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后面怕看不见。
骂我的请在评论区,私信很有可能被举报。
指责我的建议阅读全文和精选评论,基本上该讨论的都讨论过了。
探讨的欢迎私信。评论区我有可能错过。
全文时间跨度较长,全程只增不减,观点和转折较多,建议阅读全文。
很有可能引起不适,请批判性谨慎阅读。
根据知友建议,小孩子勿看。
因为我是人。
这个虐猫的人,再坏,他也是个人,只要他没坏到人身上,他爱做什么做什么。
猫只是畜生,是人类利用的对象。
谁身上没几百条,几千条动物的命了?
就当你现在20岁,当你从5岁开始,一周吃一次肉,不过分吧?将近800次,给你打个折,500条命落你身上,有意见吗?
猫只是畜生,只要他虐的不是别人的财产,只要他不传播这事,导致别人的不适,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他是人,猫是畜生。
我反而不理解一部分指责虐猫的人的心态。
引起不适的就算了,这影响了人的心情,这算侵害了人类的利益。
一些很云的人,你们喜欢猫,虐猫的人喜欢虐猫。
凭什么同为人类,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你的喜欢就要凌驾于别人的喜欢之上?
什么时候,猫,尤其是无主的猫,也有资格掺和到人的事情里来了?
批评虐猫的人,虐猫不是问题,问题是传播引起不适的视频。
唉,想想都不知道是谁过分,因为一条猫去侮辱,人肉一个人。你们甚至还想判刑。
你们是人类,还是猫?
我粗暴地摔碎了盘子,残忍地把碎片磨成粉,再用火烧,最后倒进马桶里,你们要判我死刑吗?
题外话
关于禁食狗肉。
居然用畜生作为判断人类文明的标准,滑稽。
对我的人身攻击肯定不少。
我喜欢狗,如果我养了宠物,肯定很爱护它,绝不会虐待什么的。
但是放在人类视角来看,我爱护我的狗,性质和我爱护我的桌子一样。
文明是人类的文明,文明的标准是人类过得好,不是畜生过得好。
对线区
1...共情心?你对猫有共情心,对人没有喽?对猫这么共情,去人肉,辱骂人类。
好一手共情啊。
2...有危害倾向?
我难道要为我尚未做出的事情付出代价吗?
我未来有可能杀人,有可能强奸,你来报警抓我,去起诉我啊。
哦,一只畜生就判断出有倾向了,进而就可以定罪了?
你好有能耐啊。
我小时候用放大镜虐杀过昆虫,你来砍我啊。
我倒是要看看你们能为了畜生,残害人类到什么程度。
3...眼睛不好的去治眼。
看不清楚还是故意看不见?
虐杀的问题是传播不适视频,不是虐杀。
让你们不适确实是他的问题,但问题不在虐杀。
不想重复第三次。
4...虐待动物,欺凌弱小?
难道阉割,剃毛,囚禁,纯种繁育,先天缺陷,栓链子,就不算虐待了吗?
承认养宠物是为了满足人类自己没什么可耻的。
5...预料之内,果然有把珍稀动物拿来说事的。等的就是你。
保护珍稀动物保护的是人类的利益,不是动物的利益。保护它们是因为对人类有用。
你见过保护蚊子的法律吗?
能把猫和珍惜动物价值等同,真有你的。
6...现实一点,人类保护人类的利益,没什么可耻的。
人类发展到现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人类过得更好。
确实有爱心泛滥,各种矫情的人,我们要保护人类,当然也要保护这些人。
所以会谴责那些传播视频的。
但你要清楚,老子保护的是你的心情,不是你的猫。
别人偷摸虐猫,不让你知道,你在那虚空不适,就是贱。
保护你,不是迁就你,别人的利益也是利益。
脑子清醒点,你保护的不过是你的爱心,不是猫,利己没什么可耻的。
7...加两道思考题
一
用残忍的手段,使动物痛苦,残疾,死亡,是虐待无疑吧?
那么,用温柔的手段,使动物痛苦,残疾,寿命缩短,算不算虐待?
囚禁,限制自由,阉割,纯种繁育,缺陷积累。这些养猫的手段算不算虐待?
