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是按照交通规则的循线驾驶。
不是一个人工智能坐在驾驶座上替俺们驾驶。
本质上是前者,而非后者。
想成后面的人,不太适合自己开车。
自动驾驶的最大前提不是技术层面的,而是假设法理能让任何一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承担明确的责任。
对面一堵墙摇摇欲坠,一个理智的人会特意跑过去,在墙下站着么?
绝对不会。
然而马路上车来车往,为什么有的人看都不看就横穿呢?
因为“我觉得你不会撞我;我觉得你能刹住车”
如果我开着自动驾驶车辆,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正常行驶,突然一个行人跑出来,在我的引擎盖前飞起来两丈高。这时候,假如法律能给一个公平的判定,而不是交警走过来,“虽然行人全责,但是你也要赔多少多少,因为他怎样怎样。”
自动驾驶最大的敌人不是人工智能,是执法者的尺度。被人撞,大可以哭天喊地要赔偿,要肇事者偿命。但被一块绿色电路板撞飞十米八米,且不说赔偿,生而为人的尊严何在?这和站在要倒的墙底下没什么区别。
人们敬畏地铁,敬畏火车,恰恰是知道这些东西人控的比例越来越低,死了白死,人都有天生想让自己死得其所的本能,让自己的生命尽可能有价值。
不久的将来,假如马路上自动驾驶的车辆,超过一定的比例,可能是3%,可能是5%,立马会影响全社会的驾驶习惯和交通意识。迫使所有人都照章行驶,然后又会进一步驱使人购买带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最后所有的车辆上都会安装自动驾驶,像ABS一样普遍,而且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