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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没有日语韩语的复杂敬语,没有德语法语的性、格和位,可为什么许多外国人依旧认为汉语并不好学?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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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性数格体时态等语法范畴而言,正是因为汉语没有这些,所以才难学。

汉语是意合倾向极强的孤立语,缺乏形态变化,注重虚词、语序和意义对句子结构的影响。汉语词类边界模糊,甚至连“词”这个单位都不好划分。汉语是公认的话题凸显语言,和英语等印欧语系的主语凸显有显著差异。所有这些都导致印欧语人群,甚至包括我们周边的日韩及东南亚人群(黏着语或屈折语母语者),都感到在课堂学习到的汉语几乎无法胜任日常交流。这其实也是国外孔院目前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危机。

汉语的意合倾向强于其他很多语言,尤其是一些形态丰富的典型屈折语。现代英语已经有了一定的意合倾向,但仍然是形合更加强势。所以乔姆斯基先生的转换生成语法才会在最初完全排除语义在语法研究中的地位,说出了那个经典的句子:

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

国内不少汉语语言学家强烈反对将语义排除出语法研究,陆俭明先生曾经举过一个很有趣的例子:

1:我一口吃掉了一个樱桃。
2:*我一口吃掉了一个瓜子。
3:小仓鼠一口吃掉了一个瓜子。
4:?小仓鼠一口吃掉了一个樱桃。

为什么2是不能说的呢?从语法结构上来看,2和1、3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连4这种句子我们都觉得可以接受,只不过现实生活中几乎不会出现罢了。可是2明明符合现实生活(常识),却仍然不能说,原因是什么呢?陆俭明先生认为就是受限于语义搭配。“一口”这个副词要求其后的谓语必须在语义上符合某个条件,也即要有一定的体积。这个体积可以超过上限,或者认为这个要求本身就没有上线;但不能低于下限,或者说这个要求只有下限。我们还可以做这样一个变换:

5:我一口吃掉了一把瓜子。

5又是一个可以说的句子了。因为“一把瓜子”的体积忽然一下大为提升,可以达到“一口”所要求的下限了。而这个下限是谁提供的呢?是前面的主语。“我”的“一口”和“小松鼠”的“一口”,要求的下限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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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很多朋友对上面的例子提出质疑。这几天我也反复考虑了很久,也查了下语料库以及一些相关研究,这里稍微做出一点回复。另外要声明一下,这个例子是我在一次会议上听陆俭明先生所举。陆先生当时的论证非常严密,但是我资质愚钝,仅能记下一些皮毛。如果例子及其分析有任何问题,都是因为我所学不精导致的。

首先是例句2能否成立。从理论上说,很难讲有什么句子是生活中绝对不可能说出口的。但是我们说话总有个倾向,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总有一个或者几个首选的表达方式。那些不是首选的,就会变成罕见用法,逐渐淡出一般人的视野,最终湮没在语言历史长河之中。所以一般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打*来表示一个句子不能说,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表示这个句子非常非常罕见,或者违反我们已经公认的语言规则。而且,一个句子或者说法的合格程度对不同人来说很可能不一样。事实上,很多人对乔姆斯基先生所举的那个例子就感到合格度很低——也许是因为这些人对语义搭配比较敏感。所以有一些我标记*的例句有朋友觉得好像能说,这也是正常的。

具体到例句2,这个句子对我以及我周围不少人而言,合格度都是比较低的。也即,如果想要表达“我把一个瓜子放进嘴里吃掉”这个意思,一般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来表达。如果一定要说,也会倾向于说成:

2-1:我一口吞掉了一个瓜子。

由于“吞”更加侧重是一个咽喉的动作,这个部位对体积的要求比“吃”所标示的“嘴”要小很多,所以合格度上升。“一口”作为副词可以修饰很多不同的动词,表现出不同的语义倾向,是一个很复杂的词。我不敢说上面的分析一定正确,不过从“一口”的形成过程来看,确实它是比较倾向于要求有一定的体积,例如徐晓羽先生《“一+名”式双音节词的词汇化和语法化及相关问题研究》P222:

同样是在唐朝五代时期出现,但到了宋代得到发展并保留至今的,还有以下的用法:
(70)师云:“待你一口吸尽镜湖水,我则向你道。”(南唐·释静、释筠《祖堂集》卷第十)
(71)拈起茶盏云:“一口吞尽作么生?”(宋·赜藏主《古尊宿语录》卷十七)
(72)我这个兄弟,他把骆驼一口咬断了筋,我在下把那癞象一口咽见了骨。(元·刘唐卿《降桑椹蔡顺奉母》)
(73)朱子真把身子立住,余忠马看看至近,子真回头,把口一张,一道黑烟喷出,笼罩其身,现出本相,一口把余忠咬了半段,余忠尸骸倒于马下。(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九十二回)
在这些例句中,“一口”修饰的动词都是口腔动作,如“吸、吞、咬”等。“一口”的 “一”是限定的,言动作次数少,只需一次即完成,因此蕴含“迅速”的意思,描述动作的情态。

徐氏分析认为“一口”在这些例子中表示的“迅速”,我个人觉得似乎还稍稍隔了一层。“次数少”不一定意味着“迅速”,而可能是因为一次就达到了一定的体积,或者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对于“咬断”而言,体积和速度似乎都没什么影响,要求的是程度深)。现代汉语中“一口”有时候更倾向于指“次数少”,例如在语料库中用“一口吃”检索命中数最高的是俗语:“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这个句子就是侧重指“次数少”。而次数少事实上跟体积大、程度深等意义是一体两面的。

我们再来看这样一个例子:

小明嗑不开瓜子,妈妈替他剥了一颗,小明开心得一口把瓜子吃掉了。

这个句子的合格度是比较高的。在这里,“一口”侧重表现的是小明着急,一下子、迅速地把瓜子吃掉了。这里确实就表现出徐氏分析的“迅速”的语义了。

其次的问题是,这种情况换一种语言是否存在?当然也可能是存在的。不过因为我会的外语不多,就我所知的,英语和日语里面似乎不是很好找到可以对应的例子。如果直接把“一口”翻译成英语,大概可以译成“one bite”或者“a bite”。但是这个英语短语几乎不直接充当状语,可以在介词“in”的引导下成为状语或补语,但是好像不是很能明显强烈地表现出类似汉语里“一口”这样的语义约束。我英语语感不是很好,如果说得不对,请务必批评指正。日语里面就有“一口”这个词,不过多数时候表示“说一句话”。偶尔也能表示“吃一口”的意思,只是我看到的例子很少。《广辞苑》(第六版)对“一口”(ひとくち)的第一个释义是:

一度に全部を口に入れること。一度に食べること。

翻译过来大概是“一次性全部吃到嘴里;吃一次”。也表现出一定的语义上的要求。要说明的是,日语也确实存在词义对句子结构的影响,这方面的研究在我印象中也是有不少的。但是这个地方,日语的语义要求侧重在“一次全部”,倒不是体积至少要多大。我看到过一个例子是个糖果广告,就说那种糖果可以“一口に食べる”。糖果的体积并不很大,这个例子大概可以说明日语的“一口”要求“全部”,但未必要求体积。

PS.上面也提到,例句4虽然合格度有一定问题,但并非完全不可接受。而例句4恰恰是违反生活常识的。我想表达一个想法是,一个句子受到语义影响而难以成立,并不一定完全因为这个句子违反常识,而完全可能因为这个句子内部成分之间的语义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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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种因为词义而影响到搭配的情况,在汉语里数不胜数。完全排除语义,就没有汉语语法研究了。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沈家煊先生说的。推而广之,想要理解汉语语法,就得先理解汉语语义。然而对于外国人而言问题在于,如果他都能理解汉语语义了,还学语法干嘛?

当然,不是说英语里面就完全没有语义限制搭配的。兰盖克先生曾经举过一个例子:

a) ?* A bicycle is wanted by me.
b) ?? That bicycle is wanted by my brother.
c) ? That bicycle is wanted by every kid on the block.
d) That bicycle must be wanted by someone.

