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反对一下这个问题下面所有指责题主是种族歧视的答主。
这个问题非常具有讨论的意义。或许也被白左影响到了的诸位在看到话题涉及到黑人时就变得尤为敏感,但是从历史和政治角度来看,这是个很好的问题,而题主给出的他的思考也是有一定深度的。既然我们在知乎上答题,那么把思维限制在题目本身就足够了,不需要去(无论是不是恶意地)揣摩题主的出题动机等。
以下为正式回答
奴隶制在美国被废除,以及黑人得到投票权,是在美国内战后的1865年战后制宪会议中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被确定的。1865年1月31日,众议院再次就先前被参议院毙过一次的13修正案投票,所有共和党人都投了赞成票,加上16名民主党人(以前邦联Confederate政客居多)也投了赞成票,结果119票赞成,56票反对,刚好超过三分之二多数,惊险过关。这一修正案将当时美国境内的所有奴隶解放,而15修正案则如下规定: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any State on account of race, color, or previous condition of servitude.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过去的劳役状况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否认或剥夺。
至此,黑人也被完全赋予了投票权。
但是,即便是我美国历史课上老师在讲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作为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和平权主义者,他都承认,这有点过激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内战刚结束的时候,黑人受教育程度令人难以置信的低。
(非常抱歉,在这方面我没有找到直接的图表或者统计数据来精确阐述1865年时期黑人的受教育程度,但是适当合理的推测以及文献还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支持“黑人受教育程度低”的观点。以下是美国历史学家Eric Foner主编的书籍Give Me Liberty——An American History中的摘录。)
Not all of these laws were rigorously enforced. Some members of slaveholding families taught slave children to read (although rather few, since well over 90 percent of the slave population was illiterate in 1860).
并不是所有的奴隶法都被严格地执行了。有些奴隶主会教他们的奴隶读书(尽管在1860年超过90%的奴隶都是文盲)。
我们再来看看这篇文章,the Rules of Highland Plantation (1838),一篇奴隶主在他的家中张贴的奴隶必须遵守的规定。其中有如下内容:
No Negro shall leave the place at any time without my permission. . . . No Negro shall be allowed to marry out of the plantation.NoNegro shall be allowed to sell anything without my express permission......No rule that I have stated is of more importance
than that relating to Negroes marrying out of the plantation. . . . It creates a feeling of independence, from being, of right, out of the control of the masters for a time.
不可以有任何一个黑鬼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离开他应该在的位置……没有任何一个黑鬼可以与庄园外的人结婚。没有任何一个黑鬼可以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比有关黑鬼不能与庄园外的人结婚的规定更加重要……因为这会给黑鬼一种独立的感觉,让他们觉得自己不在他们的主人的控制之下。
这两个例子已经足以说明,在当时的情况下,奴隶主对于奴隶的控制,或者说意欲施加的控制,是极其严苛的。从这篇奴隶主定的规矩中特别提到不能与外人结婚就能看出,他们已经不仅仅在确保奴隶不会读写了(不会读写意味着在组织暴动的时候缺乏有效的组织能力,所以对奴隶主来说可以有效保证奴隶不把他家种的田一把火烧了),甚至在确保奴隶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外面更大的世界,一辈子只看得到种植园里那一片小小的天空。更别提,他们之中本来90%就是文盲了。
在美国这样一个直接民主(严格意义上讲也是间接民主,但是相对其他国家已经直接很多),无论种族性别宗教全部可以获得投票权的国家,人权确实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我也支持这点),但是文盲、不了解政治经济国情的人也可以投票,就是他们需要承担的后果。
而即便是在一百五十年后的今天,美国黑人的平均受教育程度仍然是低于白人和亚裔、拉丁裔的。而那些受教育程度低的白人、亚裔和拉丁裔在给总统选举投票时,常常也是出于一些在我们看来相当荒谬的原因的。所以,这个问题可以被延伸到另外一个层面:不论受教育程度,一概给与所有人投票权,究竟正确与否?
这个问题当初我在与一些朋友讨论时,被人用非常鄙夷的眼光看待。许多人都跟我说,这是保证人权的制度,你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为了避免被扣上学历歧视,种族歧视的帽子,我先说明:我坚决支持种族,性别等任何人类群体的平等对待。但是既然题主问道有关美国衰落的问题,那么我认为这个问题就应该被理性地讨论,从这件事的正确性入手,而不是从它的不容被反驳性入手。
这是一篇http://theblaze.com上的时政评论文章,看过以后我深以为然。其中有句话我觉得说的特别对,“Many Americans, especially nowadays, are easily duped if you can appeal to them on a very shallow level. ”(现在很多的美国人非常容易被总统候选人从一个非常狭隘的角度骗取认同感)2016年的大选以后,很多批评家分析为什么川普这匹黑马能一路走到最后,其中甚至还有肢体语言学家和演讲家分析,称川普的演讲姿态更加能够感染穷人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他的措辞也比希拉里的演讲使用的语言更加通俗易懂。当人们通过一位候选人是否声称要Make America Great Again,是否声称要制造业回流,是否声称要建墙,是否用推特,来评判要不要选他,而不是通过他的从政经验,性格,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那么这个竞选结果我会保留意见。这不,川黄登基一年了,杂七杂八的破事从来没断过。我时常会怀疑,这是不是个假总统,因为实在没有哪个领导人会在推特上跟人撕逼的。
其实说到底,给所有人一概的选举权是非常值得赞扬和肯定的一件事。说它代表了人类的一大进步一点也不为过。但是,这不代表它一点缺点也没有。用在美国这种高度发达,人均受教育程度相对世界平均水平来讲较高,人口相对领土来讲不过量,科技水平发达的国家来说,缺点能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小于把这套体制生搬硬套到第二甚至第三世界国家身上。
任何国家都会有一段时间衰落,任何国家也都会有一段时间兴起,而究其原因,一定是个非常复杂,耗费时间的工程。可以说,这套体制就一定会带来题主说的问题。当然,在这个年代,还是尽量避免特意谈及某一种族或人群的好。政治正确确实在被过度强调的时候非常恼人,但它的初衷是好的,它不能简简单单地被扣上左的帽子然后否认。
——————————————————————————我的回答中其他与美国时政问题有关的文章:
有关政府停摆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5920247/answer/302542808
美国最初的选票,是必须有产者。
纳税的才可以投票。
我觉得这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