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种人的更多是政治概念,而非生物学概念。
在马可波罗以前,我们是传说中的约翰王的领地,水晶为湖,黄金铺地,火蜥蜴的丝做成衣服,跟他们一样是上帝的子民,是基督教世界的灯塔。
明代的中国,传教士们认为我们是和他们一样的白人,而且更加英俊,更加文明开化,虽然不信仰基督教,但依然是文明的灯塔,知识分子言必称中国。
到了近代,我们则是面黄肌瘦,龅牙的弱鸡,为了区别,我们就成了黄种人。
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很久。。。
“黄“是白人至上主义者19世纪给中亚洲人恶意贴的标签。“黄“是殖民主义时代的产物,但在如今社会仍然常见的痕迹。
用“黄“形容亚洲人早就被大部分美国人视为“政治不正确”,种族歧视的侮辱语言。所以, 我来到中国之后,发现很多中人用“黄”自我形容我感觉很惊讶!这是内化种族主义吗?中国人难道不知道这个形容词的来源?
“黄“,“白”,和“黑”都是白人至上主义者的19世纪造成的伪科学标签。它是欧洲白人(还有他们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方的后代人)为了辩解他们的殖民主义和奴隶制度。当年,有人开始指责殖民主义和奴隶制度是邪恶的。所以殖民主义和奴隶制度的支持者请了当年的科“学家按”照“科学方法”造成一个“人种分类系统“。这些“科学家”按照各种乱七八糟的“科学方法”(比如量化骷髅)把人类所有人分成三种:白种人(欧洲人),黄种人(亚洲人),和黑种人(非洲人)。他们还给了这些“人种”贴了很多标签,比如“白种人聪明,勤劳”,“黄种人迷信,狡猾”,“黑种人懒惰,兽性“,然后拿这些偏见来证明“殖民主义是正确的”因为这样“有文明的欧美人才能把不文明的非洲,亚洲等地方带给文明“。
现代科学家明白,19世纪的“三人种”概念是没有任何科学基础。现代基因学告诉我们人类的分类比“三人种“复杂很多。现代科学家可以根据某人的基因,猜测他是来自非洲还是欧洲还是亚洲,但是基因无法告诉我们某人是“黑种人”,“白种人”,还是“黄种人”。更新 引文 @Serena Yu 在评论区的话:“一个人有2万个基因,与肤色有关的只有11个。这11个基因能决定的东西太少了,但人类天生有一种抱团排除异己的生物习性,而肤色则是最符合直觉让人抱团的一个特征”。
有人可能在想,但是人种很明显啊。看到白人的特征很明显就是白人,看到黑人的特征很明显就是黑人等等。那确实是。很多人根据他的外表特征可以猜测他大概是来自世界哪里的。有些人肤色明显便黑,有些人肤色明显便白。但是我们要明白,用“白”和“黑”这些只是标签而已。这些标签很简单,而人总是向往简单的标签来形容我们的世界。就像天气一样,我们常常形容“冷”和“热”。其实,形容天气可比“冷”和“热”可以科学很多。可以用“20度“,”21度“,“22度”,甚至可以更详细:“20.1度”,“20.2度”,20.3度“。人的外表特征跟天气一样没有“冷“和”热“那么简单。
上面是真正的“白色”,“黑色”,和“黄色”。我相信这个世界上,70亿多人口中没有一个人像这种“白色”,“黑色”,或“黄色”。真正的世界中,我们常常看到的肤色可能是这些:
我们看看调色板上“黄”的几种“色彩”:
再看上面的真人照相。有没有一个人肤色像调色板的这些“黄”?反正我找不到。
更接近真人的肤色应该是这些色彩:
我想,如果反对外国人在中国最弱的时候侵略中国,在中国的领土建立殖民地,那不也应该反对“黄种人”这种白人至上主义的产物,反对形容自己的肤色是“黄色”的。
活人其实分不出什么色调,毕竟血都是红色的。
你要是见过死人就知道为什么叫我们黄种人了。东亚人的尸体真的非常非常黄,蜡黄甚至是黄杨木的那种柠檬黄。我一熟人生前是个皮肤白皙的少女,99年因故自杀,死的当天夜里派出所的人让我去停尸房指认尸体(跳楼,面部损毁严重,外地人,平日孤僻就我一个熟人。),我看到尸体的瞬间简直难以相信是她,那种落叶一样的黄色完全不是平日里颜色。
后来到了国外进修艺术,画了不少尸体,也上过人体解剖的课程。总之,典型白种人的尸体不论他生前是那种特别透红的还是偏小麦色的,都通通表现出冷灰色的状态,有的甚至偏蓝偏紫,主色调一定是灰色而非黄色。
黑种人的尸体则是某种深冷色,色相上偏紫色,整体看来黑种人死后两天以内和生前的差别不如黄白人种大。
聊聊人种分类的问题。
之前写了篇反击西方丑化中国女性的文章,我也发了知乎,结果看见了很多这样的洋奴护主言论。
有些人反驳我说:
清华美院没错!我们中国人就是蜡黄色!你以白为美还不是因为西方文化入侵,所以中国人开始以西方人为美!你才是崇洋媚外!
