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研究这个题目,仅就我知道的情况抛砖引玉一下,等待对近代外交和财政史了解较多的同志出来答题。
此一问题早在1992年《历史档案》第四期上发表周至初《庚子赔款本息的计算方法及应付数额》一文中已有谈及,但是周文比较简略,我在这里再算一下。
强调一下:本回答仅是在展示《辛丑条约》中对庚子赔款摊还的计划,以此回答题主“9.8亿怎么来的”的问题,不是赔款的实际情况。
庚款的摊付完全不是我们所习见的单利或复利,所谓4%的年息(注意,年息四厘指的是是4%的年息而不是题主所说的0.4%,题主那个“厘”是月息的算法)是和约正文中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具体赔付时是按照《辛丑条约》附件十三《还本息表》来进行支付。这个表在《清季外交史料》卷146里有收录,但非常不直观,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过这几页:
将这张表里的内容整理为Excel表格:
可以看到这个方案和我们还房贷的方式是很不一样的,不是“利滚利”。整个欠款被分为五组,每组对应赔款从5000万到1.5亿两不等,加起来等于4.5亿两。这五组陆续从仅付利息进入本利兼还的阶段。
例如,A组最先进入本息兼还阶段,从1902年就开始还本了,一共是39年,每年382万9500两。这个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它是A组对应的7500万两乘以4%的年息(即每年300万两的利息)再加上7500万两乘以1.106%的每年还款比例(即每年摊还82万9500两的本金)。
而B组(对应6000万两)就不一样,从1902年到1910年之间,每年只支付利息,即6000万两乘以4%等于240万两,并不还本;从1911年开始,B组才进入还本的阶段,240万利息,再加上6000万乘以每年1.783%的还款比例等于106万9800两的摊还数额,得到每年要支付346万9800两。
其余几组以此类推。这里要解释一下还款比例的事情。原表格中第二行中间乌泱泱一大堆,其中提到还款比例如A组是“百分之一零一零六”,这个百分数表示法是19世纪的写法,不是现在的写法,第一个“零”不表示阿拉伯数字“0”而表示小数点,是“零头”的意思。故而“百分之一零一零六”不是1.0106%而是1.106%。
按照这一还本息表,至1940年支付完毕,ABCDE五类加起来要支付各国9.82亿。这就是所谓庚子赔款的原定额度。再次强调:这是赔款计划,不是实际操作中的情况。
为什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方案?这和中国原有外债过多有关。表中右起第二列是1901年时中国已有各项外债的摊还计划,可以看到,越往后,已有各项外债还得差不多了,庚子赔款才逐渐进入还本的阶段。这样的话中国每年还的总额基本是一个定值,即四千一百万到四千二百万两之间。
这么摊下来的话似乎中国只需要偿还9.82亿-4.50亿×4%/年×39年=2.8亿的本金,比各国提出的4.5亿要少,看起来像是占了便宜。不过参考《辛丑条约》附件十二及《清季外交史料》中披露的1901年农历三月初一日总署与各国商谈赔款事宜的谈话记录,可以知道本来中方提议的摊赔时期是三十年,这一下子延长了九年,为此要多付利息4.5亿×4%/年×9年=1.62亿两,加起来没差多少。而且从赔偿方案里充分考虑中国每年的赔款总额来看,庚款更多还是在设法控制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具体数额上弹性还是很大的。
此外,这个表格没有包括: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