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时代变了。
非上财学生,多年前在别的学校遭到老师强奸,我没跟任何同学讲,直接报警。警方连夜把老师从学校带走,当着警方的面,负责宣传的老师用手指甲死命地戳我的头说“你怎么能报警呢?你知道你给学校带来多大的损失吗?”。
那个年代大概没有请水军,都是本校学生自发的当水军,骂“她想保研想疯了,去勾引老师还勒索要钱”,我的户籍信息和联系方式被全方位泄露,每天都接到辱骂电话和短信。学校很不情愿地开除了那个德高望重的老师,那老师因身体有不宜收监疾病逍遥法外只是换了个学校教书,而我被媒体和网友百般侮辱,大学生涯在被本专业同学排挤中度过,并未有人替我讲过一句话。
坦白说,遭遇强奸对我的漫长人生来说只是一个小阴影。我对老师这一神圣职业的观念崩塌并不影响我继续生活和学习。我是个很孤僻的人,并不在乎陌生人和同学怎么辱骂我。我自己后续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已理解了警方当时的处置,他们对我反复的询问强奸细节并不是他们的恶趣味,而是确定事实的需要;对那个老师不收监是因为医院开的病历,也符合法律流程;对网上的辱骂贴,警方并无权限删除和为我恢复名誉,名誉案为自诉案。虽然一切看起来是那么保护那个老师,是那么侮辱我,但这是合法的,我并无更多方式让那老师付出代价。
而真正让我悲观的,是我报警后身边所有人一致对我的辱骂,包括我的父母;以及我自身户籍信息的泄露,详细到三代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地步,这不是学校单靠自己的已掌握的学生入学数据可以做到的打击报复。我忍不住去思考这个世界怎么了,是否这个世界本就是有这样一套非法的规则,人人遵守它,而我捅破了窗户纸我便是恶人。
我恨自己生在过去那个时代,今天看到知乎评论能为那个女生发声,我想可能世界真的在变好。
钱逢胜钱老师,估且叫他钞票老师好了。
上财会计学院的钞票老师骚扰女学生十几年前就名声在外,甚至百度和百度贴吧都能搜到。我当年毕业工作进事务所的时候,带我的经理是交大毕业的,他一见我就问我,听说你们财大会计学院有个钞票老师,喜欢调戏女学生,是不是真的啊?我一脸蒙蔽,只好说,我不是会计学院的,还真不太清楚。
比较心寒的是,这个消息今天在一些校友群里传播,一些校友马上跳出来,说叫大家不要外传了,不然败坏了财大的名声,会给财大抹黑。
我差点就没气死,一出事就捂盖子,那跟世一大有什么区别?
好吧,其实没有区别,这只是冰山一角,财大每个学院都一直在发生,再想想全国每天在校园里有多少性骚扰事件正在发生,特别是师范,财经,外语,戏剧这类女生占多数的学校,真让人不寒而栗!
有些校友还在说,这个是钞票老师个人责任,不要连累学校,我想问,学校学校怎么就没有责任了,每年都有这种事情发生,都有女学生被禽兽老师祸害,这么多年过去了,无非就是通过威胁,捂盖子,保研等方式对学生威逼利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天这件事情就应该炒大,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这是为数不多以让公众认识到这个严重问题的机会,必须要将这些禽兽老师严惩,相关领导就应该负相应责任,什么给学校抹黑不抹黑的,如果这种事情再不处理,以后还有多少女生要被祸害,黑就黑了怎么了,我以财大校友身份为耻,我以上过这种学校为耻。
这几年财大不停地上演各种丑剧,闹剧,一帮打着财大名义招摇撞骗的和一群想通过校友活动捞钱的上蹿下跳,这种学校,这种格局,呸!
我相信以前不是没有学生举报过,但为什么钞票老师十几年如一日地持续骚扰女学生,还能够如此嚣张,甚至一直被捧为上财最受欢迎的老师?