你乍一听是不是很生气?但是仔细想想又不知道怎么反驳,对吧?我用丰富的知识来告诉你一个真相,希望你听完以后能稳住!
我们根本就不是黄种人,我们是白人。
....????这是什么鬼言论?
下面开始说清楚真相是怎么回事。
壹
今天普通老百姓说起人种,动不动就是什么黑人、白人、黄种人,其实这完全就是扯淡的分类,不仅不科学,而且根本不存在什么:黑人、白人、黄种人。
因为人种,他就不是按照肤色来分的。
如果按照真正的肤色来分人种,那中国人才是白人,那欧洲人应该是红白人。
中国人确实是白皮肤,不信你自己照镜子。
而且我相信很多人肯定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都说欧美人是白人,可我感觉我看见的很多欧美人,皮肤还没有我白啊,那这又算什么?
我在发个最常见的普通中国女孩参考图,你仔细看肤色,是不是就是白偏淡黄,甚至还有很多中国人皮肤就是纯白。
你再看看自己的肤色,和周围朋友的肤色,基本都是这个框架。
总体来说:中国人、欧洲人都是白色系皮肤,中国人是白偏淡黄,欧洲人是白里透红,就是那种猪皮的感觉,吃过红烧肉吗?
黑寡妇女演员斯嘉丽素颜照片,你自己看肤色,是不是标准的红烧肉肤色?
为什么美国白人农民叫红脖子?不叫白脖子、绿脖子?就是基于现实的描述啊。
欧洲人真实的肤色就是偏红,特别是欧美农民被太阳一晒以后,就更红了!妥妥的红烧肉肤色。
这种红烧肉肤色,就是最常见、最普通的欧美人大众肤色。
特别是川宝,他的肤色简直又红又专!当然,甚至可能他的心都是红色...
我们在看看拜登的肤色,简直就是个大番薯色!
红薯人、红烧肉人实锤了!
所以说人种实际上和肤色没关系,如果真按照实际肤色来分人种,那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白人,欧美人是红烧肉色人,或者大番薯色人。
其实不仅仅是中国人白,实际上除了非洲的黑人朋友,大量的非西方民族都是白色系皮肤。
比如说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哈萨克人是黄种人,结果你看看人家的肤色。
至少比特朗普和拜登两个大番薯白多了吧?
实际上哈萨克人(黄种人)和俄罗斯族(白人)站在一起,完全没有肤色区别,不相信你自己看图。
我再发张越南人的照片,也就是那种最大众,最常见的越南人照片。
因为越南靠热带,所以皮肤稍微比中国人黑一些(太阳日照的原因),但是整体还是白色系的,也是白偏淡黄,反正比斯嘉丽白多了。
我就这么说:除了非洲黑人朋友、和南美洲那些黑人混血的国家,全世界大部分民族都是白皮肤。
只是白的程度不一样,或者说白的色系不一样。
现在我们叫黄种人,实际上比欧美人更白,欧美人真实肤色是红白色。
那为什么中国人等等,这些亚洲民族被称为黄种人?
