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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韩寒代笔的人需要什么证据才会认为韩寒确实是人造的? 第1页

  

user avatar   yinglaot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遇到那种发自内心相信韩寒代笔的人,见一个拉黑一个,可以有效降低自身所处世界的双低人群的比例。

更新:民科也一样。

再更:田园女权也一样。

---最后更一下---

事实上,从来都是一群门外汉在质疑韩寒代笔——我所说的门外汉指的是非专业写作者。

不知道是那些质疑者们忘记了还是假装不知道,韩寒曾经写过一篇博文,叫《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

这篇博文把传统意义上的“文坛”众多同行们得罪了个遍。而新兴的网络文学里,对韩寒不屑的人更是有大把。

如果大家不知道,那我告诉大家,文人的心眼都很小的。特别是代笔和抄袭这种事儿上。别看郭小四在脑残粉那儿混得风生水起,并且小四也确实有两刷子,但在诸多原创作者心中,他的地位真的是低至尘埃。

然而,你可曾见过这两大阵营的专业人士质疑过他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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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我们需要的石锤——

是以合法方式取得,并且必须能够拿到中国人民法院进行证实的证据。

并且强调先有证据再有论点,谁主张,谁举证,谁没法举证,谁就不能主张。

PS:说弄不到更搞笑了——韩寒能弄得到,你弄不到?


按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类型分为八种,分别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你是代笔者,你出来作证的;你是萌芽杂志社相关人员,出来陈述的;韩寒的同学,亲自出来陈述的;出版韩寒作品的编辑,亲自出来说明情况的,这些都是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按司法解释:

“真正反映行为人内心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符合行为人的意志和要求,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表示行为。

简单说就是那个人,必须知道自家说的内容会拿出来当证据。

否则你和朋友开个玩笑就当你杀人,岂不是冤枉透顶?

韩寒承认代笔,必须是他知道并同意他的言论会拿来证明自己代笔。

这种言论才叫真实意思表达,否则就是因言获罪,倒退回去清朝搞文字狱,应该视为对言论的恶意曲解,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法律上完全无效。


(二)书证;比方说韩寒亲笔签名的代笔合同,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其他人帮韩寒写的底稿等。

“京城好大,京城国际机场好大,我一看见就惊着了,惊着就发烧了。烧了五天。京城路好宽啊,车也好多,好车也多,车多也好,好多车也。”

这种东西其实不是证据,但是我说一句,觉得这段东西水平差,真的是诬陷者的水平差

你将后面四句拿出来。

“车也好多”

“好车也多”

“车多也好”

“好多车也”

这里藏着一段回文,和“可以清心也”玩了一样的文字游戏。

石述思短信的确颇多语法错误。

但你只要想明白,翻遍韩寒写作生涯,才找出这份短信,是一个什么回事。

(三)物证;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比方说韩寒背后有个团队,你查到韩寒什么时候给钱给他们,怎么给的,可以将银行转账的账目拿出来证明这一点。


(四)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


(五)电子数据;比方说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比方说他老爸和儿子用电子邮件交流,又或者给儿子发了个短信,儿子啊,你今天要认真抄我写给你的小说,这就是石锤。


(六)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比方说你是代笔团队,你跑去公安机关告诉大家,我是帮韩寒代笔的,我怎么帮韩寒代笔的。


(七)鉴定意见:比方说你要通过韩寒的文章,来判断韩寒有没有代笔。

那么我们先要有个专业的鉴定人。

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

韩寒的底稿,笔迹不是他本人写的,这个可以证明。

当然,鉴定人是谁,要盖个章,出个报告给我们看看,再查查你运用的专业知识的论文是哪里出来,从而证明你这个报告的权威性。


(八)勘验笔录:就是司法机关去查,接着对现场的记录。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上面讲了证据的类型,接着讲证据的性质。

按有关规定,证据分为两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指的是能够单独说明韩寒代笔的证据

比方说韩寒亲自承认,代笔者亲自出来说明情况并出示证据,韩寒父亲承认。或者别的确切无误可以直接证明韩寒代笔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

