算力,就能更快速地比对筛选出金子来。
我韩琛想知道谁去天台见黄sir,问黄sir是不可能的,找刘德华也很难,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搞明白那个时候谁不在。谁那个时候开溜去捏骨,谁就高概率是警察。
滴滴的潜在危险就是这个。
滴滴月活跃用户1.5亿人,已经是中国人出行的基础设施之一。
就算这些数据不涉及任何敏感,但庞大的体量,也足以帮助算法去降低大量无效数据。
有用户轨迹的地方,有路,有人在这里活跃;没有用户轨迹的地方,但如果又有设施,那这里是用来干嘛的?
拼拼图的捷径之一,就是先把明确的碎片拼在一起,那不确定的、需要投入资源确认的碎片,就会越来越少,目标也会越来越清晰。
这就是新时代情报战的常态:007等干湿活的角色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工程师,干着看似枯燥的数据分析,干活,却往往有奇效。
这也是监管部门最头疼的地方:数据都是合法的,但体量太大,自己开的战争迷雾确实也在一点点被揭开。
所以隐私数据的立法还是要加快。
中国互联网在进入垄断阶段后(而且杀进了线下业务),随便一个行业前十都可能掌握着上千万用户的数据。
和以前的线上数据不同,现在这些数据往往含有用户的线下行为,是和物理世界关联的。如果对手愿意提供算法算力进行辅助,很容易拟真出对应的真实环境。
这比派几个“游客”跑到那咔咔一顿拍要可靠得多。
怎样保证既能够让企业正常开工,又不被对手摸底(有时候甚至得“污染”对方的数据结论),是隐秘战线的新课题。
当年并购uber的时候,有种说法,说是uber数据不安全。这个数据是指道路数据。还有传闻说,所谓并购,就是买下数据,让uber走。这是当年道听途说的。那时候好像还没开始全程录音。
滴滴是受信任的,因为并购uber没多久,它就有了公务用车业务。这个业务的数据敏感与安全性不言而喻。
这次审查期间,停止注册。两种可能性更大。
1、用户数据安全性出问题了。这是不排除的。道路数据可以单独作为基本数据来存储、管理。用户数据是不是安全级别低一点,或者曾经谈的时候,未作为重点,都可能。因为2016,2017年,国内还是能购置非实名的电话卡。从而完成很多互联网app 操作。因此在用户实名以及与实名关联的用户数据安全、重要性方面,就未必做的很好。传闻的用户数据泄漏、盗卖也就有了可能。
2、停止注册对业务扩张是有很大影响的。甚至是一个制约方式。这更像是给点颜色看看。
我偏向通过停止用户数据注册,控制业务发展,来谈条件。
目前细节未知,不过可以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里看到一些端倪:
滴滴很可能没有遵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主动申报自有内容并配合审查、先斩后奏进行了上市操作,现在可能面临45-60个工作日的审查和十倍以上金额的处罚。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官方问答
问:网络安全审查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关键词:基础设施运营者、数据窃取风险
问:哪些网络运营者采购产品和服务需要考虑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当按照《办法》要求考虑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词:运输、金融、主动申报
问:何时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答:通常情况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在与产品和服务提供方正式签署合同前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词:正式签署合同前
问:网络安全审查有无时限要求?
答:通常情况下,网络安全审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会延长15个工作日。
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审查项目,可能还需要45个工作日或者更长。
关键词:45个工作日、延长15个工作日
问:违反《办法》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应当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而没有申报的,或者使用网络安全审查未通过的产品和服务,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有人说借它一百个胆子也不会如何如何,那你是低估买办阶级的舔狗心态了,我看可能人家没要求它主动送过去的可能性更大。
这几天中午得了点闲。
昨天中午咱吃了点火锅,喝了点啤酒,准备中午谁个觉,下午公园骑个车,多爽。
迷迷糊糊快睡着了。
突然,一个电话打来:XXX是吗?有个包裹,来楼下取吧!
睡意一下全跑了。去取包裹。心里纳闷,最近没买啥啊?但是名字、电话、地址全都对。
拿到包裹,信息没问题。取了包裹。
拆开一看:日,一包榨菜!欢迎免费试吃。
看榨菜的厂家,我也从来没向他们买过东西啊!嚓的!