因为近代欧美人征服了世界,最开始欧美殖民者刚来中国的时候,也惊讶中国的肤色是白色,把中国人叫白人。
但是随着欧美列强近代的全面殖民胜利,中国人就不再被他们称呼为白人了,亚洲的各个白皮肤民族,也不再被他们称为白人了。
最终白人现在成为了欧美人的专属名词。
贰
说说人种的真实分类标准:
1、基因
2、头骨特征
3、综合种族特征
基本就和动物的科是一样的,哪有什么动物是一个颜色,就是一个种类的说法?那橘猫和橘子还是一个颜色,这是一个种类吗?
最典型的例子,非洲的埃塞人。
请问非洲的埃塞人是什么人种?是黑人吗?
那我在发张肯尼亚人的照片,你对比一下面孔特征差异。
实际上,这两个“非洲黑人”民族,完全是天差地别。
肯尼亚黑人主要是尼罗特人。
埃塞人是闪米特人的分支,和阿拉伯人、犹太人是亲戚。
你自己对比一下,是不是埃塞人长得简直和阿拉伯人一模一样?
埃塞人
阿拉伯人
埃塞人和肯尼亚才是真正的天差地别,但是很多人以为他们都是一起的,都是黑人(尼罗特人)。
但是实际上埃塞人根本不是黑人,他们自己也从来不承认自己是黑人,当然皮肤确实是黑的,这个为什么黑,原因说清楚很复杂,就不展开了。
现在你对于什么肤色是什么人种的胡乱分类,是不是彻底被辟谣了?
实际上,中国人不应该叫黄种人,而是该更准确的叫东亚人。东亚人种有: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
而我们现在经常说的白人,其实是高加索人种、或者叫欧罗巴人种。
至于我们常说的黑人,指的是尼罗特人种,主要在非洲南部和中部。
北非都是闪米特人种为主(是类似高加索的人种,算白人),闪米特人种下两大民族:一个是阿拉伯人,另一个就是犹太人。
闪米特人种长得很像高加索人种,但是也有巨大的差异。就是乍一看差不多,仔细看,差别还是挺大。
比如闪米特人种鹰钩鼻非常明显,是黑眼睛、黑头发。
而高加索人是直鼻子,是金发碧眼。
其他方面长得差不多。
所以说,通过肤色分类人种,如果把闪米特人分类成为黑人,那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把白人(高加索人)当做了黑人,这误会可就太大了。
高加索和闪米特就类似:东南亚的马来人和中国人的区别,远看似乎很像?近看差异很大。
之所以高加索人种会被称呼为白人,获得这个最尊贵的称呼,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是最白的,而是因为他们真的征服了世界。
然后把好词全往自己身上招呼。
在今天的美国,白人的意思已经不完全=肤色了,如果你不是信仰基督教,而是信仰中东宗教,你都不算分类的白人人口。
美国人、西方人说的白人是:西方的高加索人种+基督教信仰
印度高种姓也是高加索人种,但是印度高加索人种信仰的是印度教,而且出生地不行,是西方人眼里的卑贱之地,所以印度高种姓在西方也算亚裔,是亚洲人。
所以为什么现代中国人审美是以白为美?因为自古以来我们就是白人啊。
只是因为近代落后了,被人在地上一顿爆锤,给开除白籍了。
如果今天我们被美国打败,甚至都不是开除白籍的问题了,而是可能开除人籍,连吃肉蛋奶、吃海鲜的资格,都没有!
