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得出一个结论了,法律的作用是维稳、减少损失、解决争端,而不是主持正义!
你问的是“你被人骂了,打了,你才还手为什么不能算正当防卫”,那你就问错地方了,你被骂被打于是你还手,这在正义的角度来说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法律它本来就不是奔着主持正义来的!
在法律的眼中,
1、维稳
如果你不还手,那么对方打你也有限,社会就稳定,不会看到有两个人在打架这种不稳定的情况;
2、减少损失
你被打,那对方大概率也不会一直打下去,而是打一两下就完事了,对方没损失,你只损失两下,而如果你还手了,那对方也损失了,你也损失两下以上,等于法律如果允许你还手,那是扩大了损失的;
3、解决争端
这个解决矛盾不只是让你们两个人的矛盾得到解决,而只是让你们两个人尽快把这件事情了解结束完事,那这件事情就叫“解决了争端”了。
以上不是我故意抹黑或者干嘛,有现实案例足以支撑以上三点推测。
比如路上老人碰瓷,哪怕警察到现场百分百确定了老人就是碰瓷的,但是还是有警察可能让车主“出点钱把事情了结算了”,这很明显就不是主持正义,而是“解决”争端,维稳,随便谁吃亏都行,随便谁碰瓷谁被碰瓷都无所谓,如果让受害者吃点亏能把事情“解决”了,那也是可以的。
有个答主已经回答过了,被碰瓷后交警也确定车主无罪了,结果碰瓷的人找来一帮亲戚冲到车主公司去闹,当着警察的面就是勒索五千块,警察的意思也是让车主出这个钱。这谁说得清?
可能我这个回答有点离经叛道,我希望有一天我能自己在这下面补一句:***年**月**日,我错了,执法者带着法律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主持公平正义!
这种事情,你发现了没有,只有掌握了舆论才能胜算,否则全看人家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