二
从虐待中获得快感要谴责。
那么,通过虐待的手段养猫,再从养猫中获得快感,要不要谴责?
8...人类有同理心是赞成的。
虐待的确不是个好事。我也反对虐待。因为虐待多少还是造成损失了。施暴者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评论里有人说,这是心里疾病。
那这时候,同理心应该给猫呢,还是该给人呢?
我得了病,大小便失禁。我也想生活,也想上街,也想出去玩。结果我没控制住,把花花草草给浇死了。
这时候,同理心应该给我呢?还是该给花花草草呢?是该谴责我,网暴我破坏花草,还是该送我去医院呢?
你们好多评论都说,施虐者以后有可能杀人。
那你们该网暴他呢?还是同理一下救他呢?
你谴责他,网暴他的时候,事情到底是往好走还是往坏走了呢?
那你们谴责,网暴的时候,是为了猫好吗?是为了人好吗?还是为了自己站在高地爽了一下呢?
9...有人提问,如果虐猫的人跟我打交道,我会怎么做。
我可以拒绝和他打交道啊。
咱们捋一捋啊。
他虐猫。
我不是猫,肯定不能站在猫的角度上谴责他。
他没让我看见,也没引起我的不适,也没有损害人类的利益。我也不能站在人类的角度谴责他。
所以我不会谴责他。
但是,当我和他打交道时候,我的个人判断,心情,都是纳入范畴的,因为我和他都是人。所以我可以就我的私心拒绝他。
问题在于,我不能就我的私心去谴责他。我的偏好不能凌驾于他的偏好之上。
这里原本是几个私信骂我的截图。
现在给删了。
到现在私信骂我的没一百也有几十了,花样很多,有问要地址的,有问候家人的,有剥我人籍的。还有的跑到我其他回答下面嘲讽我的。
全放上来太多,留下几个不公平。全删掉算了。
当然也有私信支持我的,虽然感谢,但其实没必要。
我就是回答个问题,愿意讨论的讨论,骂我的就当不愿意讨论。
评论区我从来不删评论的,是知乎删了,不关我事。
更进一步。
我们不仅仅讨论问题性质,我们试着解决虐猫的问题。
既然要解决问题,它首先得是个问题。
那我们认为,虐猫的人,有心理问题。不管是因为压力太大还是心理阴影,导致他和大众的心理水平不同。
我称做病人,没问题吧?心理疾病也是病嘛。
好,这里有个虐猫的人,我们为了养猫的人对自己猫的同理心,为了大众不接受血腥,为了某些人说不清的爱心,为了猫,我们要解决虐猫的问题。
第一种,用言论,用物理手段,对虐猫的人施压,让他不再虐猫。
第二种,从病人角度考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或者给他找另一个发泄渠道,甚至提供药物治疗,让他不再从虐待中获得快感。猫自然也安全了。
第三种,虐猫的,自己虐,谁都不告诉。大众看不见,也当虐猫不存在。
第一种,对人使用暴力,保护猫。
第二种,以人为出发点,解决人的问题,从根源解决虐猫。
第三种,成本最小,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忽视人的问题,要想解决虐猫的问题,那办法只能是对人施以暴力。
我姑且认为大家不愿意对人暴力。
最后,还有最重要的问题。
钱
不论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办法,都是要钱的。
因为不论是立法,还是为人,为猫提供治疗,还是对人施以暴力,都是要花钱的。
这个税该不该收,向谁收。
扯远了,再扯深一点估计又要被私信了,帽子已经够多了。
很多人认不清一个事实。
现代社会,人类文明,一直都建立在对动物的杀戮,虐待上。
不仅仅是物质上,精神上也是。
比如斗牛,斗鸡,马戏团,养猫,养狗,培育珍珠。
人类一直拥有对动物的支配权。
这是文明的基石之一。不管你承不承认,人类文明建立在肮脏变态之上。
有爱心是好事,但你的爱心也建立在支配权之上。
有人说虐猫是不必要的,不虐猫又不会死。事实上非常多的东西都是不必要的。就比如说斗牛斗鸡马戏团,人不看也不会死,不养猫养狗也不会死。
人类的精神需求,也是建立在丑恶之上的。
养猫养狗看起来不那么血腥罢了。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伪善,建立在支配权上的善当然也值得赞扬。
人类对动物的支配权是永恒的,除非哪天人类能自食其力,不再利用动物了。否则都是伪善。
社会发展到现在,生产力允许人类去关注动物了吗?尤其是现在连人都没有被充分尊重。
再进一步,奴隶制是一步一步废除的,尊重动物也可以一步一步来。
那在中国,有能力尊重动物的人,是多数吗?即便一步一步来,总得尊重大多数吧?