随手给丢垃圾桶了。陌生人寄的东西鬼踏酿敢吃!
再也睡不着了。好好一个休息日,给挤八毁了!
以上信息不是针对滴滴。
但是,个人信息就这么无情地被到处倒卖,真是可恨。
一定要加强管理。提高违规成本!
摊上大事了。
1,
滴滴所能获取的信息,远不止是地理。
我的一个朋友卷入涉及上海金融大佬的戴ZK的ZD的金融案件,被警方调查,限制活动,但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数日后发现自己在滴滴顺风车的车主账号被永久注销,原因是“账号违反规定”(应该是因为被刑事调查,未逮捕未定罪)。
滴滴是可以以一定渠道接入公安信息系统,获得人员“政审”状态信息的,且更新实时。
滴滴账号绑定手机号,在我国目前手机号实名制,即手机号约等于身份证号的治安防控体系下,等于在掌控特定人行动信息,大数据什么的就更不说了。
2,
美国对于在美上市公司的手伸的很长。
我以前曾在一家瑞士公司工作过,这家公司在美国上市。我们每年会进行美国FCPA的培训FCPA(Foreign Corrupt,Practices Act),美国《反海外贿赂法》,这个法案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说,一家外国公司在美国以外地方向当地政府行贿获得项目,如果这家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美国就可以进行管辖,进行调查和处罚,而且,由于在美国上市,当时我所在的这家公司(即使是欧洲企业中国设立的全外资子公司,或合资企业)也需要严格遵守美国所有制裁和实体清单制度。
3,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简称“问责法”)被当时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生效。
2021年3月24日,美国证监会通过临时最终修正案(简称“新规”)修改了一些披露表格(Forms 20-F, 40-F, 10-K, and N-CSR),以具体实施上一点中提及的问责法下的提交文件和披露的要求,30天后生效。
《海外公司问责法》将针对以下两种情况采取相应机制:
1,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师监督委员会(简称“PCAOB”)无法完全检查、调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是因为外国政府在该辖区内采取了相应的立场而导致的。
此前,美国的PCAOB无法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内部做的底稿,截至2020年12月31日,PCAOB已对51个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但只有中国内地是唯一一个政府当局仍拒绝PCAOB对其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查的司法辖区。PCAOB虽此前曾对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过审查,但只要涉及到客户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的,PCAOB还是无法审查。
《海外公司问责法》要求被认定的发行人向证监会提交文件以说明其不是被外国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需要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审计安排(PCAOB是倾向于检查其财务报表)及外国政府对其的影响,例如是否持有其股份或控制权,以及涉及该国的有关具体披露事项。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境外上市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存放在境内,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法》有相关的约束,而这与《问责法》的规定是相互冲突的。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第十五条 对于外国国家、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协助、支持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需要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总而言之,滴滴作为一家掌握有极其敏感,涉及机密信息的企业,陷入了两国之间《海外公司问责法》《反海外贿赂法》《反外国制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严重相互冲突的法律的汪洋大海之中。
从中方角度上来看,若一经营特种行业的公司完全遵守美国现有的法律,接受美国长臂管辖原则,被称为“两面人”也不为过。
其后续会怎样发展,我只能说,很不看好。
我不太相信。
滴滴敢把中国的道路和用户数据放到美国的服务器上,对美国公开。
这不是生意问题,是智商问题。在美国不上,在A股,港股IPO就是了。
为了上市,把核心数据交出去。
不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从商业利益角度考虑也是不明智的。更不用说政治和国家安全角度了。
滴滴如果傻,是怎么做成巨头的?
