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的结论,福尔摩斯确实更受欢迎。
为什么?因为柯南道尔写的是小说,而阿加莎写的才是最严格定义上的推理小说。阿加莎将大部分的笔力分配给了线索收集和破案细节这些过程,而柯南道尔的大部分笔力是用于描述人物和故事的。
具体点说,波洛探案的时候,他知道的所有线索你都知道,你还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些线索的;而想让福尔摩斯告诉你所有线索?呵呵,人家好基友华生都不知道呢╮(╯_╰)╭
-------------------好了,下面来看些经典作品(涉及原著剧透)----------------------
先来看福尔摩斯系列:
《血字的研究》:故事的第二部分《圣徒的故乡》完全是对凶手杀人动机的回溯。故事很精彩动人,但里面有破案吗?即使在第一部分的破案故事里,福尔摩斯从那群流浪小孩身上获得的线索也完全没有告诉读者。
《恐怖谷》:故事的第二部分《死酷党人》也完全是回忆。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次华生直接和福尔摩斯分开调查,直到真相大白福尔摩斯才告诉华生他这边调查到的所有细节。
……
再来看波洛系列:
《东方快车谋杀案》:这部作品的经典不需要多说,不过你还记得这本书的目录吗——
第二部
证据
PART II - THE EVIDENCE
第一章
卧车乘务员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Wagon Lit Conductor
第二章
秘书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Secretary
第三章
男仆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Valet
第四章
美国太太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American Lady
第五章
瑞典女士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Swedish Lady
第六章
俄国公主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Russian Princess
第七章
安德烈尼伯爵和夫人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Count and Countess Andrenyi
第八章
阿布思诺特上校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Colonel Arbuthnot
第九章
哈德曼先生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Mr. Hardman
第十章
意大利人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Italian
第十一章
德本汉小姐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Miss Dobenham
第十二章
德国侍女的证词
The Evidence of the German Lady's-Maid
第十三章
对乘客们证词的概括
Summary of the Passengers' Evidence
第十四章
凶器的证据
The Evidence of the Weapon
第十五章
乘客们行李的证据
The Evidence of the Passengers' Luggage
(╯‵□′)╯︵┻━┻<——这就是当年我看到这个目录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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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们都让我删掉剧透但是这个回答没有下面的剧透举例就没有说服力了嘛所以提示以下严重阿加莎作品诡计剧透看了下面这一段《东方快车》《罗杰疑案》两部作品你就不用看了的分割线----------------------------------------------------------------------------------------
(防剧透空行)
阿婆并非没有文笔,有着“小小的灰色脑细胞”的比利时小个子侦探的个人魅力也未必完全比不上福尔摩斯,只是阿加莎把她的笔力都分到了诡计、而不是人物和故事上。《东方快车谋杀案》让大家记住的是所有人都是凶手的奇特构思;《罗杰疑案》少见的让第一人称者既是凶手;《无人生还》开创了暴风雪山庄模式……这些经典的诡计构思影响了后来无数的推理小说家,相应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反而退居二线了。
而对于柯南道尔,牛掰闪闪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故事才是他描绘的重点啊!我们记得的是福尔摩斯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福尔摩斯有个死对头莫里亚蒂、福尔摩斯有个好基友华生……
这就好像一个只有智商高精尖的学霸和一个脸好身材好智商也不差的大帅哥站在一起
你猜普通妹子会选哪个?
福尔摩斯的名气高于创造他的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气大于她创造的角色波洛,这么一想就不难理解了吧?