前两天北大性骚扰事件出来的时候,我就在校友群里问,为什么财大的钞票老师十几年了,都没人管管,没想到一语成谶,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复旦的谢百三老天已经收了,财大的钱逢胜也不远了。
感谢互联网,感谢所有关注这个事件的朋友。
去你丫的,我还说是美帝的阴谋呢。
……打了一千多字,算了
愿受害者安好,望人渣伏法
不夸张地说,某人或某团体可以成为作恶至少十多年的性侵惯犯,是被周边的知情者们给惯出来的。
得知这起校园性侵事件的前后,从可靠渠道听闻某中学的心理老师强制猥亵女生,事发后校领导出于自身仕途和校方利益的考虑,没有做报警、处分和开除的处理,而是让这位犯事的狼师继续留在学校任职,不仅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还大有袒护他的意思。要知道,这位年轻的心理老师并没什么有来头的背景和关系,不具备出类拔萃的才能,并且刚入职的时候就被多位同事察觉他这人有问题,喜好琢磨操控人心,时不时把学生约去寝室谈话,对待女生的态度有些暧昧,事发时已不是一位女生被强迫或自愿与他发生过性关系。
一位资质平庸的普通中学教师,尚未成为熟练工级别的惯犯,事发后都可以得到如此的「优待」,像钱xx这样被夸聪明、有才能、对校方的发展做出过贡献,在系里颇有影响力的教授,按同样的规则自然可以得到更优厚的「礼遇」。
我曾在「如何评价刘强东性侵案中的 Alice、Vivian、Qiyong、Haitao 等参与其中的人?」里尝试拿英国BBC知名前主播吉米·萨维尔(Jimmy Savile)的娈童性侵丑闻解说这个现象:同一人性侵他人的人数达到十几个以上,通常是周边有不止一位知情者的漠视、袒护和参与其中,形成对施害者的保护网,让本可以被阻止的恶行继续了下去,才可能形成个人或团体作恶数年至数十年之久,受害人数众多的恶性事件。
在一些性侵事件上,牺牲这些学生利益的不仅是知情的校领导、校方和其他学生,还有这些学生的父母。
近期共青团中央在公众号文章「性侵男学生被开除的特级教师,为何还能开办培训班?」里点名的张大同,曾经的奥数名教、某市重点中学的副校长,2012年性侵男生几十年的他被学校开除之后,这几年继续靠在社会上办培训混饭吃。对这一现象,作者义愤填膺地写道,
就这样,由于法律的漏洞,性侵男学生的张大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仅仅是开除了之。而且还在被开除后创办了奥赛培训机构,继续受到一些学生家长的追捧。
这些家长,既然知道张大同在教学上的大名,按说不应该不知道他恶劣的黑历史,然而他们还是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了张大同的辅导班。这些家长为何甘冒孩子被性侵的风险?
要知道,性侵未成年人是一种变态的性心理,重犯的可能性很高。难道学习成绩,真的比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重要吗?
性侵事件里,与众人对施害者的「优待」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如同顶楼匿名用户在回答里所陈述的那样,性侵幸存者中的部分人从站出来的那刻开始,便成了打破规则、捅破了窗户纸的「恶人」,长期遭到周边人的斥责、辱骂和排挤。搁在中国观念落后的农村,幸存者能被逼到精神失常、自杀或举家背井离乡。搁在中东,幸存者有可能会被家人和家族里的人荣誉谋杀,或被政府判死刑。
前美国体操队队医、密西根州立大学校医拉里 · 纳萨尔(Larry Nassar)的性侵事件里,头一个站出来报警立案、指控他性侵的前体操运动员、现任反性侵事工的律师瑞秋 · 丹何兰德(Rachael Denhollander),就有过类似顶楼匿名用户的遭遇。
她16岁在密西根州立大学遭到纳萨尔性侵之前,8岁时已在教会遭遇过一次猥亵,她父母告知教会后,教会并没有隔离施害者,反而把她的一家视为异类,认为她的父母在攻击教会的弟兄。随后,她全家被逐出教会。与瑞秋一家来往密切的家庭、朋友,得知此事后都与他们远离。
这让年幼的她,一下子失去了原来熟悉、有安全感的人际网络,体会到深深的被背叛感和不安。她从这段痛苦中学到的是,「如果你发声,你就会失去一切你曾经认为很宝贵的东西,包括信任的牧师和朋友圈。」
经历过这些的她,在16岁遭到纳萨尔性侵之后,考虑的是,要怎样寻求公义?谁会听一个16岁的体操新人说些什么呢?隔一年,她才将事情告诉父母,但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做。她说,「我只会是那样一个无名的声音,怎么可能胜过那个有全国声望的医生,以及那些支持他的机构和制度?」
在她读了法律系,时隔十多年成为律师和三个孩子的母亲,站出来报警指控纳萨尔性侵,其后她再度遭遇“每个人对我都很凶恶”,连同她的丈夫和孩子,第二次被全家被逐出教会。其后一年半的调查,对她来说是地狱一般的经历。