我认为,国家是对滴滴上市后,被美国监管,会不会以各种名义要求提供数据材料,或者被美国审计机构进入系统获取数据存疑。
所以要查,滴滴和阿里,腾讯,百度类似,其数据对于国家安全有相当的重要性。
国家查明白了,才能放心,国家介入,也可以给滴滴对抗美国监管的理由。美国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滴滴可以以国家名义对抗。
滴滴市值虽然还不太高,但是它也有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地位。国家加强监管是必要的。
重大基础设施的国有化或者强力监管将是中国的长期基本国策,所有具有重大基础设施性质的企业都不应该对此心存侥幸,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才是出路。
这事是2020年6月1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通过后,国家首次依照该办法展开网络安全审查。
新法初阵,肯定会抓典型,典型必须要有足够的社会影响力,足够大的知名度,滴滴这次其实是作为典型被提出来了。
如果处理的好,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那这次被审查会是一件好事,因为从2019年开始,国家各部门就一直在高强度反复强调数据确权问题,上一次念这事是6月1日,都念了三年了,公众都快被念的脱敏了,而具有基础设施性质的互联网企业的数据确权问题又是重点监管对象,接受监管和审查是必然事件,所以千万不要认为这是突然袭击,都预告了三年了,各位基础设施企业心理多少要有点数。
这些年的执行力有多强,就不多说了,总而言之,放弃侥幸,坦然接受才是正途。
顺便说个题外话,最近滴滴提高了对司机的抽成,导致个人车主事实上被挤出了网约车市场,现在从业的基本都是合伙买车的专职司机,甚至出现了租车给专职司机吃二道抽成的“二房东”现象,很多司机已经开始设法寻找新的网约车平台了,一些新出现的网约车平台趁这个机会一边招揽司机,一边给网约车司机摊派每天的接单指标。
这种平台对司机的盘剥行为是不是该管管了?
因为这个事情,6月30日才刚上市的DD,昨天也是出现股价大跌。
在该消息出来的时候,DD盘前股价一度大跌10%。
收盘的时候,跌幅有收窄一些,但仍然收跌5%。
其实DD这次上市后,整体走势并不理想。
开盘当天就差一点点破发。
DD这次发行价是14美元,而上市首日的最低价是14.1美元,就差0.1美元就破发了。
在首日交易后,DD在前天是出现较大幅度反弹,反弹了15%。
但没想到昨天被这样一个重锤,给直接又锤了下来。
很多人在“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的那则公告之后,都在问“DD怎么了”?
目前公开的消息还比较少,各种捕风捉影的消息比较多。
毫不意外的,DD也是针对一些传闻,马上进行了辟谣。
从这个辟谣,大家也可以比较清楚关于DD的传闻大致是什么。
不过,我觉得DD这个辟谣,有些无力。
1、作为上市公司,不通过公告辟谣,而是由员工通过微博辟谣,是很不专业。
2、作为正在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的企业,不应该随便通过舆论去发表一些可能干扰调查的言论。
所以,我认为DD这个辟谣,没办法打消人们的一些疑问。
这篇文章,我会在不贸然下定论的基础上,去提一些我的个人怀疑。
(2)公告解读:开头
目前这件事情公开的信息不多,目前已知的事情只有“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的那则公告。
不过实际上,那则公告的信息量我认为就已经足够大。
我们具体解读一下。
这则公告开头三段话就有很多信息量。
“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
这里是开门见山的点名,为何要对DD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那么其实这段话性质,我个人认为是比较严重的。
“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也就意味着DD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已经涉及到涉及到国家数据安全的风险。
而后面第二段则性质更加严重。
“维护国家安全”,这意味着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是涉及到国家安全层面的。
在我有限的这23年上网经历里,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互联网企业是因为“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问题,被进行安全审查。
这个性质重不重,大家应该会有一个判断,我就不做过多解读,毕竟公开信息也确实比较少,再往下去解读,就变成得捕风捉影了,私下去讨论倒是还好,但要像公开写文章,我还是比较习惯于能有更多信息再去做深入分析。
然后是“保障公共利益”,这个相比前面两个,倒也算还好,但这三个加起来,我觉得可能DD这次遇到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甚至会比之前阿里被立案调查那件事情更严重。
阿里被立案调查,后面是罚款182.28亿元。
当时阿里是以“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个性质是比较针对于反垄断领域的。
我之前一直觉得DD也可能会被调查,但我当时觉得DD应该也是因为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
但没想到居然会是因为“国家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被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这个性质我认为是比涉嫌垄断行为更严重。
所以,虽然DD是跑出来辟谣了,但我觉得这并不能打消人们的疑虑。
(3)网络安全审查
这里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次不是对DD进行立案调查,而是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那么“网络安全审查”跟“立案调查”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公告里也说了,网络安全审查,是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进行。
从公开信息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一步比较新的法律法规。
这是2020年6月1日才正式实施的法律法规。
DD应该是《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一个使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
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一条就明确写了:“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这也是公告里的两个依据法律来源“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
而第二条则明确写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被“网络安全审查”,就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换而言之,DD存在某些行为,被查到或者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这里,DD可不要说我是造谣,我是完全依照法律条文解释的内容,复述一遍而已。
当然,具体DD是存在哪些行为,被查到或者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这个目前就不得而知了,只能等待进一步官方通报结果出来才知道。
