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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y其实是一个职业还是说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东西,感觉美国好像很多方面都需要lobby的存在?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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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游说这件事,好像国内人说得很多了,知乎上也有不少好的回答,其实也很清楚了。

各位如果想听,那我就再啰嗦一遍。

一、游说的自由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里郑重写着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 abridging …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削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以求解难的权利。

这个和平集会和请愿权,和此修正案其他部分一样,一般被解读为人们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以各种具体形态表现出来。

比如,和平集会,就可以理解为民众有结党结社的权利;请愿,就可以理解为民众有向政府进行游说,施加影响的权利。

所以,游说是国家保护个人权利的自然产物;美国游说的形式,是由其开放社会的政治架构决定的。

在社会中,不同的人会自然地有着相似或不同的利益关系,让他们结成各种群体。新的群体,也会自然地随着社会的发展,比如领土扩张,经济发展,人口组成变化,而不断产生,并因为这些变化,不由自主地产生对政府施加影响的需要。

对政府施加影响,有很多种方法。

你可以建一个党,通过推举自己的候选人入职政府,来推进自己的政策。这是一种对抗性的方法,因为它势必要跟着其他党对着干。

对于大部分利益团体,尤其是经济团体,不管谁上台,都一样要过日子。所以,要选择在现有体系下,和任何可能的执政党合作。

经过长期实践,这些利益团体找到了几种基本的影响政府的方法。

一种是打官司。

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法规,就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利用司法审核权,来推翻它。

一种是走体系外的群众路线。

这个叫 outsider strategy。因为它是用媒体这样的不受政府控制的公共空间,通过教育和发动民众,宣传自己的观念,组织群众对议员和政府写信打电话,投票乃至游行这样的形式,来对政府施加影响。

另一种方法,就是走体系内的游说路线,所谓 insider strategy。

二、润滑油

这自然是因为社会群体需要向政府直接施加影响。走群众路线毕竟是个间接的,迂回的方式。多少事,雷声大,雨点小。而打官司,毕竟是败中取胜的方法,总要先输了立法和执法这两条路,才想起它(话虽如此,每年各大公司大笔的律师费在那里,不是在打官司,而是把名律师先约好了,材料收着,以备第一时间能发起诉讼)。

另一方面,也是在施加影响之外,利益团体有从政府内部获得一线的情报,以决定自己下一步动向的需要。比如,一个法规出台,到底政府监管部门具体的细节相关部门是如何理解的,会怎样去执行它,都要和具体的负责人员直接沟通。

反过来,政府也有着听取民众意见的需要。

比如美国国会在立法前,都要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团体的意见,就是各种专家说客代表利益团体在国会作证。有很多时们,利益团体甚至会帮助议员撰写立法草案。

执法方也不例外。1946 年的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要求联邦的事务管理机构在执行新法规前,要提供通告并争求意见。1990 年 Negotiated Rulemaking Act,要求行政机构在推出新监管方法时,开放主动的和相关利益集团交流。这是因为执政党推行任何法规,必须要为支持自己的选民谋取福利。所以从法规的制定,到实行,都需要第一时间了解社会各方的反响,从而调整自己的立场,确保不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样一来,自然就有了沟通的需要。

沟通,就有一个找谁,怎么找的问题。

现代社会,政府和议会所要负责的问题越来越繁杂,也越来越需要专业知识。美国的大选,对候选人的资格并无教育程度这样的要求,这些民选官员本身,也很可能对要监管的事务的相关知识并不了解,需要专业知识的帮助。

既然是专业知识,法规所涉及的企业和职业团体,这些战斗在行业第一线的人,自然对此有最新最全面的把握。虽然他们很有可能因为职业关系,有利益的冲突,但是,他们也是所涉及法规的直接受益/受害者,理应听取他们的意见。

那该怎么去找呢?

我们知道,像议员这样的人,都是日理万机的,他们可没时间去为这个事重新作研究,而是要找信得过的人去咨询。但是,你若不了解此事,又如何能判断他人就是专家?换到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有了什么不懂的事情,工作中抽出一点时间来去问人,你最相信谁?

