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闹,先说个真实的故事!
山东济南有几年医闹盛行,几乎每个三长两短都能纠集一群人在医院闹事,为了息事宁人,医院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的赔付,被弄的焦头烂额。这时有一个人出来成立了一家安保公司,向医院提供打击医闹的服务,说白了就是你人多我人更多,你手黑我的都是退伍军人散打运动员。头几票干的掷地有声,于是越来越多的医院向他们缴纳保护费,不对,是签订协议。
然后有一天,某家医院出现医闹,棺材都抬进了院长办公室,这家公司的老板气宇不凡的赶来,戴着巨大的黑墨镜,见面就给对方的头儿一个窝脖,麻痹让你闹!把说话管事的人叫来!谈判!于是当天中午,在医院旁的一家酒楼,双方的扛把子坐在桌前开始谈判。结果墨镜一摘,俩人以前一个渔村的,祖上还有亲戚关系。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于是俩人嘻嘻哈哈喝了顿酒,这事不能再闹了啊,要闹你可以去这家这家这家,但是这家这家这家你不能来……门口两拨人,一拨抬着棺材,一拨扛着棒球棍,相互蹲在一起拉家常,像极了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旺角油麻地。
说这个故事是为了说一件事:医闹跟患者没关系!
是的,医闹跟患者没半毛钱关系。见过农村请人哭丧吗?领哭的那个比死了自己亲爹还伤心。一样的道理,医闹根本就没见过太平间躺着的那个人,但是他们表现的比谁都像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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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警察,最怕家务事。慢慢的,中国的法律,也最怕家务事。
哎呦呦你看死者为大,哎呦呦你看他情绪激动嘛你理解一下,哎呦呦他没控制住打你一下你不要太在意,哎呦呦打两下算了可别打出什么问题来,哎呦呦可别往死里打啊,哎呦呦你看打死了但是他是有原因的啊……
看懂了吗?这叫暴徒眼中的法律不作为。
医闹静坐,医闹打医生,医闹把棺材抬进院长办公室……警察在干嘛?维持秩序啊,可不能围殴啊,他打人你得拉着点啊,可不能踩踏了啊,你们在医院闹就算了可别脑子一抽去市委省委静坐啊。于是医闹一边打人一边斜着眼看警察,你不制止我就继续试探你的底线。这次不管下次更狠。
于是医院认栽了,你麻痹,赔钱呗。几十万到几百万,有原因到没原因,都赔。
你知道在有些医闹嘴里,这就是生意,死一个人二十万,死相越不堪利润越大。
多可怕。
你指望在这个环境下医生能够独善其身的为你看病?!别逗了,现在多少大夫不愿意坐在背靠门的那个诊桌前,多少医生把木头椅子换成板凳,多少医生看病的时候如履薄冰,又有多少医生收拾收拾,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你这个病好危险,我们不收;你这个病原因不明,去大城市吧;你这个病并发症很多,哎呀没有病床了;你这个病有手术风险,要不换一家试试……
十年后,我们只能在医院看看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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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医生说了很多,终于有机会替患者说说。
任何一个社会的毒瘤绝不是一天形成的。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这个社会根本没有医闹,医患关系也没有这么复杂,但是。
但是真的有人碰到了医疗事故,或者碰到了疑似医疗事故。
他们想要一个真相,却发现丝毫不懂的申诉的过程;了解了过程,发现医院和卫生部门相互推诿;理清了医院,发现仲裁的专家都是朋友;最后,接到一个既不公开,也不见得公正的答复:
我们认为没有问题。
有些人放弃了,有些人继续上访,经历了多年的苦难,终于证明了自己受到的不公,有些人愤而拔刀,却发现原来医院是个纸老虎,大家只关注挣钱,只关注和谐,只关注自己不去上一级闹事。
哦,原来是有更便捷的方式!
你以为那些爬吊车讨薪的民工都是傻子吗?他们很知道如何做才是最短的途径,尤其当正当途径不好使的时候。
其实这才是最可悲的不是吗?
到了2015年,政府才说医闹入罪。反过来,卫生部门能不能提供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申诉机制?一个社会,任何过激的事务都源于高压锅似的禁锢,如想解决,要有堵有疏。不是所有的医闹都有冤屈,同样,不是所有的冤屈都会采用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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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写到这,我总会说,卫生部门像个傻逼。
可是没想到,它真的是个傻逼。解决医闹,药方如下:
1、保障医生的人身安全,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2、医闹入刑,没有特殊情况;
3、向社会公示一套推敲过的,具有一定公正性的申诉机制和体系。患者有问题的时候,可以随时通过正当的渠道,有效率的,获得值得信任的答复;
4、向社会公示医疗队伍的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会承担何种责任。这和第二条是并存的!
5、向社会提供最基础的人生观教育:不是送进医院所有人都能活下来!