间接证据要满足下面八个条件,漏一个都不行


1. 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比方说,有人说韩寒2012年6月1日去赛车,所以他不可能在6.1写作。

那么,这个人得出示韩寒在6月1日上午赛车的证据。

比方说比赛方的说明,赛程,电视录像等。

还有,有些人说韩寒老爸之前的笔名是韩寒。

那么,你必须拿出资料出处,发个照片或者贴图,让我们看看韩寒老爸的作品的署名是什么。

是吧,你知道韩寒老爸之前的笔名是韩寒,要么是他自己说的,要么是你看过人家以前的作品,那你看过人家的作品,你怎么拿不出照片和资料来源呢?如果是他自己说的,他当时怎么说的,也要查证。

这些步骤是不能省略的。

如果你没有,你就是造假,我们要搞清楚啊, 在证据上造假的人比代笔的人更坏,更应该得到惩罚,更应该被舆论谴责


2. 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比方说韩寒出来当众写作,证明自己的写作水平,这个显然和他当年代笔没有客观联系

他出来写不能证明他没有代笔。

他没出来写不能认为他代笔。

他写得好了,不能说明他当年没有代笔。

他写得不好,也不能说明当年代笔了。

毕竟出不出来写是个人选择,不能强求。人的水平会有波动和变化,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了。如果你认为作家的水平不会有韩寒这么大波动和变化,出示文献来源和科学证据,要有权威机构的统计背书。


3. 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什么叫做全部事实,换句话,你说韩寒代笔的整个逻辑链里面,只要有一个事实没有被证明,所有间接证据彻底无效

比方说你说韩寒代笔有个团队,代笔团队是谁,怎么写的,全部要搞清楚。

同理,你说韩寒在上课的时候背诵抄写,这个事实要被间接证据完全证明,不能有遗漏

总的来说,我们要搞清楚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所有参与人员的个人情况等,全部要搞清楚。

你说韩寒老爸打印个五笔稿让韩寒抄,那这个五笔稿件在哪里?你有没有证据证明这是韩寒老爸写的?

那个五笔稿件去哪里了?

没有,这就叫做证据不充分,你没有亲眼看过那份稿件,更没有用来和韩寒的文字对照。


4. 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比方说,你指责萌芽杂志社造假,所有一等奖都是假的。

那么,如果他们要造假,为什么他们不偷偷摸摸让韩寒进来考试就算了?要单独考试,而且还将整件事情写在自家的作文选上,搞得人尽皆知?

韩寒背后有个代笔团队,接着又说韩寒给他老爸代笔,这一会儿东,一会儿西,胡搅蛮缠。

更有甚者,有人认为韩寒必须毫无写作能力,如果韩寒没有任何写作能力,为什么不找个有写作能力的人站在前台,非得让韩寒上?


5. 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你这个证据链要完整,从头到尾都要搞清楚,每一步是怎么做的。

比方说韩寒的老爸几年几月几日去聚会,去找关系,找关系用了多少钱,给了什么礼物,你调个交通工具的资料出来。

还有就是韩寒的老爸和他“大学同学”是怎么见面的。

我听说韩寒老爸大学上了三个月,就退学了,这个他们怎么认识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网络这么大,有没有知情人士给我们说说?

你说他们很熟悉,那么,是在哪里,是怎么见面的,吃饭地点在哪里,饭店的账单是什么?

任何行动,都会留下痕迹,不可能任何人都不知道。


6. 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比方说,韩寒某一篇文章写得不好,可能是他状态不好,也可能是不会写。

如果你因为认为韩寒某一篇文章写得不好,所以他一定没有应该有的语文水平,这个结论就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排他的。