一般来说,人们都会本能的相信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熟悉的人,信得过的人,虽然他们也不一定是此道专家。

对于政治家来说,就是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助手,他们的老友,平日里一起打网球的人,一起吃饭的人,一个社交圈子里的人。

而反过来,往往是懂行的人,才知道某个问题是自己所擅长,自己能向谁提供有意义的信息。在这种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那些认为某议员的工作影响到自身利益的群体,自然也不能等着被议员找上门,而要主动找上门去。换到我们自己身上,如果有了什么事情需要求人,知道要找谁,但是互不相识,对方又如何会搭理你?当然也是要托关系,找门路,把话搭上。

找谁呢?当然是认得政客,搭得上话,人家身边的人,熟悉的人,信得过的人。

这些人,就成了说客。

说客,就是通过自己的特殊关系,来为双方搭上桥,让利益团体有机会向政客提供自己这方的信息,听取对方的想法。

游说,就是用自己的钱和信息,来换得和政客私下里接触的机会。这钱,是捐给政客的竞选经费,这信息,是政客进行决策的参考。所以,这个交易是合法的,是言论自由的保证,是开放社会,民主国家的体现。(不合法的,是用钱来换得承诺。)

按著名参议员 Ted Kennedy 的说法,就是说客是政府和利益团体之间的润滑油,没有他们,政府和国会就无法正常运转。

三、钱权交易

说了半天,这都是些冠冕堂皇的话。那,为什么说客的名声似乎不太好呢?

当然是游说者和政客们自己挣出来的。

说客在美国政治中作为一支力量出现,是 1870 年代。

当时借南北战争大胜,共和党一党独大。Ulysses Grant 当上总统。Grant 在位时,以任人为亲,贪污腐败著称。他说那些向他行贿讨好处的人,都在白宫附近 Willard 旅馆的大厅(lobby)里找他,就给这些人取了个名号,叫说客(lobbyist)。(一说这个词早就出现,Grant 只是把它给发扬光大了。)

可见,游说从一开始,本就不是什么干净的事。

总统如此,国会里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时美国工业开始腾飞,企业不再是局限于当地,自产自销的地方企业,而是变身为跨州经营的大型企业,也自然希望,联邦政府不要成为它们的阻碍,还要能帮它们扫清障碍。

国会里自然也出了大量的游说者。这些人通常会选在远离议员家庭的男性私人场所,无非是俱乐部,妓院,赌场这样的地方,和议员一对一的谈交易。到 1872 年,国会更是因为铁路建设,议员间相互行贿,曝出了 Crédit Mobilier 丑闻。

这时候,共和党内部也因这些现象,分成了主张改革和主张守旧的两派。在改革派的压力下,终于在 1876 年,众议院开始要求,所有的游说者要注册,又在 1883 年,通过了公务员改革的 Pendleton Civil Service Reform Act。

但是,注册并没有限制游说者的行为,也自然无法切断钱权交易。

这在参议院尤其如此。

参议员在当时依然是州里任命,而非民选。这些参议员也多是上流人士,和本地的大企业之间有说不清的关系,也更喜欢保护富商的利益。参议院在当时,也因而有了“百万富翁俱乐部”的名头。

比如在关税上,本来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土企业,但后来,就形成了保护即得利益,官商勾结的标志。1909 年美国通过了新修正案,引入了个税,希望可以用此代替关税,来把这一层腐败消弱。到 1913 年 Wilson 上台后,就力推新的关税法。但是,参议员们齐力反对。Wilson 大怒,下令对所有参议员进行调查,理清这些人和说客之间的财务关系。结果,Wilson 的关税法终于得到通过(同时,将参议员改为直选的宪法第十七修正案也在几个月前通过)。

但是这些打击游说中非法行为的作法,终归是就事论事的政治运作,缺乏实质性的立法。这也难怪,谁叫立法者自己就是受益者呢。

四、游说大师

真正让国会对游说制度感到焦虑,要下狠心搞一次形象工程的,是因为出了一个前无古人的游说大师。

1941 年,罗斯福政府的一名高级顾问,新政的重要负责人,Thomas “Tommy the Cork” Corcoran,因为路线问题,被罗斯福扫地出门。这位 Corcoran 没有缷甲归田,像以前人那样回老家去操律师旧业,而是选择了留在华盛顿,开了一间游说公司。

Corcoran 因在政府长期担任重要工作,大量政府和国会人等都是老相识,甚至是受惠于他。他因此利用自己的资历,来帮客户敲开政客的大门。更重要的是,Corcoran 为现代游说找到了几个重要的法则。