善良是好事,但现在真不是对动物谈善良的时候,我们甚至没有钱给人做心理辅导。
这是现实,你总得做个选择。事实上,我觉得,我们目前还不到做这个选择的时候。
所以,我选择站在人的一边。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大部分是是来解决问题的,是愿意解决问题的。
这点确实是我错了。评论区没人想解决问题。
抱着伪善不放的人就没想着解决问题。
关于伪善的讨论,评论区有,精选评论,兰茶的那个。
道理很简单,如果一部分人的伪善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那我当然可以伪一个更大的善,互相扯皮,永远都无法解决问题。
所以要剖开伪善,把赤裸裸的利益摆出来,才能放到桌子上谈。或许这不是最公平的办法,但绝对比扯皮公平得多。
不是说伪善不好,它毕竟是向上的。但就解决问题来说,没有任何推动性。
这时候就可以说另一个问题。
一直有人追问我,虐猫对不对。
是是是,不对,不对,不对。
然后呢?说句不对,问题解决了吗?
怎么解决?网暴吗?人肉吗?谴责吗?
最终还是要从人的角度解决的啊。
那你要解决,不还是得剖开谈吗?
再来延伸到下一个问题。
很多人说的杀人犯有虐待动物的前科。
之前就说了,一个人不能为他尚未做的事情负责。不然在座的大家都有罪。
其次,相关关系不是因果关系。
这个人是因为虐待变坏了?还是因为坏,所以虐待,所以杀人?
这种有选择倾向和目的性的统计,是广泛存在的。尤其是各种消费宣传中。
阻止一个坏人虐猫,能阻止这个坏人杀人吗?
所以还是要回到人的问题上来,要去解决人的问题。
哦,对了,帮个忙,看完的全文的,要是发评论的话,麻烦最后一句打两个句号。谢谢了。。
因为宠物猫不是人,宠物猫只是一种愚蠢的,被培育出来的,为了取悦人类而存在的玩具。
虐猫,跟把手办摆弄坏了,是一个层次。
虐别人的猫,就是把别人家手办弄坏,虐自己猫,就是把自己买的手办摆弄坏,虐野猫,就是在垃圾桶里捡了个别人不要的手办摆弄坏。
你要说猫至少是个活物,是有生命的,那就算两个手办。
干出这种事的人,可能是个坏人,但是你喊打喊杀的,也不是就天然正确了。
没错,你们整天说的什么虐猫虐狗,实际上性质就跟生气砸个杯子摔个椅子差别不大。
你们老说什么虐待宠物的人心理不健康,这句话成立是有个必要前提的,那就是施虐者必须跟你们一样把这个动物看做是一个“生灵”,在这个前提下虐待宠物才叫心理不健康。
如果跟我一样只是把宠物看做一笔资产一个死物,那么这话就不成立了。
我先天上就不认为优待猫狗是“善”,那么我凭什么会认为虐待猫狗是“恶”?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这个世界上恋物癖多得是,有的人就喜欢配电柜,觉得配电柜是自己的灵魂,自己上辈子就是配电柜。然后你拿着旧配电柜给回收站压成了铁饼,请问他有资格指责你没有人性么?
在你心里配电柜就是配电柜,就算你找个剪刀划划戳戳,在它表面画个笑脸什么的,也不代表你就心理扭曲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人类了对吧?
那有的人就觉得猫就是猫,就算会动会叫,也不算“生灵”,凭啥不能划划戳戳?他怎么就心理变态了?他虐猫时候的心态,就跟你没事儿在配电柜上写写画画的心态是一样的,图个好玩儿,没当回事儿而已。
真正爱猫的人,虐猫才是变态;不爱猫的人,虐猫啥也不算。你不能强行下定论说“这世界上不爱猫的人都是变态”对吧?
