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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有哪些神秘的人物?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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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D.B Cooper!(是否有点印象!没错!美剧《越狱》第一季中监狱里跟scofield很聊得来的那个慈祥老伯的原型!)

《越狱》中的D.B Cooper形象,慈祥老头么么哒~╰( ̄▽ ̄)╮

D.B Cooper的还原画像~╮(╯▽╰)╭God knows是不是真人~

以下转自某度

1971年11月24日,感恩节的前一天,下午在波特兰机场,这名四十多岁、身高约六呎的男子,手里提着公文包与帽子,臂上挂着一套黑色风衣,买了一张到西雅图的单程票,登上西北航空NW305班机。1635时,727客机起飞,飞机上共有六名机员、三十六位乘客。没有人知道这个男子真实的名字,人们只是在事后的登记簿上查到了D.B Cooper,更没有人想到这个名字会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个传奇。

  起飞后不久,他便悄悄将一个信封交给空中小姐,上面写着:在公文包里有一个炸弹。一名飞行员随即来到他身边,想要确认这件事。他把公文包打开了一下,显露出里面的管子与电线。飞行员回到驾驶舱,向地面报告遭遇劫机,并且接获指示:为了全机人员生命着想,与他合作。

  Cooper的要求包括二十万美元(一万张廿元钞票,不要连号新钞)、四具降落伞(不要军用的自动伞,要一般跳伞者的手动伞)。西雅图的警方、联邦调查局紧急张罗之下,于1724时通知机长准备妥当。1739,飞机平安降落西雅图,比预计抵达时间只晚了三十分钟。在Cooper要求之下,飞机停在机坪的一个角落,客舱熄灯。除了三位前舱组员与一位空中小姐之外,其它的人全部顺利走下飞机,Cooper也拿到装钱的提袋与降落伞。

  有一位联邦航空署(FAA)的官员,或许是脑袋特别冬烘,还表示希望上飞机来劝说他放弃这种盗匪行为,当然遭到Cooper的拒绝。不过从头到尾,根据机员的回忆,这位飞机大盗的态度一直保持温和与理性。

  1946时,加满油的飞机再度起飞。Cooper下令飞往墨西哥市,但要求机员维持高度在10000呎以下、速度150节以下、起落架不得收起、襟翼设定15度、机舱不得加压。飞行员表示这种状况下无法飞到墨西哥市,于是他同意在雷诺市落地加油。当然,大家也都猜得到,他很可能会跳伞逃逸,而且说不定会挟持至少一位机员跟他一起跳机,所以没人敢在降落伞上动手脚。但是空军还是派出一架F-106战斗机,试图标定他的跳伞位置。

  起飞后不久,Cooper就要空姐到前舱去,不准出来。此时他割下一个降落伞的伞绳,把钱袋(廿一磅重)缚在身上。2000时,仪表板上的警告灯亮起,显示机尾的登机门被打开。机长透过舱内电话问:「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没有!」这是他的最后一句话。

  2024时,飞机感到一阵抖动。机员们相信,机尾登机梯此时降了下去,Cooper跳出了飞机,当时的位置在波特兰以北廿五哩之处。他们继续等了五分钟,然后试图用电话叫他,没有响应。于是机员打开驾驶舱门,结果不出预期:Cooper带着所有随身行李、钱袋子,跳伞离开了飞机。

  接下来联邦调查局与华盛顿州警方发起连续十八天的陆空大搜索,但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找到。由于天气恶劣,那架尾随在后的F-106也根本没看到任何东西。不用说,这起劫机案变成1971年感恩节假期的超级大新闻。一开始警方拘捕了一位叫作Daniel B.Cooper的男子,虽然迅速证明没有嫌疑,但是在媒体炒作之下,"D.B.Cooper"就成为「开膛手捷克」(Jack the Ripper)后,西方犯罪史上最远播的化名之一。

  联邦调查局在筹集一万张廿元美钞时,紧急将这些钞票的编号都登记了下来。但是一直到1980年,才有一个小男孩在哥伦比亚河的岸边泥滩里挖到了290张廿元美钞,虽然破损严重,但号码仍然可辨,这是赎金仅有的一次露面,其它9710张钞票的号码,从来没有被治安机关发现过。

  当然,这一来使得那些相信Cooper已经死在跳伞过程中的人大为振奋。这一派坚持,当时在一万呎高空是寒冷的风雨,温度零下七度,Cooper很可能一跳出去就被冻昏,无法拉开降落伞而摔死。不过认为Cooper没死的人则主张:以Cooper计划之周密,不可能没考虑到这一点,何况在他之后连续有三起效尤之作,劫机者都安全落地(后来都被破获),因此那290张钞票可能是跳伞过程中被吹走,甚至可能是故布疑阵。总之,FBI虽然灰头土脸(权倾一时的胡佛局长在几个月后去世,相信本案绝对让他咬牙切齿),但是也从来没有用Cooper已经死亡来宣布结案,一直到三十年后,还公布他「据判断的目前长相」:

