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一句话也不想说,但是看到有人非要说nuclear option是民主党的锅,那我就有点不乐意了。各位还是要多了解了解历史,看看法院被政治化到底是怎么来的,这样也有可能明白为什么这2400名教授要联名因此抵制Kavanaugh.
很长一段时间法官提名一直大体比较和谐,就算是金斯伯格这样的大左派也是获得了90票以上的通过。然而事情在十年前发生了变化,从2008年奥巴马上任到2013年,奥巴马的法官提名里面,一共有82个被共和党的filibuster阻止;而美国整个历史上(准确地说在之前的40年内,感谢 @JX Consp )排除掉这82个人,还有几次这样的先例呢?答案是86个。可以说共和党在茶党运动的挟持之下,对奥巴马政府采取了及其充满敌意的态度,美国两党的分裂趋势在这个时候已经很明显了。
被共和党filibuster阻止的候选人里面,比较有名的包括2010年2月被奥巴马提名到第九上诉法院的华裔二代移民法学家Goodwin Liu(刘弘威),他被一直blocked到2011年5月,最终无奈主动放弃了提名。他是曾经是金斯伯格的助理,一度被看好有成为历史上第一位亚裔大法官的希望。
直到2013年,民主党参议院多数派领袖Harry Reid在这种形势之下无奈开启了nuclear option,宣布对于除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外的联邦法官提名,都只需要绝对多数的50票而不是3/5多数的60票来强行结束filibuster从而进入投票阶段。这个时候至少在最高法院这个层面上两党暂时是相安无事的。
然而2016年2月大法官斯卡利亚突然去世,随即奥巴马提名了63岁的中间派人士、DC上诉法院首席法官Merrick Garland. 从年龄和意识形态上来看,奥巴马已经对保守派做出了极大的妥协,而且Garland的资历也非常非常合格。此时距离大选还有9个月之久,然而共和党参议院多数派领袖Mitch McConnell死硬地拒绝召开听证会,史无前例地生生将提名熬到了大选后过期,让最高法院席位一直空缺了一年多。这个是法院彻底走向党派化的关键转折点,此后的事情都是这件事的延续。
然后就是Neil Gorsuch的提名,民主党报复性filibuster,共和党直接对最高法启动nuclear option,从此最高法院的提名确认彻底变成了51-49票的简单多数,党派化趋势已经不可避免。
最后是今年的Kavanaugh闹剧,Kavanaugh在听证会上直接大声嘶吼,称整个事件是民主党、克林顿以及背后财团的阴谋。大法官候选人如此表达党派立场,历史上还从未有过。
读过抵制信的都知道,法学教授抵制Kavanaugh是出于对这种党派化的极端担忧。现在看来,这个趋势已经不可避免了。
@包思聪 的高赞答案是这么说的
看来是把这些法学教授随便找的借口当成真实的想法了呢。
那华农兄弟吃竹鼠,真的也是因为竹鼠中暑了吗?
随便一查就知道,法学教授联名写信不是第一次了。一个月以前,就有所谓的“500名法学教授联名上书”,反对任命卡瓦诺担任大法官
Nearly 500 Law Professors and Legal Scholars Sign Letter Opposing Kavanaugh - Alliance for Justice
猜猜人家当时的理由是什么?“卡瓦诺将废除Obamacare”“卡瓦诺将废除Roe Vs Wade”
那时候听证会还没开吧?
比如排在那封签名信第一位的Angela J. Davis
这次又跳出来签字
然后你告诉我说,他们真的是听了听证会后改变主意的?真的是因为“我今天才发现这个人没有法官气质”?
再比如这次活动的组织者Bernard Harcourt
听证会之前不也在兴致勃勃的转发“Kavanough又遭调查!”
请问那时候听证会开了吗?
欲加之罪而已。
另外,这次公开信,其实是有两封。为什么媒体只报道一封呢?
