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就是,在公安和司法机关作出权威结论前,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切忌“大新闻意识”。这个事情其实已经开始反转了:
三名目击者愿实名作证:女大学生曾承认撞人但是,各方急于表态,甚至默认女大学生被讹诈,将老人推向对立面,败坏了社会风气。
所谓法治社会,就是要相信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专业性,如果认为女大学生无辜,完全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解决纠纷。在事实尚未明了的时候,根据一些人的一面之词,预设立场,展开批判,无论如何都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做法,反而会向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施加不必要的社会和政治压力,影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