你现实情况是什么样?那是一回事。
你能算什么样?那可能取决于你的航母数量。
得了吧?航母不够的民族,连白人都不算。
我再重复一个残酷的事实,今天实际上除了:印度、非洲中南部、还有南美的部分地区。
其他大部分非西方民族的肤色都是白色,但是他们永远都没有资格被称为白人。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残酷。
作者:每日怡见(sxjjzj77)
其实这就是个鄙视链。。。
在现在的“白人”眼里,我们曾经也是“白种人”,只不过1840年之后被开除白人籍了。
你以为血统上的白人就都是白人么?在西方人他们眼里,西班牙人也被开除白人籍了,前几个月老唐还这么说过。维多利亚时期,爱尔兰人被称为“白人中的黑人”。
为啥?西班牙最开始是大航海的先驱,随着时代变更,从无敌舰队被击败再到别人的附庸之后,你失落了,没以前有钱了,没以前能打了,就是这样。爱尔兰人在维多利亚时代也是这样,就是因为当时经济不行被联合王国嫌弃,压迫。等后来爱尔兰裔肯尼迪成为美国总统,爱尔兰在21世纪成了欧洲硅谷,人均GDP反超英国之后,没人再说他们是“白人中的黑人”了。
现在白人因新冠,种族等一团乱麻,我们这边风景独好,他们现在是又恨又妒;等我们再发展个三十年五十年的,他们老本吃差不多时,搞不好他们会把我们的“白人籍”给加回来。或者决定权掌握在我们手里,弄不好就像前面高赞答主所说的“我们是金种人”。然后按发展度其他人被称为“银种人”,“铜种人”,“煤种人”啥的。尽管我们不搞这样的种族歧视,这个世界有可能会给你安排上。
因为这个世界是慕强的,一直都是。
颜色是有隐喻和好恶的。
美国学者奇迈可在其著作《成为黄种人:亚洲种族思想简史》中详细考察了黄种人这一概念的由来和演变,我没看过这本书,不过网上可以找到一些关于这本书的书评,摘录一篇北京大学罗新老师的书评——
我年轻时,某个赶写博士论文的冬夜,在FM97.4里听了朱哲琴的《黄孩子》,那种空旷萧索的孤独感和无望感,恰好匹配了我写不下去却不得不写的绝境。“在白人的大街上,有许多蓝色目光。……在黄人的家庭里,有许多黑色目光。”歌词把白人蓝眼与黄人黑眼相比对,倾诉东方在西方面前的失落。歌里唱道,“在那个时候,在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个黄孩子”。
和唱歌时的朱哲琴一样,我听歌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自己是“黄种人”。那首唱遍中国的《龙的传人》里就有一句“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我们被教育去认知并认同自己的黄种人属性,被教育承认自己的皮肤是黄色的,尽管肉眼看我们的皮肤一点也不黄,除非是生了某种特殊的病。
这许多年间,如同周伯通努力忘记《九阴真经》那样,我们逐渐把一团又一团的教育糨糊从脑子里清除出去。种族思维逻辑下的众多概念已经不再流行了,我们知道了人种分类是伪科学,也明白了人类体质特征的差异其实是几万年来生存于地球不同环境所发生的适应性变化而已。
在西方学术著作与公众媒体上已很难找到“蒙古人种”、“黄色人种”这样对东亚的标签了。不幸的是,这些标签及其代表的种族思维在两百多年来种族思维的受害地区如中国,却还远远没有成为陈迹。即使在中国近年所出的考古报告中,我们依然很容易读到骨骼分析的专章,其中常常有人种方面的数据与推测,特别是边疆古代人骨的种族分析,诸如有多少属于欧罗巴人种,有多少属于蒙古人种,等等。等而下之的,还有对古代族群骨骼的细致分类,全然不顾古代族群的根本属性其实是政治单元而不是血缘集合。毫无疑问,对于种族思维的反思和批判,仍然是我们常识教育中的空白点。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现在恰好有了一部反思种族思维的上佳教材,这就是奇迈可的新著《成为黄种人:种族思维简史》。此书着力于再现西方社会对东亚人群进行描述和理解的观念史变迁,考察了“黄种人”观念的起源,人种分类理论中“黄色蒙古人种”在西方科学界的定型,以及这一学说如何传播至东方并为东方社会广泛接受的知识过程,是一部有关种族思维有趣却沉重的社会文化史。
不难理解的是,“黄色人种”的本意是指皮肤为黄色的人种。可是,奇迈可此书一个令人吃惊的发现却是,把东亚人的肤色归类为黄色,并非经验观察的结果,而完全是一种近代科学的新发明。18世纪中期之前的各类西人旅行报告中,对东亚人(主要是中国人和日本人)肤色的描述多是白皙、略暗的白色、橄榄色等,绝少认为东亚人在肤色上与欧洲人迥然有别。包括旅行家、商人和传教士在内的观察者注意到,东亚不同地区的人群体质特征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南方人和北方人比起来肤色要暗一些,但这种差别与欧洲各国间的差异一样,只是深浅之别。这才是经验观察的记录。那时常常被西方观察者归类为“黄皮肤”的,恰恰是在19世纪被纳入“白人”范围的印度人。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的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
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
亚洲人真的是“黄皮肤”吗?