福尔摩斯系列短篇居多,囿于篇幅无法描写过于复杂的案情,所以塑造角色优先,以独特鲜明的侦探形象来吸引读者;波洛系列都是长篇,案件离奇,情节曲折,出场人物众多,线索庞杂,所以叙事优先,以精彩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侦探的形象自然也就略显暗淡了。
所以读完福尔摩斯,你脑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定是那个个性古怪、聪明绝顶、身手过人,拉着小提琴自带BGM出场,仿佛正义化身的名侦探,有福尔摩斯登场,你只想看他的个人秀,至于案情如何反倒没那么重要,就算只是帮委托人找回一只猫,你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而读完波洛,你脑中印象深刻的多半是那一个个构思精巧到家的案件,享受的是波洛抽丝剥茧推理出真相的过程,波洛天才的小脑瓜固然令人钦佩,但能犯下这种案件的凶手又何尝不令人惊叹呢?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凶手和侦探的地位实际上是对等的,换句话说,如果凶手的段位不够,那么波洛的高明也就很难被完美地体现出来。如果一本以波洛为主角的书中,这位侦探只是解决了一个鸡毛蒜皮的小案子,那么读者多半会觉得不过瘾。所以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你的关注点并不全在波洛身上,读完之后也只会感叹作者牛逼。
当然,福尔摩斯系列成书较早,他在读者心中已经先入为地主固化成了名侦探的同义词,这是在其之后的任何侦探形象都无法超越的,不仅仅是波洛。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迈克尔·乔丹,唯一的神,不论拿谁跟他相比都不公平。但要说阿加莎·克里斯蒂有没有能力把波洛提升到福尔摩斯的高度?其实未必不能,怪只怪她的故事写得太好,把读者的口味养刁了,为了更好地呈现出精彩到令人击节故事情节,波洛的个人魅力就只能让步了。
我举两个例子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1、高尔夫球场杀人案中,波洛的搭档黑斯廷斯,因为倾心于一个偶遇的美女,就放心大胆地带人家在命案现场逛,中了假昏计后让人家盗走命案凶器,还毫无愧疚,再逢美女时居然掩护其逃走,还企图万一美女被抓了就在法庭上作伪证。
结果虽然美女不是凶手,但这种行为,你们摸着良心说合理吗?
2、巴斯克维尔猎犬大家很熟了,华生在受委托时碰巧发现女管家弟弟是罪行累累的逃犯,虽然女管家可怜兮兮痛哭哀求,但华生还是决定去抓捕逃犯。恐怖谷也是,被害人的妻子美若天仙,但华生发现她有杀人嫌疑后立刻冷漠对待而不是迷得神魂颠倒。
————————
很多人说阿加莎注重推理而轻人物,我不敢苟同,身为女性阿加莎创作了非常多美丽勇敢的女角色和神仙眷侣,甚至最小凶手约瑟芬都有独特的俏皮可爱,波洛和永远神烦的奥利弗太太更是让人忍俊不禁。
可是失败之处也在于此,阿加莎身为女性,感性大过理性多了那么一点,偏了。只要为了自己感情,侵害法治甚至正义也未尝不可——请看清楚,是为了感情,不是为了结果正义。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就这么一点差距导致了福尔摩斯和波洛的形象普及拉开了距离。柯南道尔及其笔下的福尔摩斯当然不是神,但却是对人性和理性的平衡把握得最好的人:惩治罪有应得的恶人,感情可以占上风;为了一己之私的家伙,再找借口都要铁面无私。
就是这种近乎完美的平衡,福尔摩斯成为了全世界最伟大最家喻户晓的侦探人物。
波洛本人实际上也是,但可惜和他相关的其他角色却不是,好几次都是身边人又蠢又自私的行为坏了事(点名批评黑斯廷斯)
——————憋不住的更新——————
怎么波洛迷开口闭口就是东方快车和帷幕?底牌看过没?沉默的证人看过没?悬崖山庄看过没?怪屋和无妄之灾看过没?