因为另一封的理由不太拿得出手。
说Kawanaugh不尊重女性。理由是Minnesota的女参议员问他喝酒的习惯的时候,他反问对方的喝酒习惯。
我表示。。。。。。
无言以对。
To: 评论区的 @包思聪
1 我也不关心你到底关心不关心,我也不代表任何人,就只是针对你光看了个问题说明就认为“法学教授的借口=其真实动机”这件事,我认为你犯了逻辑错误。
按照你的因果分析,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发现卡瓦诺缺乏“法官气质”,那么有
A 法学教授发现卡瓦诺缺乏“法官气质”then B 法学教授反对提名卡瓦诺
同时你又认为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和其他人所说的什么党争、性侵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有
非A 如果法学教授没有发现其缺乏法官气质,then 非B 法学教授不会反对提名卡瓦诺
然而事实显示,同一批法学教授早在听证会以前就已经纷纷反对卡瓦诺。
因此,虽然我在这里不能否定A推出B,即不能否认“法官气质”推动了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但我可以否定你的非A不能推出非B,即:
不能否认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没有别的考量,
改写一下:听证会的表现(法官气质)可能是法学教授反对卡瓦诺的理由,但肯定不是如你所说的唯一理由。说得不客气点,法学教授可能只是找了个借口。
2 我展示你的答案,并不代表我要攻击你这个人。我说你也只是一句“看来是把这些法学教授随便找的借口当成真实的想法了呢。”你要我在你的评论区里发言,然而你的评论区是筛选的,所以我觉得还是写出来比较好。而且评论区也贴不了图。
3 什么叫冒犯,什么叫尊重?就这个问题而言,当我看到你和平章上来就把所有人嘲讽一通的时候,我心里就很不舒服了。我始终相信,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女性不能因为自己的性别就可以随意施加一切道德指控,自己又自动豁免。你也好,平章吃吃殿也好,你们既然要展示自己的优越感,那么我就用事实告诉你:还是别了。
4 两次公开信又不是什么政治秘闻,随便上网搜索一下就知道了,链接都摆在你面前,你自己不去查,到我评论区里说什么“我不信不可靠信息源”,那从英文翻译过来的N手问题说明是很可靠的信息来源吗?你怎么就信了呢?当事人自称的理由,你怎么就信了呢?当事人自己的推特是不可靠信息源吗?你怎么又不信了呢?
最后重复一遍,我对你没有个人意见,就是针对你这一个回答,你不能光看个问题说明就来嘲笑所有人。你抢先拉黑我说是要保护自己,却无视是你自己先开了嘲讽的事实。我只是看不过出来说两句而已。不这么做,我没法保护知乎这个靠证据说话的环境,希望你能理解。
一堆法學院都沒唸過的人在嘲笑耶魯法學院院長不懂法。
知乎反智已經到這種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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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是刑法原則,應用場景是法庭上。不是任何地方。大法官任命是工作面試,如有懷疑,寧缺勿濫。當年共和黨理直氣壯把Garland的任命從2016年三月活活拖到2017年川普上台之後換成格撒奇。那這卡凡鈉怎麼就不能等等,讓調查更充分呢?
調查的時候就又是一個不適用無罪推定的地方。警察要是無罪推定就不要查了。所有人在被調查之前都是沒有證據證明其有罪的。
無罪推定真正適用的地方是刑事法庭審判,當公權力要剝奪個人自由的時候才是適用的。因為個人自由的價值實在是不能草率剝奪。
但大法官任命剛剛相反。大法官的任命實在是太重要了,不能草率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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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不能明白為什麼性侵這個明明是刑事犯罪卻不是刑事指控呢?
舉辛普森殺妻案的例子吧。辛普森在刑事法庭被裁定無罪釋放,那顯然辛普森沒有罪了。但隨後辛普森又在民事法庭被裁定殺了人,所以被裁定賠妻子的家人一大筆錢(33.5million)。這個事情就來說明在不同的場合,標準是不一樣的。在刑事法庭,採納的是無罪推定以及合理懷疑原則(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這是非常高的舉證責任。但在民事法庭,則是優勢證據,舉證責任要低的多。
所以,盡管辛普森是無罪的。但他仍然被後續法庭認為是殺了人。所以認為辛普森有罪和認為辛普森殺人了是兩回事。
同樣,認為卡凡鈉犯有性侵罪,和認為卡凡鈉性侵了,和認為卡凡鈉適合擔任公職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三個適用的舉證標準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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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上似乎民主党已经变成坏或者是蠢的代名词。而不少人对民主党的负面意见直接来自于假新闻,比如这个问题下的回答里就有不少。敌视对手,并将政论演变为敌我之争,这是一条通向专制之路。
我这篇答案甚至都没有在反对卡法纳,但也有不少人上来人身攻击。政见不同者只是政见不同而不意味着对方是坏人。 其实无论共和党或是民主党上台其实都没关系, 最高院5票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也没关系。真正让我感到担忧的在这知乎上对民主党的恶意丑化和通过对这些丑化来降低大家对民主的信心和对集权的向往,这才是有真正破坏力的。
--------- 关于联邦法官的票数----------
知乎上有一种见解认为是民主党把票数改成了50票,所以是民主党自食其果。其实魔鬼在细节中。民主党改的是联邦法官的任命票数,而不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票数。
联邦法官有800多名。在奥巴马任期内,共和党执行反对一切的方针,反对一切奥巴马的提案。导致联邦法官严重缺员。800多席位空缺上百名法官,大量案件堆积(连退休的奥康纳大法官也不得不在坐到联邦巡回法庭去临时受理案子) 。于是国会修改规则允许过半数通过联邦法官,但不是联邦最高法官。本来法官的层级有差异,需要有差异化的投票是非常合理的。但是,这次,共和党修改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这是彻底抛弃了妥协而走向了党争。
看了两个高赞答案,真是让我发笑。
一个把网友贬损一通,说他们也配在法学教授面前谈法律。另一个鹦鹉学舌,说卡瓦诺在听证会表现出的情绪化,表明他不适合大法官的职位。
那么我就也来说一说。
第一,法律是什么?是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的禁脔吗?是他们随意把玩的手办?还是他们象牙塔里的私藏?
