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境不好,地主家也是要开源节流的。
川普把手伸向了自家小弟,看来我们这也要上演几场“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戏码啊。
前后4个多月,总算出结果了,也算是给贵圈其他人的警示吧!
https:// mp.weixin.qq.com/s/ViK8 ixi0yFH4wQ6p3C9w4Q
======
上微博热搜,没有!
上百度热点,没有!
上知乎,还是没有!
还看个毛线
平时这些人放个屁都要上热搜,这种时候怎么都没了?
真是讽刺,在国内各大网站上不了热搜,在国外居然上了头版
2018.10.3日上央视新闻了,8.8个亿。
如果是财务工作者,怕是对现在税控监管越来越严格有很大的体会。办税实名制人脸识别采集指纹采集,挂号还要人脸识别挂号就不说了,前台办个事都这么严格,可想后台了。
希望在金三系统下,全国个人所得报税收入联网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我也不是冰冰黑,也不是粉,我也看她的综艺,我也看过她的电影。评论里有人说希望税务局也对我不要不了了之,我只是出于职业习惯来科普一波税务知识,毕竟做财务的最不想也不敢触碰的就是税务这条线,这样评论就已经60%不能看了,可想而知老崔面对的压力。
想起读研时英语老师期末考试前说过的一句话,她说:“你们大家考试不要作弊,你们每个人都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好,可是你们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做过什么,就只是每天网上骂骂,然后考试作弊吗?”
以下是原答案,回答均建立在老崔爆料的是真的情况下:
———————————————
以前的地税是相对好打交道,但现在国家的国地税不久都要合并,趋势是归国家直管。
假设老崔爆料的都是真的,这个事的焦点就是:如果范冰冰的所得都是按照金额较低的合同纳税,而没有按照所得较高的所得报税,那么差额就得补上,还得交罚款交滞纳金,恐怕算下来比没交的都多,而且相关的财务也会被牵扯,该交由检察部门的负责的负责。
真要有事无锡地税也不敢不了了之,一是因为国税总局直接发了红头文件,二是因为为冰冰开了vip通道以后国家税务机关哪还有公信力呢。
税务系统其实内控做的特别好,归国家只管的基本不会听地方的,因为系统都是被国家直接监控的,谁敢在流程没走完的情况下直接在系统里改?
如果不了了之,谁不小心偷税漏税了都可以和税务局讨价还价了,说,范冰冰这个事你们都没罚,我就这点钱你们还罚,个体户都可以光明正大地逃税漏税了。
税务无小事,希望国家面前无明星。
根据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范冰冰去年收入2.44亿元高居榜首,已经连续多年都是中国女星收入第一。在美国权威的福布斯排行榜中,范冰冰的年收入为全球女星第四名,也是亚洲第一,足以媲美好莱坞最顶级的大牌女星。
十多年来,范冰冰团队娴熟利用网络运作,年复一年地炒作话题,时尚代言,艳压包装,通稿洗脑,操纵舆论,炮制了“我就是豪门”的“范爷”神话,从2005年起,连续13年都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的前十名;
这些年的范冰冰,除了是中国最当红的大明星,同时也是娱乐圈最成功的女商人,她作为制片人,于2014年拍摄的《武媚娘传奇》,在收视率破3%大获成功,令她作为股东的该片制作公司得以成功上市,股值狂飙后,让她持有股值一次性就增加80多倍,只用不到300万的投资成本,就获利高达2.3亿元,还不包括她在该片的3000万片酬。
随着近几年娱乐圈明星片酬爆炸性增长,范冰冰的酬劳更加水涨船高,据传她参加某卫视综艺节目给的“友情价”,是出场费每分钟6万,合计超过3000万;而她在电影《大轰炸》披露的片酬,则是拍摄6天,就获取片酬3000万。
范冰冰还和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凭借其巨大流量热度和影响力,她代言的同款商品销量巨大,是众多商家心目中炙手可热的时尚宠儿和“带货女王”,在2018年6月“阴阳合同”事件爆发前,她代言的品牌数量高达120多个,也给她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收入。
加上范冰冰从成名以后,大量购买高档别墅,这些房产升值的收益,连同天价片酬、高昂代言费、公司资产、股票收益等等加在一起,一般估算其总资产超过30亿元,每年又有超过2个亿的新资产进账,
难怪她豪言「别低头、皇冠会掉」,自诩「我就是豪门」,并在2017年得到金鸡奖影后,接受男友求婚时,会表示「我觉得我的人生完美了!我不要天上的星星,我只要尘世的幸福。」