奇迈可调查了这种转变,他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观察者称东亚人的肤色近似白色但并不是白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呢?棕色、橄榄色、灰白色、铅色,等等,总之再也不是白色了。不过,几乎还没有人以单纯的黄来描述东亚人的肤色,因为黄色的确并不是一个可以在东亚用肉眼凭经验观察到的肤色。白色被欧洲人垄断之后,如何描述东亚人,似乎在相当长时间和相当广的范围内,难以达成一致。这个问题的解决,要等欧洲中心主义继续成长,超越经验观察,由近代动植物分类学、人类学和进化论主导,才最终实现了东亚人肤色由白向黄的历史性跳跃。
18世纪中期开始的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的种族思维取代了古典的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的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 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的说法,只有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在1740年的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微黄”)。
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的肤色从各种可选择的颜色最终走向“黄色”的重要一步。而更重要的一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的。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一般的颜色,等等。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一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的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18世纪后期,所谓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sm)里程碑性的发展来自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 F. Blumenbach, 1752—1840)。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的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的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的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
他发明的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的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的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还是把流行的肤色分类与他的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了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的五大人种分类法。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的黄色也就稳定下来,一枝独秀,成为所有备选颜色中最终的胜出者。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了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的双重标签。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布鲁门巴哈创造了“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在之后的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的“蒙古人种”属性则已被普遍视为定论。布鲁门巴哈为什么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方便的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加索命名白种人的理由),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的东方人,这个名称足以唤起西方对于阿提拉、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的历史记忆。布鲁门巴哈反复提示蒙古与鞑靼的区别,他把鞑靼之名给予突厥人,认为包括鞑靼在内的中亚以及中东、南亚和北非人,与欧洲人一样都属于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则专指东亚人。
布鲁门巴哈创立的体质人类学立即把人种研究当作该学科的全部内容,迅速把科学种族论推向极致。处在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红种人、黑褐色人种和黄色人种,如同处在黑夜与白天之间、文明与野蛮之间、完美与恶贱之间的过渡。人种之间的体质差异,不仅仅是生理性差异,还反映了道德与智力的差异。
解剖学所证实的高加索人种较大的脑容量决定了白种人的智力优越于其他人种,而且浅肤色和高眉骨也与他们最高的道德水平有因果关系;蒙古人种特有的浅黄肤色和内眦赘皮,与他们生性中的狡黠阴暗、僵化死板有直接的相关性;而埃塞俄比亚人种的深肤色、低眉骨与厚嘴唇,则表明他们仍然接近于猿类。
