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因为拒绝把蛋糕卖给同性恋情侣,而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的一位蛋糕店主,今年又因为拒绝把蛋糕卖给变性人开始了新的诉讼。
2018 年 6 月,美国万众瞩目的「蛋糕案」(Masterpiece Cakeshop v.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584 U.S. ___ (2018))一案宣判,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蛋糕店主胜诉。
简单介绍一下案件背景:
一对同性情侣来到科罗拉多州的一家蛋糕店,想为他们的婚礼订做一个结婚蛋糕。糕点师傅菲利普拒绝了要求,他表示,自己信仰基督教,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不能通过订做结婚蛋糕这一方式表达对同性婚姻的支持。这对情侣对此非常不满,在当地民权组织的帮助下,将蛋糕店告上法庭。
联邦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认为:
一审原告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的行为,对被告的宗教信仰展现出了「明确且不可被容许的敌意」(clear and impermissible hostility),在选择诉讼目标时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判决还指出,下级法院判决一审原告胜诉,违反了国家「宗教中立」(obligation of religious neutrality)的义务,过度侵犯了宗教自由。
判决并没有明确回答一个引起很多人好奇的问题:制作蛋糕是不是一种言论表达,并没有基于「言论自由」角度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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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后续:
蛋糕店主 Jack Phillips 胜诉归来,但又有一场官司要打,这次是因为他不希望把蛋糕卖给变性者。
相关事件其实发生在 2017 年,Autumn Scardina,一名变性女律师,来到蛋糕店要求订购一个以粉色和蓝色为主色调的蛋糕,以庆祝自己改变性别一周年。 Jack Phillips 拒绝了这一要求,因为他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禁止他支持改变性别的行为。Autumn Scardina 向州政府投诉,政府认为存在「充足的证据」表明 Jack Phillips 存在歧视行为,强制其参与相关事项的仲裁。
今年六月,在联邦最高法院取得胜利之后,Jack Phillips 想起了这茬事。他表示正在计划起诉政府,促使其改变决定。他表示:
「我知道,《圣经》说了,上帝创造了男性和女性,我们不能就此做出选择。」
「I know the Bible says that God created male and female and that we don’t get to choose that.」
而在今年十月份,性少数群体的代表在科罗拉多州丹佛市集会,重申自己的诉求:消除商业活动中的歧视行为。
这次活动的口号是「向所有人开放」,活动组织者之一 Daniel Ramos表示:
「最基本的原则在于,当商店向公众敞开大门之时,门是向所有人敞开的。」
「...the bedrock principle that when businesses open their doors to the public, they should be Open to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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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案」在今年六月宣判了,争议却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肯尼迪大法官在判决中呼吁各方:多一点宽容。
「类似案件在不同情势下的结果,必须等待其他法庭进一步阐明。需认识到:此类冲突的解决必须伴随着宽容,不可对真挚的宗教信仰展现出过当的不敬,同时也不可在同性恋者在开放市场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令其陷入丧失尊严的境地。」
「The outcome of cases like this in other circumstances must await further elaboration in the courts, all in the context of recognizing that these disputes must be resolved with tolerance, without undue disrespect to sincere religious beliefs, and without subjecting gay persons to indignities when they seek goods and services in an open market.」
2018 年要过去了,在即将到来的 2019 年,我们会不会感受到更多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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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https://www. denverpost.com/2018/12/ 06/masterpiece-cakeshop-colorado-businesses-open-to-all/
Colorado baker who refused to serve gay couple now wants to refuse to serve transgender person
“路有枇杷树,龙哥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一、从一段杂叙开始
之前我们常说,当往事得以回顾的时候,2018年8月27日的昆山市震川路和那个因为那把全长59厘米的尖角双面开刃刀而在此倒下的龙哥,或许能在中国法制史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
而现在来看,他确实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了一席之地:于高检院的第12批指导性案例中成为了四个案例中之一,且这四个案例均为有关正当防卫的。
因为检察案例本身更多限于的是刑事司法上,因而虽然已经开展了两年多,不恰当的说,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不如隔壁公司的。
而我们可以看到上次在正当防卫领域诱发争议的还是于欢案,基于社会公众的回应,最高法同样将于欢案入选了指导性案例,于中在裁判要点的第三条中提到:
“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
与此同时也特别提到在处理类型案件时需要做到“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考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但可能并未解决好有关于防卫的诸多细节,况且司法系统内部对于这个案件的反思仍在继续:据赣省高院参与过这个案件讨论的资深刑庭法官透露,此案由沈前大法官德咏借机由亲自赴鲁督办,而这位法官本人也参与了后续那篇谈及正当防卫文稿的草拟。在反省此案时,一个较认可的观点是:一审过重,二审过轻。受舆论影响过大,十五年徒刑或是十年徒刑均可达到更好的结果。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在正当防卫这个话题上,牵扯面广,也称得上复杂。在法院系统内部都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现实下,遑论整个司法系统,因此还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而现在可以说,这一次的“解释权”则是检察权予以利用的。
二、亮剑的背后
我们不难复盘一下,长期以来惯见的一个论调是:“请法院、检察院来告诉我们怎样是正当防卫样本”(这一点 @楚国公子海也有相关言论)。但在此我想说的是,从我国统一司法的架构理论而言,若是真正的正当防卫样本早在侦查、起诉阶段就已经做无罪化处理,起码不至于要到“法官教你做人的地步”,若说“请警官、检察官教你做人”会更恰当一些。
有充分的数据表明,在司法实践中,对强奸、杀人、明显有杀人意图的故意杀人行为等进行防卫的情况往往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对故意伤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情况并不一定能得到认定。这也是故意伤害罪成为我国发案率第三的犯罪之因。在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的正当防卫几乎都得不到认定,这种行为更多的被视为了“相互斗殴”。比起很多“被相互斗殴”的同胞而言,昆山倒下的龙哥和反手夺刀的海民兄以及早先由南方周末刊登出来一篇文章而备受关注的于欢则显得异常幸运、
那么我们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这一次发布的检例不论对学界抑或是实务界,都有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幸运儿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
三、亮剑之“亮”
虽然 @叶东杭东杭兄已经有一佳作加以总结,因此在此我还是赘言略加分析一二焦点足以:
检例45号:未成年校园纠纷与一般防卫的防卫限度的处理(包括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事先准备武器以何论)
检例46号:民间纠纷中处理方式的暴力化问题
检例47号:特殊防卫中,“行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两大重要要件如何认定
检例48号:如何认定“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意旨,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结果的斗殴行为
四、一点点余言
让我们回到开头,“为共和国法治事业做出贡献"的龙哥是在震川路倒下的。
震川路的得名,是在纪念原籍昆山而本名归有光的震川先生,我们大部分人和他有点微不足道的联系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之中:他给自己的亡妻写了一篇《项脊轩志》,一片真情溢于言表,很多小姑娘小老弟都很喜欢里面的句子摘下来放在自己的QQ签名版上。
至于为什么说到这个,如果可以的话,以后给正当防卫于我国的流变著书立传,提及龙哥时,不妨可以化用一句古语:“路有枇杷树,龙哥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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