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百亿保健帝国」权健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其产品和销售体系是否合法合规?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第1页

        

user avatar   kane-4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从权健身上,我看到了中国地方政府的底线。
不想过多评论束,这个人的出处身世,毕竟和我没什么关系。
我妈就职于当地的电视台,因为传销集团付了500w现金广告费所以整天说权健怎么给我们当地带来了发展之类的话,甚至不允许我“摸黑权健”。

但我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从小生在大丰,有幸走出大丰,见过世界的青年。我的一腔热血不能容忍一个政府视无数人的生命于不顾,通过传销骗钱。开所谓的肿瘤医院,杀死了多少生命,毁掉了多少个家庭和几代人的幸福生活。地方政府竟然还对他大吹特吹,一些不要脸的官员竟然以此为荣。
请问你如果你的父亲被权健骗了,吵着闹着要去肿瘤医院,或者你的孩子被权健洗了脑加入了传销组织你是什么想法?
能不能不要因为你在28线城市放了个小干部,就忘了自己的根在农村,忘了体恤9万万中国农民的生活?
你可以不说话,不作为,但请你不要以此为荣 我亲爱的故乡官员们。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18年12月27日更:

天呐,实在想不到,随着 @丁香医生 的一篇文章,这篇沉寂2年之久的文章突然火了。我并非专业从事销售和医药方面的人员,对于此行业相关国家法规其实也是外行。所以通篇并不是一定告诉各位知友,我说的就是有多正确,只是作为其他行业一个普通人,花了一点时间去挖掘一些我们自己能挖掘到的内容,所以对于很多下面的留言及建议,我自身实在才疏学浅,也无法辨别是否一定正确,但是我很高兴我这篇文章作为抛砖引玉的作用达到了。下面我也挑选出两条留言,是否正确,请大家自行判断

留言一:关于加盟店不是说要有店铺加盟信息,而是每一个加盟者个人都在权健公司认证过的工号,关于这一点是不存在up主所说的日后权健否认直销加盟店外的非法店铺。

留言二:我国最好的医院是三级特等医院。


另外回复几点疑问:

一、为什么匿名?

16年刚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匿名了,从零赞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只是普通人,不愿意让这个事打扰我的生活,还望各位能理解。并且某一年我参加了他们的一次产品发布会曾中途报警说有传销。我亲眼看见警察出警后到了现场,被工作人员告知没有传销,一定是市场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等说辞而收队的时候,就知道权健并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了。

二、想转载、转发?

直接转就行,不用署名,不存在任何侵权!


以下为原答案,写于2016年8月

最近一个看着我从小长大的阿姨(也算是我妈的闺蜜)在做这个,感觉很痛心,其实我脱发,阿姨是好心,看着我,说想帮我,我能感觉到这个阿姨是真心想为我好,她在拉我做火疗,说服买权健产品的时候,说权健掌握了好多秘方,我又无力反驳,因为我的确对这个东西不懂,网上虽然说了很多例如“传销”、火疗是不安全的说法,但是网络上的声音在最近这几年无良记者的推波助澜下变得毫无权威性和公信力,所以我这两天专门找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也希望能帮到各位知友及周围的长辈,所以随意转载。
先开门见山,摆出我自己的结论:

1、权健有直销执照,但仅限于天津地区
2、权健有直销产品,但仅限于41种,不包括他们的主要业务火疗、火龙液、酒精这几项。
3、权健有自己的肿瘤医院,但不是宣传的所谓全国顶级肿瘤医院,而是二级医院,众位知友应该知道我们国家最好的医院叫做“三甲医院”,而且这个医院现在已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单(2016年8月23日)”。
4、权健底下有合法授权的加盟店,但都集中在天津,且只有7家。


现在我该来列证据了,以下证据我都会附上网站链接,并且全部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政府部门网站,权威性应该可以保证,同时也希望知友们跟着我的思路,一点一点来找,一点一点来挖,我挖掘的过程中肯定也会存在诸多不周和不足,希望多多包涵。

第一步:先百度“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以进入这个网站:权健自然医学


我们将页面拉到底,注意我用红线划出的地方:


第二步: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查一下这个备案号,那么我们去工信部网站www.miitbeian.gov.cn,点击进入公共查询


输入“津ICP备10200293号”和验证码后,能查询到以下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这是这个网站页面)

