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答案很简单:这并非事实。
太平天国起义之前的曾国藩,也谈不上是什么“人畜无害的礼部侍郎”。
首先,“礼部侍郎”本身就是大清高级官僚之一,必然参与剥削、压迫和奴役各族劳动人民,因此就不可能“人畜无害“。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其他答案比如 @将仲子 也罗列了曾国藩在办团练镇压太平军之前种种反人类的言行,足以证明曾国藩在太平天国革命爆发前就已经蓄意要屠杀劳动人民满足其统治阶级的反人类欲望。(但这里我必须声明,我并不同意他把曾国藩说成一个完全的遗传性精神病患者,因为这实质上是开脱了曾的罪责。毕竟精神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不值得过分谴责,而曾国藩则不同了。)
其次,即便有人基于自己的阶级立场不认同这一观点,那么我们还可以指出:曾国藩就是在大清官僚里,也属于是“奸臣”之列。哪怕用当时的封建道德,他也不是一个清廉正直的官吏。
简单来说:曾国藩是权奸穆彰阿的党羽。连大清皇帝奕詝都深鄙曾国藩之为人。
曾国藩以三甲倒数入仕,前途一片暗淡,为何能做上“人畜无害”的“礼部侍郎”呢?靠的就是行贿巴结穆彰阿。
曾国藩先是走后门送卷给穆彰阿以示投靠,加入了穆党。
而后,曾国藩每每出京办事都要搜罗古玩,行贿穆彰阿(顺便一提,这竟然被今人写入成功学公众号,供今日行贿者学习)。当然这也是穆彰阿集团的“规矩”,穆彰阿的另外两个门生黄宗汉跟何桂清之间的往来信件泄露了天机,每年年底送给穆彰阿的三百两是必不可少的:
穆彰阿也投桃报李,帮助曾国藩行贿太监,并且一再向旻宁帝引荐曾国藩,帮助曾国藩在十年内快速晋升到礼部侍郎。
这些价值连城的古玩又从何处而来呢?如果都靠曾国藩自掏腰包,恐怕曾家早已破产。这至少也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吧。如此遍地穆彰阿、曾国藩,到处搜刮,贿赂公行,大清国人民的人力财力怎么能不耗尽,各地民众又怎么能不造反呢?当然,曾国藩在穆彰阿活着时一直是京官,除了外放办差如担任主考,并未在地方掌握大权,所以向穆彰阿行贿尚且不能像李星沅之流那么多,但是同样是整个庞大的穆彰阿贪腐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曾国藩充当了李星沅给穆彰阿输送黑金的跑腿。)
然而,新帝奕詝即位后,穆彰阿垮台,曾国藩立刻改换门庭投靠倭仁等穆彰阿的政敌,不点名攻击穆彰阿。就此而言,曾的私德也适足令人齿冷。
可见,就是从大清国统治者的角度而言,曾国藩也是一个结党营私、贪赃舞弊的奸臣。正是穆彰阿、曾国藩、何桂清、劳崇光、吕贤基、叶名琛、袁甲三、张芾之流结党朋比为奸,道光末期的政治才会腐败到这种地步并且最终加速了太平天国革命发生。
第三,从民族主义角度看,曾国藩在太平天国革命前就是一个大卖国贼。
那么被曾国藩称赞的穆彰阿投降主义政策到底投降到了什么地步呢?
在此不妨看看另一屠杀劳动人民的大刽子手左宗棠在这方面有何不同:
还有魔怔人因为反基督教而拥护曾国藩的。然而曾国藩在天津教案里,正是靠疯狂屠杀反洋教人士而得到清廷、帝国主义赏识,保住了自己的权势。天津教案的是非曲直姑且不论,恐怕反基督教人士穿越到曾国藩的时代,也是要被曾国藩斩杀的。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革命前的曾国藩,从劳动人民的角度来看,是一只反人民反到魔怔了的统治阶级禽兽;从大清国封建统治阶级旧道德角度来看,是一个不学无术靠行贿巴结、结党营私升官的奸臣污吏;从民族主义角度来看,则是一个大卖国贼。这样一个就连大清皇帝奕詝,怎么能说是“人畜无害”?曾国藩的一生,恐怕只有对穆彰阿、倭仁以及跟着他到处屠杀掠夺借此升官发财的湘军营官来说,才是“人畜无害”的啊。
曾国藩在湖南借“剿匪”之名胡乱杀人,制造大量冤假错案,荣获“曾剃头”的称号,这可不关太平军的事啊。
是啊,美国不入侵中东,巴格达迪也是普普通通的教法学家,不对,巴格达迪杀的人哪里有他多。
先说好了,没有你曾剃头这样的人畜无害的官员。
那广西农民是吃饱了撑的脑袋别裤腰带上造反玩儿?