如果我们去进一步做捕风捉影的猜测,那么就有可能被DD当做造谣去举报投诉。
不过我觉得如果DD不是存在或者“可能存在”某些已经影响到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不会被网络安全审查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DD这次摊上的事情性质是比较严重的。
同时,我也需要客观说明的,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里也明确说了是“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也就是“网络安全审查”只是一个“审查”,而不是已经做出调查结论,这需要一个过程。
最终DD到底有事没事,最后有没有这种影响到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需要官方审查之后,才能给出来的结果。
有可能有这样的行为,但也可能没有这样的行为。
这是需要官方审查后才能知道的结果,大家也没必要这个时候就下定结论。
可能大家会觉得我有点啰嗦,这其实也是为了自我保护,不得已而为之,得把话说清楚,这样就不容易被人揪住小辫子,希望大家理解。
再说一些细节。
在公开信息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这样的细节去抽丝剥茧的推导。
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第二条里,实施主体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也就是说,一家企业能被使用网络安全审查,门槛是很高的,随便普普通通企业应该都没资格被网络安全审查,只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才会被纳入到网络安全审查目标。
毫无疑问DD是符合这个资格的。
而在实施行为里,有一个定义是“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
这个其实就非常具体了。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如果购买了某个海外网络设备,而这个海外网络设备存在一些安全风险,那么当这家企业把这个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应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那么不管这家企业是“有意或者无意”其行为都会直接客观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和影响,那么就需要遭到网络安全审查。
当然,这只是举例哪些行为可能会被使用网络安全审查,不代表我认为DD就是因为这种事情被网络安全审查,有很多其他可能,这里我就不做进一步猜测,因为可能性很多。
比如,这里除了采购网络产品,还有采购网络服务。
这里网络服务的可能范围就比较多,但是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里是有对网络产品和服务做出了明确定义,“主要指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这个其实范围就可以一下子缩小很多。
但不管怎么样,可以确定的是,DD是因为“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风险,才会被安全审查。
有一个细节,可以稍微再缩小一下范围。
第九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
(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
(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
(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五)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我觉得这个第九条的内容,已经相当具体了。
这里不对DD做提前论定的情况下,至少说明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认为DD应该在以上几点内容的范围里,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才会对DD进行安全审查。
另外,《网络安全审查办法》里也规定了,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也就是最长45个工作日。
也就是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应该能看到一个初步审查结果,到时候大家就知道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了。
但就目前信息来看,我认为DD这次存在的问题性质可能是比较严重的。
(4)停止新用户注册
在我们之前几次对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进行反垄断监管的时候,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正常应该是尽量不影响这些企业的日常运转。
因为这些大型互联网企业,都是影响力比较大的,涉及到民生方方面面,所以正常情况下,调查归调查,企业在调查期间还是可以正常运营的。
但这次,在公告里是直接这样要求“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这其实潜台词意思就是,如果让DD继续新用户注册,这个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所以都已经是要求DD停止新用户注册了。
不过,也侧面说明,DD这次出现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需要立即停止运营的地步。
那么我们应该就会对DD这次事情的严重程度,有一个大概的判断。
当然,不排除进一步审查过程里,会发生新的变化。
但可以肯定的是,DD作为我们当前国内最大的网约车平台,有大量的司机正在DD平台上维持生计。
所以如果不是DD的问题很严重的话,应该不会去影响到DD日常运营。
停止新用户注册,我认为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举措。
同时,我认为DD也远没有到大而不能倒的地步,国内的网约车平台也不是只有DD一家,只不过这么大的平台,如果要切换和转移,也是一个庞大的过程,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去做缓冲。
所以一般是发现问题,去针对解决问题就好,比如哪些采购设备和服务行为有问题,终止该行为,要求其整改,并给出惩罚即可,正常应该还不至于要立即停止运营。
而且,现在只是因为还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明确得出结论,不好做更进一步举措,但假如DD真存在某些十分严重的问题,那么恐怕这个事情的发展走向会十分出乎人们的意料。
当然,要是DD最后审查完实际并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就只是虚惊一场,这种可能性也并非不存在。
还是那句话,一切等官方审查结果通报为准。
另外,由于这件事情是发生在DD上市后的第3天时间,这么短的时间间隔就发生这样的事情,难免有人会把这两件事情进行关联联想。
这里,因为缺乏进一步公开的信息和证据,我就不随便做其他猜测。
本文所有猜测,都是我基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条文去进行分析和梳理,仅为个人猜测,仅为某种可能性,不代表某种事实论定,一切以官方审查结果通报为准,特此声明。
本文来源“大白话时事”公众号,作者:星话大白。
我每天都会写分析文章,欢迎关注!