五笔稿件论也有一样的问题,众所周知,五笔是一种用字母编码文字的偏旁,接着进行打字的输入法

一个汉字会用3-4个英文字母表示,按照笔画的顺序分别输入英文字母。

键盘上仅仅有26个字母。

假设某个错别字,不小心写错了某个偏旁,那它在键盘上往往可以用另外一个英文字母来表示。

一个按键周围,有大概3-8个按钮。

如图所示,字母Q周围有3个字母,而W周围有6个字母,在键盘中间一排字母,如sdfghjkl,周围有8个字母。

所以,一个仅仅有一个偏旁或者多个偏旁错误的错别字,和五笔输入法由于某个字母在临近区域错误而产生的错别字重叠的可能性。

我认为会远远比想象中要高,而且会远远比照着抄产生的错别字可能性高。

五笔输入法还有词组输入以及文字输入的区别,词组输入会使用一连串文字偏旁的第一笔,从而输入整个词组。


如果是发音错误导致的错别字,是不是就可以往拼音输入法上带了?一本书几十万字,我看了看稿件,百分之一的错误率有的,那就有几千处修改的地方。

完全可以找出上百例和五笔输入法相近的证据

因此,写的错别字和五笔输入法或者拼音输入法相近,毫无卵用,你得统计一下几率鸭。

还得回答一下,为什么所有五笔输入法的统计都是按照每个文字计算,没有按照词组

难道韩父打五笔全部是一个个打的?

所以五笔抄写论没有排他性,没有排除纯粹巧合的可能性。


除了找韩寒代笔的证据之外,我们也要抓伪造证据的人的责任。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这些证据应该交往人民法院,形成判决之后,我们才能说韩寒有罪。


==============再说几句,有些人看到上面条件。

第一反应是:“哇,太难了,这世上真的有人能满足上面所有的要求吗?”

有,能够满足上面所有要求的人,他就叫做韩寒


首先,韩寒有大量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这些陈述全部是真实意志表达。

韩寒的同学、老师、杂志社的评委,所有当事人,全部人都主张并且声明,韩寒的文章是他自己写

韩寒的同学亲眼所见。

杂志社的评委亲自督查。

老师亲自陈述,都认可韩寒进行写作。

这是韩寒没有代笔的直接证据


其次,韩寒有大量书面证据,包括获奖的照片,原稿。

这些书面证据如果属实,可以证明韩寒当年写作的途径,韩寒当年获奖的真实性,

这些书面证据都被各种渠道的当事人认可,认为是亲眼所见,准确无误。


电子证据更不必说,大量视频证据指出,当时的记者,媒体均了解到韩寒获奖,亲自前往采访,他们没有提出异议。


更有权威笔迹鉴定专家以及权威应用文学鉴定专家,对手稿进行鉴定。

得出的结论是:系韩寒一人所写。

三重门的副词的使用频率,用法,均和韩仁均存在很大差别,而和韩寒在公众的发言的副词频率,非常接近,更有很多韩寒特有的用法。

他们都有专业的引用文献,详细指出他们的方法基于哪个科学文献的思路,一应俱全


从证据的性质来看。

韩寒每个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其结论自洽、完整、协调,有直接证据,更有间接证据,有当事人的证言,还有证物,彼此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虽然有部分证人由于年代久远,对具体的时间点有所遗忘。

这些时间点不能影响结论,和那个搞错6月1日以及6月3日的谣言截然不同。

这些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他的

韩寒的同学看着韩寒写一张,班级内部传阅一张,其他同学对此结论没有疑问,看一张,传一张,怎么可能是抄的?

韩寒全部背下来吗?他能背下来又怎么可能如同韩寒的攻击者所说的一样,对作品一无所知呢?


最后,没有人控告韩寒造假,但是,法院对韩寒获奖的真实性产生了一个判决。

他调了公证处的公证员,亲自出庭作证,最后法院认定没有问题。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韩寒的攻击者,会认为这些要求难以达到


韩寒不是全部做到了吗?


他写作过程中的所有事实,都有一个证据去证明,对这些证据的反击,大多是谣言,或者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很多反对者可能觉得这些证据数量不够多。

请你动脑子想一想,真的证据多还是编出来的证据多?