再说了,你曾剃头连女婿都逼死了,竟然好意思说人畜无害?
没有清廷,太平军(发逆)也就是些农民矿工秀才……又哪里来的长毛呢?
这个话题很不错,可以借此推出一个新梗:人畜无害曾国藩(此语充满了黑色幽默色彩)。
曾国藩会人畜无害?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极其荒谬。
把至亲骨肉往火坑里推,这是什么精神?该如何评价?
认为“曾国藩人畜无害”的,对曾国藩本人应该不会了解太多,对心理学知识应该也是所知甚少。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他这类人是最危险的,对社会的危害是最大的。
在此声明一点,称曾国藩为反社会人格者算是对历史的还原,并不是对他的开脱。在心理学家看来,”反社会人格者“和“恶魔”是可以划等号的(如下一个链接所示)。同时,反社会人格障碍和精神病也是两个概念,区别很大(如果从社会危害的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主要是伤害自己,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多是伤害他人;比较起来,反社会人格者对社会的危害要大得多)。 @胡乱闯
有学者对美国监狱里的犯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平均20%的犯人属于反社会人格者。并且,这少部分人包揽了监狱里50%以上的最严重罪行,如抢劫、谋杀、叛国等。
这部分人只占总人口的4%左右,结果包揽了监狱里50%以上的最严重罪行。这类人如何?真的是人畜无害吗?
连环杀手的三要素是尿床、纵火和虐杀动物,而反社会人格者也非常喜欢虐杀动物(尤其喜欢大规模虐杀动物)。
这是一个从小生长在殷实的家庭中,天资聪颖、帅气逼人的孩子,名叫斯基普,他本可以在快乐的氛围中无忧无虑地成长,但他有一个小毛病,就是大多数时间他都觉得无聊得要命。
为了驱赶无聊,他在8岁时就想到了一个游戏——在弗吉尼亚州的山间度假处有一片湖,而那里有许多青蛙,他可以在那里用剪刀戳死青蛙,想尽各种招数折磨青蛙,比如:
他会把抓住的青蛙翻过身,戳破它们圆鼓鼓的大肚子,再把它们翻过去,观察那果冻般呆滯的蛙眼随着不断失血而逐渐一动不动。最后他会把这些青蛙的尸体远远地扔进湖里,一边对着死青蛙大喊:“真可怜啊!你这只令人作呕的丑蛤蟆!”
尽管湖里的青蛙多到他每次都可以杀上好几个小时,可是这还不够。第二年夏天,他带来了鞭炮,他把鞭炮塞进青蛙嘴里,看着他们被炸飞、血淋淋、黏糊糊的场面,他甚至觉得这一场空中爆炸秀应该要有人欣赏。
反社会人格者哪里是人畜无害?他们轻则虐杀动物,重则虐杀众人,只要有机会就会危害社会,不能不防!
曾国藩其人如何,相信广大网友是心中有数的。
洒家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他的2万字长文,得出的结论就是: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为什么曾国藩在皇家办丧事(咸丰帝驾崩)的时候于自家办喜事(娶小老婆)?”
“因为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为什么曾国藩一方面亲撰《爱民歌》,一方面放纵乃至指使士兵烧杀?”
“因为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为什么曾国藩在输棋以后立马勃然大怒,摔了棋盘,还扣下许诺的酬金?”
“因为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为什么曾国藩初看起来修养很好,富有个人魅力?”
“因为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为什么曾国藩在做京官的时候喜欢到刑场看杀头?”