目前这个态势,巨头企业赴美上市几乎完全等同于卖国。
评论里有些人,你们继续哈。
美国这个国家的命,目前就吊在印钱这一条道上。
这里印两万亿,那里印三万亿,直接把道琼斯指数印到了35000点,比特朗普执政的最高点还要高将近20%。
为了不让印出来的天量美元冲到日常消费领域,冲出美国版的“蒜你狠”与“将你军”,把“1美元炸鸡”冲成“$99.99(不含税)”,美国急需优质的金融资产作为资金蓄水池,来承接这些超发的货币。
房地产和虚拟货币都不是好的资产。它们崩起来快得很,崩溃造成的社会冲击也糟得很。和目前积累的资产风险相比,08年的危机那都属于是开胃小菜,美国人心里明白的。
所谓优质的金融资产,必须是那些优质企业,掌握国家民生命脉的巨头企业。
搞几个这样的巨头企业在美国上市,实质是用这个企业所掌握的国家,它的民生与命脉,来为美元赋权。
现在美元是没有锚点,啥也不代表,啥也买不了的废纸,是凭空敲出来的数字。
如果滴滴在美国成功上市,那么,这些废纸摇身一变,就变成了中国人每日的出行本身。
中国人生活的重要部分,被美元定价、代表了。
主要坏处有两个:
第一,人民币也是超发的,也需要优质企业来当蓄水池。
中国能养起来的巨头企业也就那么多,去美国一个,中国人自己就少一个。
本来你完全可以在中国境内上市,A股不行还有港股。你来IPO,可以凭体量把闲置的社会资金吸引进来,把金融市场的盘子做大,带动起一波小繁荣。
憋炒房了,996+六个钱包都买不起了,大老板们来炒炒股吧。
在A股上市,就是缓解房产问题,为国为民;如果觉得A股有损您高贵的身段,可以去香港,对外也能说成“坚定信心”,“彰显一国两制”什么的,总之是说不完的好话。
但可惜的是,A股这两年都在原地踏步,港股还没站上暴乱前的高点。
柳家人嫌咱们这不赚钱。
你看人美股,今年以来光大盘就涨了15%呢,这钱我得赚啊!
接下来就引出了第二个坏处:资敌。
美国目前的政策是用上全部的力气来打击中国,可惜年老体衰,使不上劲儿。
美国整中国的力量源泉,目前就是它的金融霸权,即美元还能买到东西,买到优质资产。
如果买不到呢?美国人就会被迫勤劳工作,创造实际价值。这在目前的美国,直接意味着经济崩溃,天下大乱。
现在大家都憋着一口气呢,你柳家倒好,不知是贪图小利还是报(美)国心切,上赶着把自己的所有权交到美国人手里,换回来一堆没用的美元,还逼着中国央行为了稳定币值同步增发人民币,完成再一次的进口通胀。
而美国那边呢,印出来的废纸有人接盘了,金融霸权的吸血游戏还能继续玩下去,能运用更多的资源来对付中国。
用中国人养出的大企业,来给美国的反华机器提供油料,柳家人这次着实干得不像话。
您都不需要卖数据,就已经值得让人民好好审审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