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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说《人间失格》是乱七八糟的小说,该怎么回答她?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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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哪到哪,你知道纳博科夫怎么评价萨特的吗?

“他什么也不是,我对他的任何看法都无动于衷......‘法国新小说’其实并不存在,他只是臭烘烘鸽子窝里的一堆垃圾。

这还不算完,除了萨特,纳博科夫还看不起加缪,泰戈尔,甚至陀思妥耶夫斯基。

他评价意识流小说的宗师乔伊斯:“《芬尼根的守灵夜》一文不值。”

还说,“至少新闻记者们所谓伟大的著作,在我看来是荒唐的东西,如同一个被施了催眠术的人同椅子做爱。”

——这大概是在讥讽记者出身的海明威和马尔克斯。


除了纳博科夫,例子也多得是。

沈从文在1930年写的《论郭沫若》里直言不讳,说郭沫若是一个诗人,情绪是诗的、动的、反抗的,但写小说不行,他没有这个本事,因为他不懂得节制,不能节制的结果就是废话。

郭沫若自然不能忘了这一笔。1948年,他在香港发表那篇著名的《斥反动文艺》时,在里面把沈从文、朱光潜和萧乾骂了个狗血喷头。

更著名的,抗战时在西南联大教《庄子》的刘文典,对陈寅恪顶礼膜拜,却很看不起沈从文。据说有次日军飞机轰炸,警报一响大家都往外跑,刘文典跑到一半,突然想起身体羸弱的陈寅恪,于是拉着几个学生折回去找他。

走到一半,看见沈从文跑得飞快,登时气就上来了,“我刘某人是为庄子跑,你什么也不会,你跑什么跑?”

——这当然只是个段子,我检索过一些资料,基本可断定是假的。不过,从中也可以看到,大师互相看不起,是多平常的一件事了。


说点近的。

17年年底,阎连科在凤凰网主办的“阎连科文学课”上说,像村上春树这样的“苦咖啡文学”正在当今文坛泛滥,经典的转移正在发生。

“如果有一天村上春树也获诺贝尔文学奖了,那就是我们长期崇敬的那些伟大作品的灾难。”

阎连科推崇宏大叙事,比如纳博科夫不怎么喜欢的陀氏,比如托尔斯泰和鲁迅。

理所当然,阎连科不喜欢卡佛,在他看来,极简主义不过是鸡毛蒜皮,毫无意义。

而村上恰好是卡佛的铁杆粉丝,他写过一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显然是在致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所以你看,这么多有鉴赏能力,视文学为生命的大师,尚不能互相理解。你的语文老师说一句《人间失格》是乱七八糟的小说,又有什么好反驳的呢?


文字这玩意,本就无第一。连孔夫子开天辟地奠定中华儒家文化的《论语》,在豆瓣都有2%的人打了1星和2星。

相比之下,如果你的语文老师说《人间失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作品,或许还值得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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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过一种检测办法:两面镜子相对,我们会看到无数面镜子。这个大家都懂。然后稍微晃动镜子,你会看到无数面镜子一起晃。如果出现卡顿,那么说明宇宙是计算机模拟的,而且恭喜你,你用一个小把戏把宇宙计算机玩卡了。

……………………………………………………

以下为更新:

朋友们指出来我如果计算机卡顿,我本人的感知也会卡顿,那么就不能感觉到卡顿。感觉很难反驳。

但是大家的观点个人感觉是有一个前提的:我们并不独立于宇宙计算机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其实并不是宇宙online的玩家,我们只是NPC而已。

只是NPC而已……

是NPC而已……

NPC而已……

PC而已……

C而已……

而已……

已……

……

正经说事儿。其实只是本人脑洞。

大家平日里会出现类似于思维跳帧的现象吗?就是某一瞬间感觉自己不连续了……感觉脑袋空了,不记得1秒以前想了什么。一般本人都会仔细回想,一般都能想起来,如果想不起来……

黑客帝国既视感

…………………………………………

答主再更新

居然破百了! 答主太高兴了!第一次破百!