“因为他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者。”
笔者以为,就解读曾国藩而言,“反社会人格”这五个字应该是一把钥匙。
有道是:细节见人品,小事见人心。我们可以通过他的一些生活细节了解其本人,挖掘他的内心世界。
早在带兵以前,曾国藩就已经养成了一种独特的嗜好——到法场去看行刑的场面。
在京为官时,曾国藩只要心浮气躁看不进书,就会结伴前往城南菜市口。那里经常处决犯人,而曾国藩也经常因此而“一饱眼福”。挥舞的钢刀、飞溅的鲜血、囚犯的惨叫……这样的景象令他兴奋不已,乃至流连忘返。
看到没有,他在领兵打仗以前就有这种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独特嗜好。后来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
总体来看,曾国藩确实是一个狠角色。他存在着“为杀人而杀人”的倾向,而且其“境界”也在不断提升:看刽子手杀人——亲自领衔杀人——亲自领衔大量杀人——亲自领衔大量虐杀人。
就算没有太平天国运动,曾国藩也有相当大的几率成为刑部侍郎、刑部尚书。何以至此?对清廷来说,曾国藩这样的狠人是绝对不会被浪费掉的。晚清的汉族大员,鲜有不是酷吏的。
他若是掌管司法,效率应该是相当高的。在与太平军作战以前,在主持发审局的时候,他已经因此而声名远播。
曾国藩办团的方针是大张绅权,在省城设“发审局”,凡团绅送被捕人到局,立即处死,禁止尸亲呼冤,又禁止向团绅讲理。他竭力提倡团绅捕人,地方官杀人,捕人要多,杀人要快,官杀人“不必拘守常例”,绅捕人“不必一一报官”。人民更陷入朝不保夕的险境,大家叫他“曾剃头”,形容他杀人像剃头发那样多。(范文澜《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
在曾国藩的治下,一个人只要是被怀疑与“土匪”有关联,便注定难逃一死。在曾国藩的一亩三分地,特殊机构(发审局)完全架空了司法精神,根本就不讲求任何证据,简直就是为了捕人而捕人,为了杀人而杀人。
反社会人格即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社会性病态(sociopathy),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反社会人格者,被玛莎·斯托特博士(供职于哈佛大学医学院的知名临床精神病学专家,著有《当良知沉睡》一书;良知,孟子所说的“所不虑而知者”,指一个人生来就应该具有的道德意识)形象地称为“无良症人”。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良知,没有高级情感,从来就没有同理心(绝对不会换位思考),不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会在内心受到煎熬,根本就不知“悔过”为何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有心理疾病,反而经常是自视甚高。他们无良、无爱、无情,是典型的“三无”人员。
反社会人格者的特征是无良、无爱、无情,说白了就是一部部机器,就是杀人机器、害人机器。
他们超级自恋,缺乏责任感,没有共情能力,视各类社会规范如无物,从来就不会后悔、自责、生出愧疚之心,甚至连尊敬、感恩、惶恐等基本情感都不具备,却崇尚暴力,喜欢搞破坏,热衷于制造混乱的局面。
曾国藩能够成为反社会人格者,应该与家庭遗传有很大关系。
在了解曾国藩其人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略他的一些家人。
曾国藩是湖南湘乡县一个地主家的子弟。他和曾国荃、曾国华带兵杀人。他的父亲和四弟在家乡依势横行,无恶不作,谁要是不合他们的意,就被加上会党的罪名,送到县里,教县官立即执行死刑,不许释放或监禁。县官熊某心知冤屈太甚,对自己不利,隔几天总要私哭一次。有人问他,他说:“曾四爷又欲假我手杀人矣。”县里设立码头,照例杀猪祭神,曾家父子以为不够虔诚,杀十六个人代猪,表示敬意。(范文澜《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
