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等你正式入学以后法理课和法制史上面会讲。
罗老师所讲的那一套,实际上在我看来还是老掉牙的陈词,不能说有错,但是这一套话术确实没办法很好地解答一般人对于律师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这一问题。
我是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的,所以我很理解罗老师所说的那段洗脑的话的厉害之处。
首先这么跟你分析。
题设里面就有两个逻辑上的漏洞
1坏人的定义是什么
2辩护的目的是什么
我当然可以跟罗老师一样用以前老师教会我官方说法给你一个回答:
坏人在未经法庭宣判之前只能被称作犯罪嫌疑人,而且辩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如果没有律师就没有对抗公权力的力量,会使得被告人OR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等
我还能跟你扯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
然而作为过来人,我知道你要的肯定不是我以上这段翻翻书就能看得到的解答。
让我们回到刚才所说的两个漏洞。
1坏人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说坏人的定义是“罪犯”,那么我上面那段话天然适用,给“犯罪嫌疑人”辩护,当然不应该有什么精神和到的负担。
但是请你不要跌入法学家为了提高法律的门槛而设下的逻辑陷阱当中。
如果作为一个一般人,所谓的坏人,当然是开了天眼之后能够判定作奸犯科十恶不做的那种人。
作为一个人,你自然有权利,也应当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不去给他辩护。
然而就像罗老师所说的,我们是人,不是神,无法开天眼,你也不知道你的客户是不是你所设想的坏人。
不负责任地说,自然可以用法学家给自己开拓的逻辑去,自己骗自己,让良心好受点。
那么,我们假设你真的能开天眼。知道你的客户是坏人,你应该给他辩护吗?
这就回到了
2辩护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你辩护的目的是明知道他是坏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的情况下,还要给他脱罪。
至少我认为,我的良心是过不去的。
但是,如果你辩护的目的是为了让他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的话,我认为是不一样的。
怎么说?
比方说他的罪依法律规定只应该被判3年,当然这个3年是以你内心的判断,可是检察机关起诉的确实5年,甚至9年10年。
你这个时候的辩护就不单单只是为了你的坏人客户,而是为了维护司法制度能够得到合理地运行。
当然你也提到了,一个罪大恶极,该诛之的人,找你帮他减刑,怎么办?
这个当然是一个道德困境,可问题的关键是在你心中,究竟在乎的是这个罪大恶极的人能否被减刑,还是这个罪大恶极的人有没有提出减刑要求的权利?
这个说法可能有点绕,你需要多读几遍。如果你在乎的是坏人的提出减刑的权利,那么你帮他辩护也只不过是帮助他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已,大可不必有过多的心理负担。
如果你在乎这个坏人能否被减刑,那么恭喜你,真的可能不太适合做刑事辩护,可以做更加赚钱的非诉律师。当然,非诉律师也会存在道德困境,不过比刑事要轻得多。
最后,律师会遭到对方的报复,这个你大可不必担心,各行各业都会遭到竞争对手的报复,更何况你如果成为律师,还无法利用法律去保护自己,那就很可笑了。
最后的最后,我强调一点,罗老师与其他的教授相比已经是在说人话了,但法律这门学科天然就与哲学密不可分的属性,造成了话语体系非常晦涩,即便你以后正式开始学习法律,也不要过度相信权威,用自己的话去说服自己,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来源于社会的实践与民众的选择,从而植根于本土。-苏力
告开发商就不用担心对方是好人,不过等你毕业的时候,也不知道还剩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