换句话说,只有“你们”虐猫才该被批判,“他们”虐猫不应该被批判。
你问我是什么态度?
我养猫,我的猫我不会虐待,但是如果它不好好吃饭,如果它乱啃乱挠东西,我照样上手打。而野猫,死了就死了,怎么死的我也不关心,跟我没一毛钱关系,野猫惹了我,我也不介意弄死几只。
至于你们想要说的话,我先帮你们说吧。
“希望我下辈子变成我的猫。”(不好意思,这个世界没有下辈子。)
“希望我身边都是我这样的人。”(不好意思,我身边都是正常人,有的人爱猫,我不会逼着她杀只猫取乐。有的人对猫不在意,我也不会逼着他承认猫凌驾于别的生物之上。至于你们,我是真心希望你们身边都是你们这样的人。)
“可怜我的猫。”(那是我的猫,我买来养着玩还是买来做龙虎斗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自己慢慢可怜它吧,我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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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私信多了不少,我个人又是从不回私信派的,所以你们别发了。
其中有表达支持我观点的人,多谢。
还有表达不支持我观点的人,多谢,闭嘴。
还有第三种人,想要表达对我本人进行报复的欲望……我只能表示,牛逼……
你们其实也真没必要骂了,因为我看不见……
你们可能不知道,知乎自动隐藏不友善私信……我截个图给你们看看哈。
这部分人中啊,有些人竟然还逻辑在线,用我的理论做了引申;
表示“那如果我不觉得你是个人,是不是就可以对你做任何残忍的事情了?”
首先我要强调一下哈,如果你真的分不清“人类”和“猫狗”在现代社会应享有权利上的区别,那你可真腻害
其次,现代法律在此类问题上的观点,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接近我的逻辑。
那就是,如果你真的无法分清“人类”和“配电柜”的区别,那么你就是临床“精神变态患者”。那么作为精神病,你虐人还真的不会被受到惩罚(判刑),只会被送去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木有想到吧?
至于杀猫杀狗,很遗憾,并非诊断精神变态的充分必要条件。
所以这个社会它就允许正常人类不把猫狗看做拥有社会权利的生物。
更进一步,如果我认为“培育宠物猫”才是真正的虐猫,“让它们死去”才是真正的慈悲,那么甚至满大街杀野猫都属于善行,你们(包括我)这帮养宠物猫的才是真正的虐猫者。
如果要扯尊重生命的话,那细菌是不是生命?你用酒精让他们的蛋白变性,从青霉素摧毁他们的细胞壁,用121度的高温将它们斩草除根,好不容易有几个微生物进了你的体内,面临的则是你免疫系统的虐杀——那才是真虐杀,虐猫行为弱爆了。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为虐猫的人辩解?因为猫是你的私有财产,只要没有影响别人爱咋咋地。
那我对孩子家暴吗?当然不行,因为你的孩子不属于你自己,他属于这个国家。
很多回答都很圣人、很伪善。如果你和你的宠物流落到荒岛,你应该怎么做?在你确认你在无人岛上以后,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把你的宠物吃掉。我不能吃它,到荒岛上它能陪伴我,呵呵,吃了他没准可以多活一两天。多活一两天就有更大的概率等到救援队。
好了,我们看看法律,虐猫犯法吗?不犯法。具体来说,法律没规定,不合法也不犯法。传播虐猫犯视频犯法。不合法也不犯法的事情多了去了。我举几个例子,
虐猫违背道德吗?违背。但是你除了批评指责以外,你能做什么别的吗?你最多到知乎上牢骚牢骚,过几天,有什么新的八卦,你就会把这个虐猫忘了。那几件不合法也不犯法,大家也只能这样讨论讨论。某富人在微博上晒图片用几万一盒的鱼子酱喂猫,除了有人批评炫富以外,有争议吗?不同人对虐待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动物应该生活在大自然中,你把他关在家里,就是虐待,而且你还很难反驳。另外四件事,你也是指责什么都做不了。
最恶心的事不是虐猫,而是你虐猫,我偷拍,我发到网上以后,你被处分、被退学,我啥事都没有。