这一页其实我个人并没有挖掘出什么,只需要知友记住3个网站的网址就行了,特别是本草女人香这个网站,至于原因,下面会慢慢知道的。

第三步:我们查一下这个权健公司的信用情况,我们去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网站,并点击天津(因为权健公司总部在天津)


然后会进入一个搜索页面,我们直接输入“权健”,然后点击搜索后,填写好小学数学水平的验证码,就会出现以下这个页面(传送门tjcredit.gov.cn/platfor):



一个一个点开后可以看到如下信息(最主要关注的是前面两个和我做标记的几处地方):

这里我也给出每个页面的传送门
①天津权健肿瘤医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②权健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③天津市权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tjcredit.gov.cn/platfor
④天津权健金属制品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⑤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tjcredit.gov.cn/platfor

我想到这里,基本上如果知友能仔细看完我给出的页面,基本上对权健有一个大致的认识了

第四步:我们进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传送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搜索,找到了这个,看看这个被我划了红线的公司名称:权健自然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这也就侧面证明了,第二步中,我们在工信部网站中查询到的网站的确是权健公司,自然医学馆(传送门权健自然医学)也的确就是权健的官网。

双击这个我划红线的公司名称,可以进入这个网站,然后往下拉,可以找到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传送门:直销企业公示信息


耐人寻味之处一:这个披露的网站和我们第一步查询的备案地址中的本草女人香网站一致,这也能证明自然医学馆(传送门权健自然医学)也的确就是权健的官网。


点开这个本草女人香网站后,直接映入眼帘的就是有这么一段话,注意看,都是天津地区,中国其他任何地区都非法


耐人寻味之处二:授权合法加盟的只有七家,那么全国各地那么多权健店面怎么办,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哪天某家加盟商因为不规范经营被查,权健总公司可以丢下一句话:【这被查封的并非我们权健授权的加盟商,和权健公司毫无关系】而脱开所有的责任呢?


耐人寻味之处三:我们看看权健的合法的直销产品列表,总结一下就是几乎都是化妆品,个别是保健食品和保洁用品,不存在药品。




那么挖掘就到这里了,肯定还有很多纰漏的地方,也欢迎各位深受其害的知友能找出,和我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2018-8-2更新………………………………………………………………………………………………………………

实在没想到我一个回答能引起这么多讨论,现在我再更新一下以上信息吧

权健在国家商业部备案的直销网点:

授权区域以天津、湖南为主,所以其他地方店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都叫非法挂名

此外,知友们可以查一下权健肿瘤医院各医生,是否有行医资格,具体网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许再挖下去,还有更多收获


2018年12月25日更,附上丁香医生关于权健的链接


user avatar   saligia13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问题居然上了热搜?那可能真的有人在为动它造声势了。

这是一家在此之前你们如何喊都不会有人听到你们呼号的传销公司。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丧尽天良的权健

我姐夫4天前去世的

才35岁啊

脖子上长了一个肿瘤

刚开始只要做一个小的手术就能治愈

他偏偏不信,觉得权健能治愈

他爸爸给他交了做手术的钱

我姐夫又自己跑出来

在家做权健,像着了魔似的

还各种安利给朋友

最后医生说已经晚期了

他觉醒的时候也晚了

我刚刚去看了一下他发的照片

原来权健有肿瘤医院

这难道不是最大的讽刺吗?

我很少回答问题,只希望这样的血淋淋的悲剧

不要再重演,这些骗钱害人的主,你们吃的是人肉,喝的是人血,你们花的钱,是那些本身就是社会底层,认知不高的人,他们可怜,可悲,你们可恨,可恶,人性有多恶!!!字字带血,所有看到这个答案的人,如果你的身边有人做这个,如果你不能改变他,那就远离他,如果是你的亲人,我们能做的只是祈祷以及竭尽全力的去劝导他!

