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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伟大在哪?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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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集大成者,而《百年孤独》则是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巅峰之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伟大之处在于部分高票答主说的那样——《百年孤独》开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叙事模式。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对于其他魔幻现实主义大师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在魔幻现实主义阵营里面,至少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小说在叙事模式方面可以跟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叫板,《百年孤独》也不例外——而且马尔克斯本身就是胡安鲁尔福的拥趸,而《百年孤独》则是《佩德罗巴拉莫》的学生,《百年孤独》开篇那句极为经典的描述,便出自《佩德罗巴拉莫》,语句几乎一模一样,就是换了个人名和场景而已。

综上所述,《百年孤独》真正伟大的地方,显然不在于它开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叙事模式,因为它的叙事模式跟《佩德罗巴拉莫》那种令人读得抓狂的叙事模式比起来,已经很善良、很温柔、很有条理性了。那么,《百年孤独》究竟伟大在什么地方?

许多年前,因为受到前人评述的影响,我一直以为《百年孤独》真的是在影射拉美畸形的苦难历史,是在描述所谓的“拉丁美洲的孤独状态”。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说法很奇怪,因为拉丁美洲自大航海时代之后就不再孤独了,相反的,它还相当的“喧哗与骚动”,它的近现代史与世界近现代史的发展紧密相连,并没有多“孤独”,尽管拉美看起来比较“封闭”。那么,马尔克斯说的“孤独”,究竟是怎样一种孤独状态?到底是谁孤独?谁又造就了这种孤独?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百年孤独》伟大在哪里”的问题。

要仔细论述这个问题,需要写一篇很长的文章,而且也未必全面,所以我只在这里提供一点点线索,以便抛砖引玉,供各位知友深入思考。

在20世纪,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各类极权主义政府的出现,使人类精神文明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重创。正是在这一大的精神文明背景之下,一系列震惊世界、脍炙人口的带有“人类孤岛”隐喻的作品相继涌现,并且在世界文坛掀起狂风巨浪,昭示着人类文明危机、人类精神危机、人类政治危机的不断加深给人类自身带来的巨大伤痕。这类作品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在一个较小的场景内通过一群人或者一群动物的故事来演绎一个群体、一个阶层、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并通过这些角色的生存状态来揭示深层次的东西。这类文学作品有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农场》,托马斯曼的《魔山》,TS艾略特的《荒原》,约瑟夫凯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萨缪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戈尔丁的《蝇王》,以及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等。

其中场景最简单、人物最少、情节最荒诞的是萨缪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至今也无人能够准确说出这部戏剧的真正含义,包括作者自己。但是也无所谓了,因为两次世界大战让人们清晰地认识到,大难临头之时,所有确切而高深的文明含义都是狗屁。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灵魂是虚无的。人类尝试着拯救世界,但是人类自己却无人可救,整个人类所面临的最为确切的生存状态就是:没有明天,只有等待!

其中最符合“人类孤岛”作品类型的是戈尔丁的《蝇王》,因为这部小说的故事就发生在一座孤岛上面,看起来像是在描述一群熊孩子的可怕故事,事实上折射的却是整个人类的某种可怕的原罪状态!这种原罪在《圣经》中该隐杀死自己的兄弟亚伯那一刻起就被镌刻在整个人类的基因图谱之中,直到人类彻底消亡的那一刻才会归于平息,而在这之前,这种原罪会在不同时代的不同人类身上反复上演,不是在今天,就是在明天,不是在这群人身上出现,就是那群人身上出现。

其中时间跨度最长、情节最为复杂、故事最为离奇、隐喻最多、社会涵盖面最广的就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管马尔克斯本人如何强调人们不要过多的花费心思去推敲这部小说的各种“隐喻”,但是我们更加相信“物质决定意识”这条真理,相信人类文明、人类历史在一位作家脑海中形成的映射会进入他的潜意识里面,让他有意或者无意地让某些东西通过自己的作品流露出来。

