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我赞同 @刑律小陈 的分析。
但是这个案件有一个引申的最终的目的,那就是“杀鸡儆猴”。
我们也看到了,因为电瓶丢了,报案可能的结果就是石沉大海;但是加上了毒花生的描述,这个案件的侦破就很及时的完成了。
如果此次行为没有得到一定的处罚的话,后续的结果就是效仿。一旦类似这样的案件频繁发生之后,就会滋生一定的事实基础上夸大的事由,导致调动大量的警力和财力进行侦办。
所以,从警方的态度看,也是这个目的。开始是批评教育然后变成了现在的行拘。
这个地方的警方不受群众信任,
导致群众要编理由报案,
现在又执法犯法,
对一个一个行为处罚两次,
批评教育是行政处罚,
拘留也是处罚,
我建议当地政法委好好查一查,
查查当时负责人,
政法类专业是怎么毕业的。
我给大家支一招,
对付无赖就要有无耻的办法,
下次去报案,
就要让自己70岁的奶奶去,
看着帮家伙怎么搞!哈哈哈哈!~
1、破案时要考虑实情,
惩处时严格按照法律。
2、休假时严格执行制度,
安排加班考虑工作实情。
都是对的,
还能有错吗?
商场运营方的本质是物业公司,
想各种办法吸引人流过来,接着招商,目的是收取租金,然后涨租金。
所以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来福士想要吸引的大批顾客群体,他们是不是在意棒棒入内。
如果他们其实希望棒棒不入内,那么来福士不过是个手套防火墙而已,抵挡了来自网络和外界的骂名。
如果他们反对禁止棒棒不入内,那么就算没有这个报道一段时间后来福士自己也会被用脚投票的顾客教做人。
商场是否以为棒棒影响了形象不重要,最终用户怎么想的才重要,想想谁掏钱?
所以,到底是顾客有这样的需求而商场才这么去干?还是商场自以为是的猜测了顾客的需求呢?这只有顾客自己知道了。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