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唱、跳、rap、篮球多栖发展的律师,我试着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藐视法庭罪”,也没有关于“藐视法庭”的具体规定(最高院的讲话、意见除外),与之相近的概念是“扰乱法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的具体情形大致如下: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六)哄闹、冲击法庭;
(七)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八)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九)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所以律师在法庭上rap是否会被视为藐视法庭,关键要看rap的形式与内容。
(一)从表演形式上来说
rap可以是无伴奏的阿卡贝拉,也可以是带beat的rap,如果律师是在法庭上无伴奏的阿卡贝拉,理论上来说,完全OK,如果是带beat的rap,那么不好意思,公开放beat的行为,构成以上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中的“喧哗”,是不可以的,法官有权予以制止。
(二)从表演内容上来说
rap可以是自由自在的freestyle,也开始是事前准备好的“作品”,只要你rap的内容是与法庭陈述、法庭辩论有关的内容,法官无权干涉。
比如,在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作为原告,就可以在起诉状中书写一段事先准备好的词儿,在法庭陈述阶段你就可以宣读:
为了按约交货
我天天累死累活
付出太多太多
被告却仗着有钱能死鬼推磨
货款始终未付我
我今天诉至贵院就是要让他知道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punchline)
又比如,在一起案件中,对方律师在辩论时引用了一个已废止的法律规定,此时你在法庭辩论时就可以和他freestyle battle一段:
听了你的陈述
我发现一个错误
引用法律规定
要先把法条背了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说的法律规则已经废了
你的辩论太过独特
就连法条都打马赛克
该怎么说呢
对当事人负责
才是律师的传统美德
只要你按照上面的尺度去rap,我想法院一般不会制止。
当然,律师最忌讳的就是法庭上rap的时候出diss,因为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扰乱法庭秩序中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比如,在一诉讼中对方律师水平远远不如你,你就直接现场diss对方律师
跟你battle
纯属以大欺小
一个菜鸟
还妄想靠律师费来解决你的温饱
小小年纪还学人家当律师
今天哥们让你知道什么叫不作不死
是不是觉得自己有十八般武艺
不好意思
今天遇见我
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人生如戏
小朋友想要战胜我
你可能需要下个世纪
skr
那么这种情况下,先不说罚款、拘留的问题,你的律师执业证可能保不住了,至少司法厅、律师协会的处罚少不了。
第二十四条 律师违反本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以上。
说到「藐视法庭」,很多人可能从欧美律政剧中接触了这一概念,那我们就以明尼苏达州的法律为例,看看大明律中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是的,藐视法庭属于犯罪行为,根据 Minn. Stat. § 588.10 可被判处最高六个月监禁)。
藐视法庭氛围两种类型,直球藐视和间接藐视(别笑,法律条文中就是根据 Direct / Constructive 来分类的)。
直接藐视比较好理解,就是在法庭上进行各种扰乱秩序的行为,破坏正常的司法流程,法律条文中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列举:
(1) disorderly, contemptuous, or insolent behavior toward the judge while holding court, tending to interrupt the due course of a trial or other judicial proceedings;
(2) a breach of the peace, boisterous conduct, or violent disturbance, tending to interrupt the business of the court.
间接藐视就比较复杂了,大明律 Minn. Stat. §588.01 Subd. 3. 列举了 11 中情形,原文比较长,比较有意思的有这几种:滥用法庭程序阻挠审判、假扮律师或者司法工作者干扰庭审、伪造司法文书来释放被羁押的人员、在审判进行过程中非法限制证人的自由。(听听,这都是人干的事吗?!)
另外,拒绝遵循法院签发的传票、拒绝履行判决、拒绝接受作为陪审员等程序性问题,在美国法律中也可能构成藐视法庭,但跟本题关系不大,略。
从相关法律文本和从中体现的立法意图来看,唱 Rap 是否构成藐视,关键不在于 Rap 这一表达形式,而在于目的和效果。只要是为了推进审理程序进行,别说 rap 了,来段 beat box 都行;只要是扰乱诉讼程序,哪怕唱歌剧一样要被架出去。
举个例子帮忙理解:如果案件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涉及歌词是否构成对他人的名誉侵权,那么在进行举证的时候,只要法官允许,直接唱出来想必不会有什么负面后果。但如果被法官认为是在干扰诉讼进程,经过法官提醒仍然我行我素释放表现欲,那就可能要被关小黑屋了。类似地,如果在交叉质询的时候,为了证明「证人无意中用手机录下的一段 rap 就是被告人在昨天 21:30 分在隔壁唱的」,从而作为不在场证明,那么让被告人当场来一段,也的确值得一试。
殊途同归,在中国虽然没有专门的藐视法庭罪,但扰乱法庭秩序同样不被容许。虽然的确不太可能达到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情况,但罚款、拘留还是有可能遇到的,对此可参考 @猴子老湿 的回答:
总之,控制住心中的练习生,respect.
