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很长,希望你们能仔细看。
讨论一件事情要从事件本身的事实入手,而不是凭借刻板印象加以揣测。
对于这次榆林孕妇跳楼事件,一尸两命怎么都是一个悲剧,对于悲剧,我们要还原事件真相。
然而当丁香医生彻彻底底从现有的渠道去梳理这件悲剧时,却发现,事件的双方,似乎都在闪烁其词,简简单单的事件经历居然还原起来这么困难。
一. 究竟发生了什么?
截止到 9 月 5 日,关于这次榆林孕妇跳楼事件,所有信息可以从三方面获得:
其中院方的信息来源包括两个:
而家属方的信息来源也是两个:
根据这是个信息来源,我尝试还原孕妇从入院到坠楼整个过程的时间线:
然而这短短 5 点的时间线信息,除了第 1、3、5 条反映孕妇入院、入待产室、坠楼时间节点的信息可以通过双方共同的证词确认以外。
反映事件内容的第 2、4 条时间线,医院和家属却打起来了口水仗。
二.疑点在哪里?
首先就 8 月 30 日,孕妇入院的首次检查。
家属的观点是:
身心健康,做了 B 超,胎儿健康(来源孕妇丈夫 9 / 3 声明)
然而医院的 8 月 30 日的《知情同意书》上写着:
脐带可能异常……必要时剖宫产,家属表示理解,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并签字
但是医院在 9 月 3 日的微博声明却写到:
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 99 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 90 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好了这就出现了三个说法:
孕妇丈夫所说入院检查时孩子一切健康的说法,有签了字的《知情同意书》摆在这,抵赖不的。
(签有孕妇丈夫延某姓名的知情同意书,时间显示是 17 / 08/30,)
但是作为一个医生,我却从榆林一院的两份信息内容上确实可以看出一些问题。
榆林一院在 3 日的微博声明中表示,医院要求剖宫的理由是胎儿头偏大, 并且按照院方所说,家属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是知道这个理由的:
(图片来源,@榆林一院微博申明)
但是在 30 日医院给出的《知情同意书》上,我们并不能看到医院向孕妇家属告知任何关于胎儿头偏大的信息。
也许诊断是后面做完善诊断时做出来的,也许是家属又签过第二封知情同意书,但是在现有流出的 30 日《知情同意书上》,我们看不到院方关于胎儿「头偏大」的诊断。
而在 30 日的《知情同意书》上,我们看到医生给出的诊断是「脐带异常可能」。
(图片来源:媒体曝光的 8 月 30 日《知情同意书》)
这个用词就很好玩了。
在分娩中,脐带异常是非常重要的剖宫指征,如果真的有异常,那就需要立即剖宫产,没什么废话的,根本不应该试产;如果是异常并不严重,那就不影响分娩,而可以顺产。
但是在《知情同意书》里,脐带异常究竟是严重还是不严重,医生只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所以,至少在这份《知情同意书》上,孕妇马某究竟是不是需要剖宫产,医生没有给出明确建议。
至于医院申明说 30 日孕妇入院时院方就强烈要求剖宫产,而孕妇丈夫的申明里只字没提 30 日究竟院方有啥表示。
双方各执一词,没法验证,暂时不管。
我们再看第二个存疑时间点,也就是 31 日孕妇马某进入待产室后发生的事。
孕妇马某是 8 月 31 日上午 10 点(院方说法)或者 9 点(家属说法)进入待产室的,这个不用啥争执,总有记录可以确定。
按照孕妇丈夫在 3 日发布的声明所说:孕妇上午 9 时进入待产室后,只在下午 6 时,孕妇因为疼痛难忍出来要求剖腹产是见过一次,家属同意,医生表示需要检查,随后否决了剖腹产要求。再后来,也就是 2 小时以后,孕妇就跳楼了。
照孕妇丈夫的这番陈述,从 31 日 9 时孕妇进入待产室,到 20 时坠楼,这 11 个小时里他只见到孕妇 1 次。
但是在 5 日,孕妇家属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却说:
我妻子期间疼痛难忍有两次,出来跟我说『疼得不行』。第一次是 17 点左右,第二次是 18 点左右。她出来喊疼的这两次,我都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其他临床的产妇都可以证明我说过这个话。但是医生回复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图片来源,北青报采访报道)
9月3日申明说只见过1次,9月5日采访却说见过2次,事发不到一周,而且是在产房外面等待见面这种事,孕妇丈夫却能记错,显然是有些问题。
当然诛心之论我们不去讨论,我们再看看医院的说法。
(图片来源:@榆林一院微博声明)
医院说产妇是因疼痛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无论是院方说的「多次」,还是家属所说「两次」「一次」。现有信息都无法佐证,但是待产室按照要求,每个小时都会详细书面记录产妇各类情况,相信到时如果公开,是可以了解的。
不过这里要说一句,无论是家属还是院方,都只表示 31 日下午时,孕妇孕妇出来只是说疼,并没有其他问题,但是疼痛不是剖宫产指征,要是因为疼就要剖宫产,那几乎没人能自己生孩子了。如果疼,那么就解决疼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剖宫产。那医生有没有给出相应处理?
这点,我们到现在也看不到任何信息。
三. 剖腹产,顺产,究竟谁来决定?