Corcoran 知道游说是一笔交易。既然是交易,就要拿东西来换东西。因为他对政府运作的熟悉,他明确了游说的基本原则,就是政客需要的,基本就是两样:竞选资金,和相关信息。

现代竞选,在十九世纪是劳动密集型活动,到二十世纪,变成了资本密集型活动。政治家对于钱的需求,越来越大,原来一两个主要出资人搞定一个党的竞选经费的方式,已经落伍。现在每个民选官员,都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去筹措资金,这个过程会越来越耗费精力。

另一方面,富兰克林·罗斯福入主白宫,在新政下美国政府完成了现代化进程。美国政府所要管理的事项,也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而越加专业。大部分时候,是由具体的部门负责具体的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已经很难相互理解对方的事务。对于议员,也是各自越来越只对自己所在委员会,乃至只是那个分委员会里所负责的议题有所了解,就这样,这些议题已然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

这样,Corcoran 就为现代说客找到了这两种商品,政治家需要,又理论上对政府运作有益,且不犯着行贿恶名,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

Corcoran 的另一大贡献,是扩展了游说的范围。

他敏锐的意识到,随着新政的深入,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监管日加具体,这样,一部法律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功效,其实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相关机构是如何执行。这些机构里的负责人虽然通常都是相关行业的专家,却也并不对政策细节的效用有真正的把握,还是需要来自社会,所监管行业的反馈。所以,利益团体当然也要去游说政府的这些监管人员,听取他们的想法,反映自身的需要,来让政策在执行上能对自己更有利一些。

这样,现代游说机制里的三大对像:国会,总统,和行政机构,就被确立了下来。

就这样,Corcoran 定义了现代说客:利用资深政府经历和关系,通过为政客提供资金和信息,换取施加影响力的机会。

Corcoran 作为一个旷世奇才,从此就在政府和利益团体间游走。他凭借自己对政府机制,法律条文的熟识,不停的拓展游说的范围,挑战道德底线,到 60 年代,他甚至胆大包天的去游说 Hugo Black 在内的两名大法官,而 Hugo Black 则是一直对游说深恶痛绝,从 30 年代起就力主要推进对游说行为立法。

不久,白宫就开始对 Corcoran 的电话进行窃听,国会也对他进行了道德操守方面的听证会。但是 Corcoran 却游刃有余。在国会听证会上,他自信的回答让议员均表示满意,却没想到 Corcoran 早通过内线拿到了国会的问题单子,悉心准备。在高院,他虽然被两位大法官踢出了办公室,引出满城风雨,却没有遭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不仅如此,Corcoran 到 60 年代,还成了 Johnson 政府的高级顾问,活生生的演绎了现代说客在政府和利益团体的转门间轻松进出的故事。

五、民权运动

当然,国会对这种影响自身形像的事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国会最终意识到,随着政府管理事务的复杂化,自己也要与时俱进。

国会于是在 1946 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像一开头提到的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就是这一年通过。同时,国会通过了 Legislative Reorganization Act,为议员播钱,让议员可以雇人,增设有着专业知识的助手职位,帮助议员更好的把握专业知识,进行决策。最后,国会也通过了 Federal Regulation of Lobbying Act,第一次对说客进行了法律上的明确定义,并通过这个法律,要求说客进行注册,将自己什么时候要为谁工作,从谁那里收了多少钱,要收多少钱,要怎么花钱,都要一一列出。

可见,美国政客对这件事很不积极,所做的,就是一个把过程透明化而已。比如在 1956 年曝出的一起石油公司试图贿赂某参议员的案子,最终以石油公司律师并未注册而定罪。

这当然是因为,美国的政治体系是个缓变系统,每次变革,都是尽力取大家的共识,经常是只求弱化而非试图解决,因为任何伤筯动骨的改变,未必能达成目的,反而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对于游说来说,在游说过程中最为人诟病的收贿受贿问题,其实很难介定。说贿赂,总要有一个有价值的东西和政治承诺的交换,但是这个承诺,常常是无法有白纸黑字的证据,只是一种默契。送什么东西算是行贿,也很不清晰。比如 1962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新反腐败法,明确的指出,用有价值的东西换取投票就是行贿。但这并没有解决实质问题。比如政客之间必须要做政治交易,用支持对方的议题这样来换取对方支持自己的议题,从理论上,就是在用有价值的东西,投票本身,来换投票。而很多游说团体爱搞款待政客的活动,因为只是为了融洽关系,没有具体目的,按定义也无法说成是行贿。