  Cooper到底何许人也?至今没人晓得。大家能确定的是:除了长相平凡之外,他对于波音727的机械,以及高空跳伞,都有相当的研究。因此他会要求飞行员把飞机维持在无法飞高、飞快的外型;也会要求自行决定开伞时机的手动民用降落伞(这样就可以落到低空再开伞);在地面加油稍有拖延,超过727加满油所需的时间时,他也会立刻提出质疑;他会利用多要降落伞,逼使没人敢在伞上面搞鬼;甚至选择一万张廿元钞票,也是在避免过重与避免招摇之间的理想平衡。

  最重要的是,他懂得挑选一架727。

  曾经高居全球最畅销客机的波音727,是一种三发动机的喷射客机。三具引擎分别装在机身后段左右侧,以及飞机尾部。除了一般从飞机侧面打开的登机门之外,727在机尾下方有一具向后放下的登机梯,使得她不必靠接空桥,就可以直接上下旅客,非常便利。Cooper就利用这一点,在飞行中放下登机梯,跳出飞机,完全不会被引擎的高热尾流给波及。相反地,如果劫持一般飞机,想要从侧面跳机,不但机门因为风压关系极难打开,跳出后也可能撞上飞机的水平尾翼。

  尽管有这些「专长线索」,但还是从来没查到Cooper的身分,因此甚至有一些阴谋论爱好者认为,他可能是跟军方或中央情报局有关的人物。因为727推出初期,波音曾经考虑向军方兜售,当时的建议就是可将机尾的登机梯修改为人员跳伞门,不过军方并未认真评估提案。另外,据传CIA旗下的南方空运公司(SAT)所购买的两架727-100C客货两用机,就曾经在一般客货运输之余(有一架就在我国的CAT民航空运公司服务,是台湾第一架国籍注册喷射客机),在中南半岛从事空投特工的任务。因此好事者就言之凿凿:他恐怕是个CIA退下来的情报员,所以懂得这一套........

  不过不管怎么说,Cooper在感恩节前夕的冒险之旅,替许多血液里就流着祖先「抢火车」基因的美国人提供了模仿的对象,因此接下来一连出现三起类似的跳伞劫机案。尽管这些抄袭者都被绳之以法,但是FAA也发现航空交通安检上的漏洞:从此旅客与行李必须接受X光检查,此举在往后三十年,不知遏阻了多少犯罪、拯救了多少的生命。另外,FAA下令在727的机尾门上装置一个风力锁,只要飞机飞在空中,「门栓」就被吹动卡住机门,无法打开,直到飞机降落停下后,门栓回到原来位置,机门才能正常运作,而这个装置也被称为"Cooper Vane"。

  至于事件的主角,这架编号N467US的波音727-100客机,一直服役到1990年代,才被当成拆零使用。也就是说,她的部分「器官」或许现在还在某些727身上,在世界某些角落继续飞行。

  尽管FBI与西北航空都悬赏征求线索,卅多年来也一直有人自称就是Dan Cooper,但是在调查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足够的证据。对于Cooper的跳伞到底是生是死,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歇。

  不过尽管「D.B.Cooper劫机记」成了犯罪史上最不可解的谜案之一,但是大家提到Cooper,却从来没有如开膛手杰克般的阴森恐怖,以及肯尼迪遇刺案的讳莫如深。甚至于,某个程度上,他成了一些美国人心中的平民英雄:再怎么讲,Cooper没有伤害无辜,Cooper靠着专业知识与详尽筹划来挣取财富,Cooper的举动反而导致日后治安措施的进步........还有还有,反正事件中真正损失的是保险公司,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合法吸血鬼。对于尊敬英雄、崇尚冒险犯难、先天血液里就存留西部拓荒时期「抢火车」基因(外加没缴保险费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美国民众来说,Cooper的行为简直是戴维击倒歌利亚、简直是侠盗罗宾汉再世。

  也因此,在距离Cooper据信降落地点最近的华盛顿州Ariel小镇,从1976年起,每年感恩节后的星期六,都会举办"Cooper Day"活动,「庆祝」1971年这一天晚上的奇遇。除了跳伞团体必定特别举办「追随Cooper而跳」活动外,当然也不免吸引外界的发烧友,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酒吧,跟村民一面畅饮啤酒,一面谈着喷射时代原来还是有电影「虎豹小霸王」情节的存在........现场开怀的群众当中,有没有一个人曾经在1971年11月24日下午登上NW305班机呢?永远没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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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塞纳河少女

这是一名在18世纪晚期被发现溺死在巴黎塞纳河中的少女,因为身上没有他杀或疾病的证据,所以一般都认为她是自杀。但不知为何,她却带着一副极其安详的面容,让人联想到《哈姆雷特》里最终安然选择溺死的奥菲莉亚...