既然人的道德与智力差异取决于生理差异,那么,不仅人种之间,而且各人种的亚种之间的差异,也会指向血统的优劣之别,比如日耳曼人就比其他白人要优越得多,而对白人纯洁性和高贵性威胁最大的是白人中的犹太人和吉卜赛人。这就进一步推动科学种族论走上更荒谬、也更邪恶的不归路。
犹太人
每个文化体、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种族思维传统,但只有西方的科学种族论带有科学的光环,并作为近代西方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进入非西方世界。奇迈可考察了黄色蒙古人种观念在中国和日本被接受的过程,发现中国人接受此一观念更加主动,因为黄色在中国文化中几乎没有什么负面意义(表色情含义的“黄色”一词是后来从西方yellow journalism转化而来的),诸如黄帝、黄河等专名的传统以及黄色的尊贵地位等因素,使中国人接受黄色人种归类并无困难,需要剔除的仅仅是西方人附加于白色与黄色的种种价值褒贬。而日本传统中黄色并无这种积极用例,因此接受过程较为曲折。
奇迈可还发现,中国人最早接受这一观念并积极推广鼓吹的,是那些有机会接受西方教育或了解西方的知识分子。而对于日本的崛起,中国反西方的社会行动如义和团,西方的反应之一就是“黄祸论”(yellow peril)的出现。黄祸论虽然是针对近代中国和日本的,但历史依据却是13世纪的蒙古西征,全然不顾历史上中国是蒙古征服的受害者,而日本也差一点就遭受蒙古征服。蒙古人种与黄色人种这两个标签结合起来,才可能推动“黄祸论”的流行。
20世纪初的西方漫画:西方列强纷纷制造"黄祸论"
从1972年理查德·勒沃汀发表那篇人类基因多样性在人群中分布比例的文章以来,以“种族”(race)这一类的标签把人类划分为不同集团与亚集团的传统分类法,开始越来越失去其生物学的依据。研究者相信,人类基因多样性主要存在于个体之间,比较而言,地域与族群间的差异反倒无关紧要,而且在种族与种族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根本不可能描画出有科学依据的分界线。最近有关基因与种族、基因与族群关系的研究显示,现代人类基因多样性的现状,是人类在约十万年前走出非洲很久以后,晚至五六万年前才加快速度形成的,是人类基因在个体之间、集团之间历经长久的反复交换的结果,这个过程就是“网状演化”(reticulate evolution),而所谓种族,则是更晚的“社会—文化建构”(socio-cultural construct)。这种“社会—文化建构”的本质,则是政治性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认识在中国社会还远远不是常识,即使在知识分子中,即使在研究历史、民族和族群问题的学者中。事实上,我们经常听到的是《龙的传人》那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种族认同。正如歌里反复唱着“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明明身在东亚的写歌人和唱歌人,却用“遥远”这个词来描述自己脚下的土地,说明他们不仅接受了西方的种族观念,也主动以西方为中心点来测量和描述东亚。
只是,蒙古人种、黄色人种、黄皮肤这样的观念与词语,在今天的西方主流媒体上,在西方科学论著中,却基本销声匿迹了。这不仅是出于所谓“政治正确”,其实主要是出于“知识正确”,因为现代科学早已脱胎换骨,抛弃种族思维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奇迈可这本《成为黄种人》对中国知识界具有很高的科普价值。只有深入了解种族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才能知道种族观念、人种分类知识是多么荒谬和危险。
本文选自
作者:罗新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 理想国
侵删
因为在人类历史上,长期以来这方面的知识非常欠缺普及。
三大人种的说法最早是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在18世纪晚期提出的。当时他也并没有直球黑白黄来分,而是分为了尼格罗、高加索、蒙古这三个人种。
当然后来,达尔文等科学家也对这种分类法进行了批判,指出种族间也是存在渐变过渡的。
但是广大不懂人类学的吃瓜群众可不管这一套,威廉二世和尼古拉二世极力鼓吹黄祸论,与此同时,孙中山在1924年对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演讲时,也这样说:
当日俄战争开始的那一年,我正在欧洲,有一日听到东乡大将打败俄国的海军,把俄国新由欧洲调到海参卫的舰队,在日本海打到全军覆没。这个消息传到欧洲,欧洲全部人民为之悲忧, 如丧考妣。英国虽然是和日本同盟,而英国人士一听到了这个消息,大多数也都是摇皱眉,以为日本得了这个大胜利,终非白人之福。
这正是英国话所说“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的观念。 不久我由欧洲坐船回亚洲,经过苏彝士运河的时候,便有许多土人来见我,那些土人大概是阿拉伯人,他们看见了我是黄色人, 便现出很欢喜的、急忙的样子来问我说:“你是不是日本人呀?”我答应说:“不是的。我是中国人,你们有什么事情呢?你们为什么现出这样的高兴呢?”他们答应说:“我们新得了 一个极好的消息,听到说日本消灭了俄国新由欧洲调去的海军,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的确呢?而且我们住在运河的两边,总是看见俄国的伤兵,由一船一船的运回欧洲去,这一定是俄国打了大败仗的景况。从前我们东方有色的民族,总是被西方民族压迫,总是受痛苦,以为没有出头的日子。这次日本打败俄国,我们当作是东方民族打败西方民族。日本人打胜仗,我们当作是自己打胜仗一样。这是一种应该欢天喜地的事。所以我们便这样高兴,便这样喜欢。”
请问题主 @yagowlg ,您如果是中山先生的秘书的话,会向他质问这样的话吗?