尤其是底牌,波洛明知道那个小姐是个为了偷窃都不惜杀人灭口的狠毒人物,居然还放任她到处跑,结果她为了争宠和灭口差点淹死室友,这换作福尔摩斯是不可想象的。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是私自放走犯人,但绝大多数都是建立在真相揭露伤害更大、被害人死有余辜、犯人被逼无奈不得不为等情况下,极少放任为了一己之私伤害无辜的行为,比如跳舞的人,三个同姓人,吸血鬼,四签名。
而波洛——更准确的说法是阿加莎,还是抱有一种对女性无条件的怜悯,哪怕是血债累累阴险残忍自私自利的女性。所以她笔下很多女凶手要不放掉要不自杀,死得舒服点。(一个控制欲过强但没有害死任何人的老太太被杀了叫“情有可原”,部分波洛迷居然还把揪出真凶的基操讴歌为惊天动地的大无畏,汗-_-||)
换做福尔摩斯绝不可能,他会非常高兴地看着这些蛇蝎美人在绞刑架绞死,因为她们不配享受绅士礼仪(“一个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为了保险金毒杀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
搞清楚,我对福尔摩斯说的是【平衡】,有些案子他会做出和波洛同样的选择,但更多案子他会毫不犹豫地抓住女凶手,不带一丝同情——她们不值得同情。
上面的答案都很好,只补充一点看法。
福尔摩斯的魅力来自于他超出读者对于推理的预料之外的,小说化的那一面:隐藏在强大逻辑能力背后的脆弱,以及隐藏他强大意志背后的温情,等等
阅读福尔摩斯的故事,至今我仍然印象深刻的场景,其实大都与推理无关——是的,尽管勘破推理的那一瞬间,读者会觉得非常愉悦,但相信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记住其中的细节。拨动读者心弦的,却恰恰是描绘福尔摩斯冷冽面容背后,那瞬间即逝的脆弱和温情的寥寥数笔。我至今仍然记得一个场景:看到福尔摩斯吸毒的时候,华生是多么的愤怒,又是多么的伤心。这一幕没有任何推理技术含量,甚至也没有太多刻意的修饰,但却真正让情节“活”了起来。读者没有想到强大如福尔摩斯也会如此脆弱,甚至依靠毒品来维持活力。这种意料之外的脆弱,让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符合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造型”。这种意外性,并不源于推理的智力层面上的博弈,而是来自于一种感性层面上鲜明的对比和落差,从而让福尔摩斯的小说能够在推理之外开辟一片自由天空。
反观波洛,不能不承认小说中的推理布置结构非常精致,点子甚至可以说超越了福尔摩斯的水平。但波洛这个人物太过扁平,除了聪明,胖,注重修饰和细节,几乎找不到其他“特点”。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侦探形象,也是大多数人脑中想到侦探会立刻蹦出来的形象。他没有超越读者的预期,自然也不会带给读者任何惊喜。在阅读波洛的时候,除了推理的技巧,故事情节本身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愉悦,这可以说让波洛系列成为非常好的推理小说,但也仅仅是推理小说(当然肯定会有不同意见)。私以为这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尔的人生经历不无关系。进一步的讨论就会太过宽泛,暂下不表。
客观来说,真正优秀的推理小说,首先优秀的必然是推理的成分,但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小说的成分。很多推理小说家们,对小说成分的理解,仅仅限于倾尽全力描述这类经典的“侦探搭档”模式,这样将“小说”涵义的外延局限在一种固定的模式中的做法,是永远无法超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经典,因为任何描述被模式化之后都会和现实脱节。在柯南道尔之前,没有侦探小说采取这种模式,而柯南道尔本身也未必想到这会成为一种经典的模式,因此他只是随心所欲地将他自己理解的友情记录下来,如同日记一般生动,平实,自然,亲切。相比之下,后来的很多侦探小说都在刻意寻求,甚至压榨这种友情,将之作为一种写作的技巧,写作的模块嵌套在推理的布局中。例如侦探必须有一个包容一切的朋友(甚至团队),一个致命的死敌(犯罪组织),一个若即若离的爱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见面和滚床单)。至此,读者不禁会问:能不能来点更生动的?相反的例子是日本畅销书作家赤川次郎的《三色猫侦探团》系列,其实这种动物侦探的点子本身就是一种魅力。