她的美貌在死后变得遐迩闻名,据称是当时太平间的职员第一个以她的面容为模型制作了一张面具,并在此后吸引了许多人争相模仿,这张“死亡面具”甚至成为了德法之间的潮流趋势,在文学和艺术上大大影响了当时的人。

(没找到面具的图...)

后来挪威的一家玩具制造商也相中了她的容貌,结果是世界上第一个心脏复苏人偶“复苏安妮”的样子就取自这名无名少女的面容,并且这个样貌也一直沿用至今。

她一定没有想到,后来的人会靠亲吻她的“死亡”来让他人得以“复生”吧。

2.撑伞人

这位和前面有人提到的头巾女士一样,也是出现在肯尼迪遇刺现场的神秘人物。


(就是撑着黑伞的那个人)

明显可以看出,当时的现场是没有下雨的,阳光也不算强烈,完全没有什么要撑伞的理由,并且根据目击者和摄影资料来看,这名男子在整个过程中都一直撑着伞,还一度高举着伞,最奇特的是在肯尼迪遇刺时,他开始顺时针旋转他的雨伞。

刺杀结束之后,他也没有和多数人一样表现出恐慌,而是普通的就地坐了好一会儿之后带着他的伞离开了。

在1978年,有一名叫做Louie Steven Witt的男子自称是当时的撑伞人,根据他的解释,他认为肯尼迪家族在二战之前有过绥靖希特勒的行为,因此用撑黑伞的形式表示反对肯尼迪,但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蹊跷...

3.萨默顿男子

1948年12月1日早上6:30,在澳大利亚的萨默顿海滩上发现了一名中年男子的尸体,他体型魁梧,穿着整齐且讲究,但没有带着任何能够证明他的身份的东西。经尸检后发现他死于中毒。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警方就死者的身份进行了全面调查,但均无果而终。直到1 月14日,警方在阿德莱德火车站找到了一个棕色的手提箱,该手提箱的标识已被撕去,从车站行李暂存处的登记来看,手提箱的寄存时间为11月30 日,亦即该男子被发现死亡的前一天。关于手提箱的归属,基本可以确定为死者物品,但是其中依然没有真正有价值的证据,而在对死者的衣物再次进行调查之后,警方在一个密封的裤子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出自《The Rubaiyat of Omar Khayyam》的碎纸片。

(神秘纸片,上面的单词是“终结”或者“了结”的意思,另外这张纸条的原书是相对来说较为稀有的爱尔兰出版的版本)

在发现了“Tamam Shud”两个单词的出处之后,警方开始向公众征集线索,以便找到那本与该纸片相匹配的原书。几天之后,一名未公布身份的证人在他的车上的后座发现了这本书,根据警方的陈述,这名证人当时发现书的时间几乎和男子的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一样。而该书的最后一页被撕掉了,检测最终表明,在死者身上发现的那张纸片正是从这本书上撕下来的,而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工作等着警方去做:在书的封底上面有一系列字母,这显然是一种代码。而时至今日,这组代码仍无人破解:

此外,警方还在书中发现了一个电话号码。属于一名叫做杰西卡·艾伦·汤姆森(她曾经要求警方隐藏她的名字,网络上的资料多是直接称呼她名字被隐藏时期的“杰斯廷”)的护士,居住地距离案发地只有800 米。在讯问过程中,她表示自己不认识死者,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自己的电话,但她也指出,曾有一个陌生人在1948年底的时候来看望过她,还向她的邻居打听她的情况。

到此为止,此案基本上陷入了僵局,虽然调查依然在持续(较新的相关资料有03年《60分钟》相关节目和09年一名教授带领其团队的调查),但依然没能寻得萨默顿男子的真实身份,相关猜测中流传最广的是认为他是间谍的理论。时至今日,相关的证据大多都已经被摧毁,也许会成为一个永远的未解之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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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