范文澜先生指出,不惟曾国藩,连他的父亲和多个弟弟也都是豪横异常、喜欢滥用权力、视民命有如草菅的狠角色。
如此看来,若干曾氏家族成员是有共性的,应该在遗传上出现了一些情况。这样,我们可以从生理学(脑科学)角度去解读他们为什么会成为反社会人格者。
笔者以为,曾国藩和他的若干家人在大脑发育方面可能与正常人大不相同。
人脑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越往下机能越原始。
脑干在下层,负责维持心跳、呼吸、消化、体温、睡眠、新陈代谢等重要生理功能。如果脑干出了较大的问题,生命就难以维系了。
颞叶在中层,与听觉、嗅觉、记忆、联想、语言理解等功能密切相关。一个人如果颞叶遭受了损伤(或发育不良),就可出现失语、记忆障碍、精神迟钝等状况。
前额叶在上层,负责计划、调节和控制人的心理活动,与思维推理、学习规则、情绪认知、道德判断等密切相关。一个人如果前额叶皮层受到损伤(或发育不良),就可能缺乏责任心、没有负罪感、喜欢凌虐他人、富有暴力倾向。
如此看来,反社会人格者主要是处理道德、感情的部位(前额叶)出现了一些情况。研究显示,反社会人格者在解读与情感有关的词汇时,血液更多地流向颞叶。对他们来说,别人的感情和一道练习题没什么区别。
1848年9月13日,美国人费尼斯·盖吉在执行爆破作业时遭遇意外事故,,被一支长铁棍由左下脸颊刺入,穿越左眼后方,再由额头上方头顶处穿出头骨。他伤势很重,但在一番精心治疗以后幸运地康复了,行动能力、智力水平都没有受到影响。然而他的性情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前是贴心、幽默、平易近人的,后来则变得易怒、爱撒谎、充满暴力倾向、不肯遵守社会规则。
在脑科学家看来,大脑前额叶皮质受损是盖吉丧失道德行为的主要原因。
如前所述,曾国藩喜欢撒谎、暴躁易怒、不按常理出牌、行事缺乏计划性、沉溺于杀人游戏,与前额叶皮层受损(或前额叶皮层发育不良)者的表现是非常吻合的。
基于此,笔者推断曾国藩存在先天性的“前额叶皮层发育不良”(或者类似的先天疾病)。他的父亲和一些弟弟。应该也是这样的。他的父亲先天性大脑发育不良,然后遗传给了他和他的弟弟。
简单地说,曾国藩能成为反社会人格者是由其基因决定的,和外部环境没有太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即使没有机会,他也要创造机会去大量虐杀人(注意,是“虐杀”)。
如果没有太平天国运动,湘军可能不会出现,但曾国藩还是那个曾国藩,根本就不可能“人畜无害”。
中国人不抗日,日本人就是人畜无害的平民,怎么会去当兵呢,又哪来的侵华日军呢。事实上,中国人不抗日,东北万人坑也多了去了。曾国藩当官是人畜无害的吗,根本不是啊。
没有太平军?意思就是努力做好饿殍?
人畜无害?????
你是不是对人畜无害这个词的意思不清楚啊?
突然想起来,曾国藩是一个能把皇帝马屁拍到肩比尧舜禹的人,所以能有这类人畜无害曾国藩这个暴论,我突然觉得不奇怪了
如果没有中国,冈村宁次就是个负责戒严期间的新闻检查的宣传官
如果没有英法,希特勒就是个穷困潦倒的画家
如果没有大明,努尔哈赤就是个纯朴的野人
如果没有XX,成吉思汗就是个射箭的牧民
如果没有汉族,艾尔肯江就是…
借曹哥 @曹变蛟 图一用:
时间紧凑,简单说两句~
以湖南而言,太平军于湖南的农民运动固然有很大的催化作用,但绝不代表没有太平军,湖南的农民们就不起来造反,不加入秘密结社进行斗争了,事实上,在太平军兴起之前,湖南的农民运动堪称十分激烈、风起云涌:
曾国藩为头子的这伙地主阶级匪帮是这么对付非太平军的农民运动的:
曾国藩对付个别群众和小股会党反抗活动的政策是“就地正法”。其具体办法是令各地团练头子直接捕杀和捆送形迹可疑、眉眼不顺之人,或批令各县就地处决,或送往省城交他讯办。当时政局动荡,天下大乱,一般地主富户都不敢公开同贫民、会党作对,各地肯于出面办理团练的多是为恶一方的土豪劣绅。他们平时武断乡曲,鱼肉百姓,一旦办起团练,就更是无法无天,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他们所纠集的乌合之众虽然打起仗来没什么战斗力,但其残忍嗜杀则过于清朝的正规军。所以曾国藩说,“以之御粤匪则仍不足”,但“以之防土匪则已有馀”。为了迅速地把各地农民的反抗活动镇压下去,曾国藩大张绅权,积极扶植这帮反动地主,用以对付贫苦农民和会党群众,并美其名曰“借一方之良锄一方之莠”。所谓“良”即“良民”,指那些积极起来维护封建秩序的土豪劣绅;“莠”即“莠民”,指那些不甘忍受封建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