对于want这个词来说,如果使用被动语态,其主语要求定指而宾语要求不定指,宾语不定指的程度越高,句子越可以被接受。c句的宾语已经是不定指的了,但毕竟还有一个范围,有一个大致的指向。d句中的宾语完全是不定指的,无论说话人还是听话人此刻都不知道到底是谁要这辆自行车(要啥?),因为这本来就是说话人的推测。兰盖克先生还有很多这类举例,基于这些事实,他提出了认知语法,与转换生成语法分庭抗礼。

不过也应当认识到,这类例子中所涉及到的词很可能代表了类型学意义。也即,可能反映出人类认知的一种普遍倾向,并不一定是英语或包括英语在内的少数几种语言所有,并不能成为一种特色。事实上,兰盖克先生在分析这个例子时也指出,want不是一个典型的动词。之所以如此,因为want的所指并不是动作性很强的、外在表现很明显的一个动作。这种对词义的分析基本适用于所有语言用来表达want这种意义的词,也即,可以认为大多数语言中表示want(想要得到)意义的词,都可能不是典型的动词。而不是典型动词,在进入被动语态时就会受到限制。

另一个困扰很多外国人的问题是,汉语词类划分就是一个谜。对于有形态曲折的语言来说,名词性数格的曲折,动词体时态的变化,几乎就足以让一个句子成立。这些构形法手段虽然只有语法意义,但是这些东西对于辅助他们理解句子来说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手段。并且,也可以帮助他们记忆单词。日语的动词原型都是う段假名结束,看词尾形态就知道这个词的这种形态可以充当什么句法成分。这样的操作性学习起来是不是方便多了?当然,日语丰富的敬语系统实在太蛮横,正式场合还夹杂古语,某些特殊场合(比如某些服务业场所)又有特殊用法,导致许许多多复杂问题。但其实很多语言都会出现这种情况,语用本身就是很难学习的,甚至可以说,本来就是在语言学习中放在一个很后期的位置,而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汉语词类有什么问题呢?最大的问题就是汉语到底有没有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这些东西似乎看上去理所当然,但是在汉语里,要定义这些概念是非常困难的。沈家煊先生《语法六讲》里说:

我们在汉语词类问题上遇到两个困境,困境一,做到“词有定类”就“类无定职”,做到“类有定职”就“词无定类”;困境二,满足“简单原则”就违背“扩展规约”,满足“扩展规约”就违背“简单原则”。

两个困境具体解释起来篇幅会很长,大家可以自行参考沈先生的论述以及其他相关的著作。沈先生认为,汉语是名词包含动词,动词包含性质形容词。跟名词平级的是“状词”,也即摹状词。摹状词大多数依靠重叠的手段产生,而且无论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按照一定方式重叠之后都可以成为摹状词。沈先生仍然谦虚而严谨地表示他这个框架仍然只是一个方案。我们暂且不管这个问题到底要怎么解决,只说这个问题会带来什么学习困难。对于大多数以屈折语或黏着语为母语的汉语学习者来说,搞不清某个词到底是什么词性,就会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句子来。比如:

*她在南京工作。
*当然我要学习。
肖奚强著. 外国留学生汉语偏误案例分析[M].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 2015.12.

“工作”可以在句子中充当主宾语,也可以直接充当谓语,“学习”也是如此。但是对于留学生来说,这个事情他们会觉得很困惑。因为如果老师上课的时候跟他们说,“工作”“学习”是名词,充当主宾语。那么他们会按照他们的理解和习惯,既然是名词,当然句子还需要一个动词。最好用的动词就是“做”了。于是造出了上面的句子。

在很多屈折语和黏着语中,词类对应着句法成分。所以词类的学习对他们而言很有意义,学到一个词就知道这个词在句子里应当是个什么位置。只不过可能有些固定搭配不清楚,但基本的用法,可以通过词类来大致掌握。譬如英语,动词不能直接充当主宾语,所以要用不定式或者动名词形式。而这也是中国学生特别容易犯的错,因为汉语里动词充当主宾语不需要任何形态变化。

那能不能直接跟留学生说,汉语里面词类就随便用,跟句法成分没关系呢?肯定不能,因为名词里面排除掉动词的那部分,是不能够自由充当谓语的,也不能任意受到副词的修饰。在名词内部区分出动词,动词内部区分出性质形容词,这是很有必要的一种做法。不然汉语语法学界直接取消词类不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关键问题就是,汉语真的不是没有词类,而是词类很特殊,性质很特殊,讲起来很费劲。

沈家煊先生有一篇文章讲中国人学英语时受到汉语词类问题影响而出现偏误:《汉语“名动包含”格局对英语学习的负迁移》。但是目前还没有外国人学汉语方面的研究。文章最后说:

汉语“名动包含”格局对外国人学汉语有什么影响, 本文虽有所涉及, 但还有待全面深入的研究。

对外汉语教学并非我所长,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阅沈先生的文章和其他相关材料。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汉语是话题凸显语言,因此在语序方面就会出现特别奇怪的安排。本来,孤立语的语序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手段,由于缺乏形态变化,语序往往决定了一个句子的语义搭配。例如“我打你”和“你打我”那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可是,汉语偏偏就允许一些神操作,下面有请赵元任先生所举的经典例句:

鸡不吃了。

大吉大利(划掉)……

这个句子有歧义,既可以理解为“鸡不吃东西了”,也可以理解为“(我)不吃鸡了”。单纯这么看书面上写着的句子也许你会觉得后一种理解似乎不大可取,但是我们设想一下这样一个场景:玩了几把都是落地成盒,于是我怒砸键盘吼道:

没法玩了!这鸡不吃了!