在法庭和演讲上,她多次向众人提出同样的问题,「一个小女孩 / 女人的价值是多少?」
接下去,她自答道,
如果自己的价值、身份不建立在一个超验不变的基石上,她无法胜过这个世界众多声音对自己的定义,包括法庭审判的裁决、公众的回应和家人朋友的反应。世人无法给她一个安心的答案,只有上帝可以。而且上帝对她说,“你是宝贵的,你是无价的,甚至值得我的独生子为你而死”。
跟信基督教的朋友探讨过她这段话的含义。我的理解是,作为一位屡次遭受性侵,反遭周边谴责、辱骂和排挤的女性,她无法从自己生存的环境里获取强有力的支持,也只好寻求全知全能的「上帝」可以给予她这一切。
站出来发声和维权,让遭受性侵的幸存者处境如此的艰难,才会让很多人遭遇性侵后保持沉默的主因之一。另一个主因是,两个人同在的空间如同一个黑箱(Blackbox),第三方难以判定两个人单独相处时发生过什么,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全球范围内性侵的维权皆存在一定的困难,报案率低,定案率更低。幸存者们带着伤痛、顶着周边压力站出来维权,不一定能够维权成功,做到这点比很多人想象中要困难。
这次勇于站出来维权的@ 空调wifi豆沙,在这起事件里的应对和取证上是有勇有谋,带病的状态下能维权到现在这步,已实属难得。遗憾的是,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站出来发声和维权的条件。要是大众以站出来维权的性侵幸存者的言行为衡量标准,去谴责其他性侵幸存者没能站出来,去质疑他们私下提及的性侵情况不属实,这么做只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伤害。
基于上述原因,我不认同维权女生@ 空调wifi豆沙 在自己文章里提到的这位医生的说法。
我问医生“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治好呢?”医生说“把他绳之以法,你就好了”。
把施害者“绳之以法”,可以是幸存者及其亲友努力的方向。作为心理疗愈的目标,当这一愿望无法实现的时候,所带来的失望、无助和挫败感,可以会导致性侵幸存者及其亲友的情绪及状态的恶化,做出自伤自杀的行为。例如,「甘肃坠楼女生父亲:女儿得知不起诉班主任病情恶化」里的女生得知无法起诉性侵她的班主任,病情恶化之后跳了楼。
最后,衷心期望在这起和其他类似的性侵事件上,能如顶楼匿名用户说得那样,「时代变了」、「世界真的在变好」。
根据文字描述[1],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师德师风问题,如果证据确切的话,属于犯罪行为,是刑事案件。猥亵罪需要交由公安及司法部门,通过《刑法》处理。强奸未遂能不能定需要专业人员再进一步确定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证据明确的话(当事人有当时的录音、之后的聊天记录和事发当晚之后打车的消费记录),加上这种事情对受害者影响很大,如果我们也认为社会影响很差的话,严重的猥亵罪也是可以提起公诉的,即便当事人自己不报警,都可以继续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学校内部如果只想把这个事情压下去,不按法律处理,性质上属于包庇罪犯,那就成了共犯(考虑到此人以前也有过类似问题,学校以前也许也包庇过,这次不好好处理的话,这个说法不冤)。
这种事就不用谈什么道德问题了,道德自律和学校的道德监督对犯罪嫌疑人早就失效了。希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犯了猥亵罪的犯罪分子在大学里担任教师是不被允许的。
受害者有罪论是个很愚蠢的论调,侵权者是她的教师和上级,有的事情在她所处的环境下是没法控制的,甚至得罪不起的,这就是所谓的“胁迫”。一个权力很大的教师每天对一个学生信息轰炸,学生根本不敢得罪老师,不敢直接回绝,甚至在事情没发生之前可能都不相信平时形象很好的老师会违法犯罪(性侵普遍是熟人作案,类似情况的受害者也常有这种表述)。如果她对上级不配合,就很容易挂科或者毕不了业,受到教师的报复。
这次的情况有足够的理由被认为是胁迫的。因为不论如何,受害者在被侵害当天晚上都不可能愿意被关进一个密闭狭小的空间里,想出又出不去。被锁到车里属于被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性质恶劣,之后又发生了猥亵行为,全过程是难以用其他理由解释的。不是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谈恋爱的时候,也不能一方不尊重另一方,把另一方关起来。这种做法完全超出了正常交流的限度。真要是一般的恋爱关系,倒是把车门打开啊)。这种情况下,法律和舆论都应该保护受害者,保护弱势的一方,以维护整个校园环境的公平正义。
