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本来不想再辩了,直到今天,又在某平台看见我们的「女战士」的惊喜发言。
我说司机全程没有碰女生,操作也合乎规范,官方通报白纸黑字写了司机看到女生想跳车,采取「点刹」的方法减速,就这,都被关进去了。
然后我们的「女战士」是这样说的
然后的告诉她:“你知道当时什么情况吗?货车正在高速行驶,女孩半个身子在窗外,这个时候一脚刹车踩到底就不是过失致人死亡了,是谋杀。网上总有人觉得自己比司机更专业,你们有过几年的货车驾驶经验?”
然后我们这位「女战士」回复
我给大家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你用得着这那么激动吗?
翻译:虽然我理亏了,但是你这态度有问题。
我也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翻译: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反正我说的就是对的。
你觉得司机就真的没有一点责任吗?
翻译:眼看着胡搅蛮缠要失败了,但我死也要挽回一点颓势。
没责任警察为啥抓他?你比警察还懂?
翻译:虽然我是没有把黑的说成白的,但是我搬出个更权威的人,有本事你去推翻啊。
但见了吧?
这个逻辑,呵呵了~
更新一波吧
结合这个事件,再看之前长春女大学生事件,真是讽刺!
贴个链接: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9_01_16_487054.shtml
还真就「性别即正义」呗?
大家变性保平安吧。
你说的人民日报是那个“唯一的正确做法是制止并紧急停车”的人民日报吗
双方都有错这是定论,但司机的错不至于让他担责你能理解这个逻辑吗,没有肢体接触,没有强迫你做任何事,司机开车途中行动受限,事故发生后马上减速停车打120,很周到了。
我很不理解,你们认为司机有责的点在哪儿?
这个责,是法律责任,不是道德责任,是要坐牢的,是会影响一个人一个家庭的。
一个有父母有家庭有孩子的中年男人,家庭顶梁柱,你嘴皮一碰,说他有法律责任,害得就是一个家庭。
至于那个女孩,没人逼他跳,咎由自取
昨天跟我老律师父亲也谈这个事了。
我老父亲一开始说都这么判了,认罪书也签了,那还能怎么办。而且对面女的都死了,判就判吧。
我说,你别想司机,你把那个司机想成你儿。我娘成了瘫子(母上绝不是瘫子,就事论事情景带入),你没工作,我媳妇没工作,我是个货车司机,我还有儿子。有个女的叫我半夜拉货换个道跳车挂了,你请的律师我见不到,多关了我半年,讼棍骗我签认罪书判一缓一直接就能出来,我签了,我出来以后有案底找不着工作,你说这咋整?
我的老母亲眼都红了:咱能让它们活?!
我的老父亲在一旁沉默不语。
我说他要是能像你这么想,他就不是他。但这是他的错?我不觉得。老百姓现在能被律师骗,将来我就不会被更高阶层掌握更多资源的人骗?今天是司机,成了和稀泥的牺牲品,明天会是谁?稀泥总是要和的。牺牲品总是要有的。怎么办?举报呗!只能举报。
然后搜了个模板,发到巡查组邮箱里了。
今天他们这群虫豸能扰乱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会不会也会不安全?咱也不敢说哈哈。言至于此懂得都懂。如果有一天舆论能左右司法,那这就不叫法治了。我不想看到我刻进骨子里的四必成为空言。
我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清楚为什么。
警方通报说的很详细,经过勘查,两个人衣物没有拉扯痕迹,女方指甲没有司机DNA。
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司机不是无责,而是要为没有阻拦乘客跳车负责,就会出现另一种更吊诡的情况。
女方作势要跳,司机于是伸出一只手去拉她,于是衣服有了拉扯痕迹,女方依旧跳出去,司机变成图谋不轨,导致女方跳车死亡。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司机于是更用力的去拉,女方认为司机要图谋不轨,激烈反抗,指甲内留下司机DNA后,依旧跳窗死亡,于是成了司机强奸未遂,导致女方跳车死亡。
为了避免上边这两种情况,司机于是刹车并紧紧抱住女方,女方无法挣脱,于是女方终于安全了。然而这并不是结束,女乘客扭头去派出所报警,司机不按导航路线,把车开到漆黑路段,两人发生激烈拉扯,司机抱住女方。此时司机说是因为女方要跳车,女方说是因为司机要强奸,双方各执一词,接下来大家猜会怎么样?
