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了200个答案的苦逼小民警一枚来说说个人感想(包括关系的好的两个同事),目前看到最接地气的分析,是这一篇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4138602/answer/1036218087
排除所有不可能那剩下的无论看起来多假,那也只能是真的。排除仇杀情图财小说中为杀人而杀人的艺术描写,那依照强奸杀人来推演非常正确。公安工作中确实会排除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职业,文中提到学生作案排查中被漏过的思路,看得出答主是了解一些办案流程和民警心理的。希望可以一起探讨。
本人有幸跟华人神探李昌钰博士提问过这个问题,不了解李博士的同学可以看下面,
先说结论,希望不是太大(但是我心里希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李昌钰博士鉴识过几个全球重大案件,如肯尼迪总统被杀案,辛普森杀妻案等悬案疑案, 2013年9月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顾问
空口无凭,来张图。
实话说的话,
李昌钰博士:概率是比较低的,因为没有物证的推论是毫无意义的,
先带大家简单回顾一下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
也被称为刁爱青案,
受害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作案手段:被凶手杀害后,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作案时代背景:1996年初,南京正经历着改革开放之后最大的一次下岗热潮,受害人刁爱青刚考进南京大学的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专业百余天,就被凶手残忍杀害。
刁爱青遇害前行动轨迹:
1996年1月7日,周日,刁爱青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当晚刁爱青并未返校,与好友同住后,次日返校。
1996年1月8日,周一,行动不详。
1996年1月9日,周二,刁爱青当天并未上课,请假出去与老乡玩了一天,很晚才回宿舍。
1996年1月10日,周三,中午,刁爱青回到宿舍,下午舍友上课时刁爱青因身体不舒服,并未去上课,随后刁爱青吃完晚饭,晚上7点左右离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最后目击地为青岛路。
时间线梳理:
1995年9月低-刁爱青进入南大,住在南大鼓楼校区南园4舍,担任舍长。
1996年1月10日傍晚-刁爱青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失踪
1996年1月19日早晨-在南大南边的银巷发现整包尸块,随后在华侨路工地,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相继发现尸块,警方把刁爱青列为重点待定受害人。
1996年1月20-31日-发现受害人头颅衣物,重组尸体后,确认为刁爱青
1996年2月-4月-警方以南大为中心大规模排查了附近区域,但未能找到碎尸第一现场,案件陷入死胡同。
李博士是这样解答的,
“南大碎尸案其实关键在于物证,
没有物证再符合逻辑的推论也是毫无意义的,
南大碎尸案的物证实在是太少,
没有找到第一作案现场,
又没有留下DNA和指纹,
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的困难。”
但我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这样的好消息。
xxx年后,南大碎尸案告破。
头一次希望自己的答案被啪啪的打脸,希望能够让不可能变成可能。
Make impossible become possible.
理性地说,南大碎尸案几乎可以说是一次完美犯罪。
没有留下DNA等关键性线索。
没有目击者。
没有犯罪动机。
现在看来,真的很难很难!
但我期待着被打脸!啪啪响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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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具体说说南大碎尸案的案情,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人就不要继续往下看了。
南大碎尸案,案情发生于 1996 年 1 月 19 日的江苏南京,受害人刁爱青,性别女,彼时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一年级学生,遇害时还不满 20 岁。
1996 年 1 月 19 日的南京,一场大雪过后,一位清洁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 500 多片煮熟的肉片。
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 3 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
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等地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 2000 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
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都会逐一进行排查。
但很遗憾,时至今日,该案仍旧没能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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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多年来民间有过很多种推测,比如作家蜘蛛就在其作品《十宗罪》中直接阐述了他对于此案的见解。
而作家陈九歌的作品《血色天都》更是完全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基本还原了案情的各种细节。
另外最最热门的当属 2008 年天涯网友“黑弥撒”的一篇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
在这个长达数千字的帖子中,黑弥撒对凶手的性格、作案手法、动机、心理活动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叙述,还给嫌疑人进行了画像:
案发时年龄在 30 岁至 40 岁之间,亦有可能在 30 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后来被网友猜测可能与案情有直接关系。
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弥撒本人1982年出生,案件发生时他才只有14岁,排除了嫌疑。
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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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19 日,网传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但第二天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就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案肯定会一直追查到底,一起静待明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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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来源:
1. 维基百科 南京大学碎尸案
2. 百度百科 南大碎尸案
3. 天涯社区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其实大家分析来分析去,都是从破案抓获凶手的本意出发的,所以都先入为主的限定了凶手的住所,籍贯等信息
实际上:
1、凶手具有分尸的独具环境,可能有畏罪自杀行为,因为没有特别亲近的人报案,成为了失踪人口;
2、凶手恰巧遇上受害者,用枪支、刀具或者任意伪造的威胁物品胁迫受害者(受害者社会经验浅)前往自己住所
3、凶手不常住南京,偶尔回到南京恰巧与受害者相遇
4、凶手有另案在身,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并未招认本罪
5、凶手是外国人,早已远走他乡
6、凶手是具有医学知识的强壮女性
7、分尸地点不一定需要浴缸,可以依靠装修,粉刷,燃烧壁纸等一系列行为消除痕迹
有命案就一定有真相,但是很残酷的是有真相不一定有凶手会被绳之以法,只能说庆幸科学的发展让当今社会的犯罪成本越来越高。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