此外,最惊人的是,按网上曝出的信息,这个老师做这种事不只一次两次了,整个就是个惯犯(而且就是因为总是不被制裁才胆子越来越大),这次这个女生逃掉了,下次指不定又是谁受害呢,难道每次受害者都一定能逃得掉?受害者这次不被锁到车里,难道下次这个侵权者不会换个法子把她骗到车里?所以总得来说,遇到多次施加侵害的惯犯,次数多了,大概率总会有人受到侵害的。我们不能说受害者防范意识和做法不到位,网上现有的保留的证据和给出的陈述已经相当到位了。受害者在取证时付出了非常大的风险,心理上也承受了非常多的痛苦,其中的各方面的成本是巨大的,既然敢实名举报,证据充分,施害者必须付出相应的法律上的代价。
全国大学数量繁多,有2000所以上,每个学校教职员工和学校领导也有几十人上百人,目前监管又有疏漏,按照概率算,每几个学校即便只有一个类似案例的话,新账旧账一起算(追溯几年内的案例),积极曝光,都放到媒体上,那我们天天都能挖出类似新闻,连续曝光一年365天,每天一个不重样。挖到围观群众看得麻木没兴趣,彻底改变对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印象为止。
这个案例表明,性侵犯很多时候和生理上的性功能没有直接关系。施暴者很多时候是因为受害者缺乏反抗能力才施暴的,犯罪并不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理欲望。包括暴力冲动、权力欲、控制欲,以及施加虐待欺凌时的快感等我们常说的心理,都可以参与到违法犯罪过程中。这种时候,更应当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起到震慑作用。而这次事件目前的受害者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对整个过程提供了详细的描述,目前犯罪嫌疑人也已经在聊天记录中部分承认了当时发生的事件。保存好这些证据是事后追究犯罪分子法律责任的有效手段。
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老师同样可能触犯犯刑法,不能因为其身份职业就逃避法律制裁。如此严厉的指控和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了就该严肃处理,以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声誉。国内大学里类似这次情况的没曝光的可能不止一例,要是这个例子证据这么充分,取证过程历经这么多风险,都没有遵照刑法严肃处理的话,相当于是纵容了许多类似的性侵者,让少数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助涨了道德沦丧者的嚣张气焰。尤其是我国现在还想建设国际水平的大学的背景下,如果总有大学教职工触犯刑法侵害学生,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万一不幸还成了一个系统性的问题,这个舆论环境下,丢人可是会丢到国际上去。既然集中曝光出一大批问题,还尽是发生在著名高校,国家的司法机关和教育机构就该拿出更多的力量整治这个问题,完善和落实法律,严格执法。保护学生安全,改善社会风气,维护我国高等教育行业的声誉和教职人员的行业声誉。同时这个案例也应该作为高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培训案例,对教育工作者起警示作用,把犯罪的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作为学生入学教育的一项内容,通过介绍法律法规、自我保护方法、保存证据的方法和举报监督求助渠道,提高学生的警惕性,保护学生免受性侵犯。
严格执法也是维护我国司法系统的声誉。即便校规不完善,我国的《刑法》也是成熟的法律(甚至是可以说是目前操作中最成熟最严密的法律)。刑法的尊严依然是需要捍卫的。上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社会治理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我们应该关注一下,目前当地的司法系统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和追责能到什么程度。
(个人观点。非法律界专业人士,精确严格的表述请参考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回答。)