明明很多印欧人皮肤并不白,为什么您要叫他们白人呢?
阿拉伯人并不是有色人种,而是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的人种啊。
明明很多俄国人(卡尔梅克人和雅库特人留下了赞同的泪水)并不是高加索人种,皮肤也并不白,您为什么要把整个俄国都叫做白人呢?
当人类学遇到现实政治,可笑的事情还有很多呢。例如,南非国民党政府1950年通过了《人口登记法》,这条法律及其修正案规定,南非全体国民分为黑人、白人、有色混血人和印裔。并根据这种划分来确定权利和义务。
那么日本人和中国台湾省的人,入籍南非的话要分到哪个米利特呢?是南人吗?啊呸呸呸,他们是分到哪个种族群体里面呢?
荣誉白人。
来自今天巴基斯坦地区的南亚移民,就算比阿米尔•汗还白,在南非国民党眼里也不配当白人。
有色混血人指的是一个单独的概念,他们主要是开普敦殖民地几百年前土著居民和白人老爷的后代(在奴隶制盛行的19世纪美国,同样诞生了很多这样的黑白混血人)。另外,南非最早的居民——科伊桑人也被分在这一类。
当然,有很多人并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无知、懒省事和以偏概全,既然可以让他们把中国人都算成黄种人(明明很多中国人皮肤并不黄),也可以把奥斯曼帝国的火枪叫做“鲁密铳”(明明罗马帝国已经灭亡百多年了),还可以把中东国家等同于伊斯兰国家(明明很多人都过圣诞节)。
这是病,不管表现出的是哪种状况,都得治。
上图是我做的部分中东国家基督徒数量的说明。
先来认真的辟一波谣,以“黄种人”来称呼我们其实是不科学的,甚至是带有歧视味道的,在过去西方医学当中,黄色皮肤通常被视为患有疾病的症状,比如黄疸病等。
根据中西交往史料记载,来过东亚的西方旅行家,大都将中国人的肤色记为“白色”。直到有位叫布鲁门巴的德国人类学家布率先使用了“黄种人”名称,并且发明出了一个新种族“蒙古人种”,将中国人和日本人都被纳入其中。在这之后,西方人对“黄种人”或“蒙古人种”的印象定在东亚人的身上,将其视为处于“白种人和黑种人间的”种族。
从人类学的角度又是如何划分不同地区的人群呢?真正专属于东亚人的特征又有哪些呢?
