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了以下的几个问题:
1、我国互联网发展从以前的“增量市场”过渡到“存量市场”了。
还记不记得当时只要弄一款APP,都能创业,都能称作一家公司。
现在只能是某个领域几大巨头互相厮杀,然后一地鸡毛后剩下最后的几个寡头。
电商领域如淘宝天猫和京东竞争的不可开交,拼多多打存量市场一举提高到第一梯队。
短视频领域如抖音微视,被快手打存量市场占据了半壁江山。
2、我国互联网赋能产业初步完成了信息化布局。
万物互联,能让信息得到最充分的交流。
当国民们都拥有一台可以上网的终端,那么信息传递的便利与速度就会达到质的飞跃。
每个国人都能在互联网上获得国际时事、国家政策、时事新闻等等信息。
每个国人的眼界、见识都将得到质的飞跃。
一撮人进步,不如大家一起进步,互联网对不同产业的更迭变化进行着支撑。
3、上网时长变化值得关注。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的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6.2个小时,较2020年3月减少4.6个小时。
对于互联网企业中,专门“杀时间”的APP来说,用户每天的日活是他们非常重要的KPI。
而从统计数据看,我国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还缩短了4.6个小时。
一方面2020年3月疫情时,大家都呆在室内,上网时间自然比较长。
另一方面,经济开始复苏,上网时长势必会重回正常的时长。
上网时长未来将会和手机移动数据、电子支付额度等,成为新的统计数据参考值。
4、移动设备产业将进入存量厮杀。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
再也没有爆炸式增长的移动设备产业相关企业,IDC报告将会越来越难看。
而移动设备的耐用程度、性能过剩等也将拉低换机频率。
相关移动设备产业如无法找到新的增长点,利润点将会不得不每天调低。
最后,
互联网发展将会再一次颠覆我们的生活,让技术服务我们更好的生活吧。
附我找到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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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瑞恩的奇幻博物馆 ,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平均学历初中,倒是符合知乎多数用户的印象:崇拜权威,而不懂方法论。虽然不懂方法论,但是背专业名词倒是满快的,什么“双盲测试”“对照组”“安慰剂”。具备了一个初中生的基本功。
目前来说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没有规定拐卖男人罪,但是如果一个一个大男人被拐卖了,而且该男子受到了拐卖着者的伤害,这就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另外如果拐卖者对该男子进行拘禁行为,将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拐卖者未对男子实施上面的两种行为,该男子只能自认倒霉,拐卖者没有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里面包括饲养动物太吵或者很浓烈的异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方面:为了防止伪造签名,或者指印模糊的问题,签署正式法律文书的时候,会采用签名+按手印的双重保险方式
单位方面: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是否约定的是“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这就需要签名和盖章同时具备的,一字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