马尔克斯的创作本意并不复杂,他想要用自己的崇拜偶像胡安鲁尔福那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惊天地泣鬼神的叙事方式写一部关于拉美的历史隐喻作品,而在他之前,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祖师阿斯图里亚斯(亦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已经用《总统先生》和《玉米人》两部惊世骇俗的作品震惊整个拉美文坛,作品主题涉及到拉美考迪罗主义、独裁者统治、印第安人与外来殖民者的剧烈冲突等等,接着又有卡彭铁尔、福恩格斯、阿格达斯、胡安鲁尔福等人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描写了拉美的血腥历史与残酷社会。实事求是的说,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后起之秀,等到他想要写一部关于拉美的主题宏大、构架复杂的小说之时,留给他开垦的文学土地已经不多了。只要他将小说的场景局限于拉美这片土地,不管他从哪个角度、哪个层次去进行创作,都有“撞车”的风险。正是因为前人的成就有点高,所以迫使他不得不开辟一条真正前所未有的文学道路出来。而《百年孤独》,正是这样一部集魔幻现实主义之大成的伟大作品。

论这部小说的叙事手法,马尔克斯借用了胡安鲁尔福最为惊艳的叙事手法,但是还没有超越自己的老师。毕竟《百年孤独》的主题过于宏大,故事过于复杂,完全采用“胡氏手法”很容易弄巧成拙,整部作品将会乱成一锅粥。所以马尔克斯也只是点到为止,整部小说的总体时间主线好歹还是有着非常明确的先后顺序的,如果按照胡安鲁尔福那种方式去写,整部小说的时间逻辑主线将会被完全打乱,人物之间的对话场景也有可能随时跳跃,一个完整的事件将会被大卸八块,另一个完整的事件也会被大卸八块,然后将这些碎块再拼成一个让人读得精神错乱的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却暗藏玄机的怪异故事。马尔克斯没有这么干,他要这么干,这部小说铁定完蛋。搞不好他还会被人捉到疯人院去。

论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百年时间,几代子孙,也不算特别出挑。卡彭铁尔的《这个世界的王国》之时间跨度并不算短,已经有例在先。

《百年孤独》真正出彩的地方,恰好是马尔克斯比较忌讳的那个话题——也就是小说深刻的隐喻。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已经明确的意识到,《百年孤独》所涵盖的范围觉不仅仅是拉美这片土地,就算马尔克斯的创作目的就是只想写写关于拉美的故事,但是这部作品所能映射的文明范围已经远远处超出拉美这片土地。有人提出,《百年孤独》简直就是一部缩略版的“人类简史”,从人类舞枪弄棍的原始时代(第一代族长用长矛杀死嘲笑自己的人),到人类大迁徙和采集食物的时代(第一代族长带人翻山越岭,煮鹦鹉吃蜥蜴),到农业文明时代(第一代族长根据神谕在马孔多建立村庄,拓荒务农),到地理大发现时代(第一代族长发现地球像个橘子),到宗教大扩张时代(马孔多有了自己的教堂和神父),再到使用火器的近现代时期(参加革命队伍的人用的是火枪),然后就是风起云涌的工业文明时代(大机器生产、火车的出现等等)。可以说,马尔克斯将这些历史梗用得相当之溜,这无疑就是一幅波澜壮阔的人类文明简史图卷。反倒是很多国内评述者所谓的“《百年孤独》是描绘拉美的孤独历史状态”这一说法有点牵强!因为在《百年孤独》这部作品中,我们既没有看考迪罗的影子,也很少看到独裁者的影子和残暴的大庄园主的身影(但也不是一点没提),而这些事物恰恰是很多拉美文学作品绕不开的话题,是很多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共有的重要描述对象,但是这些东西在《百年孤独》中都不是核心要点,只有马孔多的整个兴衰历程才是全书的核心要点。这足以证明《百年孤独》已经跳出传统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圈子,转而向着更为广阔的世界狂飙突进,将整个人类文明放进马孔多这个小地方进行蒙太奇式的推演,它的架空世界轴心早已不是拉丁美洲,而是整个世界!