这时候,民权运动兴起了。

民权运动让普通民众意识到自己可以团结起来对政府施加影响。一些民权运动活动家认为,既然无法阻止大企业对政府施加影响,也不能指望议员会自己约束自己,更好的办法,就是形成代表普通民众的民间组织,像其他利益团体一样,进行游说,相互抗衡。这样,以 Common Cause,Public Interest Research Group 等为代表的组织在 1970 年代出现了。

与传统的利益团体不同,这些新的利益团体认为他们不追求让自己的成员受益的政治决定,他们所要求的,是消费者保护,环保,公共交通这种让社会所有人共同受惠的政策。当然,政策虽然对每个人都一样,但产生的损益却不同,这些团体虽然自称是公业利益团体,其实也必然是代表部分人的利益,通常是弱势群体的利益。

就这样,随着针锋相对的公共利益团体的出现和不断游说施压,国会也不得不对游说进行更具体更有实质意义的监管。

1977 年,国会制定了更加严格的道德守则,不再允许游说团体为国会议员提供工资津贴,并加强了财务申报的细则。1978 年,更是推出了 Ethics in Government Act(政府道德法),要求任何一名行政职员在离职后,必须等待一年才能向自己的前同事进行游说工作。为了显示自己是动真格的,国会找了最容易掐的外国说客开刀,起诉了一个韩国说客。

六、K 街盛世

1994 年,风云再起。共和党在中期选举中大获全胜,赢下了阔别四十年的国会山。

这下子,国会各种委员会的主席全都换成了共和党人。不仅如此,共和党人在竞选中允诺,要裁减 1/3 的国会雇员,而这些裁人指标,自然落到了竞选落败的民主党人,尤其是那些曾经的委员会主席属下。于是,这些高级助理人员们纷纷离职。

此时,美国的经济在长期的滞胀后,已开始复苏。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关企业自然有了对政府施加影响的需要,并开始加强游说的力量。要知道,经过这半个世纪的发展,美国议会里的这些资深雇员,不仅是协调各方事务的文员,也负责相关政策方向的数据收集和研究,甚至参与撰写法案,谈判,媒体宣传等各种重要工作。他们也因而在相关政策方向上,有着极深的人脉和相当的影响力。这一下,两相需要,这些国会的资深人员,就成批地加入到了游说公司中。结果当然是游说行业大发展。

为这个行业踩下油门的,是新当选国会发言人的 Newt Gingrich。他认为民主党建立的国会体系培养了太多独霸一方的国会大佬,让他这个国会发言人不够份量了。他于是力主国会改革,要求对众议院里的委员会主席的年限加以限制,除非特批,只能作六年。这样一来,就保证了委员会主席会定期调换,也就保证了定期的有资深政府雇员会因此离职,为游说行业提供最新的血液。(Gingrich 自己后来也加入了游说者的行当,拿走上百万的资询费。)

这样,游说行业也不再满足于一个个小作坊,而是看到了大资本高效运作的可能。于是,大量资金涌入,游说公司也开始了自身的并购热潮,形成了数个大型游说公司。这些游说公司不仅对政府和国会进行游说,也帮助利益团体和媒体沟通,打官司,全方位的对政府施加影响。

很快,大量的离职议员会也加入到了说客中来。据统计,在 1970 年代,只有 3% 的议员在竞选失利或主动退休后成为说客。而在 1998 - 2004 年间,有超过四成的议员没有选择返回老家,而是留在了华盛顿担任说客。

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当然也要随之采取行动。

1993 年,国会规定,利益团体的游说费用不再能用来抵税,也不能算作商务支出。

1995 年,国会通过了 Lobbying Disclosure Act 以取代 1946 年的 Federal Regulation of Lobbying Act。新法扩大了说客的定义:任何人在六个月中,有超过 1/5 的时间用于替人游说,就要在国会注册。另外,游说国会的雇员以及政府雇员,现在也可以被算成是游说行为。