当孕妇进入医院以后,整个事件就变成了孕妇本人、医院、家属三方的沟通交流。但是在决定如何生产问题上,医生的医学建议是异常重要的,因为无论是孕妇本人还是家属,他们都不清楚正确的医学指导是什么样。
一般来说分成三种情况:
那我们按照这个标准来评价此次榆林一院的做法。
假如孕妇马某有明确剖宫指征,那医院应该全力说服家属,但是现有的剖宫指征证据不明朗,30 日《知情同意书》里语句模棱两可,而现在也没有看到待产当天也就是 31 日的《知情同意书》,
假如孕妇马某一切正常不需要剖宫,只是疼痛难忍,那么医院应该给予医学手段解决孕妇疼痛而不是放任不管,更不能让孕妇产生剖腹产来减轻疼痛的念头。医院对于这点上怎么做的?我们还不知道。
所以,最终极的问题来了:
这个孕妇马某,到底需不需要做剖宫产?院方在 31 日当天有没有给出明确的建议?家属在 31 日当天究竟如何签字的?
这才是整个事件最核心的问题。
事件发展到现在,又成为了一个罗生门,院方和家属各执一词,围观群众也不知所措。
院方在处置孕妇马某时因为怕承担责任而把生产的选择权推给了孕妇家属?这点我们不得而知。
孕妇家属在事发后为了避免担责同时获得赔偿而矢口否认医院的剖宫建议?这点我们也不得而知。
无论上面哪一种猜测都是诛心之论。
想要彻底平息口水战,需要拿出的是待产当天,也就是 8 月 31 日当天,医院开具的《知情同意书》,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孕妇马某究竟面临的是什么样情况,医生的处置是否妥当,家属的行为是否不人道。
我们拭目以待后续的发展,无论如何,真相,比论断更重要,事实,比情绪的宣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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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指出,医院 30 日出具的《知情通知书》上,家属签字时间是 31 日。之前水印挡着,容易看不清,我专门截图下。
这就更让人好奇,到底是有什么问题要剖宫产,是脐带异常?还是巨大儿?这点只能让整个事件更加破朔迷离。
静待事件进一步发展吧......
参考信息:
1.医院出示的 8 月 30 日有孕妇家属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 @榆林一院 9 月 3 日的微博声明:
3. 孕妇丈夫延某针对医院 9/3 声明发出的声明:
4. 9 月 5日北青报采访孕妇丈夫延某的报道截图:
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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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本人50岁,丈夫03年意外过世,自己带儿子至今。事业单位工作,业务优秀,职称也评下来了,目前做行政。在帝都,工资不高,再带个儿子,压力还是蛮大的。曾经数年,周末在外面兼职,直到儿子工作。目前一大一小两套房,大房子和车都给儿子,自己去住上班更远小房子。总之,做了一个母亲能做的一切。
工作上并不开心,我应该是个业务型,不适合行政,每天各种瞎忙,也没什么成就感。
至于想什么,感觉自己只有眼前的苟且,攒钱给儿子结婚,自己熬到退休,那时经济压力就小了。
我的诗和原方,就是退休后能去四处走走,好好锻炼身体,拥有好的生命质量。至于再婚,已经不抱希望,过往的经历让我清醒了,有的男人一听说你是儿子,连面都不想见。交往过的,有的对我各种算计。好容易遇到不算计的,却出轨……呵呵,而我偏偏眼里不揉沙子,即使有时候一个人很孤独,也不想将就。
原本不信命的我,现在信了,任凭命运安排吧!
本人50岁,丈夫03年意外过世,自己带儿子至今。事业单位工作,业务优秀,职称也评下来了,目前做行政。在帝都,工资不高,再带个儿子,压力还是蛮大的。曾经数年,周末在外面兼职,直到儿子工作。目前一大一小两套房,大房子和车都给儿子,自己去住上班更远小房子。总之,做了一个母亲能做的一切。
工作上并不开心,我应该是个业务型,不适合行政,每天各种瞎忙,也没什么成就感。
至于想什么,感觉自己只有眼前的苟且,攒钱给儿子结婚,自己熬到退休,那时经济压力就小了。
我的诗和原方,就是退休后能去四处走走,好好锻炼身体,拥有好的生命质量。至于再婚,已经不抱希望,过往的经历让我清醒了,有的男人一听说你是儿子,连面都不想见。交往过的,有的对我各种算计。好容易遇到不算计的,却出轨……呵呵,而我偏偏眼里不揉沙子,即使有时候一个人很孤独,也不想将就。
原本不信命的我,现在信了,任凭命运安排吧!
强答一个。
老爸当过兵,上过老山前线。当年部队从山东上火车出发往云南走,在山东上火车的时候,站台上放着《十五的月亮》,部队的亲属们都在火车站送行,虽然有些悲壮,但是几乎没人哭。火车到了云南境内,靠站歇停,这下可倒好,不知从哪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云南当地的老百姓,老太太老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小朋友,根本没人组织,也没人安排,就是挤到铁道边拉着车上素不相识的解放军的手往他们手里塞酒碗,塞鸡蛋,塞吃的,操着一口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说着什么。一车的小伙子哭的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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