直接暴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温水煮青蛙。
很反感动保人士的那副悲天悯人的样子,都是普通人,都性交,都要赚钱,都有贪欲,你要是寺庙里的老头子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我绝对尊重,但同龄的年轻人,cosplay一下子,自己就觉得生出管理他人的权力了,对别人的生活横加干涉,你在教我做事啊。
虐猫我绝对不赞成,看过一些视频,头皮发麻,有个小猫被人虐还以为对方在跟它玩,一边被扎一边讨好对方,看着确实破防。但是人家的事,交给公安机关交给法律去决断,在网上瞎骂的同时搞的自己占据道德高地,不真实起来了。
而另一方面,吃猫吃狗的,这是绝对合理的诉求,人家想吃,不违法,为什么不让人吃?这是很多爱猫人士现原形的地方。
总而言之,不要高举道德旗帜,一旦举起来,再想回归年轻人的孟浪生活,那就是给动保招黑,看着理论基础基本为0、打孩子、孤立同事不在话下的人去扯什么哲学、爱猫,只觉得完全不能信服。
善人,捐钱施粥,或付出劳动,没有靠骂人、攻击人来行善的,辱骂犯罪分子也不是善。这世上这么多流浪猫狗,若爱猫人士能拿出希望别人死的力度倾尽家财建造庇护所,一个市区算100万人,有10个这样的庇护所,不会出现现在流浪猫狗到处都是的情况。
爱猫人士在微博上的嘴脸,咒人死全家,骂人没脑子,一个二个小仙女的批爆,买的口红化妆品贵的要命,养的都是品种猫,大街上那些流浪猫怎么不能养一条呢,爱猫是这样爱的啊?
这个提问让我更加懂得了柏拉图柏老爷子的那段话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发表自己的看法都成了“辩解” 果然这年头什么破事都能把人群推向疯狂
2020.7.13,这次我写在最前面。没想到这回答又给翻出来了,迫于评论区又出现没时间看完回答就去对线的知友,我不得不再次重申观点:我为虐猫者辩解,既不代表我喜欢虐猫,也不代表我支持别人虐猫;我反对对虐猫者动用“私刑”,不代表我反对惩罚虐猫者。总而言之,我的观点是:虐猫行为是不正当的,应该受到谴责的,至于虐猫者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有待进一步讨论,但在网络上人肉、辱骂等网络暴力的“私刑”行为是不合适的。更简单的观点:我反对虐猫,也反对对虐猫者进行无节制的网络暴力。
其实原回答里我夹杂了一些个人情绪,比如对双标行为的反对,可能让人读起来不舒服。
对于评论区,评论都比赞多了,可见对线强度之大。。。但是还是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不要人身攻击,所有的评论我都没有主动折叠或者删除,如果评论没了应该是知乎干的。我求求个别没有了解我观点是什么就去评论区口嗨的知友,你饶了我吧。
有些知友对线对一半就跑路了,你对得起我打的那么多字吗?
原回答
第一,虐待动物行为在我们的道德观念下是不对的,但是不违法。
第二,虐待动物后拍摄视频传播甚至盈利,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不被接受的。
第三,杀人犯尚且有人替他辩解,而且我相信大部分人辩解是针对虐待动物的行为究竟该不该受到处罚或者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针对虐待动物并拍摄视频传播的行为应该没人替他辩解。
第四,法律有边界,道德也是,无论是对违反道德还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人实施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是超越道德审判的界限的,是违法行为。
第五,虐待猫引起人们那么激烈的反应,是因为猫是动物,人与动物有区别,人类天性善良,还是猫毛茸茸的很可爱?同理虐待老鼠蟑螂等其他动物时大家会像虐猫一样那么反感吗?
第六,是不是只有虐杀掉猫才是虐猫,把猫关在笼子里或限制自由的行为算不算虐待猫,把猫阉割算不算虐待猫,为了更好看的花色与品种,让猫近亲繁殖甚至产下有缺陷的后代算不算虐猫,小猫刚出生不久就被迫离开母亲,甚至被明码标价卖给人类算不算虐猫?人类养宠物发了善心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快乐?