鉴于此因,我对国内部分评述者认为《百年孤独》就是放在哈哈镜下面的“人类简史”深以为然。因为我在阅读《百年孤独》的时候,也发现作者有意无意间采用了很多典故和梗,这些典故和梗绝不仅仅是出自拉美文明,而是出自各个文明,出自世界历史。《百年孤独》所折射出来的一些东西,可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整个人类的善与恶、罪与罚,以及一些宏观的人类命题,在该小说中均有体现。这是马尔克斯借用人类文明、世界历史的典故和梗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不管他承不承认自己引用的这些典故和梗是否暗藏什么隐喻,只要他引用了这些典故和梗,就必然会引起读者的联想和猜测。而且这些典故和梗自身就揭示了人类文明、世界历史的一些规律和现象,这不是作者本人能够左右的。

因为篇幅有限,这里仅举一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百年孤独》中的小镇取名为马孔多(macondo),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梗,因为这个地名只要稍微改动几个字母,它就成了另外一个地方——美吉多(megiddo)。在《圣经》中,美吉多是末日之地,是天使与魔鬼在世界末日降临之时进行大决战的地方,也是见证凡尘俗世灰飞烟灭的地方。而在《百年孤独》中那个吉普赛人所写的羊皮卷中(这是《百年孤独》里面的圣经),马孔多也是末日之地,它终将灰飞烟灭,是见证马孔多百年历史得以终结的地方。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什么奇妙的巧合。名字如此相似,而且都是出现在经卷中的“末日之地”,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巧合,这是马尔克斯将《圣经》中的梗搬到了自己的作品里面,用来揭示一件事情:马孔多终将归于毁灭。而这个桥段又能揭示另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类文明终将归于沉寂,而罪魁祸首就是我们自己!因为《圣经》中关于美吉多的传说本身就是说明这个事情的,马尔克斯用了这个梗,也必然会使他的小说暗藏这么一个隐喻——上演“人类简史”的马孔多灰飞烟灭之时,就是人类文明归于沉寂之时,而其罪魁祸首,正是人类自己,尽管马孔多的毁灭是以天灾的形式出现的,但也正如《圣经》中所说的世界末日降临之时人类的毁灭是以天灾的形式出现一样,但其根源还是人类自己罪孽太多,招致祸患。

人类文明就是一个孤岛,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只有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一个——那就是地球。这是一个十分巨大的孤岛,我们除此之外,无处可去。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人类这个物种也是极其孤独的。在这个世界上,极少有跟人类一样孤独的物种。猿类、猩猩和猴子固然是我们的远亲,但是还是与我们相去甚远。事实上人类曾经有过近亲,因为人类并不是只有一种,根据现代考古学和古生物学研究,目前发现的人类分支有十几个,譬如广为人知的尼安德特人,还有不那么广为人知的能人、匠人等等。但是目前存活于世的,只剩下唯一的一个分支——智人。现代人类,都是智人的后裔,我们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一个物种。无论人类作恶还是行善,其引发的后果将由我们自己独力承担,我们无处可以求救,无处可以申冤,无处可以逃避,正如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整个人类都要共同受难、无处可逃一样。智人的整个进化历史和文明历史都是一部“孤独史”,我们行善,未必共同享福,但是我们作恶,却要共同受难。没有其他物种可以替我们顶包,我们也无法向其他物种求救。一旦我们将自己玩完,那就是彻底玩完了,我们将无处可逃,也无人可以拯救我们。关于这一点,在很多“人类孤岛”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有体现,在废土思潮类的文艺作品、影视作品、游戏作品中也有很深的体现。而《百年孤独》,不管马尔克斯是有心也罢,还是无意也好,的的确确是反映了这一宏观命题的,是通过一部缩略版的“人类简史”来呈现和揭示人类自身的一些问题的。既然戈尔丁在《蝇王》中只是揭示了人类的某一个原罪属性就可以震惊文坛、并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那么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揭示了人类古往今来的若干发展历程、生存状态、人性命题,而且情节更为复杂、隐喻更为丰富、涵盖面更为广阔,自然也可以震惊文坛,可以拿诺贝尔文学奖,可以称之为伟大的文学作品。