@Tension

同学已经把D.B.库珀摆上来,那这个问题下也必须要出现神秘的三亿日元抢劫事件中的主角:一位连名字都无从得知的大盗。

案发现场。

警方公布的嫌犯照片。怎么看都像是普通青年,丝毫没有怪盗的风范。

以下描述摘自某度。

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托银行(现在的三菱UFJ信托银行)国分寺支行经理收到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银行派一名女职员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点前将300万日元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就炸掉该经理的家。当天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点布置了50名警员,然而犯人并没有出现。

4天后的(12月10日)早上9点30分左右,一辆日产运钞车装着2亿9430万7500日元由日本信托银行国分寺支行出发前往东京芝浦电气(现在的东芝)府中工厂。这些钱是工人的年终奖,被分别装在三个保险箱中。当运钞车经过府中监狱后面府中市荣町学苑路的时候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警察”拦下。运钞车司机打开车窗问发生了什么情况,男“警察”回答“你们银行巢鸭分行行长的家被人放了炸弹,刚接到通知你们这辆车也有问题,要检查一下”。运钞车上的人都知道4天前的恐吓信事件于是都下了车。男子爬上运钞车后引燃藏在身上的烟雾弹,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后驾驶运钞车在众目睽睽之下扬长而去。正当银行职员们赞叹“警察”果敢举动的时候,突然发现“警察”留在现场的摩托车不大对劲,这才知道受骗上当了。9点50分除了伊豆小笠原群岛以外东京都全域进入紧急状态追捕犯人。每年这天是年底特别警戒的头一天,因此警力都分散部署在市内各个重要场所,当初没有料到犯人会在途中换车,经过一整天的盘查没有发现犯人的踪迹。

这次被抢金额达3亿日元(2亿9430万7500日元)是当时抢劫犯罪涉案金额最高的一次。此后涉案金额也有超过3亿日元,但是根据1968年的物价水平,那时候的3亿日元相当于现在的(2010年)20到30亿日元,所以从价值上来讲无出其右。而且其后长达7年的追查还花去了9亿日元。虽然俗称三亿日元抢劫事件,但是在日本法律中这次属于盗窃而不是抢劫。

1975年(昭和50年)12月10日,超过刑事诉讼时效年限(7年)。1988年(昭和63年)12月10日,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年限(20年)。成为日本犯罪史上的一桩无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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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首先一个特点就是...足够有趣。请脑补一下案犯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的情节,对对对,就是电视上经常出现的那种日本男人的怪叫。

案件的另一大特点当然是犯案金额。上世纪60年代末的3亿日元约等于今天的20-30亿,粗略算起来大约价值现在的1.5亿人民币。如此一笔巨额现金被嫌犯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众保安的面,单枪匹马,采取非暴力方式“兵不血刃”地劫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前无古人,但鉴于现在现金的使用机会正在逐渐减少,所以我个人预计本案可能后无来者。

本案还有一个影响:使各大公司意识到现金发放工资的危险性,该事件后日本公司纷纷改为以银行划账的方式向员工支付薪水。

最后,三亿日元抢劫事件至今未能破案,而且似乎早已过了诉讼期限,所以给人留下无限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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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忠,一个1930年代出现在新疆的日本人。

1932年,驻屯甘肃西部的小军阀马仲英扣押了个过路的日本人。此人便是大西忠,自称从北平来,是个商人,懂电台技术。马仲英邀请大西忠加入其军队,后者欣然应约,化名于华亭成为司令部负责电讯事务的少校参谋,之后随马仲英进军新疆。

大西忠在马仲英乱疆的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已经难以考证。1933年6月,马仲英在焉耆县紫泥泉被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击败后,大西忠不见了踪影。马方军官回忆,当时有卫队四处搜索大西忠,传令发现后可以就地枪决,但就是没有找到他。

战后才知道,此人已经被盛世才俘虏,而且被一人两用:盛世才一方面利用大西忠的日本人身份,向苏联证实马仲英是受日本指使入疆作乱,以博取其出兵相助。另一方面,使用大西忠的特长破译了到新疆调停战事的南京特使黄慕松与各方往来电文,随即赶回迪化,在宴席上斩杀当年拥立过他、此时又在策划依托黄慕松谋划推翻他的陶明樾、李笑天、陈中,吓得黄慕松立即离开。

一个精通电报技术,会破译汉文密码的日本人,千里迢迢抵达新疆,在对立的马仲英、盛世才之间辗转效力,乃至成为盛世才扭转局势的关键角色,他究竟背负了什么样的使命?是否如盛世才所称是日本军方的特务?如果确实如此,又为何离马投盛?