最后补充一句,人性的恶是可怕的,但思想被恶的人性包裹,那就是地狱!!!









user avatar   tuan-s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丁香医生

不少知友已经分析了权健的架构组织和牌照等信息,我想,从直销这个行业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我的血亲和亲戚,曾有不少从事所谓直销行业的,正因此机缘巧合,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近距离观察了:安利,仙妮蕾德,日晖,完美 等等所谓直销公司的产品以及组织架构,晋级方式以及奖金分成,当然,还有他们各自的洗脑模式。

直销是中国独有的的合法式叫法,核心的销售运作以及架构机制与传销没有任何区别,即以所谓的发展下线和销售量来决定晋升和奖励。但,直销企业拥有直销牌照,属合法经营,需要和非法传销区别开来,故而诞生了直销这个词。

按照定义来说:直销是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员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而通过发展下线的数量以及下线的销售量作为晋升和奖励的金标准,通过洗脑式宣传发展企业文化凝聚人心。(这类洗脑文件因为家里人不少从事这个行业,我小时候看过很多)

直销绕过经销商的做法,听上去和目前互联网卖家直接卖给买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这个概念和模式首创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那时候离家用电脑和互联网普及还早,所以,依靠的是口口相传以及面对面的社交来发展下线。

随着改革开放,这个模式很早就进入了我国。当然,也包含部分国外相关大企业如安利。但是,这个行业相关的法律《直销法》,直到2005年才颁布出台。在此之前,这个行业鱼龙混杂,对外人来说,区分真假几乎是难以做到的。

在我看来,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就是压榨销售人员的人际关系的击鼓传花,不客气的说,这是一场人际关系的庞氏骗局。

小时候曾经见过大量的直销从业人员,他们往往以家为据点,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会有线下店。而这些从业人员,大多是一些生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二三线甚至十八线小县城,文化水平不高,三四十来岁,没有稳定工作或收入的人,尤以妇女居多。如果这些人生活在一线城市如上海,肯定会有大量的岗位去吸收他们,但由于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的局限,他们被吸引到直销这个行业里去了。而我家里那些曾经从事这个行业的亲戚们,几乎都是在90年代国企工人大下岗时期加入的。我想,随着经济下行,直销这个行业,只怕会更兴旺。

直销公司的起家产品几乎全是保健食品,这不是巧合。保健食品是一类生产技术上没有行业壁垒,宣传销售上吹逼空间极大,即非常容易收智商税的一类产品。另外,大陆医疗行业让中国人感到绝望,是中国的医疗骗子和保健品市场持续高热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保健品不可代替药品,任何保健品具有防癌治病疗效的宣传都是违法的。因此,权健这类拥有合法牌照的直销公司,其案例的关键争议点不应在保健品是否有效果,而在其经销商或者销售员是否存在非法宣传的行为。如有非法宣传,交由法律处理。

权健的扩张,利用了百姓医疗知识和思辨能力缺乏,利用了百姓对公立医疗的不信任,利用了信息不对称。对加入权健或者购买过产品的群众而言,他们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但他们依然需要为之承担后果。放任这种信息不对称存在的统治者,等于默认庄家收割这些人。


而媒体的责任,正是让信息更加对称


在此致敬丁香医生及其幕后团队



谢绝转载


user avatar   li-lei-up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为 @丁香医生 的勇敢点赞,敢挑战这么大的一个保健帝国,真是不容易。

权健是不是传销?我不知道。

权健的产品有没有效果?我不敢肯定。

但是,我只说一点,就是,任何保健品,都不得有医疗宣传。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二章

第四条 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二十二条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 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所以,用保健品去治病,还把人治死了,这个,得处罚吧?


—————关于保健品—————

我之前也提到过,保健品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中国的市场还处于刚起步阶段,对比美国就可以看出,美国2亿多人,消耗的保健品比中国都多好几倍。而中国素有“食补”之说,所以,保健品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市场会越来越强大。

保健品有效果吗?当然有,比如常见的维生素补充剂都是明确有效的。

但是保健品有一点,就是不能当药吃。你要是真的生病了,那就去医院吃药。事实上,我们看到保健品上都会标注

本产品不能替代药物

所以,凡是宣传治疗效果的,一定要警惕。


user avatar   hu-yiding-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俗话说得好,权健不是大保健,直销不是传销。(不是我说的XD)

一、直传销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在行政法的范畴上,早在2005年就分别由《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给这两个概念下了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 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当然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上面的话说了等于没说。毕竟从字面看起来好像没差,说到底也就差那么一个字嘛。最早写这个回答本来是觉得名不正言不顺,把概念吃透再写会更好,但出于大家看起来更有趣味和故事性,就改变了一定的体例~

一般来说,我们用庞大叙事的角度来看。在1945年的阿美利加在几位小天才的谋划下,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金字塔式销售模式”,顾名思义,也就是像金字塔一样层层向下,而源源不断的人通过拉人头赚会费的方式来实现“商业帝国之梦”,要点在人不在货。

