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案中比“正当防卫如何认定”更值得关注的信息。
赵宇案反转后,涞源案也被纠错,最近好消息不断。
昨天的回答里,我认为赵宇案颠覆了正当防卫里的司法“潜规则”。但在涞源案中,同样有一个实践中长久存在而且极不合理的规则,我认为更值得关注,而且要颠覆它的难度更大。
涞源案检方的通报内容非常详实,描述了行凶者长期骚扰、准备凶器、侵入住宅、实施暴力的情况,还论述了结合起因、环境、危险行为持续等各种因素,得出结论正当防卫当然成立。
末了还提了一句,这些都是最高检指导案例确定的精神了。
确实言之凿凿,很有道理,但是我就忍不住问一句,既然事实这么明显,法理这么明晰,为什么还把防卫者关了半年多呢?
这就引出了一个实践中非常不合理但又一直在持续的现象——羁押强制措施的滥用。说白了就是动不动就拘人。
强制措施里,除了逮捕、拘留等羁押手段外,还有一种就是非羁押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
但在实践里,取保候审的使用频率跟拘留、逮捕比,少之又少,甚至因此大众还形成了一种偏见,认为取保候审了就是没事了。但实际上取保候审了一样也是接受调查的,只不过是在外面配合。
这样的好处是不让侦查绑架审判,别等到法院了才发现不是犯罪,那之前透支的关押期怎么弥补?信用卡透支了,还钱就行,时光透支了,用那点可怜的国家赔偿能换回来吗?
这也是为什么保释制度在国外很多国家能够大力推广。
那么我们国家现在的做法就是,案子来了是基本上以拘留为主,你说你有冤屈?我拘一拘才能调查清楚嘛!而且这个拘留最长能达到37天。
这种做法,有几点原因:
1官本位。警察办案子,把人拘着办和把人放出去办哪个简单?显而易见。
2维稳需要。特别是命案,伤害案,报案人一天到晚来闹,我把已经人拘了,你可以消停了吧。
3思维陈旧。几十年前刑侦技术不发达,放虎归山就等于海底捞针,现在的刑侦技术下,大部分案件中都不存在这些问题了,但思维并没有转变。
4纠错成本低。把人关错了怎么办,大不了赔点钱嘛,284.74一天,这钱您拿好。
5考核机制,破案率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但是大家有听过拘留数、逮捕率、起诉率这些指标吗?
你要说这些我们一时半会改不了,其他案件中就算了,涞源案这种已经违背常识的案件,把人关了半年,真的有点让人咋舌了。
当然,最近几年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公安、检察都在大力推广非羁押强制措施,各种文件、领导讲话纷至沓来,成效怎么样?且看涞源案。根据我有限的人生经验,一般来说就某个问题有关部门三番五次出台规定,说明组织上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了,但是暂时还不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
如果你对法律心生向往又因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踌躇畏惧;
如果你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而遭受过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曾遭遇生活中的不公又不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你在法律和人情的冲突面前百思不得其解。
那么在我们接下来将要讨论的课程中你一定可以找到答案。点击下面的课程,我在知乎大学等你:
纸质书爱好者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