1996 年,国会要求游说者赠送给每名议员的礼品价值不得超过 50 美元,一年不得超过 100 美元。

但是,游说行业的行为却依然日渐升级。

2005 年,国会曝出了 Abramoff 丑闻。为印第安人的赌场工作的超级说客 Jack Abramoff 在数年间向 300 名政府和国会官员行贿 140 万,最后有超过 20 人被定罪。

除此之外,那两年还接连曝出政要离职加入游说公司的事件,让游客走转门,官商一家的形象深入人心。

2004 年,共和党议员 “Billy” Tauzin 在竞选失败后,宣布担任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 (PhRMA)主席。PhRMA 是美国医药行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成立,代表整个行业的一个巨无霸商业组织。美国医药行业每年在游说上的投入都位列前茅,PhRMA 更是其中的老大。而 Tauzin 在国会里,则担任商业委员会的主席,直接监管相关立法,在他离职前一年,更是帮助 Bush 推出了美国养老制度几十年来最大的一次改革:以 219 比 215 票通过了 Medicare Prescription Drug, Improvement, and Modernization Act,将处方药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为医药行业带来了每年至少 500 亿美元的稳定销售额。

与此同时,另一名政坛资深人士,参议院民主党领袖,Tom Daschle 则加盟了著名游说律所 Alston & Bird,也是为各大医药公司作说客。Tauzin 和 Daschle 加盟游说行业后,收入也和其他游说者一样,翻了近 10 倍,达到 200 万美元。

这些只是大量离职议员中争议较大的两位,再加上游说不可避免的是在私下里,以相对隐秘的形式进行,更让人产生暗箱操作的联想,说客的负面形像也在这几年在大众心中扎下了根。

针对这愈演愈烈的局面,国会在 2007 年,通过了 Honest Leadership and Open Government Act,让官员的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透明化,比如明确规定不能由说客替政治家报销相关的差旅费等等。

这大约是这些年来,国会和说客的你来我往。这些法规和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也未可知。

七、游说的

到如今,全国上下有数万名注册的游说者。从 1998 年到 2010 年,各种团体在游说上的费用从 14 亿美元涨到了 35 亿美元。

这也是美国游说行业的真实现状:看上去,由于这些年游说行业的大发展,是时代变化的结果。游说业其实是伴随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一同成长起来的。现实并不是已经有了一个成熟的政治体系,然后当选的政治家和利益团体才会去互相选择。现在,随着政治活动的复杂化,候选人本人是否已经有着长期稳定的相关利益团体支持,已经成为了政党选择候选人的重要条件。

各种利益团体和它们所支持的游说行业,也因此已经和国会与政府的正常运作紧密相联,和美国竞选的财务体系捆绑在一起。比如 Obama 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改变华盛顿的游说风,他上任后,在推进医改时,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前面提到的 Tom Daschle(后来,Daschle 因为所谓的纳税问题,主动退出)。游说和其他政治活动,有时已无法清晰介定。Gingrich 就声称他的工作不是游说,而是利益团体的“战略顾问”。

因而,游说业也和美国的政治体系形成了一种复杂的共生关系,这就是:

由政府和国会来设定政策议程,而各种利益团体,则试图去影响政策制定与管理的细节。

虽然说,游说本身,是一种言论自由的体现。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言论自由并不简单。

James Madison 在写宪法时,曾经提过,国家大了,各种利益团体多了,就可以相互制衡。但是,现实是每个人固然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每个人的意见,无法被等同视之,也不可能产生相同的社会影响。要想让自己的声音被政客听到,并产生影响,我们已经知道,进圈内的路线是,你必须能提供政客需要的专业知识,行业信息,和竞选资金。

这也就让各种专业团体,行业组织,有了先天的优势。因为这些组织,会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产生,有效运行。它们也因着经济的发展,有着充足的资金,对社会生活越来越大的直接影响力。它们自己也因而更容易,也更有需要从对政客的直接游说中获益。比如糖业,在相关行业团体的积极游说下,美国要对糖抽取高达 200% 的进口税。但是,即使如此,美国人平均下来,一年一人也只花 14 美元在糖上。对于普通人,花上 5 美元和 14 美元的差别并不那么要命,对于糖业来说,这个差别可是致命的。美国糖业也就当然要拼死命的去游说国会和政府的相关人员,却没有什么人会去为普通人游说这 10 美元的差别。