第七,我小时候会捉蜻蜓拿来肢解,先拆翅膀,再拔腿,最后再杀死,在我看来,猫和蜻蜓是一样的,它们都是动物,反对虐猫的人理所应当的也应该反对虐蜻蜓。我替虐猫的人辩解是怕有天我因为虐待了一只蜻蜓而被众口铄金,原地融化。
–––––––五月七日,本人在第一、二、三条已经很明确的表达了我的立场。迫于个别知友阅读理解能力不是很强,本人再次声明立场:我,在道德上坚决不支持并且强烈谴责虐猫的行为。这里的讨论和所谓的辩解,是针对法律层面上,即要不要针对虐猫行为设立法律,特别是专门设立法律?应该使虐猫者受到何种处罚?应不应该对虐猫者实施长期的网络暴力?
原答:
我看了很多为虐猫者辩护的文章,发现他们并不是在维护虐猫行为本身的正当性,而是在呼吁正确对待虐猫者。
首先,虐猫行为本身是违背大众道德观念的,但是如果虐猫者并没有违法,那么我们就不可以要求社会给予他不恰当的惩罚。如果虐猫者违法,应该交由法律处理,而不是由大众舆论处理。
比如说,你家楼下的赵老太太不喜欢猫,她经常把无主的流浪猫抓回家虐杀。赵老太太虽然很变态,但是她没有售卖虐猫的血腥暴力录像,也没有抢走别人的猫。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硬要把赵老太太挂到网上,并且辱骂她、人肉她,我们当然要为赵老太太辩解:因为虐猫不犯法,但是网络暴力犯法。
如果你仍然坚持:不道德行为必然要受到惩罚,那么我要请问你,何谓“不道德”呢?
你觉得虐猫不道德,还有人觉得饲养宠物猫是不道德的,还有人觉得给流浪猫喂食是不道德的……我们应该采取谁的标准、又要惩罚谁呢?
惩罚背德者不仅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正的。我们不应该滥用舆论去惩罚违背社会道德的人,而应当诉诸法律处理,或是采取适当的劝诫方法劝人向善。
辩护虐猫者的人,或许他们本身也对虐猫行为感到厌恶。但是人不应该被这种厌恶情绪支配,而放弃理性的思考。
==================================
再补充一些:
我在写回答的时候,没有特别针对最近那个山东某大学生虐猫的事件,而只是在谈“为什么有人为虐猫者辩护”,这里的“虐猫者”是所有有虐猫行为的人。
最近那起大学生虐猫事件的主人公,在网络上传播血腥暴力视频,已经违反了法律。学校肯定也有劝诫他,但他却没有悔过,因此被退学。
要注意:该大学生被开除,是因为他违反了法律、违反了学校规定,而不是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社会道德。
我们不能要求社会重罚没有违法的虐猫者,因为虐猫本身不犯法,它只是不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
如果虐猫要受罚,那么虐待老鼠要不要受罚?又是什么样的行为才算“虐待”呢?不给猫绝育算不算虐待?
如果我们默认虐猫、虐狗、虐待小兔子要受罚,却不认为虐鼠、虐虫、虐鱼要受罚;如果我们默认残害猫的身体健康是虐待行为,却不认为监禁猫咪、漠视宠物猫是虐待行为,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承认了: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才是最终标准,少数人的意见可以忽视。
但是,我们不会总是道德上的“多数派”。
如果按照 “违反了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就要受罚” 这样的逻辑,那么每个人都要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受罚。这是无法实现的,同样对少数派而言也是不公正的。