都不是。法律是自由人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制定并遵守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也不是繁文缛节,法律更不是某些执业者把持的权杖。一个路人质疑法学教授的言论,在情在理在法,有什么可以嘲讽的吗?究竟是谁反智?
第二,卡瓦诺在国会接受质询,他的身份是什么?是被质询者,是被挑战者,是“被告”。一个“被告”,被人说他表现得一点也不像个法官,还有比这件事更荒唐的吗?按照这个逻辑,各位法学教授,如果别人找到你们课堂外的一点瑕疵,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你们辞职呢?你们就从来没有和邻居争执过?你们就从来没有拿过停车罚单?你们就从来没有随地吐痰?你们每次遛狗都捡屎了吗?
法学教授们一直在使用一个词,judicial temperament,司法气质,那我也回敬一个词,recusal,回避。为什么存在回避?因为有时候法律执业者和正在审理的案子存在利益冲突,而卡瓦诺现在是“被告”,还有比这更大的利益冲突吗?法律设置并认可回避的原因就在于法律承认,即便一个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在事关自己的时候,也可能出现偏见,情绪化和判断失误,但是法律只是要求回避,并没有要求他们辞职,因为法律同样认可他们在利益冲突以内的表现不能说明或推断他们在没有利益冲突时的表现。而这些熟读法律的法学教授却在这里要求一个被告保持克制冷静不带个人情绪的为自己辩护,他们到底是不懂法律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最后,我对于卡瓦诺的提名没有立场,我对于他是否有过性侵也保留意见,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执业几十年的法律工作者,将冷静和自己所受的所有专业训练都抛在脑后,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口不择言,一门心思的为自己辩解,我倾向于相信他。
我忍不住要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其他答案实在太搞笑了。
人家法学教授联名抵制的原因是这个:
联名信称,卡瓦诺在听证会上“情绪化、不克制、带有煽动性”的表现,证明他不具备大法官所必需的司法公正精神。
教授们还在信中说,卡瓦诺表达了对国会议员的蔑视,这种政治偏见可能会影响他未来的裁决,不适合在最高法院终身任职。
你看,跟性侵半毛钱关系没有。那些叫嚣无罪推定力挺卡瓦诺的回答都答得什么玩意?顺带一提,这段不是我从别的地方找来的,就是问题说明里自带的。白纸黑字就贴在当头,那帮人就是能神奇地没看到。
还有一个附合这类答案的评论是这么说:
真是为了屁股连脑袋都不要了……
把对象换成他自己以及那些答案真的是无缝契合。有些人对自己的缺陷真的是具备洞见啊,我们都未必找得到这么精妙的形容来描述他们这种行为。
最后,说一下个人对法学教授们抵制行为的观点:
我表示,我跟他们的看法一致,完毕。
补充:
我的评论区又发现了两个活案例:
如果Brett表现得淡定自若,左派一定会说他对于受害者和女性没有同情心冷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这叫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他如果没有情绪化、反对者就会指控他冷漠无情。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当大法官,呵呵……
身体力行地展示了一下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看他们的各种表现真的是既无语又欢乐。
补充2:
回应 @Eason Sun
大部分不想评论,因为实在是……莫名其妙啊。举个例子啊,比如他回应我的第一点,
他自己认为是法学教授的借口,旁人不买他账,他管这叫逻辑错误。你说这槽该如何吐起?
所以我这里就说一件事情,Eason Sun把自己不在我评论区评论归咎到我设置”评论经我筛选“,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抛开屁股决定脑袋的,傻子都看得出来这是为了挡Troll的。你看这个问题下面有多少阴阳怪气,不友善,说明这么做的确很有必要。
他把自己不评论和我的设置联系起来,我感受到一种带有恶意的暗示,所以我要在此澄清。当然,任何看过我回答下评论区真实情况的人应该也不会对此有什么疑问。
补充3:
我也不喜欢隔空撕逼,但鉴于和 @Eason Sun 处于相互屏蔽状态,我也没有办法。当然,我也不会取消屏蔽的,因为我觉得跟他本人是说不清楚的,大概只能一直维持这个状态了。
我只回复了第一点,他也就只补充了第一点。
简单来讲就是,他根据我的两个观点:1、教授反对因为法官气质;2、教授反对和性侵、和党争无关,自己推导出“非A 如果法学教授没有发现其缺乏法官气质,then 非B 法学教授不会反对提名卡瓦诺” 的结论,然后自己推翻掉,以此说我有逻辑问题。
我就不发表评论了,你们自己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