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加班,很久不在知乎答题,意外一直有朋友点赞关注,竟破了2K粉,心下有些惭愧,这题正好赠与大家共勉。
写作这件事情,对于热爱她的人们来说,从来都不会把她与前途挂钩。
如果你想要有前途,或许你应该选择金融、仕途、律师等等发展方向,甚至可以开个淘宝店。
选择了写作,你就选择了一条看不到前方的道路。
我也来讲一讲我的故事:
小时候家中就我一个独女,父母工作都很忙,很小就一个人被关在家里。
因为小孩在家接触电器很危险,我父母会拉掉电闸,偌大的空屋于那时的我而言就如一只张开了口的兽。我唯一可以为伴的就是书柜里的书,于是它们成为了我抗兽的胄甲。
一开始纯粹是因为年幼一个人在家害怕,看书分散注意力,并没有什么天生的热爱。
后来竟发现沉浸书中世界,居然可以忘却时间,一转眼,父母已经下班回家了。
从此就知道了:哦,原来书是这么神奇的东西呀。
渐渐爱上读书。
别人可能偷偷趁父母睡着了偷偷拿出游戏机或者打开电视,我是趁父母睡着后继续看书。
为此父母还曾经偷藏我的书,和我斗智斗勇:)
书看得多了,就会生出一种不可遏制的想象力。我童年睡前必做的事情,就是改编我白天看过书的内容。《呼啸山庄》太悲惨了,希斯克利夫应该在凯瑟琳嫁给表哥的婚礼上抢新娘,从此开始快乐的生活。《浮士德》里的撒旦略萌,是不是应该给他编个番外,例如他爱上了上帝身边的一位天使为了追天使而和上帝打赌造成浮士德的人生更加跌宕起伏。《哈利波特》里小天狼星怎么能死呢!他应该洗脱罪名然后和一名美丽善良的女巫回到他的祖宅里生猴子……
想的多了,就有了写的欲望。
后来试着写过一些东西,当做作文交给老师,被老师全班表扬,我这个人自小虚荣,更加卯足了劲写东西。
到了大学,很幸运遇见了很赏识自己的老师,把自己写过的东西给她看,她总欢欢喜喜地帮我指点,获益良多,也受她鼓励投了许多稿子,虽然被退回来居多但也始终乐此不疲,终于有一篇玄幻类的短篇被《男生女生》刊登,看见自己的稿子被印成铅字,那种欣喜感觉,可不是单单一份稿费可以衡量。
再后来,我毕业面临工作,家里安排我回家做老师,我不愿意。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心想要靠着笔杆子养活自己。偷偷瞒着家里来上海,抱着要么做纸媒要么做文案要么去死的决心,后来你们看我的简介也知道了,我进了广告公司,当了个小文案。每天被文字搞死,加班加到日夜不分,但我很快乐。我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虽然写的不是我想要写的文字。
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来回答下问题:
写作的前途,不好说,因为有人能成为郭敬明有人能成为余华有人能成为严歌苓有人能成为张公子,who knows?
但更多地人,是平庸的。你很可能无法写一条“think different”的slogan千古流芳,也无法出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万人空巷。有人啃着白面包蜷缩在隔断间里,在深夜写作后仰望狭窄的黑夜,有人加班到流鼻血后在客户comments的邮件前,把自己写的稿子撕成碎片。
写作过程这样痛苦,就像是一场漫长的难产。
之所以我们坚持着,是因为内心的话,迫使我们动笔。
你若懂这种破腔而出的炙热,或许就会了解——
每一个写到最后的人,动笔前从来都不会考虑文字将带给TA的前途
写作,和情欲一样,只是一种生理的冲动。
滿淸主要是防漢,害怕漢人通过對外開放,借此推翻自己的統治,閉關鎖國也是為了防漢制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