《百年孤独》,事实上折射的是整个人类的孤独文明历程,只不过它的故事发生地点是在拉美而已。如果马尔克斯生活在中国,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地点可能就是在莫言的御用地点——高密县;如果马尔克斯生活在美国,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地点可能就是在福克纳的御用地点——约克纳帕塔法县。不管这个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它的结局必然都是一样的,一如威尼斯人在经历数百年的兴衰沉浮之后,从发出“凡水流经之地皆为吾土”的豪言壮语到城破国灭之时发出的警世哀叹:尘世皆云烟!也如织田信长在将亡之时一遍跳舞一边感叹的那样:人间五十载,如梦亦似幻。人,总归有一死;而人类文明,也未尝不是总归有一亡。这不单是拉美所面临的一个究极命题,这也是整个人类必须面临的一个究极命题。而马尔克斯则通过《百年孤独》将这个究极命题摆在整个人类面前,无人不会为之动容。而萨缪尔贝克特则在一旁冷笑: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了,没有明天,只有等待。人类是孤独的,我们将灭之时,无人拯救我们。人类自己还是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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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完《百年孤独》,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马尔克斯为了准确表达而使用的近乎残忍的手段。

比如要描写一个老人的苍老,现实主义的作者可能会刻画老人深邃的皱纹,浑浊的眼睛。但是马尔克斯不会这么循规蹈矩,他的做法可能是让老人的皱纹的沟壑之间长出青苔,或者让老人的鼻孔爬上蜘蛛网。

因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里不需要用现实世界的逻辑来解释,所以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有了“胡作非为”的自由。.虽然魔幻离不开现实的框架,但是单调的现实也正是因为有了天马行空的魔幻色彩而增添了无限可能。

这样的手法在表现人物情绪的时候可以充分的施展,因为在超越常理的力量的作用之下,他可以轻易的让读者看到尽头、无穷这种现实世界里不着边际的概念,也可以更轻易地让读者感觉到彻骨的绝望。

比如表现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的时候,他让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绑在栗树底下,每天就这样一动不动一直到死去;让乌尔苏拉不但双眼失明还每天只能听见没完没了的雨声,让她被遗忘直到有一天后背爬满水蛭;让丽贝卡关在小黑屋里直到身上爬满蛆虫......他近乎变态的手法就像是给读者眼上蒙上黑布,并且把钟表消音,抽离了时间概念和空间概念,让读者在没有边际的黑暗中感受最高级的孤独。

2、

马尔克斯对孤独的观念就像是《梵高先生》的那句歌词:"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好像都有不一样的个性,名字也因为自始至终都把“奥雷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这两个名字“循环利用”而受到不少读者的吐槽。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纷繁复杂的人物竟然因为他们共有的孤独特质而重叠了。他们无论年轻的时候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做出过多么疯狂的举动,最终他们都不可避免地和孤独融为一体。

比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率领自由党发动32场政变。但是在认清自己发动战争仅仅是因为内心深不见底的恐惧之后,他潦草地签下停战宣言,回到炼金屋里,每天制作2条小金鱼,然后销毁,第二天重做。直到有一天在树下上小便的时候卑微的死去;

比如阿玛兰妲,受到死神的通知为自己织寿衣,完工之日就是她的死期。为了延缓死期她织了四年。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时刻比自己一个人去做手术更加孤独,那应该就是独自向着死亡一点一点迈进而又无能为力的时候了吧。但是阿玛兰妲表现的从容优雅,在织到最后,她竟然故意加快了速度,仿佛在熬过人世间最高级的孤独之后,她已经无所畏惧。"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她的内心不再为任何苦痛而波动。"

