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首先是一个军事制度,八旗制度下的包衣就是“后勤、炊事兵、勤务员”,就是干后勤的。
他们在清朝法律意义上是良民,只是从事的是被社会看不起的服务工作。
这也很正常,大家都是一家人,结果大哥作战勇猛,成了少校营长(参领)、三弟率先先登,被赏了世职,结果只有老二因为从小体弱多病,肩不能挑的,只能去给师长做服务员。
多丢人。
但是,这个“丢人”只是社会习惯性的职业歧视,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贱民”。
在雍正朝之前,闲散宗室也是会被编入本旗旗主包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