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歪一下楼怼一种我认为并不明智的言论。
愚不可及,荒谬绝伦!
总有这样一些人,不管你在做什么事,不管对公众利益有多大帮助,只要在这个过程中稍微引发一些关注,他们都一副举世皆醉我独醒的姿态说,看,他就是想出名!
我们不知道是基于嫉妒还是怎样一种阴暗心里让他们能大言不惭地把这话说出来,不过看上去这位用户使用了匿名,多少还有一点廉耻之心。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这位律师如可胜诉,铁总取消了这个限制,他一方面冷嘲热讽,另一方面又确实地享受这项便利,何其不公哉!
与这个案件所具备的社会意义和象征意义相比,律师个人履历上增添这么一笔实在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本质上就是一种副产物。如果说什么社会意义象征意义我都看不到,我就看见你想出名,只能说这是舍本逐末,买椟还珠,自身眼界视野有限。
依我所见,即便这位律师果真在个人知名度方面有所考虑,也完全合情合理,无可指摘,一起诉讼不是随便写张破纸交到法院就算完事儿的,更何况被告之体量如此庞大。与他在这个过程中付出的努力相比,一点知名度的回馈甚至不足以抵消成本。(依评论区补充)即便其回馈确实很大,是数十倍数百倍,依然无可指摘,因为他使公共生活更加便利,维护了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