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事实无非两种可能:
① 三个人无理凌霸一个人,被凌霸者防卫反击。两凌霸者卒,被凌霸者入狱。
② 三个人有理教训一个人,被教训者不服,恶意报复。两无辜者亡,恶意报复者被控制。
概率各50%
为什么公众选择了相信 ① ?
法律界给出的答案是 “ 法盲 ”、“ 偏信 ”。
很遗憾,公众选择哪种倾向性判断压根不是法律问题,而是舆情问题。
而舆情问题、民心向背、人民意志、群众立场,是政治问题的一部分。
很多法律专业的知友并没有抓到问题的要害,政治意识近乎零。
当然,以法学界及其实务界高级子弟们为代表的法律界高层的政治意识还是不错的 —— 认同中国模式还是西方模式,追求中国道路还是西方道路,私下里的实际立场 特别明确 。
那么群众为什么普遍选择相信 ① 而非 ② 呢?
很简单:长期的司法现实让他们见识了太多、太多、太多的 ① 。
对脱离群众的精英来说,将群众的选择归于 “ 愚昧 ” 就够了。
而对国家民族负有更大责任的主体,必须看到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