这一制度发展到现在,从业者自己从来都叫自己直销,并且还有世界性的行业组织“世界直销协会”。但是诨号不少,比如「连锁信」、「滚雪球」、「连锁式销售」、「金钱游戏」、「推荐式销售」、「投资乐透抽奖」)、或台湾地区俗称的「老鼠会」

改革开放之后,直传销模式就开始进入国门,据现在可考的记录

80 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下“偷渡"到中国,标榜著传销登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单位既然拿不准便也未予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讶。而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了起來。直到 1990 年雅芳正式以直销为进入中国,直销这一新型的营销模式开始了在中国的起步,到今天也近29年了。

虽然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在这上面,我们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在8月《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是第一个直传销方面法令性质的文件。1997 年元月国家工商局颁布并正式实施《传销管理办法》。这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给予传销合法的地位也是第一部有关直传销的行政法规。1997 年七月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的通知》,这是中国直传销历史上第一个针对传销员而制定的税法。1997 年十月国家工商局又向37 家直传销企业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

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直传销乱象频出,以至于1998年便以国办的名义发文《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正式通令全国取缔传销。因而1998 年 6 月,国家外贸部、内贸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第 455 号),对原外商投资传销公司转型事宜作出明确规定。10 家外资企业在与政府进行沟通后,被批准改用“店铺+推销员”的模式转型经营:其中典型的便是雅芳和安利

而直销与传销的分野,也从这里开始。直到2001年我国在加入WTO后为履行承诺决定3年内放开直销市场之后,为了避免“一夜回到解放前”,将之前“多层次传销活动”“传销”等等概念一概排除,而将本来是一种模式的“直销”引入了中国法律体系之中,而接着就形成了我们开始看到的定义:文艺一点说,直销和传销就像是一对神似的兄弟,直销在白天,传销在黑夜。而其实本身他们并不是那么的不同,而是在人为设定标准后予以判断。(具体的门道看后面~)

上面这么多字,其实用一张台湾学者总结归纳的图便可以概览大陆传销多年的发展历程(颇有波澜壮阔之感):

二、我有8000万,跟我去传销吧,啊不,是跟我去直销!
如果论法律上的直销、传销而言,离不开我们的胞弟台湾地区。如果有兴趣的话,检索一下台湾地区的电子书,可以发现很多这样取名的书籍:

观察仔细一点,甚至还发现成了丛书系列,这当然不是说我们的台湾同胞都搞诈骗或者那地就是个诈骗岛,这种书都往街上摆。因为在台湾地区的语境中,传销的概念更偏向于我国现行的“直销”,属于一种营销模式,而只是有例外的规定“非法传销”,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传销本身便是非法的,就不用给传销加上一个前缀了。

之所以说我国传销立法的发展不能脱离台湾地区来谈历史,是因为在1981年岛内受日本传来的“老鼠会”模式爆发了“台家事件”,也就是岛内第一起有关于“非法传销”刑事案件。当时限于没有成文法规制,只能以诈欺罪定罪。因而在行政机关成立公平交易委员会后快马加鞭在1982年2月便出台了《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其中以多条规定从反面规定了非法的传销类型:

一、以欺罔或引人错误之方式推广、销售商品或劳务及介绍他人参加传销
组织。
二、假借多层次传销事业之名义或组织向他人募集资金。
三、以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四、以不当之直接访问买卖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造成消费者重大损失。
五、从事违反刑法或其他工商管理法令之传销活动。

(当然这里有一个彩蛋,国际性的直销公司对于大陆未來的消费潜力都虎视眈眈,但因为大陆直销市场尚未稳定,很多公司都会先把目标放在台湾。因为台湾的直销法令明确、市场已经稳定,再加上台湾和大陆同文同种,先进入台湾市场,打开产品知名度,正好吸收及培养管理干部以为作为将来进军大陆市场的种子部队,而且借助在台湾的成功经验再复制到大陆。例如安利中国、雅芳中国之内部重要干部甚至高阶管理都是台胞)

如果有印象的话,可以发现我国大陆地区在1990年8月《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中使用多层次传销活动一个概念,便受此影响。

以及后续1997 年元月国家工商局颁布并正式实施的《传销管理办法》也是延续了台湾地区立法的模式,允许一般性的合法传销,但是不允许非法性质的。(学习台湾立法成果未有官方证实,但台湾地区学者持此说)


