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候,在派出所,经常会接到群众报警称有噪音,有一次冬天晚上9点多,接到群众报警说楼下有卖糖葫芦的用个小喇叭在那喊,影响他睡觉,我跟值班副所长一起去了现场,副所长是个比我大四岁的老大哥,到了以后,卖糖葫芦的那个人诚惶诚恐的过来问怎么了,副所长说,把你喇叭关了,有人举报你扰民,几点了,咋还不回家?别回去太晚,再被抢了(以前遇见过卖打糕的小伙,一天的钱都被抢了,被揍得鼻青脸肿哭着来报案的。)卖糖葫芦赶紧关了喇叭,说这就走,我一看他小推车的玻璃柜里就剩四个糖葫芦,问他,多少钱一个?他说3块钱一个,5块钱俩,我直接给他10块钱,告诉他我买了,你快回家吧,卖糖葫芦的小伙赶紧给我装好告诉我,谢谢啊,你真是好人,回警车上,副所长对我说,干警察,别做坏事,也别太善良,意思我没必要都买下来,我说正好,你一个,我一个,看门大爷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同事一个,他这点东西不卖没,还得换个地方喊,咱们还得来,而且这点钱花的起,副所长笑笑不语,铺垫了这么多,说说感动的时刻吧,转眼到了夏天,我们辖区发生几起飞车抢夺案,骑摩托车抢金项链,都是一人所为,人也基本上确定了,是个18岁的小年轻,但是居无定所,也不回家,父母都没有他的手机号码,案子进去了瓶颈,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又是我跟副所长值班,进来个小伙,跟我们说,看见我们所门口展板上贴照片的这个抢金项链的人了,就在市政府附近的一个网吧,我一看有点眼熟,这小伙说,大哥,你买过我糖葫芦,你忘了?我说你咋看到他的?小伙子说,我冬天卖糖葫芦,夏天挨个网吧卖瓜子,刚才我就看见这小子了,就来告诉你们,你买我糖葫芦以后我觉得你是个好警察,我家也在附近住,我就总关注你们派出所贴的一些消息或者要找的人,没想到真让我碰上了,我跟副所长赶紧带好装备就去了,结果是,案件顺利告破,网吧也被重罚(因为没有实名登记这个嫌疑人的信息,否则我们这边就会知道。),可能这就是生活中和工作中的一件小事,你们可能会说,哪个群众看见都能报告,我想告诉你们,这个,真不一定,我也不想说我小小的善举有了什么回报,但是那一刻内心真的是很感动,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