曾国藩还提倡以本乡、本族之绅捕杀和捆送本乡、本族敢于反抗之民,“轻则治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处治大权尽归团长、族长掌握,这样既了解情况,又可避免引起乡村或宗族间的争斗。开始,曾国藩与张亮基商定,各地团练头子抓到会党群众捆送省城者,概交湖南首县善化县审理;后来曾国藩嫌其杀人不多不快,便在团练大臣公馆设立审案局,甚至已经送到善化县的人,也要强行提来杀掉。曾国藩早就对清朝地方官吏腐败无能深怀不满,更不信任承办案件的胥隶、书役人员,决心于司法机关之外设置新的机构,自行审案杀人。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顷已在公馆立审案局,派知州一人、照磨一人承审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他为了调动州县官员和土豪劣绅的积极性,将过去衙门办案的“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为这些恶棍捕杀和捆送农民大开方便之门。同时,对被捆送者的处置,既不依照法律条文,也不需任何证据,唯以土豪劣绅们的言词和要求为据,稍加讯问,立即结案,重则砍头,轻则杖毙,最轻的也要鞭之千百,瘐死狱中。总之,曾国藩的审案局就是阎王殿,土豪劣绅犹如无常鬼,凡是被各地团练头子捆送审案局的人,就休想活着回去。据曾国藩自己奏称,截至咸丰三年六月止,仅四个月内,审案局就直接杀人一百三十七名,其中“立予正法”者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批令各县就地处死者和后来捕捉的串子会群众九十二名尚不在其内。他自己后来承认杀了二百多人,实际当大大超过此数。
曾国藩所以采用这种非常手段对付敢于起来进行反抗的农民群众,不外这样几个目的:首先是制造白色恐怖,使当地群众不敢接近太平军。当他听说江西百姓纷纷欢迎太平军,并以粮食、用品相接济时,恨得咬牙切齿地说:“贼若侵犯楚疆,敢有乱民效彼之为,吾纵不能剿贼,必先剿洗此辈!”他认为只有“使民畏我远过于畏贼”,才能达到孤立太平军的目的,这样,即使有一天太平军打进湖南,得不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也就无所作为了。其次是杀一儆百,使在太平军鼓舞下革命情绪日趋高涨的广大群众重新屈服于清朝反动统治者的淫威之下,以尽快恢复被太平军和会党冲乱了的社会秩序。曾国藩认为,由于几十年来“应办不办之案”、“应杀不杀之人”层积无数,加以各地农民纷纷造反,尤其太平天国革命的鼓舞,使社会底层的贫苦农民也抬起头来,“遂以为法律不足凭,长官不足畏”,“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就不能打消人民企图摆脱清朝统治的念头,使一些即将起来造反的人重新回到封建秩序中来。所以他效法“武健之吏”,“不复拘守常例”,用极为残酷的手段对付敢于反抗的农民,惩既往而儆效尤。他还在奏折与书信中一再表示,只要能使地主士绅安居乐业,自己即“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第三是为土豪劣绅撑腰,以便把他们发动起来,举办团练,重新组织起地主阶级的队伍,对抗农民革命。早在咸丰元年曾国藩就已经看到,在会党活跃的湘南地区,已有一部分地主士绅向当地农民低头,虽然心里不情愿,表面上却不得不低声下气,甚或送钱送酒讨好会党,以求旦夕之安。他认为,在整个地主阶级人心惶惶、垂头丧气的情况下,如果不把农民的气势压下去,乡里的大多数地主老财便不能抬起头来,更不敢公开响应他的号召,组织团练对抗太平军和当地起来造反的农民。因而他在给欧阳兆熊的信中说:“人心陷溺固已抵此,独严缚匪党,动与磔死,差令良善得以伸彼之气而应吾之令耳。”
