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没有必要修建地铁不如直接问什么样的城市有资格修建地铁。
目前来说有三个点是硬性要求:其一是城区人口、其二是经济、其三是客流。
没有人口就需求不高,没有经济就负债严重、没有客流就使用率低下。
而这三个点的要求也在根据时代变迁、经济发展,不断地完善、提高。
关于轨道交通申报、建设有这样两个文件:
第一个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3〕81号[1]
以下简称为 旧标准
第二个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2]
以下简称为 新标准
旧标准与新标准之间有很大的差异。
旧标准提到:“坚持有序发展方针”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可以修建地铁。
在此后又补充了一句话: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其城轨交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其实这句话体现出当时的政府对修建地铁是比较支持的,如果需求大放宽一点要求也可以,希望各处大开工为未来的城市发展铺路。
这时候看到的各地新闻报道也都是
“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立xx级轨道城市!”
到了18年7月新标准发布,旧标准就宣布废止。硬性标准改成了这样: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经济),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人口)。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客流)。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应暂缓审批(核准)其新项目(经济风险)。
新标准的经济要求翻了三倍,并且会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提高),让那些摸到老标准的城市一下子又不能申报了。而且新标准从老标准的“坚持有序发展方针”变成了“严格建设申报条件”。
在标准详解中还提到了这样一段话「“适当调整城市轨道交通申报条件,量力而行谋发展。”」
这也表明政府有意缩紧地铁申报城市的名额。
这时候,很多新闻报道变成了
“地铁梦碎!申报硬条件提升!全国只有x个城市可申报!”
新标准不但要求了人口、经济、客流,因为地铁投资巨大的原因,为避免地区财政融资出现影响正常规划的情况,还要求了当地政府的举债率需要在合适的范围内,如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等9个城市就暂时不符合该条件。
除了这些硬规定,还有一些软规定就是“因地制宜”
很多城市因地质原因使地铁的发展受到影响。
比如泉城济南,因地质原因地铁的规划受到很大影响,也有人笑称说济南地铁的规划是从郊区到另一个郊区。客流也受到很大影响,当然也跟开通不久有一定关系。
山城重庆的轨道交通也因为其地势落差大,使轨道上天入地,比如李子坝站从楼中穿过。
总体来说,满足申报条件的城市基本都会去申报,毕竟方便群众、增长经济。(升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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