为虐猫者辩护的人,其实是在强调他不应该受到法律规定外的处罚。是在反对 “违反了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就要受罚” 的逻辑。
不请自来,我就是一个为虐猫者辩解过的人,我之所以去为其辩解原因有二:一是认为我们应该遵循权责义务对等的原则,让虐猫者受到合理的惩罚;二是由于我就是题主口中“没有善心”的人。
诚如高赞答案所说,为虐猫者辩解并非是支持虐猫,而是希望大家可以更加理性的看待虐猫者,让虐猫者得到他应得的惩罚,我一直为虐猫者辩护也主要是基于这个这个原因,就我认为,任何人或组织的都应当享受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权责义务对等原则。回到虐猫这个问题上,虐猫这一行为可以分为三个较为独立的事件:虐猫者虐杀流浪猫、虐猫者将虐猫行为拍摄成视频、虐猫者将这些视频投放到网络上,将这三个事件分开来来看待:
1.关于虐猫者虐杀流浪猫:
在很多人看来,这种行为是“恶”的、血腥的、残暴的,但在我看来,虐杀流浪猫的问题不在于虐杀而在于被虐杀的是“流浪猫”,如果虐猫者虐杀的是自己花钱购买的猫咪,那么我们作为外人无权对其说三道四,因为他购买的猫咪是他的个人财产,任何一个公民可以使用任何手段来处置他的个人财产,但是流浪猫并非虐猫者的个人财物,因此我们应当批判这种行径,尽可以从道德上批判他、从情理上批判他,但是仅凭他虐杀流浪猫,任何组织与个人无权对他实施处罚,因为单纯的虐猫是一个道德上的错误而非法律上的错误,在有些人看来,猫咪是人类的好朋友,甚至比肩家人的存在;但在另一些人眼中,世界上只有人类与非人类两种生物,由于认知的不同的造成道德标准的不同,在一类人看来罪大恶极罪恶滔天的行径,可能在另一类人看来,就是踩死只蟑螂一类的小事,单凭一类人的出于道德的不满就剥夺一名公民的权利,其实是不符合权责义务对等原则的。
2.关于虐猫者将虐猫行为拍摄成视频:
拍摄虐猫视频和虐杀猫在本质上没多大区别,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与他人权益任何时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拍摄自己想要拍摄的视频,这是每一个公民都有的权利。
3.关于虐猫者将这些视频投放到网络上:
虐猫者的三个行为中,唯有这一项可能同时触犯了道德与法律。虐猫者将相关视频投放到网络上,不仅影响了网民上网的体验,让相当多网民产生了不悦,使得自己被推上舆论声讨的高峰,同时极可能还触犯了不得在网络上散布、传播血腥恐怖视频的规定,对于普通网民,由于虐猫者传播的视频使得自己不悦、愤怒或是产生惊吓(如果确实因为虐猫视频导致了精神方面的问题,建议走法律程序申请赔偿),尽可以对虐猫者喊打喊杀,批判这这种行为、蔑视虐猫者的人格;对于执法机关与虐猫者工作/学习的单位,如果虐猫者的行径确系违法行为,就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定对虐猫人进行惩罚,依法剥夺虐猫者的部分权利,但是,目前对于虐猫者的处罚真的符合相关规定吗?作为执法机关至今未对虐猫者做出处罚,是否可以认为虐猫视频法律并不属于应受到处罚的血腥、恐怖视频;虐猫者所在的单位确实做出了对虐猫者的处罚,但是根据该单位的相关的规定,虐猫者的行为并尚未达到单位所做出处罚的程度,这显然是为了迎合舆论枉顾规定,剥夺了虐猫者本不应被剥夺了的权利,许多辩护人也是基于这一点对虐猫者辩护的,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处罚,但是做了多坏的事,就应该受到多残酷的处罚,一个公民由于自己的一个错误行径,受到了惩治更严重错误的处罚,难道不应该被辩护吗?