只有猜测,没有实证。大西忠本人也从此消失不见踪影,或许成为盛世才黑狱最初的牺牲品。

感谢@北风三代提示,按周东郊(此人写盛世才黑狱回忆录颇有味道)回忆,大西忠在狱中颇受优待,给盛世才的公安管理处教密电破译,1942年腹泻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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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中,中国那么弱,为什么罗斯福那么看得起中国?开罗会议,罗斯福还把蒋介石列为和他、丘吉尔一起列为“三巨头”。后来,罗斯福对中国又是资助又是出兵,这等恩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知道了解了一个神秘人物的存在后,一切都迎刃而解。在那段历史中,有一个神秘的人物,提起他的出身,我们都会嗤之以鼻。因为他是美国华人黑帮老大。

不过,恰如《教父》里科莱昂所说:“伟大的人不是生下来就伟大的,而是在成长过程中显示其伟大的。”

原来罗斯福正是此人的小弟,给他当了十年的法律顾问。孙中山和他拜把子;蒋介石视他为“座上宾”;他还获开国元勋敬重,登上开国大典。他去世后,还被我党批准入葬八宝山革命公墓。

他叫司徒美堂,一个黑社会大佬。



1

1880年,一艘从中国起航的火轮船“卡利”号,整在茫茫的太平洋上,奋力向美国西海岸航行。

船舱里,几个梳着辫子的中国男人在讨论着他们的“淘金梦”。

“听说那一个月能挣30块龙洋,够我娶几个媳妇了。”

“我听说啊,那里遍地是金子。”

角落里,一个脚踏木屐、身穿布衫的少年听得津津有味。那个少年,名叫司徒羡意。这是一个典型的穷人名字,对人只有充满羡慕之意。所以,他后来改名为司徒美堂。

1868年4月3日,这个少年出生在广东开平县堤洲。4岁时,他那贫农父亲就去世,年轻便守寡的母亲艰难地抚养他成人。农村里,小孩子最喜欢欺负“孤儿”,所以司徒羡意常遭欺负。

于是他便拜师学武,小小年纪,便练得一身武艺。但是因为实在是太穷了,他便听信了同乡,前往美国做工。


2


1848年1月24日,美国西部。

工程师助理詹姆斯•马绍尔,在检查磨坊边的小溪时,发现河床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

他仔细辨认,凭着那一点矿石知识,断定它要么是硫化铁,要么是黄金。最终证明,那是黄金。

从此,全球的探险家和饥民,涌进了这个只有1000人的小镇。最终形成了美国西海岸最大城市,旧金山。各色人等,三教九流。旧金山是最好的城市,也是最坏的城市。

那是全世界淘金者们的“理想国”,

那是全美罪恶的“天堂”,

小说《教父》里的“老头子”考利昂,便是在那个时期,从意大利来到了美国,并缔造了他的“黑手党”事业。

白人、黑人都有自己的“黑手党”组织,唯独华人饱受欺辱。司徒美堂刚踏上旧金山的码头,就被美国流氓用马粪掷了一身。

1882年,也就是司徒美堂来到美国的两年后,

美国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美国社会把华人骂作“黄猪”,并渲染为“黄祸”。

这些都让司徒美堂内心感到“失望”。


3


初来乍到,司徒美堂在一家名为会仙楼的“杂碎”店当厨工,每天工作16个小时,月薪却仅有12美元。

而在那个“排华”逆流盛行的年代,不少外国流氓都到中餐馆吃霸王餐,甚至稍不顺心,就砸店打人,司徒美堂也常遭欺辱。

作为当时华人团结互助的主要途径,司徒美堂加入了旧金山的洪门致公堂,那一年,他才仅仅17岁。

洪门致公堂,是清末海外华侨会党组织。

清咸丰、同治年间成立,总部设于旧金山,纽约、芝加哥等地设有分堂,以反清复明为旗帜。

也就是我们在香港《古惑仔》电影里的“洪兴社”,俗称“黑社会”。

显然,对于那个华人找不到尊严的时代,加入“黑社会”,显然是华人互助的途径,更像是侠客聚集的组织。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对于司徒美堂来说,他更想“锄强扶弱,除暴安良”。


4


不过,那时候的司徒美堂还是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他依旧蜷缩在饭馆里洗碗打杂,平静的生活使他十分知足,毕竟他在中国连吃饱都是件困难的事。

安于平静,并不意味着其甘于平庸。

即便身处卑微,司徒美堂依旧富有正义感,好打抱不平。

加上一身格斗武术,手持一刀一棍,10数人莫能近身。

每每遇上各色流氓,他就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三拳两脚,把对方打翻在地,抛到街上。

在这个世界上,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微不足道的人,如果他时刻留意的话,总有机会向那些不可一世的人报仇雪恨。