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他在电报上敲下“马孔多在下雨”,他望向苍凉的街道,他感觉到他在孤独中迷失了。

除了把焦点放在这个家族的成员以外,马尔克斯也把渺小的个人放进了宏大的历史维度里加以比较。

马孔多这个本来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式的小镇,一百年的时间里遭遇了外来文明的入侵和时代发展的生拉硬拽。从未被文明开化,到受到政治权利操纵,再到工业文明成果的到来,公司出现,反抗压榨的3000多劳动人民全部被杀......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渺小的人类所有改变历史的企图都成了螳臂当车的悲剧。即使像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一样一世英名,百年过后也依然被整个小镇的人遗忘,在历史演进中化为灰烬。

第一代布恩迪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永恒。

3、

在这个时代百年孤独其实依然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它好像有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在这个到处弥漫着焦虑感的时代里,很多人都不敢长时间的陷入孤独里。我们会把精神空虚错误地当成孤独;我们为了快速摆脱这种感觉而寄希望于获取物质满足,获取他人关注,却又陷入更深的孤独。

其实啊,无论爱情,亲情,友情都值得追求和维护,吃喝玩乐也值得我们享受。但是我们不能把这些当作摆脱孤独的方法。百年孤独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它,而是和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一个伟大的作者应该如此,他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以我浅薄的阅历当然无法把马尔克斯杂糅进去的价值观完全的接收,也一定有很多隐喻埋藏在字与字之间等着我摸爬滚打之后在某一个时刻幡然醒悟。实际上一个人只有在感受过被抛弃的苦涩,被生活无情的戏耍之后才有资格说读懂了百年孤独,才有足够的底气像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马孔多的最后一个清晨那样放下一切包袱,大张双臂,仿佛要唤醒整个世界一样声嘶力竭地吼道:

“什么X X,都是婊子养的!”

【本文来自公众号 being wild】


user avatar   li-ya-nan-71-6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一本读不出存在物的书,如一杯消解冰雪的热水。

如果读这本书,反而读出了很多存在物,那就很奇怪。

形式,流派,地位这些不是文学作品的本质追求。

《百年孤独》刻骨地写了人生的一种无意义

它里面有一种凝定的流动,宏大的虚无。

百年的家族,传奇的个体,但是在时间线上,就像是阳光下的肥皂泡一样说消散就消散了。

伟大的一部分只流传在生者的记忆和口口相传里,而来过的那些人,如弹指间,仿佛存在,又仿佛不在。

财富,传奇,丰功伟绩,爱情,别离,一切滚滚红尘的东西,在回环的时间里,在滚滚的死亡又出生里,被融化掉了。

你看完,不会记住单个单点的高峰,只会记住一种流动的感觉,一种难以把握的虚无。

魔幻现实主义,不在于形式。

走出这本书,现实本身在魔幻面前,看起来比魔幻更魔幻


user avatar   ai-zi-you-21-8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的看法和 @重楼百尺卧玄德 一样,还是那句话:“邓艾被冤杀和有没有人恨邓艾是两码事”。为毛有人恨?因为邓艾不是money,不可能做到让人人喜欢。哪怕是润公都有人恨,更何况邓艾呢?无非是人数问题比例问题,不会做人的,恨他的人自然就更多。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恨他的人自然更多。

唐彬的话可能有夸大其词,但是大体上是符合事实的,总不可能陇右那群人要造反然后唐彬故意说他们不想反吧?什么?你说那是因为司马昭大军在这儿所以他们不敢反,那请问大军走了以后呢?有人反吗?秃发树机能反叛的时候有邓艾旧部跟着反吗?也没有吧?邓艾这么多的同事下属里面才几个申冤的?占比多大?刘虞边让死后一堆人给他报仇的,邓艾有没有人给他报仇呢?

至于杜预的话,未必就是因为和关系好才给邓艾说话,可能纯粹是因为看不惯邓艾被冤枉。

如果陇右想反却不敢立马反,那唐彬应该跟司马昭说需要留兵留将(而且还要是可靠的将帅)长期镇守才是;应该和司马昭说要提防陇右造反才是。为了讨好上司却隐瞒实情,要是出了事可是得不偿失啊!