而随着传销被禁止多年,出于多种考量,在2005年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准备开放相关市场时,应该可以说是将原来含有直销的“传销”这个大概念区分成了“非法”与“合法”两类。其中在法律上被禁止的则主要是多层次模式为主的非法类型的传销和没有经批准的直销(多以单层次为主)。经过允许的则能以“直销企业”继续商业发展。而想成为经批准的直销企业,需要有很多条件,并且还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需要实缴8000万注册资金。(以05年的标准看是巨款了)更多的条件与限制大家可以在直销管理条例中读到,在此不多言及了。

这个中的曲折与原因,恰如 开放直销并非允许传销 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谈《直销管理条例》(《法制日报》记者 李立 2005年9月3日)中所提到的,

引导规范直销业发展并履行入世承诺
  出台条例有两个重要原因。首先,是正确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业发展的需要。直销这种经销方式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公众区别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应制定一部能够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内外一致的直销法规
  其次,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应当在2004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定与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相符合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这里所称的“无固定地点销售”,其主要形式之一就是直销。作为国际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成员,中国政府一向十分注重履行自己的对外承诺。制定条例正是我们履行上述承诺的一个重要举措。

三、嘿嘿嘿听别人说传销好像不用蹲监狱诶

全世界都在搞直销嘿嘿嘿,来来来小可爱跟我们来看一看吧,我们不是传销的辣,你来看看又不会让你破财,还可能让你发财噢~(手动狗头)

一般而言,发展到今天传销模式种类总的不多,但是变种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在此略微总结一下几种比较常见的:

1、拉人头模式

拉人头搞下线,最终组成一定的网络和组织。按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数计酬,如此通过人的不断进步来消化盈利。早年的北派传销言及控制人等等则不无这个模式的影子

2、团队业绩贡献模式

在一个大的family里面大家虽然都是上下级,但是让我们为了理想努力奋斗吧!当然了,就算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嘻嘻嘻,那这个卖产品的分红自然不同了。所以说这种模式好就好在还稍微卖一点东西,但是以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来进行上下线分红。

3、收取入门费模式

非常简明的模式,就是交钱进入组织,买一个发家致富的梦,至于是不是会倾家荡产也不太好说嘻嘻嘻

当然了这三种模式并非是孤立的,而更多会融合在一起,比如在著名的1040工程中,除了不太强制限制人身自由以外,几乎是巧妙的将三种模式融为一体:

1040阳光工程,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 这个“全国连锁”的传销组织,从2007年开始,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他们“忽悠”的核心理念就是发展下线,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

当然了,上面所言的是行政法概念上的传销,放在刑法上,有一个组织领导传销罪,其中“传销”的概念基于谦抑的立场,被一定程度限缩了:并没有把团队计酬这种方式纳入其中,但是如果是商品虚无的团队计酬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仍然可能会被处以刑罚。商品虚无,比较好理解,也就是商品买卖已经被虚化了,这不过只是一个符号而已。重要的还是拉人头和入会费。

这一点,在现在的微商中比较常见。虽然每天看他们发截图说卖货卖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卖货的情况,虽然是说手里有“积货”卖不出去,但是其实质就接近了“商品虚无”

当然了,利用炒币的新概念也好,搞出一个xx平台也好,或者是微商姐妹情也罢,虽然看起来非常新奇,但实际上不过也就是老模式的翻版,在创新度上有限。这一点在以下所列的互联网时代新手段传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所谓是换汤不换药

吴冬姣、陈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刑事裁定书

管超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二审刑事裁定书


四、再怎样你无法改变你是一个坏蛋,我要和你分手的事实


我们不可否认,1945年在加州可能还没有旅馆可住的李·麦亭杰和威廉·卡森博瑞发明了直销这一可谓是影响深远的营销模式,人民忘不了他。

在世界各国,也并非是不加选择的一律禁止直销这种模式,就如同“技术无罪”的歪理一样,斗胆说这个模式还是有所创举的。但是如同权健这样,不安好心想着发大财,也无视背后多少家庭悲剧的公司,这种坏蛋,直销也不应该成为其“神主牌”。

再怎样你无法改变你是一个坏蛋,我要和你分手的事实

也像国办文件中开宗明义提到的那样:

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目前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

以上来自又蹭热点的丁丁的嘿嘿嘿

本回答参考了一定的文献资料~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问题分为三部分,我想就今天看到的一些论调,回应一下为权健及类似机构的合理性辩护的观点,谈谈「影响」部分。

在一轮律师函警告之后,一些迟到了的声音,到底还是没有缺席。

刚才朋友分享了一篇关于权健的奇文,题为:《深度分析:骗子权健存在的意义》。这篇文章很有趣,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甚至说不上是错的」。(Not even wrong.)