于是乎,占美国人口比例仅 7% 的管理者,其相关行业组织的数量,就占去了所有利益团体总数的 71%。类似的,各种专业人士只占 9%,其专业团体,则占去 17%。这两批人,就占去了美国近九成的利益团体。另一方面,像无业/失业者,虽然占总人口的 4%,却几乎没有任何团体来为他们说话。

正因如此,游说行业的主要玩家,是这些有着充足经费,有着相关专业知识,对相关行业有着举足轻重影响的职业团体。而其他弱势团体,它们的主要手段,就更多的是走体系外的群众路线。

八、被游说的

对于利益团体来说,它们不是政党,也就不是以执政为目的,而是要和任何一个执政的政党搞好关系。否则一但风水轮转,就会彻底失去对政府的话语权,不仅如此,政客也会因为这些团体在政治上的确定性,而不会刻意去追求它们的支持。所以只有很少的几个政治团体,会死心塌地的支持一个政党,比如美国商会之于共和党,美国黑人之于民主党。

对于以经济和行业为中心的绝大部分利益团体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谁当政,什么政策走向,而是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测性。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利益团体都几乎无一例外的需要对当选的政治家给予足够支持。

所以每次政府易手,都是利益团体走马换将的时刻。在 Bush 的共和党执政时期,大量前共和党背景的说客自然走红。比如 Mark Racicot,曾是共和党的全国主席,为 American Insurance Association 工作时,工资高达 180 万美元。但是随着 Obama 在 2008 年胜出,大量共和党说客也就被弃用,Racicot 也随之走人。

也因为如此,总统是最难被游说的人。这并不是说总统不受利益团体的影响,而是说总统只有一位,但这一位会是谁却着实难以事先预测,也就无法有什么重点培养对像。而且,总统在位时间短,最多只有八年,等到关系打通,时间大多也所剩无几。所以,能游说美国总统,很大程度上是个运气问题,也就很难有谁能在总统身上,有绝对的影响力。

对于走游说路线的利益团体,它们的重点目标,是议员。美国议员,只要想连任,成功机率在 8 到 9 成。这也就让议员的在位时间,可以长达十数年,乃至数十年。而且,论资排辈的老规则还在起作用,老议员的影响力尤大。这就让利益团体的长期投入能有更大更稳定的回报。

游说者也通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游说战略。

相关研究表明,成功的游说能带来可观的回报。比如,各州的公立大学都会游说国会要为自己曾加拨款。而如果本州有议员在相关的拨款委员会,平均每投入一美元游说到参议院可以带来 20 - 30 美元的回报,在众议院则可带回高达 50 - 55 美元的回报。可如果本州在相关委员会里没有人,那回报只有可忴的 1.1 美元。

所以,Open Secret 网站显示,利益团体更多的把钱投给身处相关委员会的议员。不仅如此,这些钱更多的投向那些经验表明,更愿意关注相关数据,并进行研读的议员。

另一个与之对照的是,也因为议员的这种特点,议员的配偶和子女中,兼职作说客的人很多。像 Joe Lieberman 这样的资深参议员,他老婆,就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说客。据统计,在 2006 年,国会涉及拨款的议案里,有 22 份中,有为亲友说客所代表的客户明确写下的拨款额度。

除了议员,利益团体的另一个重点的游说目标,则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官员。毕竟,任何法案对自己的影响,是通过监管部门来执行。如果能和监管部门搞好关系,能够获得第一时间和政府沟通的机会,也能把政策的具体实施向己方调转。

和游说议员一样,这个过程也并非朝夕之事。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个游说要更花时间。因为,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大多非民选,也就无法通过一级级的选举去挑选和培养支持的对像。对于相关利益团体来说,它们更多的是放长线。比如美国的奶制品公司,就选择对各州的农业院校进行长期的资助,以树立自己的形象。因为,在政府里负责相关行业监管的人员,一般都会从这些院校里产生。

据调查,有 40% 的利益团体选择同时游说议员和政府部门,有 13% 的团体只游说议员,有 16% 的团体只走政府路线。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利益团体,如果主动放弃对政府的游说,那在出现涉及自己的事务时,就面临着被对手妖魔化的可能。比如,当司法部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时,Bill Gates 就被知情者告知,这是在政府里没人的结果。微软立刻知趣的将游说费用翻了四倍,成功躲过一劫。虽说游说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也有花了大钱却斗不对小对手的情况,但是,到如今,却没有什么人会主动放弃这个保护自己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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