从波洛和福尔摩斯形象的对比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时代杰出作家对于推理这个技巧意涵的不同理解,和对于小说这个文化意涵的不同理解。是小说的推理化,还是推理的小说化?相信这是每一个推理小说作家需要在动笔之前思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波洛是属于技巧的,而福尔摩斯是属于文化的,这从两者在文化中的流行程度的巨大差别就可见一斑。福尔摩斯的形象俨然已经变成了当今流行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符号和资源,被用各种方式各种演绎;而波洛永远是侦探,也仅仅是侦探,甚少有超越其形象之外的改编。
如今,当推理已经服务于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时,波洛的形象却仍服务于推理这个概念。两相比较,前者自然比后者更加具有生命力和魅力。
《福尔摩斯》出道即巅峰,是罕有的侦探(推理)小说出圈出名的作品。其余一切侦探推理小说成就仅仅局限在'推理小说'领域。
(也许直到美国硬汉派小说出现,但是仍然没有超过《福尔摩斯》高度。)
究其原因,跟狭隘的'胖瘦论','英俊论',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文笔论'也不够深刻。
根本的原因在于《福尔摩斯》创造了维多利亚时代。甚至可以说是创造了文学意义上的整个人类第一次工业革命巅峰的浪漫主义时代。
在福尔摩斯小说里,人物关系非常简单,基本没有感情戏(花生老婆没几集就挂了)。但是在引人入胜的破案剧情中,事无巨细地描绘出一副维多利亚蒸汽革命时代巅峰期的英伦图景。
按现在流行的说法,柯南道尔创造了《福尔摩斯—维多利亚时代宇宙》。而且世界各国后世无数作者都在为这个宇宙添砖加瓦,甚至现在中国网文了也有大量维多利亚背景优质作品。
这一点远远秒杀其他侦探推理作品。
我作为阿婆粉,波洛系列看的差不多了。看到这个问题表示:波洛肯定没有福尔摩斯受欢迎,而且推理小说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与福尔摩斯相提并论。
因为福尔摩斯是近二百年的推理小说史中,唯一一个出圈的人。
一个毫不关心推理的人,大概率不知道爱伦·坡,不知道阿加莎,不知道切斯特顿、奎因、卡尔、钱德勒、布洛克、霍尔特、乱步、横沟正史、松本清张、森村诚一、岛田庄司、绫辻行人,甚至有可能不知道柯南·道尔。
但是,大多数人听到福尔摩斯,还是能说一句“他是个侦探的”。有些人可能连福尔摩斯是真实人物还是小说人物都不敢确定,但大概率知道存在这么个角色。
整个推理界,没有能和福尔摩斯相提并论的人。
当然,赫尔克里·波洛作为小说中的侦探,毫无疑问可以冲击一下“第二名”。在欧美大名鼎鼎的菲利普·马洛,在中国的影响力很有限。名噪东洋的金田一耕助,也没有波洛这般火爆。
至少在中国,赫尔克里·波洛的名望可能仅此于福尔摩斯了。
你知道“太阳附近没有氧气”,“人是怎么死的”还用说么,不考虑太阳,人也会窒息而死呀。
NASA研究认为,暴露在太空中的人约能存活90秒,最初9~11秒里可以保持清醒,在30秒内获救基本不会受到永久伤害。主要死因是减压导致的缺氧损伤,而不会“身体爆裂”或“血液沸腾”或“冻死”。
如果你将人送到水星轨道附近、套着宇航服扔出舱外,在呼吸有保障的情况下,现有宇航服的散热系统无法抵抗那里强烈的太阳辐射,人会因体温过高、多项生理功能障碍而热死。如果距离太阳更近一些,宇航服和人体会在高温下熔化、沸腾、汽化、分解。即使不考虑维持人的呼吸所需的氧气,人体也不会在太阳“附近”持续存在。
如果你将这个倒霉的人放在距离太阳有够近的地方,在失压杀死他之前,他就被太阳烤得外焦里柴了。
你知道“太阳附近没有氧气”,“人是怎么死的”还用说么,不考虑太阳,人也会窒息而死呀。