一次,几个美国地痞又来滋事。20岁的他,竟把把一个白人流氓打伤致死,一个中国人打死了白人,简直就是天大的事,一时之间,他轰动了全美。

毫无意外,他被判了绞刑。

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反而成为一个传奇的开始。

在洪门致公堂的营救下,他仅蹲了10个月的班房,就被放了出来。

出狱后,他一举成名,成了华人圈中的大英雄。


5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说,“窝里斗是天下闻名的中国人的重要特性……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但三个中国人加在一起,三条龙加在一起,就成了一头猪,一条虫,甚至连虫都不如。

因为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内斗,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内斗……”美国的华人“黑社会”团体也是如此。

当时,除了致公堂,华人还有保皇党和其他一些按姓氏结社的会馆、堂口,相互之间经常发生堂斗。

而堂斗的理由,既有争夺利益,也有莫名其妙的理由。

比如“有姓关的人欺负姓周的人,理由只是周仓曾替关公扛过大刀。”

内斗,既削弱了华人社团的力量,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并把华人社团用来“以华制华”。

司徒美堂在回忆华人堂斗的惨史时感叹说:“那时,各堂头目好像一对给人玩弄的蟋蟀,只要坏人的小竹丝一摆动,两只蟋蟀就打到你死我活,而坏人则在旁边狞笑,真是令人痛心。”

6

1894年,在旧金山知名华人阮本万、李圣策等人的协助和支持下,司徒美堂纠集了一般人,另立山头,创立了安良工商会,建成安良会,取意“锄强扶弱,除暴安良”。

由于司徒美堂的名气和侠肝义胆,安良会迅速壮大,一时风头正盛。

有人劝司徒美堂,不要再露脸了,因为“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

不过,司徒美堂不以为意。

有一次,司徒美堂去戏院看粤剧,被敌方探知,派人暗杀。

恰巧司徒美堂中途离座去厕所,座位给一个看霸王戏的人给占了,凶手没有发觉,那个占座的人白白送了性命。

经历了这一劫,大家再次劝他“不当出头鸟”。

不过,司徒美堂从此带着两把枪,一如既往。

遇到暗杀者,就开枪与之决斗,以命相搏。

梁启超说“天下唯庸人无咎无誉”;

罗永浩在《我的奋斗》里写道:

“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有些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的。”

司徒美堂似乎就是这种“不是专门来躲枪子”的人。

而他的这种豪气和胆量,也让他团结了更多的“洪门兄弟”。人们尊称他为“洪门大佬”,又因为他排行第五,所以人们又称他为“洪门五叔”。

7

1905年,司徒美堂前往纽约,在那里成立“安良总堂”。

随后,安良堂在华盛顿、芝加哥等31个城市设立了分堂和支堂,入堂人数剧增至两万余人。

这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教父》里的“黑手党大佬”均设有“军师”一职,而“军师”往往都是一名律师。比如考利昂的律师便是汤姆。

考利昂说:“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律师所抢到的钱,比一千个拿着冲锋枪的强盗抢到的钱还要多 。”

司徒美堂的律师,是个名叫罗斯福的年轻人。

他对这位聪明能干的年轻人十分欣赏,称赞他以后一定大有作为。

1933年,这个年轻人当选为美国32任总统,并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四届的总统。

罗斯福在司徒美堂手下任法律顾问长达十年。这一层关系,则奠定了他日后更传奇的故事。



8

世界上,有的人活得很好是因为善于钻营;善于钻营的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不过,这类人往往都活得很苟且。

另一种人,如司徒美唐活得深明大义。

1904年,孙中山在美国宣传革命时,清政府驻美国官员,企图暗杀孙中山。

司徒美堂当即放话出来,谁敢动孙中山,就是跟他的洪门兄弟过不去。

慑于他和洪门的强大实力,清政府只好放弃暗杀孙中山的计划。

那一年,孙中山在司徒美堂家住了四个月。

孙中山忧国忧民的革命情怀,深深地感染了司徒美堂。他毅然开始支持孙中山革命。

不仅出人出力,还出钱,1911年4月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急需经费,他将加拿大的维多利亚、温哥华、多伦多三地的四所致公堂大楼典押。

加上美国及其他地区,共筹到了所需款项157213元。

武昌起义后,他又发动致公堂成员,拥护孙中山出任总统。

孙中山就任总统后,感念他的恩情,马上就电邀他回国任总统府监印官,没想到他这个大功臣,却以“我不会做官”为由,婉言辞谢了重任。

他懂的,是民族的大义。


9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

此后,司徒美堂当即参与组织了“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积极发动华侨捐款,

即使到了70岁高龄了,每天从早忙到深夜12点,当时,全美洲的华侨总数仅约 20 万,竟募得了数以亿计的巨额款项。

他还与宋庆龄所领导的“保卫中国同盟”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支持中国人民的抗日部队———八路军和新四军。