再来从一个细节窥探一下邓艾对待手下是什么态度吧。

《三国志邓艾传》:使於绵竹筑台以为京观,用彰战功。士卒死事者,皆与蜀兵同共埋藏。

人家为国捐躯视死如归,你倒好,连场像样的葬礼都没给人家,反而把手下的士兵和绵竹战死的蜀兵一同筑了京观,可见你邓艾也没多尊重士兵嘛,感觉这能和唐彬说的邓艾平时不尊重身份低微的人对得上嘛。

还有一条记载非常微妙,不知道是否和唐彬说的话对得上?

《三国志董允传》:及邓艾至蜀,闻(黄)皓奸险,收闭,将杀之,而皓厚赂艾左右,得免。

也不知道邓艾的左右给邓艾说了什么话让邓艾放过了黄皓,不知道能否和唐彬说的“顺从者谓为见事 ”对得上?而邓艾任用这种受贿的人本身也能说明一些问题,要是诸葛亮这一类型的人会用这种贪污受贿阿谀奉承之人吗?毕竟诸葛亮“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呢。

总说唐彬无中生有,我看未必。

至于有人说由于邓艾很多事亲力亲为所以不会御下严苛,这未必吧?亲力亲为和御下严苛不矛盾的,给你们一条史料参考吧。

《陈书程灵洗传》:灵洗性严急,御下甚苛刻,士卒有小罪,必以军法诛之,造次之间,便加捶挞,而号令分明,与士卒同甘苦,众亦以此依附。性好播植,躬勤耕稼,至于水陆所宜,刈获早晚,虽老农不能及也。伎妾无游手,并督之纺绩。至于散用赀财,亦弗俭吝。


user avatar   hu-shuai-82-2-3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费了一会儿工夫才想明白题主在问什么。

对于攀岩运动来说,超过90度的倒攀确实不好处理,但攀岩和攻城又是两码事。如果有人精通攀岩,那么放在历史上的攻防战里,他的活动方式应该是潜入,不是作为普通士兵参加强攻。假如我们把城墙修成超过90度角的悬崖,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

会塌。

好,我们按住牛爵爷的棺材盖子,硬把城墙砌成超过90度的斜坡,增加攀爬难度这个设定在实战当中也未必有看上去那么美,因为:

对面是要搭梯子的

用倒攀增加攀爬难度的意义不大,最大的用处是消除城下死角,人站在城头就可以对城脚的目标进行垂直打击,不过这样的功能显然不用大费周章把整座城都建成那么大的角度,只要让城头外飘就可以了,叫做突廊:

这个结构,在中国宋代的城墙上曾经昙花一现,详情大致可以参考骑砍火与剑里俄国城头常见的带棚回廊。明代技术退步又消失了,所以明末开封之战时,守城的明军不得不重新发明这个技术,造型也变成临时搭建、简单伸出城外的栈道类建筑,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完全没有被推广,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古城墙无一例外都没有这个构造。


@二不尚书范景文 主张,悬空突廊构造并非宋人专属,学术问题大可商榷,毕竟我读书少,但声称我对他剽窃或者斗兽棋就不知从何而来。可以肯定的是,在明朝末年的开封,这种技术属于有需求但尚未被采用的状态,否则张坚的悬楼不会被当成发明创造,也不会在城头大量搭建。

针对城头遭到火力压制以及城脚死角问题,戚继光发明了悬眼这一工事,在长城上的实际运用如下:

城垛下面的四条沟槽就是

不过这个结构并非处处都有。

开封
西安

西安城墙建于明初,当然是没有的,但清代建造的开封城墙也光溜溜的就不太好理解,考虑到开封城墙曾经被大规模修复,图中也明显有上下异色的现象,无法考证原先是否存在过悬眼。

沈阳城墙,悬眼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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