作为题主口中“没有善心”的人,我没兴趣,也懒得辩经,我接下来的回答或许会让善良的、三观正直的知友们极度反感甚至厌恶,建议看都别看,反对走人即可。
在题主看来
人发展到今天不就是因为与普通动物有别吗,固然有计谋也有更多的“善”
也就是人类发展的的目的在于抛开兽性、发扬人性,用对动物“善”来彰显人的伟大,但是从类人猿到今天人类进化史,就是一部物种灭绝史:
虽然澳大利亚气候确实在45000年前有一场改变,但规模幅度并不大。光是这样小小的气候变迁,我们实在很难相信能造成如此大规模的灭绝。我们现在常常把很多事情都推给气候,但事实是地球的气候从来不会静止,而是每分每刻不断变化,史上不管哪个事件,都多少会碰上一些气候变迁的情形。
特别是地球早就有过许多次的冷却和暖化循环。在过去百万年间,平均每10万年就有一次冰河期,上一次冰河期大约是75000年前到15000年前,而且并不特别严重,两次高峰分别在大约70000年前和20000年前。然而,澳大利亚巨大的双门齿兽早在150多万年前便已出现,活过了至少10次的冰河期,甚至连7万年前的那次冰河期高峰也安然无恙。但为什么到了45000年前就突然灭种?当然,如果双门齿兽是当时唯一灭绝的大型动物,可能就纯粹是运气问题。然而,当时除了双门齿兽之外,全澳大利亚超过90%的巨型动物都从历史上消失。虽然我们只有间接证据,但要说这么凑巧,智人就这样在所有巨型动物都死于严寒的时候来到澳大利亚,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在北冰洋的弗兰格尔岛(Wrangel Island,位于西伯利亚海岸以北200公里),当地的长毛象也遭到同样的噩运。曾有几百万年的时间,长毛象的足迹踏遍几乎整个北半球,但随着智人从亚非大陆扩张到北美,它们的栖地就不断缩小。到了大约1万年前,全世界几乎已经再也没有长毛象,最后的栖地只剩下几个偏远的北极岛屿,其中以弗兰格尔岛最为蓬勃。长毛象在弗兰格尔岛又存活了数千年之久,直到大约4000年前突然灭绝。时间正值人类第一次抵达。
(在北美洲)可惜好景不再。智人抵达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大多数这些独特的物种就全部惨遭毒手。根据目前的估计,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北美原本有足足47属的各类大型哺乳动物,但其中34属已经消失;南美更是在60属之中失去了50属。像是剑齿虎,原本活跃了超过3000万年,却几乎在瞬间灭绝,其他像是巨型地懒、巨型狮子、美洲的本土马和本土骆驼、巨型啮齿动物和长毛象,也都未能幸免。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小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鸟类,甚至昆虫和寄生虫,也同样惨遭灭绝(像是在长毛象绝种之后,各个物种的长毛象蜱自然只能共赴黄泉)。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第一部分 认知革命 第四章 毁天灭地的人类洪水
作为一种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杂食动物,人类要与几乎所有动物为了生存竞争:人类数目的扩增就意味着要占有更多的植物与动物资源,人类每多摄入一定数量的植物,就有一定数目的食草动物要面对饥饿,人类每摄入一定数目的肉类,就会有一定数目的肉食动物面对饥饿,这是一场你多我就少的零和博弈,要满足人类的需求动物就要挨饿,要满足动物的需求就要让人挨饿,人类在进化中选择了什么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人类与所有动物只有对抗,为什么人类还会将诸如牛羊马猪狗猫鸡鸭等动物引入人类社区呢?原因在于这些动物对人类有用,羊猪鸡鸭等可以圈养作为食物,马和牛用作农耕与运输,狗可以用于捕猎,猫可以用于人类的娱乐,总结起来,由于这些动物可以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作为工具,他们被允许进入人类社区。诚然,已经有很多人说他们已将动物视作家人,这种将动物看做工具的观点是否过于残忍?看看这些饲养宠物的人吧,为了饲养宠物,他们不一样也是在虐待宠物吗:
将宠物囚禁在狭小的笼子里,限制其活动空间,剥夺其兽身自由;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强迫猫狗近亲繁育培养畸形后代,剥夺其兽身健康;为了方便自己对生活雄性猫进行阉割,剥夺其生育能力;为了让动物服从人类,对其实施暴力行为,剥夺其心理健康,为了自己的快乐甚至是为了盈利,强迫猫咪做出自己不愿做的动作,剥夺其行动自由,凡此种种,数不胜数。
批判虐杀猫没有善心,认为为虐猫者辩护没有善心,可是站在道德高地上仔细想想,饲养宠物猫就是有善心了吗?扪心自问,如果你是一只猫,你是否愿意被限制活动空间,被阉割被强迫做一些自己压根不喜欢的动作,你是否会愿意。
他们自己的养猫,他们有权利虐待,我无话可说
如果不是他们自己的猫,是别人的猫
那他们侵害了别人的财产
如果是流浪猫,他那么做我只能道义上谴责
我个人觉得,发善心可以,但请别成白莲花
好仁不好学,其弊也愚
我们不能一味地去善良
而是要分清楚对象
咱们与其在这里发善心,要关心小动物
还不如关心一下还在处于战争中的孩子们
还不如关心一下孤儿院的孩子们
还不如关心一下自己逐渐衰老的家人们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