当时,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还几次收到他从美洲直接汇来的捐款。

由于他对国内抗战的巨大贡献,1941年召开“国民参政会”之时,他被邀请作为华侨参政员出席会议。

就在他取道香港,准备回国参加会议时,太平洋战争爆发。

这年日本空军偷袭珍珠港,不久,香港、九龙相继沦陷。

正在香港的他也成为日军的阶下囚。

日本侵略者企图利用司徒的声望,组织香港帮会,以巩固它的“占领秩序”。

司徒美堂拒绝了威逼利诱,在爱国洪门人士的帮助下化装逃脱。

他因跛足而手执木杖,步行200多里进入广东东江游击区,然后经曲江、桂林,才到达重庆。

到达重庆后,蒋介石夫妇,对他毕恭毕敬,到访必迎,出则亲自搀扶到门外,殷勤之至,且以 “国府委员”的头衔,力邀他加入国民党,但他却委婉的告诉蒋介石,自己是因爱国回来的,而不是为做官回来的。

1942年,司徒美堂出席八路军办事处的欢迎会,发表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的言论。

他说:“谁能在国家于危难中,救人民于水火者,我就拥护他,支持他。”

10

抗战胜利后,司徒美堂曾在上海小住,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他沉痛地说:“数月居沪,曾亲睹国内实际情况,贪污事件层出不穷,工厂倒闭,大部分经济事业均为官僚资本所垄断。此种现象,如不用民主力量予以制止,将使国家沦于万劫不复之地。”

后来,蒋介石召开一党包办的“国大”期间,曾请当时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出面斡旋,希望司徒美堂代表美国华侨出席。

司徒雷登对司徒美堂说:“我在中国住了50年,了解中国人民的情感,与其说是美国人,不如说是‘半个中国人’。您恰恰相反,虽是中国人,但在美国生活了60多年,可以算是‘半个美国人’。我以‘半个中国人’的资格来挽留您这位‘半个美国人’的老华侨。”

司徒美堂却直言道:“我确实在美国生活了60多年,但我绝不是‘半个美国人’,而是纯粹的中国人。”

两位“司徒”的会晤不欢而散。

11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他回到北京定居,1949年9月30日,他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并参加了开国大典。



10月中旬,司徒美堂忽然对秘书说:“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叫我做官,我没做。现在大会已经开完,我也要回香港、美国去了。”

他还请廖承志向周恩来总理转达此意。

周总理马上叫人竭力挽留,说这不过是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国家的战争创伤很重,要大家同心协力,恢复经济,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

司徒老被说服了,留了下来,一直住在北京北池子83号的一个四合院。

1955年5月8日,89岁的司徒老人突然因脑溢血在北京辞世。

北京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司徒美堂灵前摆着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送的花圈。

周恩来、陈云、邓小平、陈毅、李济深等亲视含殓。

毛主席也曾对杜月笙做过评价“终其一生做到六个字:有本事,没脾气。”

对于司徒美堂,国家给予他的是极高的礼遇:死后,入葬八宝山革命公墓。


其实历史上不仅有的人神秘的大人物,也有不知名的小人物,却在历史关头发挥了大作用。见这篇回答:zhihu.com/question/3168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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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德情报局局长,在其回忆录中记录过一个投诚东德的神秘资本家,这个资本家要求入党,还当面指出东德各方面的低效率,甚至幻想了一个社会主义欧洲。



1969年的大选中,社会民主党人得的票数超过战后任何一次选举,从而为跃为执政党铺平了道路。在此之前,我们迫切需要了解波恩政治风云的变幻。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冒出一个古怪的间谍,工业大亨波斯特。


我跟投身东德情报工作的各种人都打过交道。他们走上这条路的原因五花八门。有的是为了理想,有的是贪财。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波斯特这样感人,甚至可以说是正直的人。

我们是通过波斯特的表哥卡尔·博姆认识他的。他俩从小在纽伦堡市一起长大。童年时代,博姆在波斯特眼里俨然是一个大哥哥和生活的楷模。他跟表哥无话不说。纳粹上台后不久,博姆因为是共产党人遭到逮捕,在达豪集中营关了6年。 战后,博姆继续公开地宣传共产主义。美国占领当局因此拒绝给这对兄弟发营业执照。博姆一怒之下,离开表弟,跑到东德。波斯特来到父亲的公司工作。他是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在他的领导下,公司规模10年内扩展了10倍。他用他的那部分公司利润分成买下了位于纽伦堡郊外的一家印刷厂,西德成立后,它成了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印刷厂之一。