它指的是婴儿身上某块部位会出现淡紫色或是青灰色的斑块,看起来有点像挨打后造成的淤青。因为它的存在,还曾闹出过不少尴尬的笑话。
比如居住在美国的中国父母就常被邻居举报虐待小孩,等警察强制将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是一场误会。不过这也不能怪美国邻居多事,毕竟白皙的皮肤上突然青一块紫一块的,难免会让人怀疑。
好在当伴随着孩子的成长时,这些斑块就会慢慢地消失了,所以长大成年的我们几乎都不记得它们曾存在过。
对于欧美人来说,我们东亚人的单眼皮也是他们不可能拥有的。我们最为独特的单眼皮是眼眶内侧有一条皮肤皱褶,叫做内眦赘皮(下文称内眦褶)。它是上眼睑褶皱、下坠包裹眼头的结果,有轻重程度之分。程度较轻的就成了内双,而较为严重的便成了所谓的单眼皮。
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东亚人独特的眼型主要起源于对极度严寒环境的适应。如果在寒冷的地方,第一时间冻瞎的可能就是“双眼皮”的欧洲人。当我们的祖先从西伯利亚迁徙到东亚大陆后不久,就迎来了寒冷的末次盛冰期。(约在距今22000-18000年)。 为了在寒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我们的祖先无论在外貌、体格上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我们能对抗恶劣气候的双眼。比如我们眼窝内脂肪层不但会加厚、还会进一步延长,而且眼部的皮肤会向内生长,使眼眶变小。
除了防寒作用,单眼皮对强光的缓和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据研究报道,干净新鲜的雪面对太阳光的反射率能高达95%。也就是说在阳光下,95%的太阳光线会被雪面反射出来。我们知道去滑雪时不戴墨镜,很容易得雪盲症。
但我们的祖先没有发明墨镜该怎么办?此时,眼缝更小和眼皮更厚的的眯眯眼,就成了抵御雪地强光的利器。总而言之,我们普遍存在的内眦赘皮是当年祖先称霸雪原的重要筹码之一。
那些找不出哪个单眼皮的欧美人却把我们祖先打江山留下的特征视为病态的特征。在西方审美的霸气统治下,我们很多人争先恐后去做“双眼皮整容手术”,纷纷遗弃了这一最具标志性的特征,至于这样人为的欧亚混搭是变美还是变丑就因人而异了。
请试着用舌尖舔自己上门牙内侧,再舔下门牙内侧,你有什么感觉?我们很多人会发现自己的上门牙内侧是凹进去的,而下门牙内侧则是平的、不凹的。别以为只是自己的门牙大所导致的,它是东亚人有别于其他区别地区人种的显著生理特征。这个特征它有一个较为专业的名称叫做铲型门齿,指的是在我们上颌两颗中门齿的两边缘翻卷成棱,中间低凹,会像一把铲子。
在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是这种门齿,铲形门齿有的还会延伸到唇侧面,使门齿的唇侧面中央凹陷,形成双铲形门齿。在东亚人中,铲形门齿出现的比例约为90%,而欧美人和非洲人铲形门齿的出现率极低。
(PS:可以用自己的舌尖顶住门牙内测,来感受一下自己是不是铲形门齿)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过,自己最小的脚趾头在指甲盖上“分叉”的样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指甲盖不小心被劈开了,但其实这样的小脚趾头分叉叫做瓣状甲,相传只有血统纯正的东亚人,小脚指甲才是两瓣的。在欧美等地,他们压根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除非是得了甲沟炎等。
那么,为什么唯独东亚人才有这个特征呢?民间传说是因为600多年前,当时朱元璋决定把人口较多的山西人南迁时,士兵们主动把自己的小脚趾指甲盖砍断而流传下的。
现在我们都知道,刀砍所造成的外伤是不可能做到代代相传的。但有研究者考察后发现,全国各地的人都存在趾甲分瓣的现象。这意味着该性状在中国人群中是很常见的。
从时间的角度上,科学家推测瓣状甲可能是来自古老的华夏民族,推测是当时古华夏人的脚趾头产生了基因突变,因为某些原因流传下来了。由于目前瓣状甲的研究还不多,所以它能否真正作为汉人所独有的标志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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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的铲型门齿、婴儿出生时臀部乌青色斑、眼睛上的内眦褶甚至包括瓣状甲都比按肤色来区分人种更加靠谱。
并且不像以皮肤颜色分类那样歧视少数裔,这些具体特征在法医学上发挥着很大的用处,尤其是铲形门齿。我们知道人死后腐烂,很快皮肤、头发、眼睛等就变得模糊无法辨认了。但牙齿因外包坚硬的珐琅,不易损坏,因此其差别在法学上颇具有意义。比如当发生跨国的案件时,法医就可以通过铲形门齿的特征来确定受害人身源了,从而缩小侦查范围,找到侦查方向。
原文:
因为所谓的“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的说法本来就是不科学的
新“雅利安人”迷思,中宣部需要你这样的人
提问描述里的这个话术,真的是深得戈培尔之流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