NASA研究认为,暴露在太空中的人约能存活90秒,最初9~11秒里可以保持清醒,在30秒内获救基本不会受到永久伤害。主要死因是减压导致的缺氧损伤,而不会“身体爆裂”或“血液沸腾”或“冻死”。
如果你将人送到水星轨道附近、套着宇航服扔出舱外,在呼吸有保障的情况下,现有宇航服的散热系统无法抵抗那里强烈的太阳辐射,人会因体温过高、多项生理功能障碍而热死。如果距离太阳更近一些,宇航服和人体会在高温下熔化、沸腾、汽化、分解。即使不考虑维持人的呼吸所需的氧气,人体也不会在太阳“附近”持续存在。
如果你将这个倒霉的人放在距离太阳有够近的地方,在失压杀死他之前,他就被太阳烤得外焦里柴了。
以女真人和原辽东军为主的重甲步兵(包括各种工程兵,像推盾车的)、重甲骑兵。
以蒙古人为主的冷兵器轻骑兵。
以三顺王(孔、尚、耿)军队、佟氏武装为主的汉军重炮兵。
以原辽东军火器兵为主的火器营。
全员重甲,全员骑马机动。
1、后金军的甲胄、装束、武器,与大明辽东军基本一样,这个之前我科普过,这里不再赘述。
后金、清军在关外推行剃发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战场识别。不然两边打起来,都不知道该砍谁。
2、明军的红衣炮是找葡萄牙人代工的,后金(清)军的红衣炮,才是国产的。后金的铸炮技术,原胜于同时期的明军。
明军的红衣炮,都是从澳门运过来的,后金第一次入关的时候,葡萄牙人将红衣炮运到涿州,发现了后金骑兵,葡萄牙人死活不往前走了。这时,被崇祯打为阉党的冯铨主动出资,招募家丁、乡勇,这才把这些炮运到了北京。
明军装备的红衣炮少得可怜,松锦大战中,十几万明军装备的红衣炮不足二十门,而同时期清军一年就可以造六十门。
下面为松锦大战之后,清军缴获的明军火器。
松山之战,获红夷炮5门,发熕炮2门,大将军炮146门,二将军炮737门,三将军炮1237门,行营炮200门,佛郎机33门;
锦州之战,获红夷炮7门,发熕炮1门,子母炮3门,大将军炮18门,二将军炮147门,三将军炮176门,行营炮33门,佛郎机12门;
塔山之战,获缴获红夷炮1门,发熕炮2门,大小将军炮409门,佛郎机37门;
杏山之战,获红夷炮2门,大将军炮6门,二将军炮122门,行营炮182门,佛郎机65门。
清军共缴获大小火炮3583门,其中红衣炮仅15门,佛郎机也只有百余门,其他大多数火炮都质量低劣,不堪使用。
说说后金将红衣炮国产化的过程。
孔有德投降,他在登州跟着孙元化打过工,孙元化是火炮专家,所以孔有德的几个部下,像王天相与金世祥也学习了不少火炮知识,对原理、架构都很精通,结构制造就没有问题。
然后需要解决的就是制作工艺。当时后金军中有一名汉族工匠刘汉,他精通冶铁技术,以复杂的退火、淬火程序处理火炮的不同部位,造出的铁炮接近钢炮的水准,质量已超越欧洲同时期水平。
崇祯四年,后金成功仿制了明朝的红夷炮,因满人对“夷”犯忌讳,故改称“红衣大炮”,定名“天佑助威大将军”。相较明朝的红夷炮,后金版的炮架先进,高低角可调,转向也方便,并有瞄准装置。
皇太极在八旗军设置新营“重炮军”,满语为乌真超哈,汉旗军都统佟养性任总兵官,曹振彦任教官,开始在战争中大规模使用重炮兵。
3、入关初期的清军,从人员构成上来说,是吴三桂辽东军(4万,打完李自成后约2万)+三顺王辽东军(1万)+佟氏兄弟手下零散投降的辽东军(1万)+祖大寿系辽东军(1万)+建州女真本部(2万)+努尔哈赤、皇太极掳掠的东北索伦诸部壮丁(1万)+漠南蒙古军(3万)。
以上人数为估算值,但误差不会太大,合计约11万人,原辽东军占了约半数,这就是入关前后清军的全部家当。
入关后,姜瓖的宣大军8万、河南地主武装约10万、南明江北四镇23万、左梦庚部(左良玉之子)约8万,先后投降清军。
这才让清军有了绝对的兵力优势。
而后期抵抗清军的,湖南何腾蛟,主力为原李自成大顺军的李过、高一功部;东南郑成功,主力为原海盗集团;西南孙可望、李定国,主力为原张献忠的大西军。
基本就这么个情况。
说明一下。
辽东军所谓的“军事地主制度”,就是明朝的卫所制度,即军籍即户籍,平常当地主,打仗的时候每户抽丁上阵,打仗→抢人、抢地盘→分地、种地。
努尔哈赤把这一套学来,搞出了八旗。
在清军入关前,关外最大的三股地主势力,即为吴襄系(辽西走廊南侧)、毛文龙系(辽宁半岛沿海)和祖大寿系(辽西走廊北侧)。在清军入关时,这三大系都给清军打工了,你说这得分多少地。
有很多朋友会说,人家毛文龙就占着个皮岛,怎么成地主了?