有的回答说我国没有藐视法庭的概念,只有扰乱法庭秩序的概念。但是这不准确,最高院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惩治藐视法庭权威的行为。
所以,不能说题主的提问有问题。经过我的研究,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或律师不能在法庭上说唱rap。但是当事人或律师在法庭上必须听从法官的指挥。
我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有权使用母语进行诉讼。将母语说唱出来,算不算行使正当权利?
当然算!
在最高院出台的《法庭规则》关于法庭纪律部分,也没有说当事人不能在法庭上说唱。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从上述列举的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来看,说唱rap应该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很多答案将说唱污名化,杜撰的说唱中带有侮辱性的语言,这明显违背司法礼仪,也不尊重法庭和对方当事人。
这种说唱毫无疑问属于藐视法庭的行为。但是如果说唱中没有侮辱性语言,一般问题不大。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法庭的礼仪其实不都是为了公正的考虑,还有很多戏剧性、表演性的考虑。比如法官的法袍,法槌,西方法官的假发,都是表演的道具。具有表演性的法庭庭审,增加了判决的可接受度和普法效果。
而作为表演形式之一的rap,即使在法庭来一段,也没有严重到藐视法庭的地步。换句话说,难道只许你们法官表演,不许我当事人表演?
那么什么情况下在法庭上说唱rap构成藐视法庭的行为?
老湿我认为,只有在rap没有必要,且经过法官明令禁止在法庭上rap,当事人仍然不服从指挥,才构成藐视法庭的行为。
在法律上,法官是法庭的王。所有诉讼参与人,包括检察官、律师、当事人、旁听人员等,都要接受法官的指挥。连发言都需要得到法官的许可。法官有权对不听从指挥的人员进行惩戒。
所以,如果法官在庭审中听到当事人或者律师说唱,觉得不妥,进而予以制止,要求正常发言。当事人或者律师必须停止说唱。否则才构成藐视法庭的行为。
但以下两种情况,都可以被排除在藐视法庭情形外:
1、说唱rap是庭审查明事实必经的步骤,比如审理著作权侵权案件,被告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抄袭,当场把自己和原告的rap作品演绎了一遍。
2、当事人说话听起来就像rap(比如黑人),且无法纠正,并不是有意不服从法官指挥。
也有一种可能:法官觉得你的rap唱得不错,而且跟庭审也密切相关,没有出声打断,那你尽管rap。
现在庭审都是直播的,说不定你唱得好会因此出道呢!
总而言之,法官说你可以唱,你就可以唱,否则才涉嫌藐视法庭。
翻了一下回答,看没有人写这个故事,反而好多人❌❎一样在抖机灵。真的有点看的我尴尬癌都犯了。那我就写一下吧。
Eminem在第一张专辑里面有一首歌Brain Damage,里面夸张的写了自己小时候被霸凌的经历。然后呢,这个现实中对应的霸凌者DeAngelo Bailey看Eminem出名了,就以诽谤罪(defamation)告了Eminem准备拿点钱,说Eminem没有征询他的同意就把他的名字公之于众,侵犯了他的隐私,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坏人。讲DeAngelo Bailey的是第二个verse,我挑最不血腥的四个bar放在下面:
Before my baby daughter Hailey,
在我有了女儿Hailey之前,
I was harassed daily by this fat kid named DeAngelo Bailey.
我天天都被这个胖子DeAngelo Bailey欺负,
An eighth-grader who acted obnoxious, cause his father boxes.
一个喜欢烦人的高年级生,就因为他爸打拳击的,
So every day, he’d shove me in the lockers.
所以他每天都把我往放书的柜子里塞。
-- Brain Damage, Eminem
这首歌还是很传奇的,比如里面讲了Eminem被人霸凌进医院了,比如Eminem妈还因为这件事告了这底特律的公立高中,再比如Eminem拿orange押了韵不过这都另说了。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听一下/看一看歌词。
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正式上庭,法官Deborah Servitto直接就把原告的case给dismiss了,在否决意见里面就写了一段Rap。感谢 @oldfw提供的部分翻译。
Mr. Bailey complains that his rep is trash
Bailey先生抱怨他的名声臭了,
So he’s seeking compensation in the form of cash.
因此他要索取美钞作为赔偿,
Bailey thinks he’s entitled to some monetary gain
Bailey觉得他理应拿些票子,
Because Eminem used his name in vain.
因为Eminem平白无故的用了他的名字。
Eminem says Bailey used to throw him around
Eminem说Bailey曾经天天把他打来打去,
Beat him up in the john, shoved his face in the ground.
追到厕所里打,把他的脸按地上摩擦,
Eminem contends that his rap is protected
Eminem说他的说唱是受到保护的,
By the rights guaranteed by the First Amendment.
基于第一修正法案赋予的权利。
Eminem maintains that the story is true
Eminem表示这个故事真实发生过
And that Bailey beat him black and blue.
Bailey把他揍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In the alternative he states that the story is phony
而且就算是他说的故事是假的,
And a reasonable person would think it’s baloney.
换个正常人都会觉得歌词内容是瞎扯呢。
The court must always balance the rights
法院要自始至终都要
Of a defendant and one placed in a false light.