问题在于,现在很多人连司机什么都没做的情况都偏向女方,觉得司机要负责,更别说以上这样的情况,司机百口莫辩。
那么请问司机如果不是应该不负责,他到底应该怎么办才能不负责。
评论区有人给出了答案,学泰坦尼克就行了,U JUMP I JUMP。
然后媒体会怎么报道?无良司机爱上搬家少女,在家看过泰坦尼克号后受不住刺激竟拉女乘客模仿剧情
因为司机做不到更好了。
就是点外卖,人家也不可能等你36分钟。你们张口闭口就是车莎莎的情绪,那让你等这么久,你心里舒服?
还有司机的反应,就是一个正常人、资深司机的反应。
谁想得到跳车呢。它都不跳。
还有,出现意外状况不要紧急变方向和急刹车,应该点刹,路面不好还要配合发动机制动,但凡学过车的人都说不出“制止并紧急刹车是唯一正确的做法”这种话。
人民日报通报也夹带了私货,“仅轻点刹车并打开双闪”。
这不是教科书处理方式?难道要撒把拉扯导致翻车,或者不开双闪让来车追尾?
什么叫过失,过失就是责任不明朗,拼解释权。
央视新闻和通报给司机假设了一大堆他们认为的理想处理方式,更可笑的是以司机没做到来断定司机过失。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那些把锅扣司机头上的,你们也来说说你们认为的正确做法,然后我们也来分析下可能导致的诉讼。疑罪从有这事,掌握了方法,就很好玩。
因为“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大家都从货拉拉司机身上看到了自己。
第一:每个人之所以还没有背上刑责,只是因为你运气好。一旦生活中出现意外,需要人背锅的时候,那个距离最近的人即便毫无恶意、即便无能为力、即便道德无缺,也要被拉出来祭天。
第二: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就有足以让普通人认罪认罚的手段。不用打骂用刑,只要把你信息隔绝往圈里一扔,绝望就能把你的精神压垮。为了早点儿出来,让你认什么就得认什么。
第三:所谓的合法权利是如此可笑。随便一句“你是特殊情况”“我们是为了你好”“具体情况需要变通”“都是自愿的”就能让你所有的幻想灰飞烟灭。
第四:耗不起。机构如果和个人耗上,个人无论如何也挣脱不了。人家是发着工资、拿着奖金、背靠专业团队。而生活就已经让你精疲力尽了,除非想以命相博,否则只能认怂。
总之,还是信点儿什么神秘主义的东西吧,毕竟运气这玩意谁也说不好。
因为如果评判《人民日报》通报: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显示。
如果评判绿藤市某司法部门: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显示。
如果评判跳车的小仙女: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显示。
如果从正常人角度阐述司机为何无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时可以显示。
如果从法律角度阐述司机为何无责:
那么您得的回答里面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引起争议的部分,在修改完成后经过评估再考虑给不给你显示。
……………………………………
你有说话的权利?
各位,自己选呗
题主电话响了
对方对题主喊到“你想强奸我!”
题主很生气“你有病?!”
对方喊到“你态度如此恶劣,引起我的极度恐慌,你想先杀后奸?!”
题主觉得真搞笑“哼”没再说。
对方喊到“你不说话一定是在策划如何动手!”
题主彻底无语了。
对方突然歇斯底里到“你肯定堵在我家门口我一开门就会冲进来奸杀我!虽然我在6楼但是与其等你杀我不如跳窗逃走。”
题主心想“这是个傻子吧,我哪知道你家在哪里还堵你家门口,还有谁不知道6楼不能跳啊!说混话呢吧!”没当回事。
过了几个小时公安局打电话通知题主对方打电话的时候跳楼死了,检察院法院以涉嫌不作为致人跳楼死亡为事由传唤题主,要他认罪。
题主很愤怒“关我屁事,它打了个电话然后自己胡思乱想当下迅速做出不符合常理的事我怎么管的了?!”
然后某郭嘉喉舌下场通告全国人民说题主有过失杀人罪。题主“????我尼玛到底做错了什么?接了个电话就过失杀人?法院还没判报纸先判还有这事?对方打着电话就死了我怎么拦?”报纸回道“你应该立马变身飞到她家窗口拦住她!或者暂时改变地球引力阻止其摔死!”“???我会飞还是你会飞?你变身一个看看?我怎么改变地球引力?强人所难?”“反正你应当变身不变身你有罪。”
然后题主被扣押了半年并告知你不认罪就一直扣到你认罪为止,别想见到律师家人自己想,你认罪就只给你扣个罪名不用坐牢,自己选。
题主心想“为什么会有人支持我有罪?这帮人是不是有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