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这么多钱,他们到底划了多少辆车啊?这不是欺负车主是老实人吗?!
从熊孩子+索赔150万金额来看,这几个熊孩子应该还没满16周岁,否则警方已经刑事立案了。所以,这个案子目前来看,应该属于民事纠纷。
由于几个熊孩子未成年,他们划车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因划车造成车主的损失主要有:1、维修费用。该费用实报实销,法院一般都支持。所以,如果车损真的有150万,四个熊孩子的家长要卖房;
2、交通费用。包括在车辆维修期间,车主因租用替代交通工具支出的费用、车主取车途中发生的交通费用等合理交通支出。这种费用倒不太多,根据既往的判例,法院一般也就酌定支持个一二百元;
3、车辆贬值损失。在个别判例中法院支持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但一般都不支持该项损失。如果被支持的话,熊孩子家长又得卖房。豪车的贬值损失可不低。
4、车主送取车辆造成的误工损失。由于是财产侵权或者保管合同案件,该费用法院一般都不支持。
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情况比较复杂,要分情形讨论:1、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开设的收费停车场内;2、车辆停放在小区的停车位上。
如果是第一种情形,物业公司与车主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即使是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车辆损失,物业公司也对车主构成违约,车主可以物业公司保管不善为由,要求赔偿违约损失。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按照现在的司法实践观点,法院一般认为物业公司无义务对车主进行赔偿。因为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不具有合同法上的保管义务或侵权法上的替代赔偿责任。即使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但一般不认为是车辆保管费,而认为是物业管理费。这一点可能有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业主车辆被划以后,一般会要求物业公司调看监控,物业公司往往以监控损坏无法查看为由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无法查找到责任人为由要求其赔偿吗?
法院相关判例的回答是,也不支持!理由同上,法院认为不装监控或者监控损坏,也不意味着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1]一般认为,物业公司对业主室外财产,负有一般安保义务,而不是绝对的结果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换句话说,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基本的安保义务,比如配备了巡逻保安、有基本的门卫值班制度等,一般就可以在此类事件中免责。
在既往判例中,还存在一些次生纠纷,即业主以物业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自己车辆被划,进而拒缴物业费。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起诉业主支付欠缴的物业费,一般都会被法院支持。业主以此作为抗辩,一般不会被法院支持。
不过,有一般也有例外,以下情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被支持:
1、物业公司未配备巡逻保安、未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未履行基本安保义务的。
2、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在目睹他人在小区内划车,或者接到划车报告时,未予以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原因是未尽到法定物业管理职责。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3、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承诺或者服务细则对这种情况明确约定予以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原因是合同约定了保管责任。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4、物业公司的员工划车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四种情况,被划车的车主的损失,由几个熊孩子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法院不支持家长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这些个老实人车主血亏!
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免不了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怎样教育熊孩子?怎样让孩子少犯错?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孩子看到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父母不回避,用行动告诉孩子,勇于担当,这样才能培养出自律的孩子。
江苏宿迁,有一个孩子从家里的阳台上,把一瓶墨汁从楼上往下泼去,瞬间,楼下住户的衣服,楼下的外墙都被染黑了。这孩子也够熊了吧。
孩子的父母得知情况以后,处理的方法可以说是教科书式的教育。
孩子的爸爸立刻拍了张照片,让孩子直观地看到泼墨这件事所造成的后果,孩子的妈妈马上到楼下,把楼下住户弄脏的衣物全部拿回家清洗,并带孩子到楼下道歉。孩子道歉的过程,让孩子看到了父母的担当,给了孩子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孩子的压力在获得他人谅解的过程中得到了释放,学会担当和宽容。
孩子的爸爸还当起蜘蛛人亲自清洗外墙,他向邻居解释:“不是不让孩子做,而是他现在还没有能力这样做。”这些处理的过程,孩子都参与,爸爸洗住宅外墙的时候,孩子就在太阳下面看着,爸爸的话也给孩子一个信息:犯错要担责。
在这里要为这位爸爸点赞,,孩子犯错,他没有为孩子护短,也没有粗暴地打骂孩子,而是让孩子看到他做这件事所造成的后果,这比什么教育都有用。
孩子犯错,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孩子没有能力判断一件事所造成的后果和对他人的伤害,如果父母溺爱,舍不得教育,那么,孩子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如果父母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孩子,孩子会产生逆反心理,同样不能很好的改正错误。
很多家长就缺少这种担当的勇气,发现孩子犯错的时候,面对他人的指责,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找个理由:“Ta还是个孩子”。父母的行为让孩子有一个错误的观点:孩子犯错容易被谅解,没什么关系。于是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
父母担当责任,孩子在犯错后学会反省,学会为他人着想的思维,学会在做一件事前,认真的思考,也学会了自律。
谢谢大家的点赞,也看了大家的评论,特此回复。
在评论里,有说两件事价值不同,我引用上面这件事,只是说明一个道理,这当中的道理是相通的。当然,划了这么多车,物业不知情(或不阻止),物业的责任另定。还有清理外墙的是不是孩子的父亲这件事,我当时是看了报纸上这样说的,不过这并不重要,孩子的父母有态度是关键。
现在这类事为什么会增加?有一个原因可能是父母在议论这件事的时候:“某小区车被小孩划了…”,有些小孩注意的重点是“小孩划车=原来车可以用来划”,所以,父母在议论此类话题的时候,如果孩子在身边,可以和孩子一起讨论,让孩子了解这件事的后果。孩子的教育,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父母的教育方法,对孩子非常重要。
赔150万?我看真是便宜他们了。
嫌赔的太多?那你们买四十辆同样牌子和新旧程度的车赔给人家,自己把被你家孩子破坏的四十辆车卖二手,你看看这差价和150万比是多了还是少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是: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只恨他们未成年,不然不关起来难解业主心头之恨。那么多豪车啊,划的还不是一下两下,这密密麻麻的家长想洗都洗不白,什么样的家长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千万别放过他们。
这个案子不能和合稀泥,
犯的哪条就要罚哪条!
首先说物业的责任,
物业的责任要看和业主签的合同,
是车位合同还是停车管理合同。
小区的车位分两种,
一种是只出租/出售车位,
物业按面积收物业管理费;
另一种是物业兼职停车场管理员,
这种经营性的停车场,
管理方是有确保车辆完好的责任的,
但需要工商物价等部门备案,
这都有据可查的。
至于小孩家里相反简单了,
就是民事赔偿,
只希望当地司法部门给力点,
该判多少是多少。
这个多豪车,显然小区住的都是有钱人。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担心,他们的家长赔得起。
我担心的是,廉租房、公租房小区里面如果停的都是奔驰宝马,那么被穷人家的熊孩子划了,要怎么赔?我希望我的 担心是多余的。
或许我们已经像美国一样,穷人住穷人社区,富人住富人社区,这样的社会更加和谐?还是穷富混居,更加不和谐?
我不知道答案。
如果你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十天。被辞退,是不需要赔偿的。你请了假,公司不批,你强行休假,公司辞退,是需要赔偿的
说实话.......视频开头那老和尚刚一开口,我就有了一种yes indeed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