好了,可能有人不了解整件事,在这里完整说一下,大家可以当故事听。

萌芽杂志社在99年搞了个高中生作文比赛。

杂志社有点像是知乎的专栏。

你投稿,他觉得你的文章写得好,就发表,然后给你钱。

它是卖杂志的,文章写得好,才有人看。

当然,杂志社比知乎专栏大。

知乎今天搞了个活动,叫圆桌,说特朗普上台了,我提问你回答,你回答得好,看的人多,我推你上去。


杂志社也搞了个活动,按社长说法,第一届,没经验。

那么,它就收到了韩寒的投稿,觉得这人行,但这比赛是高中生的比赛。它就请韩寒实名参加知乎圆桌(哦,不,是新概念作文),再约一次稿,避免韩寒代笔。


韩寒这个人,很叛逆。

我本人可以作证。

在99年,正是美国经济碾压中国的年代。

美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

当时的学生,普遍憎恨中国教育体制,追求素质教育。

我是其中的一员,那时我数学好,语英差。

韩寒也是其中一员,按他老师回忆,韩寒数学很差,偏科,语文倒是不错,但他看不起考试,不做题。

他给杂志社投了稿,没收到回信。

杂志社的架构有些像知乎,知乎圆桌看到好的稿件,肯定约稿,邀请。

杂志社讨论后,决定打电话,发现韩寒没收到稿件,就破例补考。

这件事记录在杂志社自家的作文选上,当成美谈。

就是那种大家不信你作文写得好,让你当众写一个自证,啪啪啪打脸的故事。


那么,韩寒得了奖,长了自信,他就说,我要当作家,赛车手,导演。

接下来,他写了整整一年的小说。

有什么证据呢?

南方周末的采访。

首先,他学校是寄宿制,他每两周才能回一次家。

其次,他同学盯着他写小说。

写完一张,全班传阅

他以前的文章一次成型,但这小说就反复改,据说改完了自己抄一次。

一年后,三重门出版,小说本身未必十分出色。

但韩寒有三大优势。

其一,高中生作家,大众瞩目。

其二,正逢公知攻击中国教育体制,中国教育体制不行,韩寒必须行。所以,当时有威望的公知,都愿意吹一波韩寒。(证据太多,懒得找)

其三,韩寒得到学生支持。

本是皆大欢喜的事情,韩寒追逐自己的梦想,写完小说,就去当一名赛车手。

但留下了隐患。

其一,韩寒地位抬得太高,冲昏了他头脑。

其二,韩寒没有认识到他地位来源于何处。


他天真地认为,大家喜欢他是因为他敢说真话。

于是,他赛车,结婚,生了个女儿。

上幼儿园的时候,他发现,妈蛋,自己不会做女儿的幼儿园作业。

这些年来,他年龄渐长,见多识广,就觉得自己年轻啊,以前太蠢了。

写下韩三篇,按李傲的说法,这是当顺民。


好了,公知立刻炸了窝,你一手捧出来的明星,中国体制的反对者,一巴掌拍在你脸上,你怎么办?


显然,你之前捧得太高,不可能说韩寒没水平,胡说八道。于是,中国历史上魔幻的一幕就产生了。

韩寒,有几十人作证,老师,同学,全部人说自己亲眼看着他写小说的人,成为了代笔者。

你几十个人帮你作证没用,人家找了几百人几千人全网泼脏水。

你找几万人也澄清不了。

天底下不存在自证,所有自证本质上均为他证。你考试成绩再好,还不是要监考和考官帮你证明?

现在AI录像也可造假,音频轻松模仿。

自证,除了你可以对在现场看着你的人证明外,全靠权威机构背书。

先是麦田出手,他就是一个投机者,试了一下没成功,接着方舟子出手。


方舟子是什么人?

新语丝科学精神奖得主,饶毅教授作证,方舟子对施一公而言,是个小学生。

美国生物学博士,他的经济基础来源于他向国人售卖美国科普知识。

有个专门的名词好像叫买什么的。

华为备胎不如正胎论者。

他亲自出手,果然不同凡响。

韩寒,一个考试不合格的人,没有基本语文水平,每两周一次,带上父亲的稿件,在同学的面前无脑抄,抄完一张让全班传阅一张,放弃高中学业,抄上整整一年。

韩父,深思熟虑,买通萌芽杂志社社长做伪证,单独让韩寒考试,接着,社长将这件事写进自家作文选。

无数人还深信不疑,觉得那些证据是自己想出来,特牛逼了,不用过双盲,不用统计,反正我靠自家常识得了。


我并不崇拜韩寒,写下这篇东西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认为人间还有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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