什么时候讨薪不爬吊车,婚变不找单位领导,上访不住立交桥洞,什么时候医闹的问题就可以真正解决了!
就这样!
这里原来有件芝麻绿豆的小事,但是被举报没了,评论区倒是精彩得很。
如果每个医闹分子在在违法的第一时间都被抓到派出所做笔录,哪还有后面的强迫医生给遗体下跪的戏码?医闹存在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公检法认为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只要别闹得太大都可以不予处罚,息事宁人,死者为大。
许多活生生的例子: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就是以往公检法的纵容让某些人觉得“闹”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其实很多时候死亡是自然规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但能把遗体变成一堆人民币的巨大诱惑仍然让许多人愿意试试。更何况医院门口现成的职业医闹,一条龙服务,你一句话他们就变成死者家属帮你闹)。如果司法机关不把患者家属当做特权人物而正常执法:大闹判刑,小闹拘留的话,也就不会有人把闹当做解决方案。
大多数中国人都这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可以有很多善意、宽容、高尚的例外:
死者家属例外,老人例外,幼者例外,弱者例外,爱国例外,爱心例外,言论柿油例外,环保例外,值得同情例外,追求民煮例外,精神病患者例外,孕妇例外……
这些例外看上去冠冕堂皇:
但带来什么效果呢?以下会话是否似曾相识(稍微演绎了一下)?请自行脑补精彩画面:
许多人都不觉得这些例外有危害,直到自己也碰到一个“例外”,才能理解每一个例外带来的切肤的痛:
《为什么会有医闹?》这个答案同时适用于《为什么会有碰瓷?》《为什么会有拦车的狗粉?》,因为他们的本质是同一个问题。
《为什么老人摔倒没人敢扶?》这个问题深究起来也是同一个问题:普通人假装摔倒讹人,如果对方恰好有监控等有力的证据证明的话,如果金额够大,讹人者是要以敲诈勒索罪判刑的,而老人则没事,新闻里看到有的老人讹人失败后,一句我糊涂了就屁事没有了。把老人作为特权人保护的结果是:人人对老人敬而远之,好老人到了没人扶,坏老人拿讹人当工作。
法律本来就不该有这么多例外,不管这个例外的出发点是多么的善良,最终结果只能带来更多的问题!如果没有上面这些例外,国家该多么美好?
关于医疗事故的取证难,不是本文的讨论重点,请移步:
医疗记录仪:解决医疗事故取证难问题 - 孙毓波的专栏 - 知乎专栏(我构思了一个解决医疗事故取证难的仪器)。我判断大部分医闹是痞子流氓黑色会,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门生意,心里明镜似的,医疗事故取证再容易他们也不去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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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有同学反对,认为医闹是唯一可行方案,反对如下:
1 “根据我所了解的,很多医院过失导致病人致死致残,……”
医院过失致死致残不是你一张嘴就认定的了,法律需要证据,需要对尸体进行检查。为什么所有医闹都拒绝尸检?
2 “……大医院搞死了人……”
人是被医生拿刀攮死的?还是被医生拿毛巾捂死的?还是因病抢救无效死亡?你先入为主的认定人是医院“搞”死的,又拒绝尸检,这对吗?
3 “遇到医疗事故,可以说闹是唯一有效手段”
医疗事故的认定也是需要证据的,不是凭自己的近乎为零的医学知识,根据只言片语得出结论的,就像最近这个医闹新闻:左胸贯穿伤,抢救无效死亡,这算哪门子医疗事故?这关医生鸟事啊?
4 “正好最近自己碰到个医疗事故。医院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歉意都相当缺乏,按正常流程走的话维权成本相当高,而得到的赔偿自然也不会高。请问在不去医院维权的情况下,说医闹不合理的人能否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维权成本确实是高的,但这是正常的(大家可能无法理解我的话,觉得我在放屁,继续往下看)。诉讼是一个零和的游戏:如果你诉讼别人容易,不用鉴定,不用证据,不用证人证言,你觉得什么就是什么……那别人反诉你也同样容易,也不用证据,这样社会不是乱套了吗?那照我这么说,受害者明摆着吃亏就合理吗?当然也不合理,不应该让受害者吃亏,应该在受害者先付出维权成本,胜诉后,把这个成本转嫁给败诉者。这个“转嫁”不应该是花了多少就陪多少,而应该是惩罚性的!
所以,尊重法律,尊重证据应该是我们解决纠纷的一个最起码的共识和底线。不能因为正常渠道维权成本高,就认为非正常的“闹”是合理的。你说“不闹得到的赔偿就不会高”,那我告诉你个赔偿最高的办法:你拿刀架在医生脖子上得到的“赔偿”最高,你干嘛不直接去抢啊?
超过美人鱼!!!
我就问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专门为了《战狼2》下载了猫眼电影的??
仿佛自己是它的股东,一天刷八遍へ(゜∇、°)へ
谁来分析下大家这是怎么回事,有毒啊简直了。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