在被告和一个被诽谤的原告间权衡利弊,
If the plaintiff presents no question of fact,
如果原告不阐述事实问题,
To dismiss is the only acceptable act.
被驳回是唯一的该做的决定。
If the language used is anything but pleasin’
如果用的语言里面没一句好话,
It must be highly objectionable to a person of reason.
那么一个理智的人必然非常的反感,
Even if objectionable and causing offense
这么让人不爽,而且让人被冒犯,
Self-help is the first line of defense.
自保也应该是该做的第一件事。
Yet when Bailey actually spoke to the press
可是当Bailey和对媒体发言时,
what do you think he didn’t address?
你猜他有什么事情没说?
Those false-light charges that so disturbed
那些诽谤罪名里Bailey说自己受了如此大的影响,
Prompted from Bailey not a single word.
他却对此只字未提。
So highly objectionable, it could not be
所以所谓的非常反感,根本就没有,
– Bailey was happy to hear his name on a CD.
- Bailey对于自己名字进了首歌可开心了,
Bailey also admitted he was a bully in youth
Bailey还承认过小时候就是个霸凌者,
Which makes what Marshall said substantial truth.
所以Marshall (Eminem)说的话根本就是事实。
This doctrine is a defense well known
这是个众人皆懂的辩护逻辑,
And renders Bailey’s case substantially blown.
所以Bailey的控诉也就灰飞烟灭了,
The lyrics are stories no one would take as fact
歌词讲的故事不会有人句句当真,
They’re an exaggeration of a childish act.
它们只是夸大了的小孩子干的事。
Any reasonable person could clearly see
任何正常的人都能看出,
That the lyrics could only be hyperbole.
歌词只可能是在夸大其词。
It is therefore this court’s ultimate position
因此法院的最终立场就是,
That Eminem is entitled to summary disposition.
有权对Eminem进行简易处置。
-- Deangelo Bailey v. Marshall Mathers III, Deborah Servi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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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log
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梳理,对法律适用的分析与判断,最为体现律师业务水平,即使假设 hiphop 可行,实际上则属于舍本逐末。
另外地,律师表演性辩护和搞“行为艺术”很容易招致法官反感,如果想往“死磕派”律师方向发展,尽可以这么做。
有人私信让我解释一下,展开一点说:
语言表达时不要给庭上制造理解上的困难,自以为是的创新无助于说服,其实很多庭上的真相是:
初读《小王子》时觉得玫瑰虚荣骄纵,仰仗着小王子对她的倾慕便对他颐指气使。后来才懂得,原来小王子没能读懂玫瑰刁蛮任性背后隐藏的多少柔情,不知道她在孕育出花朵之前多么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却又装作毫不在意般矫揉造作的小心思;不知道她并不是天真地相信自己仅有的四根刺能够保护自己,而是相信只要小王子在身边便不会遇到危险;不知道她刁蛮地催促小王子为她架起屏风是想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珍视与照顾。玫瑰经历尚浅,还不懂得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小王子尽心尽力地照料着玫瑰,以为将自己的一切奉上便是爱的真谛,却忘记了是玫瑰使他的生活芬芳多彩。
小王子精疲力竭,带着沮丧的心情决定离开玫瑰。玫瑰终于懂得自己的虚张声势使小王子疲惫不堪。那些只是想让小王子更加珍视自己的无理取闹的花招,曾折磨着全心全意对待她的小王子。其实玫瑰知道自己并非独一无二,自己的刁蛮只是希望确认小王子的爱是特别的。她终于放下了骄傲言明了爱,也接受了小王子即将离开的事实。小王子没能与玫瑰相守,并不是因为他对玫瑰爱得不够深情,而是太过在乎彼此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故事的结局并不一定要圆满才有意义,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暮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那些曾经的痛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正是这一份疼痛告诉小王子相爱中不应该只有盲目的迷恋与容忍,而是看到对方身上的所有好与坏,知道对方并非是特别的,但仍愿意彼此携手并进,因为知道对方是世间属于自己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狐狸告诉小王子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心甘情愿的驯服与被驯服,从此以后两个人之间有了独一无二的联结,一个普通人便开始变得与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与此同时,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建立羁绊就不得不面临流眼泪的风险。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纵使花园中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但B612星球上的那朵才是独一无二的。她单独一朵就胜过这世间所有的玫瑰,因为她是小王子浇灌的,是小王子放在花罩中的,是小王子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小王子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聆听过她的沉默。 他们互相驯养过彼此,她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爱着这样一朵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因此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小狐狸从一开始就明白小王子迟早会与自己告别,可它仍然希望与小王子建立羁绊。它一点一点教着曾经不太懂得爱的小王子他的玫瑰因彼此的驯养而独特,告诉他要对驯养过的玫瑰负责,也眼睁睁地看着小王子离自己愈来愈远,直到告别的那一刻。小狐狸可怜吗?才不是呢,因为实质性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正如星空的美丽在于宇宙间存在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沙漠的美丽在于苍茫中存在的那一口甘甜的井,在今后的日子里,小狐狸会拥有整个秋天麦子的颜色,也会拥有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