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这个民警因为这份证明,得了嘉奖、三等功,我也绝对不会模仿。
现在基层民警总是抱怨老百姓来开奇葩证明,但基层却无法可依,以至公安部连下两波派出所无需证明的名单,以正视听。在这个关头下,这个民警还开具了这样一份“奇葩证明”,那么我们还能怪老百姓奇葩吗?是不是首先要检讨自己人,都开了些什么证明?
在行政法里讲究法无授权不可为,到底哪部法律赋予了派出所开具这样一份证明的权力?
在这一事件中,派出所规范的操作,应该是通知当事人向邮政主管机关投诉,而绝对不是自己越俎代庖去代替其他机关给人家快递公司提意见。邮政主管部门应该有相关的行政权,直接处罚快递公司或快递员,如果有问题的是消费者,那相关部门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调查结论及其他救济渠道告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暴力倾向、治安违法、非法上访,这才是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该处罚处罚,该调解调解。即便走入治安调解渠道,那公安机关出具的唯一证明文件也是《调解书》,而不是这样一份不伦不类的“证明”。
推给邮政主管部门处理,绝不是踢皮球,这正是公权进笼子的具体表现。今天公安机关要管邮政,明天是不是要管民政?后天再把外交国防也负责了?在法律划定的圈圈内作业,这才是一个法制政府的基本操作。
中国的国情现状是,公安机关承担了太多非警务警情,在一些老人眼里,警察就是代表政府,有事全找警察,而不知其他政府部门。不是我乱批评,这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大包大揽惯的,另一方面也说明有些政府部门严重脱离群众,老百姓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存在。看现在抖音上的政府机关主要是公安和应急,法检也占部分,其他政府部门呢?你们的工作难道都比公检法保密的还多?(当然国安,国防,外交之类的除外)
我希望官方媒体还是要客观得看待这件事,不要一味鼓吹,再给基层派出所染上无所不能的色彩,这不符合法制政府的基本要求。媒体报道,特别是官方媒体的报道,不仅仅要依据朴素的价值观,更应该对自己报道的行业有客观深入的认知,不然真的会误人子弟。在这件事中,媒体有很明显迎合民意的倾向,我也感谢媒体正面宣传公安机关的美意。但,媒体人就是要有举世皆浊我独清的立场,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既不迎合政府也不迎合百姓,在全天下的叫好声或骂声中站出来,说一句你们错了,这才是媒体人应有的担当。不然,要你何用?
这篇文章写下来,我大概是众矢之的了。没错,结论是,民警错了,邮政主管部门错了,宣传报道的媒体也错了,所有叫好的吃瓜群众也错了,唯一没错的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