至少告发出来了,真好。这个女孩卑微讨好的样子让我想到以前。我高中留学,父母不在身边,最初察觉到学校负责人对我的做一些过于亲密的举动时,我隐晦地告诉了同学,却被同学说你自己思想龌龊想多了吧,只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后来我就开始躲着他,他在公开场合也会搂我抱我,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我,对好学生的喜欢,从来没人觉得有问题。我是住校,最后一年的某个周末他开始把我锁休息室猥亵,我根本不敢反抗,一次都没有,我的大学推荐信还在他手里,我怕他恼羞成怒,就这样直到毕业。他亲我时我能闻到他嘴里恶心的蒜味,能感觉到他老人皮肤的褶子。我那时候孤身一人,怪我懦弱还没有法律意识。自己半夜蒙着被子哭,下雪天穿睡衣跑出去哭,只有自虐自残才能减轻负罪感,伤口甚至不敢让他看见,怕被他问。想过死,但牵挂太多,要是能删掉记忆多好。也就三年的时间吧,忽然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现在忙着学业和接广告拍视频,没人知道这件不光彩的事,没人知道以前多肮脏。我和朋友说以前可害羞腼腆了,别人怎么欺负我我都不敢吭声的,没人信。时间真是好东西。这种事也不是唯一一次,初中读的国际学校,有外教也会对我做一些逾矩行为。有时候想,这种人渣下手的目标就是温顺乖巧的小孩吧,因为知道她们肯定不敢声张,我要是那时候开朗一点,大胆一点,就不会有那些事儿了。
我真的懒得生气了
当看到好多人
所谓理性地讲出
【俩人都有问题 但是这个女的就不该XXX】
然后人渣半句不提
一味指责女生的不是 再带点荡妇羞辱
就仿佛女生面对骚扰时没表现得像个贞洁烈女
那么她被骚扰就不值得同情一样
然而qfs是人渣根本没得洗
在我心里这女孩子就是勇敢
就是做了天大的好事
搞阴谋论的朋友你们最聪明了!!!别人都是傻子就你们最聪明!!!你们是电是光是唯一的神话!!!不做带侦探可惜了!!!
。。。。。。。。。。。。。。。。
看到好多言论:
这女生这么冷静balabala这其中一定有问题的
我:???
凭什么女孩子就不能在受到伤害后机智冷静
努力寻求朋友 学校 舆论 的帮助
非要像个小绵羊一样自寻短见做个完美受害者才值得同情吗???
受害者就不能保存一点所谓的心机
以达到制裁人渣的目的?
息事宁人只会让更多的人受伤害好吧
服了 为什么有的人一点同理心没有
“历来高度重视”,QNMLGB,咋不说“自从盘古开天辟地”呢。
女生临危不惧,并勇敢地站出来,终为民除害,值得大赞特赞,希望大家学会保护好自己,不惹事儿,不怕事儿(老油条善于利用年轻人怕事儿的心理)。
老钱已被开除,罪有应得。但是还没有完结,希望大牢侍候。
会计学院大二往上的基本都知道他的德性了。做这种事真是毫不意外。微信撩女学生是家常便饭。著名潜规则是上高财课,全班如果不请他吃饭就挂你,如果请了还是有可能会挂你。请饭宴席上还会让女学生喝酒,当初让我室友喝了一晚上的酒说什么是为他挡酒,最后被同学们抬回我寝。天亮说给我们听的时候,真·大开眼界。
有传闻说是他和不止一个女研究生有过关系。
不过文中受害者大概是在职研究生,全日制一般是在国定上课,中山北一路更多的是在职,所以更加肆无忌惮吧。
利益相关。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在读。
一
目前大部分知情的上财同学的态度是:
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我们不怕毕业证贬值,我们不怕高考提档线降低,我们希望这个女生可以因人渣的曝光而获得些许安慰,我们希望人面兽心的钱逢胜受到应有的惩罚。
有其他学校的同学问我:就不担心你们学校贬值?我说,我朋友圈里的上财同学都在努力地刷热搜,都希望这个事情可以多一些曝光度。上财,尽管是一所财经类院校,但她并不仅仅关心自己的利益,起码,我们更加希望听见正义的声音。
微博上有一种声音,我比较赞同。
二
学校方面,我相信是给予了高度重视。
三
如果这件事情不是真的。
造谣的成本并不高,现在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达到换脸换声音的效果。一个热点爆出来,短时间内便会有大量的传播,但是调查的时间确实相对比较长的。假设这件事情最终与现在正在发酵的事情不一,对当事人的影响也是不可补救的。
不过,答主的看法还是倾向于事件是真实的。
四
有其他高校的同学问我,她这样曝光事件,以后的生活可能有一些不顺利。
我想说,都要2020年了,社会难道不可以进步的吗?旧的顽固的不恰当的思想不可以被改变吗?这样的改变不就是由我们一点点地做出吗?
五
我对受害者的经历感到非常难过,且痛心。
看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如此相似。
我觉得她愿意讲出来,用法律作为武器,真的很勇敢,很不容易。
我更希望她可以积极地接受心理治疗,希望她可以重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