其实呢,在毛文龙死之前,东江所控制的地域甚至要大于明军在关外控制的地盘,请看下图:
图中深红色部分,即为毛文龙屯过田的地方。
所以,满洲不等于女真,八旗更不等于女真,它是一种满、蒙、汉相结合的军事贵族团体。
八旗军的主力,就是辽东军+爱新觉罗宗室+北方来的野人女真、海西女真+漠南蒙古。
上文所谓“祖大寿系”,并不是祖大寿一个人,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简单列一下辽东军投降后金军的情况。
李永芳,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带500人投降;投降后金后授三等总兵官。
这位仁兄有点意思,明明是一个地道的汉人,投降后却处处满洲化,最典型的就是给他的儿子起名,请看:
三儿子,李·刚阿泰,后官至宣府总兵;四儿子李·哈什库;五儿子李·巴颜,一个汉人,官至正蓝旗二把手,后封一等昭信伯;六儿子李·呼图礼;七儿子李·胡拜;八儿子李·克胜额;九儿子李·克德。
个性不?
孙得功,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游击,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后金封爵封三等梅勒章京。
石廷柱,瓜尔佳氏,汉化满族人,投降前为关宁军广宁卫守备,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后历任昂邦章京、总兵官、镶红旗汉军固山额真、镇海将军,因战功卓著,死后追封太子太傅。
金砺,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武堡都司,协助孙得功开广宁城投降;投降后金后战功卓著,官至川陕总督,加太子太保,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孔有德,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恭顺王,后改封定南王,顺治九年因被李定国击败,自焚而死。清廷破格予以厚葬,并追谥为武壮。
耿仲明,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参将,带3000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怀顺王,后改封靖南王。顺治六年,因其私藏逃人,多尔衮追查不休,耿仲明畏罪自缢于进军广东途中的江西吉安。
尚可喜,汉族,投降前为关宁军皮岛总兵毛文龙麾下副将,带军民万余人投降;投降后初封智顺王,后改封平南王。康熙十五年被其子尚之信逼迫而死。
祖大寿,汉族,李成梁管家祖承训之子,李家衰落后辽东最大的地主家族,吴三桂之娘舅。投降前为大明辽东军总兵,先是被围大凌河投降,再是被围锦州投降。投降后授汉军正黄旗总兵,跟随清军入关。
祖大乐,汉族,祖大寿之堂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无记载。
祖大弼,汉族,祖承训次子,祖大寿之弟,投降前为关宁军副将,松锦之战后投降;顺治时授散秩内大臣,隶属汉军镶黄旗。
祖泽远,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关宁参将,松锦之战后投降;投降后战功卓著,官至湖广四川总督,一个人管半个南方,爵位为得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
祖可法,汉族,祖大寿养子,大凌河之战中作为祖大寿的人质被扣在后金营中,祖大寿降而复叛后归降后金。皇太极对其信任有加,授汉军正黄旗副都统。后跟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关,战功卓著,封为左都督,充任镇守湖广的总兵。
祖泽润,汉族,祖大寿从子,投降前为大明锦州副将;投降后战功卓著,为汉军正黄旗固山额真。
吴三凤,汉族,吴三桂长兄,投降前为辽东军参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
张存仁,汉族,投降前为辽东军副将,大凌河之战后投降;投降后因其文武兼备,备受多尔衮赏识,先后任兵部尚书、直隶三省总督,爵位为一等精奇尼哈番。
洪承畴,不介绍了;吴三桂,不介绍了。
东北黑龙江流域的索伦诸部,也是八旗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雅克萨原住民,达斡尔族博穆博果尔叛逃,皇太极北伐,一次性抢回来近5000人;
尼布楚原住民,茂明安蒙古人,一千余户南下,加入后金;
索尼的赫舍里氏、沙尔虎达的瓜尔佳氏等等,之前都不是建州女真,都是从北边过来的。
真正的建州女真,能凑出一万壮丁,就顶天了。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