当时湖南会党的势力是很强的,虽有一部分随太平军离开湖南,但潜在势力仍然很大,他们正积极活动,准备发动较大规模的起义,整个形势若箭在弦上,弯弓待发。湖南地方官明知此情却莫敢如何,深恐激成大变,引火烧身,因而相与掩饰,以求苟安一时,其情形与太平天国起义前夕的广西非常相似。曾国藩咸丰三年春在奏折中描写当时的形势说:“湖南会匪之多人所共知。去年粤逆入楚,凡入添弟会者大半附之而去,然尚有余孽未尽。此外又有所谓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名目繁多。往往成群结党,啸聚山谷,如东南之衡、永、郴、桂,西南之宝庆、靖州,万山丛薄,尤为匪徒卵育之区。”“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祸自我而发,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由于曾国藩的残酷镇压,致使已经发动起来的起义尽被扑灭,正在酝酿的起义销声敛迹,被冲乱的封建秩序迅速得以恢复,地主官绅重新巩固了自己在广大城乡的统治,使湖南不仅没有成为一个新的革命策源地,反而成为曾国藩集团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首要基地。
但是,曾国藩如此残暴地屠杀会党群众,不仅为广大人民所切齿痛恨,也受到社会舆论的抨击,一时间“曾剃头”、“曾屠户”之类的诨号和各种诅咒传遍湖南,致使对他追随很紧的李瀚章等人都为他担起心来,不得不致书规劝。
当统治阶级用正常的法律手段无法镇压人民的反抗时,总是采用一种非常手段。所以,曾国藩的做法虽然遭到人民的痛恨和一部分士绅、官员的反对,但却得到清朝最高统治者咸丰皇帝的支持。咸丰三年二月曾国藩上奏自己办理团练的政策时说,对于“教匪”、“盗匪”、“会匪”以及逃兵、溃勇、乞丐、游手等“游匪”,“尤认真查拿,遇有形迹可疑曾经抢掠结盟者,即用巡抚令旗,恭请王命,立行正法。臣寓馆设审案局,派委妥员二人,拿获匪徒,立予严讯。即寻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复拘泥成例,概以宽厚为心”;又说:“当此有事之秋,强弱相吞,大小相侵,不诛锄其刁悍害民者,则善良终无聊生之日,不敢不威猛救时,以求于地方有益。”他向皇帝表示:“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但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即剿办有棘手万难之处亦不敢辞。”奏折呈上之后,咸丰皇帝立即在上面朱批道:“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诛净尽。”当曾国藩在湖南官场中极为孤立的时候,得到咸丰皇帝的这个朱批,如获上方宝剑,再不怕地方官员的反对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湖南大吏对曾国藩的这套做法虽有反感,亦不敢公开进行阻挠,只好听之任之。这样,曾国藩就在近代史上开了最恶劣的先例,撇开一切法令条文和司法机关,不经任何法律手续,随意捕人、杀人。因而,他受到其后所有反革命刽子手的崇拜和效法,同时也受到革命人民和一切正直学者的批判。早在清朝末年就有人指出:“就地正法之制倡于湘乡(指曾国藩),秦、隋之暴所未有也。不经法司而可以杀人,则刑部为虚设,而民命同于草芥。淫刑已逞,惨酷已极,彼尚不肯奏改于贼平之日,而谓其不得已之苦衷可以告天地,质鬼神,其谁信之?”应该说,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
啊这,我们曾公真是太人畜无害了(指造大清反的逆民都不是人,杀逆民怎么能叫做杀人呢):
湖南激烈的阶级搏斗情况,见龙盛运《湘军史稿》:
评论区大师 @扶摇直丈九千 说:
笑死我了,我引用的书只有三部,龙盛运《湘军史稿》朱东安《曾国藩传》和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都是原文摘录,一字不易,这三位都是享有盛誉的学者,我不知道你从哪里看来的地摊文内容雷同,还是你觉得这些学者的东西不能算数,非得狂吹曾国藩这个汉奸刽子手才行,还是建议你趁早拉黑我回井里自嗨吧,毕竟这些史学家算个屁,真研究历史还得您这种民间大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