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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了古代大富人家的丫鬟你会怎么做?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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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大户人家的丫鬟?说到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先讲一个故事,纪晓岚讲的,他说:

某侍郎夫人……,凡买女奴,成券入门后,必引使长跪,先告戒数百语,谓之教导,后即褫衣反接,挞百鞭,谓之试刑。或转侧,或呼号,挞弥甚,挞至不言不动,格格然如击木石,始谓之知畏。然后驱使。

你看,这丫鬟刚买进门,一句话还没说呢,先脱光衣服、反绑双手,打一顿杀威棒,直打得“不言不动,格格然如击木石”,才算达到目的。

——这个套餐,题主愿意尝试一下吗?

纪晓岚又讲:

又余常至一亲串家,丈人行也。入其内室,见门左右悬二鞭,穗皆有血迹,柄皆光泽可鉴。闻其每将就寝,诸婢一一缚于凳,然后覆之以衾,防其私遁或自戕也。

这位是纪晓岚的长辈,纪晓岚常去串门的,很显然他家丫鬟也是天天挨打,以至于怕丫鬟逃走或自杀,每天晚上睡觉时,先把丫鬟都一一绑在凳子上。

——这个套餐,题主愿意尝试吗?

别以为这只是特例,虽然这么极端的确实不多,但在古代那个社会环境下,奴婢遭受虐待是太平常不过的现象。

比如《红楼梦》中,王熙凤是怎么说的呢?她说:“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头都拿来,虽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们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不用给他们吃,一日不说跪一日,就是铁打的,一日也管招了。”

你看,大户人家的丫鬟,就这待遇。

莫非题主对古代丫鬟的法律地位有什么误解吗?

《大清律》:“若奴婢有罪, 其家长及家长之期亲, 若外祖父母, 不告官司而殴杀者, 杖六十, 徒一年, 当房人口悉放从良。若违反教令而依法决罚邂逅致死及过失杀者, 各勿论。”——也就是说,如果主人私自把奴婢杀死了,打60板子,判1年有期徒刑。如果是过失杀死奴婢的,啥事也没有。可是,如果奴婢反抗主人呢, “凡奴婢骂家长者, 绞。”丫鬟骂主人的,绞刑。“凡奴婢殴家长者, 皆斩。杀者, 皆凌迟处死。”打主人的,斩首。把主人打死的,凌迟。

当然,不止清朝,整个古代,奴婢的命都不是命。

再举一个宋朝的例子:

彰國留後王繼勳自罷兵柄,常怏怏,專以臠割奴婢為樂,前後被害者甚眾。一日天雨,牆壞,羣奴突出,守國門訴寃。上大駭,命中使就詰之,盡得繼勳所為不法事。丁酉,詔削官爵,勒歸私第,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未至,改右監門衛率府副率。
——《续资治通鉴长编》

你看,王继勋“专以脔割奴婢为乐,前后被害者甚众”,最后他偿命了吗?还不是仅仅降职了事。

再举一个宋朝非常有名的例子:陈执中杀婢案。

陈执中是宋仁宗时的宰相,他有一个宠妾叫阿张,狠毒残虐。陈执中家有一个丫鬟叫迎儿,年纪才13岁,被阿张在寒冬之中,剥光全身衣服,双手捆绑,禁闭在屋内,不给饮食,最后活活折磨死。还有一名叫海棠的丫鬟,被阿张肆意鞭打,遍体伤痕,最后上吊自杀。另外还有一名丫鬟,被剃发、杖背,上吊自杀未死。

陈执中杀婢案暴露后,欧阳修、赵抃等人累上奏章,要求从严处理陈执中,最后结果也不过是“卒罢执中为镇海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就这,还是卷入了政治斗争的结果。

总之一句话,真要穿越到古代成了大户人家的丫鬟,那你这条命可就不是你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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