在这里展示一些高光部分:

为什么说这种论调「甚至说不上是错的」呢?因为其中暗含了一个「强无敌」的假设:人都是要死的,衡量哪块金条更高尚的唯一尺度,就在于谁骗的钱更少。

这种逻辑谬误的确能把一些人绕进去,举个有味道的例子:

你宁愿吃X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X?

稍微有常识的人,恐怕都会说,不,谢谢,我想吃正常的咖喱饭。

同理,文章中这段话也可以归结为:

你想被西医骗六十万,还是想被中医骗六万?

要是认真想做出选择,你就着了道了。至少我的回应是:不,我不想被骗,如果我被骗了,我希望让骗子付出代价。

据统计,美国每年有超过八万五千起医疗事故(medical malpractice)诉讼,此类诉讼平均赔偿金额超过 100 万美金,而对于没有最终由陪审团决定赔偿就在庭外和解的案件,平均和解额度达到 42.5 万美金。(lawfirms.com/resources/) 而在国内法律方面,我们对于存在医疗过失、违反医疗告知义务的行为,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等加以追责;刑法中有非法行医罪,销售假药、劣药罪,都是在避免这种「愿意被谁弄死」的选择

是的,人类太过无能。我们没有登上火星,我们还在烧开水,我们对发生在自己身体里的事情知之甚少,我们仍然没有办法挽回至爱之人的生命。都快2019年了,我们面对世上不平之事,除了盯着一块巴掌大的屏幕之外,似乎也做不了什么。

但现代社会的人们又非常不好惹,如果有人隐瞒了治疗手段的风险、夸大疗效、推销明知不会奏效的药物和疗法,我们有办法让他们付出代价。就算在这里,在目前,做不到,但有一天会的。

凯恩斯说过,长期来看,我们都会死去。(In the long run, we all die.)

但在那之前,我想有尊严地活着。

--

奇文链接:深度分析:骗子权健存在的意义


user avatar   ka-li-j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丁香医生 邀请,简单写点各类神药发展的背景知识,方便大家阅读其他同志们的答案。


神药1.0:扫楼时代

不知道是哪一年开始,直到现在,在临床工作中,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人背着包,溜进病房。

一间间病房走过去,一个个床位丢广告宣传册,丢完就跑,防不胜防。

那里面的东西如你所想,就是各种各样的神药广告,尤其是对于肿瘤患者,里面有各种成功案例,不需要痛苦的手术放化疗,就可以治愈,更是附上了成功痊愈患者的照片、住址、联系方式,不由得你不信。

这种传承于房地产中介的扫楼销售,由于其用户群体集中度极高,可谓是早期的精准营销。


神药2.0:洗脑时代

洗脑时代的核心有两点

首先,是广告洗脑,大规模投放地推广告,以公交车身、公交站牌,各大当地报纸、电视台为重点(比如南京最近一大堆公交车都换上了喜庆的鸿茅药酒大红色广告),搭配专家座谈的访谈节目,全方位无死角进行轰炸。

另一方面,对于线下实地引流,仅仅靠投放来获取零星流量是并不能满足神药工作人员们的,很快,就有了各种至今仍经久不衰的中老年人群「鸡蛋营销法」。就像「我不是药神」里面表现的那样,通过小利益把老人们聚集到各种会议大厅,「专家」登上主席台开始全程洗脑,加上适当的托,在所有人狂热的氛围之下,你很难不相信这些神药能够给自己带来新的生命。


神药3.0:合规时代

在早期,「专家」的角色往往是由内部人员担任,特点是口才好,但是毕竟不是专业背景,还是有所瑕疵。但是很快,借鉴隔壁莆田系经验,承包一个小门诊或医院(军队、武警医院为重灾区),随便找点有行医资格的坐诊,把自己洗白,看病的同时搭售各种神药及疗法,榨干患者最后一丝积蓄。

比如题中的天津权健医院就是如此。有兴趣点进去权健肿瘤医院的看看。所有的「专家」,查一下背景,都是各类普通二三甲医院下海的医生,或退休后返聘的医生。通过包装成各类大师,来达到吸引就诊的目的。

