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觉得应该多看最好的,但我个人认为应该先看自己喜欢的。
先培养兴趣,再把口味养刁。
刁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想写的冲动。
此时基本的判断能力已经具备,真敢动笔去写的,自然就会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进步。
……
实际上,‘多’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管是‘想’,‘写’,‘看’,真正的重点其实本该是‘沉下心来,专注琢磨’。
只不过这一点很难强求,只能以‘数量’妄图弥补‘质量’。
能将一本书‘读透’,实际上对新人作者起到的帮助远比‘泛读’上百本书更加立竿见影。
只不过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寥寥无几。
严格一点来说,‘多’的意义更主要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这应该是已经达到基础标准只后,渴望更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作者应该去做的事。
所以相比于‘多读’,我个人觉得,新人作者,第一步应该是找几本书‘精读’,将故事读明白。
当然,这也是在你真正产生了想动笔后才要去做的事情。
……
如果更进一步的话,则是由目的性的去看书,择书之前先想清楚,看这本书是为了什么?
每一个作者都有强项弱项。
自然,你的强项中也会有比你更强的,你的弱项中也会有人犯下相同的错误。
同样一个故事套路,何以他写的就比你有感觉?
这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差异在哪里?
亦或者一个以前没有尝试过的人物设计,前人是否已经写了示范,这都可以针对性的去找书看。
具体的写作过程中,新人一般都会遇到许多类似的问题:
这个人物该怎么写,这个情节该怎么设计,这种感觉要怎么表现出来,这个线索要怎么铺垫揭露。
这些问题都可以非常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去寻找相应的参照,示范,甚至于‘反面教材’。
‘取长补短’很重要,‘取长增长’更重要。
但凡你只要写下去,必然都会积累大量的阅读经验,这些经验自己读出来,最容易被吸收和消化。
……
至于更进一步的话,那就无所谓了,分析作品,品鉴作品,学习作品,基本已经养成了一种本能。
什么书都可以看,甚至可以不局限与书本。
所谓开卷有益,便是如此。
这个过程最主要的就是培养出‘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学习’的阅读习惯。
……
以上,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