当然,赵元任先生肯定不玩这游戏(其实我也不玩),这里只是用这样一个大家可能平时会遇上的场景来带入。是不是觉得这个句子一下子就可接受得多了?

明明是“(我)不吃鸡了”,为什么会变成“鸡(我)不吃了”呢?甚至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出现“鸡不吃了,我!”这样的句子。因为要突出话题。句子最前面的位置,也即通常情况下的主位,是天然的话题标记。在这个位置上的信息,会被交谈的各方(汉语者)处理成整个事件所谈论的主题内容(不一定是核心信息)。主题可以是交谈各方最关心的内容,也可以是所谈论事件的起点、出发点。比如“鸡不吃了”,无论我是一个养殖专业户还是一个游戏玩家,我现在都是因为“鸡”给我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所以“鸡”是我开始说话的动机,也就是主题。而事件的核心其实是“不吃”。也有主题和核心合二为一的时候,例如:

干什么呢你!

因为说话人当时最关心的是“干什么”,这是他说出这句话的起点。所以主语“你”被挤占了主题的位置。我们再来一个歧义句:

他连我都不认识。

这个句子既可以表示“他不认识我”,也可以表示“我不认识他”,而且两种表义在说话时不一定有非常明确的语音上(停顿或重音)的区别。这里不仅有话题凸显的操作,还有焦点的问题。焦点实际上是说话人认为需要在传递信息时着重进行突出的一个内容。在这个句子里是“我”,达成突出的手段是使用介词“连”:

  • 他不认识我—他[v']不认识[连]我—他连我都不认识。
  • 我不认识他—他,我不认识—他连我都不认识。

两个意思实际上各有另一种无歧义的表达方法:

  • 他不认识我—连我他都不认识。
  • 我不认识他—连我都不认识他。

也可以认为,“他连我都不认识”是上面两个句子为了突出“他”的主题地位而调整了“他”的语序所变换来的。这里主要是想要说明,为了在各种语境下表达不同的主题和焦点信息,汉语者会使用各种不同的手段来变换句子的表达,而且缺乏形态标记,顶多用一些虚词,但完全没有词形变化。并且,这还都是日常操作,并不是非常罕见的说法。

总而言之,缺乏形态变化,没有印欧语那么多语法范畴的汉语,对于熟悉那一套东西的西方人来说,确实是很难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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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明白,韩语和日语的每一个非汉字字符,和拉丁语系的字母功能与用途是一样的,它只表音而不表义,只有一堆字母凑到一起组成单词才有意义。单个的字母或者字符没有汉字的表意功能。

对于欧美来的淫们只是换了一种字母而已,但是从语言的本质来讲,最根本的规律其实是相通一些的。所以相对于汉语来说还是好学的。

而万恶的汉语,同志们它虽然音义同时具有,但是,老外学习汉字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把母语的语言规律用到汉语上。他们会把汉字当字母。可是我们汉字同时兼具字母单词的功能,可是汉字又没有统一的发音规律可以寻找,即使有那么一点点规律,连中国人都会被带到坑里,更何况老外,所以这对老外来说才是最困难的。

而老外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流程是,学会字母,背单词,根据组成单词的字母来知道发音,然后学习语法。

汉语是学习与汉字无关的拼音,背与拼音毫无关联的汉字,然后没有单词这一关,直接跳入语法。规律不同,自然懵逼。

老外只有从根本上扭转对于语言的规律,才能学好汉语,而韩语和日语对他们来说,规律是一样的,即使万恶的日语有一大堆发音乱七八糟的片假名什么的东东,它在语言规律上最起码还是相通的。

所以楼主所说的敬语什么的根本不是问题,问题我们的文字语言根本就是另外一种系统,完全不重合,这就相当于二进制碰到十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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