可以看看权健医院的招聘要求,代表了绝大多数此类医院,核心思想就是:要有合法医师/护师证。

权健国际肿瘤医院-2018年招聘信息

至少在资质上,到了这一步,基本就是神药产业的分水岭了。成功进入这一阶段,就基本完成了自己的洗白,至少是合法行医。

至于药物或疗法是否合法?我只能说,无论是打着科学研究、中医古方、抑或是保健养身的旗号,都能有无数种程序上合规的方法搭售出去。




神药4.0:网络时代

众所周知,百度和莆田系是一文一武,用中国私立医疗艺术形象努力创造一个正能量的形象,文体两开花,弘扬中华文化……

不好意思走错片场了。

考虑到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神药行业也与时俱进,继续学习莆田系,开始网络大规模宣传。

花钱建立百科主页,买疾病搜索,各种论坛贴吧发帖回帖引流……

世上无新事,每当患者去网上搜索这类神药的时候,首页都是给你满满的希望,恭喜你找到了无数患者的救星。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也使得神药能够有机会,从区域化,进入全国化时代

顺便说一下,得益于电脑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也能在1.0时代的宣传册上,看到各种神药发明人荣获各类国家科技进步奖,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各种级别领导人亲切接见,握手合影的PS作品了。当然,新闻联播的头条报道也是必备照片。



神药5.0:权健时代

请允许我用权健来命名这个时代,来表达我对于束昱辉束总的仰慕之情。

束总和下周回国的贾总一样,都是草根出身的典范。在2012年之前,也仅仅是一个销售额5亿元,比较成功的神药经营者而已。

但是2013年,随着权健拿到了直销牌照,当年就翻了10倍到了50亿,2014年135亿,后面就更进一步,去玩资本领域了。

就像贾总开拓性结合了PPT制造行业和车辆制造行业一样,权健也成功构造了医学领域和X销领域的结合。尽管以前美容及日化类一直是X销的大头,但是正儿八经的医学行业踏足其中并大规模发展,还是要首推束总。

具体的内容,丁香医生写的已经非常详细,不再赘述。

丁香医生: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





最后,请允许我对于 @丁香医生 团队的细致和勇气,表达我最崇高的敬意。


user avatar   jin-san-san-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权健跟我是老乡,真不想说,太丢人了。老家和我家只隔三组。

那时候赌输了,一贫如洗逃出去的。

前两年开着直升机回家的是他,去年买了辆八位数的车的也是他。一开始我还没想明白,做什么生意需要这么高调。。。

我家里开宾馆,这两年来了很多外地人,一个标准间得住七八个人,一开若干间,一早上所有人躲在房间里开会,还每个房间轮着开。一开始见到这个阵仗我吓死了,以为是搞邪教,还好只是传销。

这两年不知道是外面待不下去还是怎么的,回老家投资了肿瘤医院,都是火疗啊保健啊之类的。

看他们治肿瘤的方法,我这医学反正是白学了。

太多叔叔伯伯还指着他发财,我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为了这事,我都快把朋友圈屏蔽干净了。

他TM是传销!!!是骗子!!!大骗子!!!

ps:这两天还被权健的受害者讽刺,长脑子干嘛使的。




        

相关话题

  有什么药物能让人变得思维活跃,精力充沛,超越平常? 
  如何评价宁夏一女子自愿与KTV男服务员发生关系,怕丈夫知道后谎称被强奸,该女子最后获刑半年? 
  有“事实婚姻”,那有没有“事实离婚”? 
  如何看待蓝色光标员工在 3 月 15 日发文称遭强行辞退? 
  如何脱离传销组织? 
  人体细胞分裂的次数是有限的,为什么头屑看起来是无限的? 
  大爷把路人手机踢雪里后折返捡拾手机,律师称「具有构成盗窃罪的嫌疑」,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10 月 26 日 31 省区市新增确诊病例 59 例,其中本土病例 50 例,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你认为最好的抗衰老的方法是什么? 
  如何看待「男子假冒空姐和“兄弟”网恋骗五十五万」,后其因过意不去主动承认?他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前一个讨论
瑞幸咖啡 2018 年前 9 月净亏损 8.6 亿,瑞幸的钱都花在哪里了?
下一个讨论
如何看待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从叙利亚撤军?





© 2024-11-23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11-23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