我第一次见波斯特是在博姆位于东柏林郊外的周末别墅。波斯特不客气地批评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现状。我试图向他解释,许多过火行为都是对付西德威胁的结果。他摇摇头,大不以为然,活像是视察一家经营不善的工厂的管理学咨询专家,指出我们的问题主要是人为的。从边界警察粗暴地对待外国旅游者,到造成经济一蹶不振的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

“就拿那些糟糕的国营商店来说吧。如果交给我管,我可以让它们和我在西德的摄影店一样,买卖兴隆,财源滚滚。”   

当时,我的思维方式还停留在对待一切社会主义事物只看其光明的一面的水平上,对波斯特如此尖锐的批评感到很难接受。听着他不加掩饰地-一数落我们的种种失败和缺陷,我颇感恼火。然而在有些问题上,我不得不承认他讲的有道理,如我方宣传内容极端枯燥无味,而且以偏概全。  

尽管波斯特对东德的弊端看得很透,他仍认为东德的社会主义制度,尤其是它的福利制度和反法西斯传统比西德的资本主义制度更优越。他在自己的企业里推行劳资合营的做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的这种政治倾向。波斯特和我们的许多商人间谍一样富于幻想。一分钟前,他可以就是否向德国市场引进日本照相机和电器产品作出全面严谨的分析。他正是靠这一战略一跃成为百万富翁。转眼之间,他又沉湎在对一个更合理、更合乎正义的社会主义欧洲的幻想之中。  

我对他日常的具体工作十分着迷,渴望从他这里更多地了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对这一制度口诛笔伐,其实并不真正了解它。而波斯特却想拉着我讨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许我这个社会主义者的躯体内有个资本家拼命想挣脱出来。而波斯特的情况正相反,一个社会主义者竭力想钻出一个资本家的躯体。反正我俩成了好朋友。

波斯特应我们要求加入了自由民主党后不久,即向我们提出一项不寻常的请求。他想成为东德统一社会党的一名党员。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为此征求了熟悉党章的同事们的意见。他们告诉我,严格地讲,一个不是东德公民的人不能成为我们的正式党员。连党的西柏林支部也是作为另一个组织注的册:西柏林统一社会党。  

我反驳说,对一个献身于我们事业的西德人,我们党不能拒之门外。于是破例吸收波斯特入党。经过了两年预备期的考验后,他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成为党内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百万富翁党员。我们让他看了一眼自己小小的红色党证,但没交给他,而是锁进保险柜里,留在东柏林保存。他显得有点失望。我安慰他说:“党证可不能走哪儿带哪儿。万一你的钱包丢了,落到警察手里,发现大亨波斯特居然是一名东德共产党员那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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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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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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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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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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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点开过曹人的直播,看到他剪了个短头发,戴着眼镜,说话很拘谨,脸白白的,呆呆的样子。特么这反差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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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30多岁,军飞各种理由退役的。就是为了去通航赚钱。

军飞一年20多万,也就比民飞委培的飞行员高一点。其实很合理!

所有的军飞其实和民航委培生(航空公司出钱培养,卖身契还在航空公司)差不多呀,你所有的学费都是部队出的。投入至少5年,1000小时,几百万学费。当然要从后面收回来。

所以很多军飞都觉得手艺练出来,分配的房子到手或者户口转好,子女教育无忧了。开始各种作妖,体检不达标、身体慢性病、闹情绪等,甚至关系还没转出就已经在外面飞着赚钱了。大多40多岁也算是还了部队的情意,两不相欠了。有少数30岁就闹着出来的,确实有点那个。

其实主要是部队不缺飞行员,外面没卖身契的机长一年百十万的眼馋。

我觉得价格合理,飞行员40多岁走不上管理岗位,出来转民航通航,挺好。

部队不养老。


另一种,在部队受委屈,被穿小鞋,家庭照顾不到,长期冷板凳这类情况更多。出来自谋生路很正常。我老板(准确说是租客)是家庭照顾不到,我教员朋友长期冷板凳只好转业回家。


******

回答喷子,

我10年前帮助一些陆航飞行员转到地方,他们现在大概都50岁左右。要么在国网、珠海直、中信飞行在国家建设第一线,要么在各通航公司当总飞。 发挥自己更大的价值比在部队做冷板凳更好,不是么?

我单位现在的老板和教员,同期生,都35岁。也都是部队飞行员专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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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问题可能不会火,但是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我也真心诚意的回答你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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