盛极必衰,物极必反,当崔永元于2018年5月底曝光,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收取3000万片酬时,做了两份阴阳合同,只按1000万片酬来纳税,单单一部电影,实际逃税金额高达618万+112万=730万元后,税务部门查处范冰冰公司时又发现,其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43亿元。
范冰冰合作多年的经纪人、范冰冰工作室的负责人“牟某广”(常用名“穆晓光”),为隐藏罪证,还不惜指使员工隐匿、故意销毁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已被宣布逮捕。
经过3个多月后,此事尘埃落定,以范冰冰被处以8.83亿的天价罚款,并且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迅速缴纳而告终。如果她超过规定期限,未能如期缴纳税款,便要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了。
8.83亿,对名下资产号称几十亿的范冰冰,并非只是个伤筋动骨、可以割肉止损的小数目,因为这些富人的总资产和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是两回事。
范冰冰必须在短期内筹集8.83亿,方可免去牢狱之灾,意味着她名下众多不动产都只能折价变卖,她的众多国内国际代言,也都可能面临着天价赔偿金。其余的片酬、代言费、站台费等收入也肯定不复往昔风光,类似拍6天戏给3000万这种好事,肯定是没哪个傻瓜会再给了。
同时,近几年来,广电总局一直在严厉打击“劣迹艺人”,影视剧主演明星,但凡有过吸毒嫖娼、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不得上映播出,已拍摄的戏份也必须剪辑,甚至换人抠图替代,早已成为行业内默认的规则。
范冰冰投资并主演的《巴清传》,号称总投资7亿,因为男女主角在一年内相继出事,被一线卫视退货,已经彻底变成坏账。她主演的《手机2》《她杀》《画框美人》《日月人鱼》等电影,同样命运难知。最好的预期,即使没有重新换人拍摄,可以在院线上映,至少也是一两年以后,“偷逃税事件"淡化之后的事了。
上一个曾经家喻户晓,却因偷税事件步入事业低谷的女星,无疑是刘晓庆,恰好她和范冰冰一样,都因主演武则天而获得了事业的巨大成功,如此巧合,或许也是冥冥中之天意。
在80至90年代,刘晓庆是不分男女、无可争议的内地第一明星,即使是主演了多部国际大奖作品巩俐,在当时国内的影响力也远不如她。
在那个一张电影票0.25元的时代,刘晓庆作为第一主演的《神秘的大佛》《芙蓉镇》《垂帘听政》《火烧圆明园》四部电影票房破亿,除此之外,只有李连杰的《少林寺》能同样做到这一奇迹,而且《垂帘听政》《火烧圆明园》在香港市场还分别获得1.2亿港币和1.5亿港币的票房。
——如果按观影人数折算的话,这四部电影换了在今天,都是三十亿以上的票房。想想一个女星能一番主演四部30亿+影片,这是何等的国民度?难以想象,无人争锋。
范冰冰女士此前纵然炒得再红,她的一番最高票房,也不过是《我不是潘金莲》的4.8亿,而且还是蹭来的,毕竟谁都知道,主扛票房的是冯导。
虽然刘晓庆的演技风格并不受学院派评委们欢迎,屡屡在金鸡奖评选败北,仅获得一次影后,但是广大观众们就是用写信邮寄的方式,一人一张票,选举她获得了三次百花奖影后,并加冕百花奖特别成就奖。
2002年,在内地明星中率先开公司,成为亿万富姐的刘晓庆,号称名下资产超过1亿美元。而税务部门经查实,她从1996年起,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合计欠税2000万。
刘晓庆起先也以为这笔罚款她完全能出得起,然而当她那些名下资产被扣押,全都只能折价处理,196万元的银行存款全部被缴后,才发现还差得太远。
还是前男友姜文和其他的富翁朋友们东挪西借,才凑齐欠款,让刘晓庆在狱中一年多时间后,终于被取保候审,离开监狱。复出后的刘晓庆,落魄到从此只能在各种雷剧里跑龙套,沦为“丫头教”代言人。
以刘晓庆的超高国民度,犯下大错后尚且如此,何况是迄今为止最红角色依然是刚出道的《还珠》"金锁",完全靠媒体吹捧、公关营销炒红的范冰冰?
此时利益关联的娱乐资本,还在竭力挣扎,“范冰冰偷税”事件尘埃落定,央视新闻和各大官媒纸媒轮回报道,该新闻却甚至上不了各大网络平台热搜,相关文章和话题被第一时间删除。
然而,《人民日报》作为官媒已经定性:
【范冰冰偷逃税款案水落石出,8亿多的追缴及“罚单”震动舆论。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久为诟病,涉税大案揭开了盖子,整饬影视业偷逃税问题迫在眉睫。这是一场全民法治课: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越是公众人物,越须洁身自好。依法纳税是义务,如果仍有人哀之而不鉴之,结果也是凉冰冰。】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功名利禄,不过浮云过眼,转瞬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