本来这类问题就是形而上的,没有谁能给出终极解答。而且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答主想起以前看过的方法,觉得挺好玩,就贴上来,没想到大家这么喜欢。

回复中大家提到了速度和反射镜像加以限制从而避免无限循环,我觉得说的有道理,你如果偏要往精确了测,我就针对你模拟出更精确的结果,只要不让你发觉,镜像可以控制在有限个。

这让我想起量子力学的波函数坍塌的解释(应该是哥本哈根解释吧)。也可以理解为计算机平时不精确模拟每个量子的状态,只大概描述,降低运算量,针对海森堡波尔薛定谔等等有可能破坏世界和谐的人,系统专为他们模拟出精确的轨迹。

脑洞:这个前提下,拉普拉斯妖可以存在。

量子力学隐约透露出宇宙计算机的端倪……安德森先生。

....................................................................

再次更新,这么有良心的人哪儿找去!!!在此感谢

@magicsunny

第200个赞。

有朋友指出答主有思维定势,答主认为,这本身就是大家脑洞的结果,无聊的时候想一想,寻开心罢了。我还真的想不到更奇葩的。

而且......(再脑洞)

我们理解的计算机是基于经典力学的,而现在的世界明显受量子力学支配,这是个矛盾,如何用经典力学模拟出量子的结果(这测不准那测不准的)?也许有个方法。

脑洞啊!脑洞啊!换句话就是随便瞎想的啊!不负法律责任的啊!

计算机采用伪随机数模拟出量子的结果,至于为什么我们原则上不能找到算法(不是我说的,量子力学说的),可能是因为算法基于高维空间的数学,咱们四维的宇宙没法算出。

比如说,富勒烯,就是长得像足球的碳单质,想象它穿过一个平面,有一些碳原子会出现在平面上,我们用二维直角坐标记录下这些碳原子的位置,然后试试能不能用平面几何还原富勒烯的结构。恐怕不能吧(数学系的朋友有没有来打脸的?)。

就是说,宇宙计算机也许可以借助高维空间的数学来模拟出咱们宇宙中完全无法精确预测的量子轨迹。

脑洞啊!脑洞啊!脑洞啊!知乎的规矩。感觉越扯越远了。


user avatar   lao-yang-liao-gao-kao-zhi-yuan-tian-b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看到旧照片里,我爷爷姥爷帅的秒杀很多明星啊!你们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年轻的时候长什么样子呢?请放上旧照片。
user avatar   wuchangyex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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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第一点,你要知道,许多上了年纪的大人和老人,尤其是五六十岁,六七十岁的人,他们是不会普通话的,即便是普通话,音调啥的也特别怪,听起来有点怪里怪气的。比如我堂妹,今年17岁,从深圳回山东老家,她从小就在深圳长大,所以她的话是普通话,但是我妈就只会用山东话跟她聊天,所幸山东话跟普通话差距算是比较小的,所以我妹妹可以听懂。

第二点,大多数人都是容易忽视自己存在的问题的,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都容易只顾及自己的感受,并且忽视自己存在的问题,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就是从人的视角来看,老鼠是在偷东西,但是从老鼠的视角来看,它是为了自己生存而获取食物。所以说,你男朋友家里的亲戚并不一定是排斥你,只是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你不懂潮汕话,外加他们也有可能不懂普通话,所以造成了这种情况。

第三个,有很多问题都是缺乏沟通交流引起的,当你觉得尴尬的时候,你一定要向你男朋友表达你的感受,因为你是客人,尤其是你的这种情况,讲究主随客便。你是因为你男朋友才跟他们一家人产生联系的,所以说你男朋友是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跟你男朋友说,如果跟他说了,他依旧不在乎你的感受,或者说他们家人依旧不改变,那就说明他或者他们家人没有把你放眼里,反之,如果他们主动跟你聊天,或者你男朋友帮你翻译,说明他们家里人可能只是一时疏忽,对你还是挺在意的

在我们这里有个说法,家庭和不和睦,主要看男人,一个好男人是可以有效沟通婆媳矛盾的,帮助婆媳之间化解矛盾,让婆媳更加和睦,所以,结合上面几点来看,你需要做的是跟你男朋友说,看你男朋友的态度和行动,还有你男朋友行动之后他的家人的做法,记住,好的关系,一定要少想多说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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