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其他知友的回答,我国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在法律上「禁止」竖排。不过在竖排改横排运动轰轰烈烈进行的上世纪 50 年代,如果要找法规,必须注意到这份法规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汉文书籍、杂志横排的原则规定》 。请注意此文发布日期是 1955 年 12 月 30 日,即日开始执行,并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正式失效。全文在此:
关于汉文书籍、杂志横排的原则规定[失效]文中说:
根据今年八九两月份收到的全国新书样本统计,在 1562 种一般书籍中,横排的占 80%;在135 种课本中,横排的占 98%。1955 年 9 月,共有中央一级杂志 214 种,其中横排的 187 种,占 86%。现在直排的杂志到明年亦将改为横排。上述情况说明,书籍、杂志向横排发展的趋势已经肯定,横排的书刊已为许多出版社和广大的读者所逐渐习惯了。
文中开篇提到的「今年」即 1955 年,这个统计的具体内容不详,样本选择之类的都无从考证,我只能说「无法评论」。但至少说明,横排在 1955 年之前已经推行、试用了一段时间。
推行横排与培养读者阅读横排书刊的习惯,可以为我国文字改革创造条件。在编排格式方面,横排在夹排外文、表格、数字时更可以避免直排所发生的格式不统一、版面不美观等缺点和便利阅读。
这段话显示了「文字改革」是当时一项重大革命任务,后面提到的横排的优点也只能说是「无何厚非」。
为了有计划地积极地推行汉文书籍、杂志横排,我部特作下列原则规定,希各出版社、杂志社参照执行:
请注意执行力的问题,这是文化部发的文,所以涉及「各出版社、杂志社」;另外,此文再三突出了这是「原则规定」。
一、自1956年起新发排的汉文书籍,除影印中国古籍以及少数有特殊原因(如该书读者对象大部分还不习惯横排)不能或不宜横排者外,应该一律采用横排。对横排书的版式设计,各出版社应该结合本单位出版物的特点进行研究,既要防止纸张利用率过低的偏向,又要照顾到实用美观的要求。
其实考虑到当时的字体排印条件,尤其是铅字的配备条件,「纸张利用率过低」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报纸这样版面紧张的出版物。《人民日报》在改横排的《本报启事》里就清楚写明:「本报从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起,改用老五号字横排。报纸容纳的字数,比原来用新五号直排减少了四分之一,大约减一万五千字左右。希望各方面的作者供给本报的文章和新闻都必须写得短些。」
(图片来自人民网)
二、多卷集书籍已出版的各卷已直排者,以后各卷可仍直排,将来修订重排时再改为横排。过去出版的和已排好的直排书籍,照常出版发行,在今后需要重排时再尽可能改为横排。
这其实是权宜之计。因为中国特色的通告一般来说都是当天发布当天生效的,从来不设缓冲期。请大家自由想象当时出版社工作人员看到此文的心情。
三、今后新创刊的汉文杂志除特殊者外,应该一律采用横排。杂志横排的版式,各杂志社亦应该按照各类杂志的性质作进一步的研究改进。
报纸方面,率先横排的《光明日报》于 1955 年 1 月 1 日发行,而《人民日报》于一年之后,也就是上述文化部发文后第二天开始横排的。
其实,文化部的文只是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文字改革」是一个站队表态的问题,即使不发文,横排运动也会进行下去。
另外,再次声明此文已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正式失效。即使是在此文生效期间,也是留有余地而没有完全禁止。八十年代的报纸已经多为横排,但一个版面里有时还会经常夹杂一篇竖排的报道。不过,很显然竖排在此之后就成了「少数」「特殊」的重点关照对象了,即便到现在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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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所感,可以忽略不看。
我们所谓的「现代中文」明显一直在「西化」:「现代汉语」定义里「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肯定是在白话文运动之后;「新式标点符号」从二十年代开始提倡,《标点符号用法》的发布是 1951 年;民国的《第一批简体字表》是 1935 年,而大陆的简化字草案发布是在 1955 年;加上竖排改横排也是在 1955 年,《汉语拼音方案》是在 1958 年。这个时间段里的确是「改革」,不仅「改」而且在「革」,以至于中文的字体排印各种基本要素全部都变了。字体排印的研究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合理的「断代」分析(当然不是割裂),不能一提「字体排印」就从毕昇的活字印刷术、雕版书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